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8ICS 03.200 A 12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14 DB14/T 1809 2019 旅游规划导则 2019 -05-30发布 2019 -06-15实施 山西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1809 2019 I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要求 . 1 5 规划类型 . 2 6 全域旅游规划 . 2 7 旅游发展规划 . 2 8 旅游区规划 . 3 9 规划编制程序 . 4 10 规划评审、报批、修编 . 5 DB14/T 1809-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2、.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厚土郁林旅游有限公司、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少卿、王霁鸿、朱专法、师振亚、安微娜、薛娟娟、张丽珍。 DB14/T 1809-2019 1 旅游规划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规划类型、全域旅游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旅游 区规划、规划编制程序和规划的评审、报批、修编。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旅游规划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3、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971 旅游规划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9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 规划 依托规划区域的旅游资源及内外部条件,对区域的旅游业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对旅游业的未来发展 进行的科学谋划。 3.2 全域旅游规划 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布局 的一种部署和安排。 3.3 旅游规划委托方 组织编制各类旅游规划的行政部门或项目管理、开发主体。 4 一般要求 4.1 应遵守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4.2 应具有可操作性,体现时代性、创新性与适度的超前性。 DB14
4、/T 1809-2019 2 4.3 应以国家和山西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依据,以山西省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及法规为基础,与 黄 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规划相协调,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 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 4.4 应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旅游产品为主体,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5 应体现全域旅游理念,注重区域协同,强调空间一体化发展。 4.6 应全面客观、科学合理地分析规划区域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旅游资源、客源市场 等。 4.7 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旅游利用,应符合资源与生态保护、文物安全和旅游安全的要求;应尊重
5、 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 5 规划类型 5.1 旅游规划可划分为全域旅游规划、旅游发展 规划、旅游区规划、旅游专项规划等。 5.2 全域旅游规划可分为省级全域旅游规划、市级全域旅游规划、县级全域旅游规划。 5.3 旅游发展规划可分为省级旅游发展规划、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县级旅游发展规划、乡(镇)级旅 游发展规划。 5.4 旅游区规划可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6 全域旅游规划 6.1 以全域旅游规划充分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 划等多个规划,实施“多规合一”,并在其中充分体现旅游业发展的要求。 6.2 应体现全
6、产业参与、全要素投入、全空间整合、全季候活动、全旅游 体验、全社会受惠六大特征。 6.3 以“旅游 +”和“ +旅游”为途径,推进旅游业与其他相关行业的深度融合。 6.4 应统筹规划旅游产业发展体系,提出不同功能片区的具体发展策略。 6.5 应注重产品、设施与项目的差异化特色,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新方式。 6.6 应深入挖掘区域历史文化,整合生态、气候、饮食、医药和康养文化等旅游资源,提升旅游产品 品质,打造特色旅游品牌。 6.7 应科学部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全域覆盖、主客共享的服务体系。 6.8 应制定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人力资源等措施建议。 6.9 成果要求:规划文本、
7、规划图件和附件。规划图件包 括旅游客源市场分布图、旅游资源图、全域 旅游空间结构图、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分布图、全域旅游城镇体系规划图、全域旅游交通体系规划图等。 图纸比例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等。 7 旅游发展规划 7.1 应明确提出区域旅游发展的目标,合理确定区域旅游的发展规模。 7.2 应合理安排区域旅游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 7.3 应根据区域资源特色和旅游市场需求,准确定位旅游形象。 7.4 应注重区域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重点项目突出。 7.5 应客观、准确地分析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制定具体的措施。 7.6 应对旅游设施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市场开发 、
8、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与产出进行 科学分析。 DB14/T 1809-2019 3 7.7 成果要求: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附件。规划图件包括区位分析图、旅游资源分析图、旅游客源 市场分析图、总体布局图、交通规划图、重点区域规划图、重要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图等。图纸比 例尺根据规划范围等情况由委托方与承担方商定并在合同书中加以明确。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 等。 8 旅游区规划 8.1 旅游区总体规划 8.1.1 应对旅游区现状与建设背景、旅游资源与开发条件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8.1.2 主题形象定位应准确、有创意,目标市场定位、旅游产品及重点项目策划应特色鲜明。 8.1.3 景区功能分区
9、、土地利用应 科学、合理,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并有发展空间。 8.1.4 旅游交通系统、旅游线路、景观系统、基础设施布局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营性项目应突出 重点,服务体系应完备。 8.1.5 防灾系统、安全系统、应急管理体系等规划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8.1.6 应科学测算景区游客承载量。 8.1.7 盈利模式合理,效益预测应科学、客观。 8.1.8 成果要求: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附件。规划图件包括综合现状图、旅游资源评价图、区域位 置图、市场分析图、功能分区图、总体布局图、道路交通规划图、旅游项目与景点规划图、近期建设规 划图、游览线路组织图和基础设施规划图。图纸比例可根据功能需要与可能确定。
10、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和 基础资料等。 8.2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8.2.1 应根据旅游区实际情况,确定旅游设施与建筑重点布置的区块,作为规划的编制范围。 8.2.2 应有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8.2.3 应明确旅游区内各地块的功能利用、规模与具体位置。 8.2.4 规划分地块,应规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间距、建 筑后退红线距离、容积率、绿地率等 控制指标,并根据各类用地的性质增加其它必要的控制指标。 8.2.5 应合理确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等。 8.2.6 工程管线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用地界线应合乎规划容量。 8.2.7 成果要求: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附件。规划图件包括:规
11、划用地区位图、规划总平面图、道 路交通规划图、绿化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局部效果图等。图纸比例一般为 1/1000/ 1/2000。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等。 8.3 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8.3.1 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各类设施与建筑做出具体安排,核算各地块的技术经济指 标, 为各项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提供技术依据。 8.3.2 应确定各类建筑、各类用地的具体位置和控制尺度。 8.3.3 应确定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点坐标、标高、曲线半径、缘石半径、变坡点、路段坡度。 8.3.4 应确定建筑物的室外高程、各类场地的标高、并对规划用地做出综合竖向处理,平衡土方。 8
12、.3.5 应确定各类工程管线及其相关设施的设置、用地。 8.3.6 应对主要建筑与主要干道的平、立、剖面进行规划设计。 DB14/T 1809-2019 4 8.3.7 成果要求:规划图件和规划设计说明书。规划图件包括:规划用地区位图、规划总平面图、道 路综合现状图、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道路及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图、工程管网综合规划 设计图、竖向规 划设计图、鸟瞰或透视等效果图等。图纸比例一般为 1/500/ 1/2000。规划设计说明书主要对规划图 纸加以说明,包括各种技术经济分析。 9 规划编制程序 9.1 规划确定 9.1.1 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等形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9.
13、1.2 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9.1.3 应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合同书,明确规划项目的性质与任务、成果形式与要求、完成时间、经 费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委托方和承担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9.2 规划编制 9.2.1 规划编制单位应制定考察与调研方案,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走访或座谈 等工作。 9.2.2 在调研基础上形成规划纲要要点,由委托方组织进行论证。 9.2.3 在通过论证的规划纲要基础上起草初稿。 9.2.4 初稿应确定规划区的旅游主题,分期及各分期目标,提出旅游产品及设施的开发思路和空间布 局,确立重点旅游开发项目,确定投资规模,形成规
14、划区的旅游发展战略,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方案 和步骤等。 9.