1、ICS 55.180.01 N 13 DB21 辽宁省 地方标准 DB21/T 3066 2018 智能型冲击记录仪 2018 - 10 - 30 发布 2018 - 11 - 30 实施 辽宁省 市场监督管理 局 发布 DB21/T 3066 2018 I 目 次 前言 . 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2 5 检验方法 . 3 6 包装、运输和贮存 . 7 DB21/T 3066 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 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电子信息技术标准化专
2、业技术委员会(辽宁)提出 。 本标准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沈阳天眼智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马胤刚、段成云、蒋辉 、周志强 。 DB21/T 3066 2018 1 智能型冲击记录仪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型冲击记录仪的技术要求、 检验 方法、包装、运输和 贮存等 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车载监测运输过程的安全和质量而使用的冲击记录 仪。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93.
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GB 4824 工业科学和医疗 (ISM)射频设备 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241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设备每相输入电流 16A) GB/T 2423.1 电工 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 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 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4、2部分 : 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 热方法 GB/T 2423.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 试验方法 试验 Ed:自由跌落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 试验方法 试验 Fc:振动 (正弦 ) GB/T 2423.22 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 试验方法 试验 N:温度变化 GB/T 2423.5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h:宽带随机振动 (数字控制 ) 和导则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 )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7626.2
5、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 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 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T 18268.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JJG 973 冲击测量仪检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冲击记录仪 用于测 量 运输设备在 运输过程中 所受 冲击加速度波形和脉冲持续时间等参数的设备。一般由传感 器、信号适调器、信号处理和保持及显示部分 等 组成。 3.2 智能型 冲击记录仪 DB21/T 3066 2018 2 具有 对用户分级管理, 具备监测、预警、远程数据传输、分析 处理 等功能的冲击 记录仪 。 4 技
6、术 要求 4.1 使用环境要求 4.1.1 工作 温度: -35 50; 4.1.2 空气相对湿度: 95; 4.2 外观结构 4.2.1 设备表面应无涉及到安全的划伤,设备外部应无危及生产、运输、安装及使用人员的尖 锐边角和毛刺。 4.2.2 喷涂件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涂膜光滑、厚度均匀,无流挂、堆积、露底、 划痕 等影响 外观的缺陷。 4.2.3 焊接 部位应平整、牢固,无焊穿、虚焊、飞溅等现象。 4.3 性能要求 4.3.1 续航能力 具有充 电功能 , 并 有过热过流保护措施。 支持 记录仪 连续 运行时间不 小 于 100天 。 4.3.2 加速度灵敏度 加速度灵敏度扩展不确定度为
7、不大于 3%(k=2)。 4.3.3 主体 示值 分辨率 (如有屏幕) 主体 示值 显示分辨率应 不小于 0.98m/s2(g)。 4.3.4 加速度 示值 误差 各轴向的误差不大于 5%。 4.3.5 测量范围 在测量 1-15Hz范围内正弦加速度值 不小于 98m/s2。 4.3.6 加速度重复性 加速度重复性误差不大于 3%。 4.3.7 加速度通道间影响 测量加速度时, 相邻 通道 示值 应小于测量通道 示值 的 10%。 4.3.8 正弦振动 应能承受在 2Hz 9Hz范围内,振幅为 3.5mm;在频率 25Hz 200Hz范围内,振动加速度值为 9.8m/s2; 在频率 200Hz
8、 500Hz范围内,振动加速度值为 15m/s2,在 X、 Y、 Z三个轴向上每个方向进行 8小时的扫频 耐久正弦振动。 4.3.9 随机振动 应能承受在频率 2Hz 10Hz范围内,加速度谱密度为 9.8( m/s2) 2/Hz;在频率 10Hz 200Hz范围内, 加速度谱密度为 1( m/s2) 2/Hz;在频率 200Hz 2000Hz范围内,加速度谱密度为 0.3( m/s2) 2/Hz,在 X、 Y、 Z三个轴 向上每个方向进行 1小时的随机振动。 4.3.10 冲击 应能承受 300m/s2, 6ms冲击 多次 。 4.3.11 自由跌落 应能承受高度为 800mm,地面为水泥
9、性质 的自由跌落。 DB21/T 3066 2018 3 4.4 主体功能要求 4.4.1 屏幕分辨率 不小于 320 240 px,每通道曲线分辨率应 不小于 64 250 px。 4.4.2 应能形成完整的数据记录 (文件 ),包括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运行过程中系统状况等附 加信息 , 文件结构 的 曲线数据 不 小 于 60组 。 4.4.3 应 具有开机自检功能 , 并能显示时钟、存储、传感器等部件检测结果。 能在运行中 实时 检查系统、传感器等 部件。当出现异常时, 应能在记录文件中体现 。 4.4.4 具有打印 数据和与 计算机通讯 功能。 4.4.5 能至少满足在 x、 y、 z
10、三个轴向同时记录冲击和振动的数据,并具有对应的时标 。 4.4.6 应能 在任 意 方向安装, 静止状态时加速度示值 不大于 0.98m/s2(g)(不受重力加速度影 响) 。 4.4.7 智能型冲击记录仪 应具有 管理员、使用操作员分级管理功能。 4.4.8 智能型冲击记录仪应具有数据加密及防删除功能。 4.4.9 智能型冲击记录仪 宜 具有无线终端预警功能,通讯距离不小于 200m。 4.4.10 智能型冲击记录仪 宜具有手机及计算机客户端数据远传通讯功能。 4.5 电气性能 4.5.1 功耗 整机非打印状态下最大 功耗不 大于 1W, 如 运行 记录 状态 时功耗不 大于 12.6mW。
11、 4.5.2 电磁兼容性要求 电磁兼容性应符合冲击记录仪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标准 GB/T 18268.1中的要求。 4.6 安全要求 应符合 GB 4793.1标准的安全要求,设备配合使用的电源适配器应符合 GB 4943.1标准的安全要求。 4.7 防护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应不小于 IP56。 5 检验方法 5.1 环境试验 5.1.1 工作温度试验 5.1.1.1 低温工作试验 低温工作试验按照 GB/T 2423.1的规定进行试验。将试验箱温度降至 -35,放置 2h,期间 EUT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试验结束,常温下恢复 2h 后进行检测。试中检测,样品应外观结构完好,工 作正常;试后检
12、测,样品应经过 4.3.1, 4.3.4, 4.3.6, 4.3.7规定的性能测试要求,且样品应外 观结构完好,操作功能正常。 5.1.1.2 高温工作试验 高温工作试验按照 GB/T 2423.2的规定进行试验。将试验箱温度降至 50,放置 2h,其间 EUT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试验结束,常温下恢复 2h 后进行检测。试中检测,样品应外观结构完好,工 作正常;试后检测,样品应经过 4.3.1, 4.3.4, 4.3.6, 4.3.7规定的性能测试要求,且样品应外 观结构完好,操作功能正常。 DB21/T 3066 2018 4 5.1.2 湿热工作试验 湿热工作试验按照 GB/T 2423.
13、3的规定进行试验。将试验箱温度升至 45,相对湿度调节到 95%,放 置 12h,其间 EUT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试验结束,常温下恢复 2h后进行检测。试中检测,样品应外观结 构完好,工作正常;试后检测,样品应经过 4.3.1, 4.3.4, 4.3.6, 4.3.7规定的性能测试要求,且样品 应外观结构完好,操作功能正常。 5.2 外观结构 检查 用目测检查冲击记录仪的外观,应符合 4.2的规定要求。 5.3 性能 检验 5.3.1 续航能力 检验 按照 GB13241的规定进行检测电池容量 C,并检测设备 5分钟平均工作电流 I, 每日连续工作 24 小时,温度影响值为 70%。依下式计算
14、 连续运行时间 T,要求 不小于 100天。 C T= 70% I 24 5.3.2 加速度灵敏度 检验 按照 JJG 973检验 方法进行 检验 。 5.3.3 主体示值分辨率(如有屏幕) 按照 JJG 973检验 方法进行 检验 。 5.3.4 加速度 示值 误差 检测 按照 JJG 973检验 方法进行 检验 。 5.3.5 测量范围 检验 将冲击记录仪固定在振动台上,在 1-15Hz范围内正弦振动,加速度至少为 9.8m/s2,设备应能准确 记录振动数据 。 5.3.6 加速度重复性 检验 在测量仪器的两成呢个范围内选择使用的上下限,用冲击加速度标准装置对测量仪器进行比较法检 测。 按
15、照 JJG 973检验 方法进行 检验 。 5.3.7 加速度通道间影响检测 按照 JJG 973检验 方法进行 检验 。 5.3.8 正弦振动试验 正弦振动试验按照 GB/T 2423.10的规定进行试验。记录仪不带包装状态下,进行正弦扫频振动试验。 对 X、 Y、 Z轴分别进行扫描速率为 1oct/min、持续时间为 8h的扫频耐久试验。在 2Hz 9Hz范围内,振幅 为 3.5mm;在频率 25Hz 200Hz范围内,振动 加速度值为 9.8m/s2;在频率 200Hz 500Hz范围内,振动加 DB21/T 3066 2018 5 速度值为 15m/s2。试后检测,样品应经过 4.3.
16、1, 4.3.4, 4.3.6, 4.3.7规定的性能测试要求,且样品应 外观结构完好,操作功能正常。 5.3.9 随机振动试验 随机振动试验按照 GB/T 2423.56的规定进行试验。记录仪不带包装状态下,固定在试验台上;在三 个相互垂直的轴向上进行随机振动试验,试验条件为:在频率 2Hz 10Hz范围内,加速度谱密度为 9.8 ( m/s2) 2/Hz;在频率 10Hz 200Hz范围内,加速度谱密度为 1( m/s2) 2/Hz;在频率 200Hz 2000Hz范 围内,加速度谱密度为 0.3( m/s2) 2/Hz;振动时间:每轴向 1h;试后检测,样品应经过 4.3.1, 4.3.
17、4, 4.3.6, 4.3.7规定的性能测试要求,且样品应外观结构完好,操作功能正常。 5.3.10 冲击试验 振动试验按照 GB/T 2423.5的规定进行试验。记录仪不带包装状态下,进行冲击试验。在 X、 Y、 Z 三个轴向以 300m/s2的加速度,脉冲持续时间为 6ms,每个轴向正反面各冲击 3次,共 18次。试后检测, 样品应经过 4.3.1, 4.3.4, 4.3.6, 4.3.7规定的性 能测试要求,且样品应外观结构完好,操作功能正常。 5.3.11 自由跌落试验 自由跌落试验按照 GB/T 2423.8的规定进行试验。记录仪带包装进行自由跌落测试,跌落高度为 800mm,按照
18、1角 3边 6面的跌落顺序进行自由跌落,根据具体包装方式,选择靠近包装箱重心位置的角作 为跌落角,与跌落角连接的 3条边作为跌落边。试后检测,样品应经过 4.3.1, 4.3.4, 4.3.6, 4.3.7规 定的性能测试要求,且样品应外观结构完好,操作功能正常。 5.4 主体功能要求检查 用目测 和实际操作 检查冲击记录仪的 主体功能 ,应符合 4.4的规定要求。 5.5 电 气性能 检验 5.5.1 功耗 检验 将设备开机,分别在设备 待机状态和 进入运行 状 态时测量 设备的 总 电流 和 主 电压 值, 得到的电压 V 和电流 I乘积 , 应不大于 1W和 不 大于 12.6mW的瞬时
19、功耗值。 5.5.2 电池兼容 性检验 冲击记录仪的电磁兼容性试验应按照 GB/T 18268.1的规定进行测试,带有电源适配器的设备,应连 同电源适配器一同进行试验 。 5.6 安全试验 适用时,按 GB 4793.1标准的安全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测。如设备带有外接的电源适配器,则电源适 配器应符合 GB 4943.1标准的安全要求。 5.7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5.7.1 防尘试验 使 EUT经受直径 75um的干燥滑石粉、试验箱内灰尘量为 2kg/m的粉尘中放置 8小时。试验结束后, 样品外壳内不允许有明显的粉尘沉积,工作应正常。 5.7.2 防水试验 DB21/T 3066 2018 6 使
20、用内径 12.5mm喷嘴,控制水流量为 (100 5)L/min,在喷嘴至外壳表面距离 2.5m 3m处对样品在 所有可能方向进行喷水试验,试验时间大于 3min。试后检测,样品外壳内应未进水,工作应正常。 其他外壳防护等级,应按 GB4208的规定进行。 5.8 检验规则 5.8.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 1) 5.8.2 出厂检验 5.8.2.1 出厂检验为全数检验,每个智能型冲击记录仪应经检 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书后 方可出厂。 5.8.2.2 5.7.2.2出厂检验项目不合格的,应全数 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才能重新包装交 付收方。复验不合格的,该批
21、产品为不合格。 5.8.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每隔一定周期进行一次性检验;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合同规定时; g) 行业管理部门 提出进行型式检 验的要求时。 表 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环境试验 工作温度试验 4.1.1 5.1.1 湿热工作试验 4.1.2 5.1.2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4.2 5.2 性能检验
22、续航能力检验 4.3.1 5.3.1 加速度灵敏度检验 4.3.2 5.3.2 - 主体示值分辨率检验 (如有屏幕) 4.3.3 5.3.3 - 加速度示值误差检验 4.3.4 5.3.4 测量范围检验 4.3.5 5.3.5 - 加速度重复性检验 4.3.6 5.3.6 加速度通道间影响检验 4.3.7 5.3.7 正弦振动试验 4.1.8 5.1.8 - 随机振动试验 4.1.9 5.1.9 - DB21/T 3066 2018 7 冲击试验 4.1.10 5.1.10 - 自由跌落试验 4.1.11 5.1.11 - 主体功能要求检查 主体功能要求检查 4.4 5.5 电气性能检验 功耗
23、检验 4.5.1 5.5.1 电磁兼容性检验 4.5.2 5.5.2 - 安全试验 安全试验 4.6 5.6 - 防护等级 防护等级 4.1.12 5.1.12 - 注:表中“”为需检验项目,“ -”为无需检验项目。 a 出厂检验中安全要求只抗电强度和接触电流。 6 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包装 在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 IP防护等级、型号、数量、 安全注意事项等标志。在包装箱中应有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和技术文件等(装入防水袋内)。并附有产 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符合 GB/T 9969的规定 。 6.2 产品标记 每台产品在显著位置设置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或按 GB/T 13306的有关规定制订的铭牌,其内容包括: 商标及产品型号,电压和频率及标称功率等参数。 6.3 运输和贮存 6.3.1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要保持包装完好,运输中应有防雨雪淋袭的保护措施。 以及按 GB/T 191的规定标明“防潮”、“防震”等标志。 6.3.2 贮存 6.3.2.1 产品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 80%的干燥、通风、阴凉,无酸、碱、盐及腐蚀性、 爆炸性气体和灰尘的仓库内。 6.3.2.2 产品应按品种、规格进行统一堆放,码放整齐稳妥,不得混杂,应防雨水浇淋。 6.3.2.3 产品不可重压,且应无强烈磁场作用。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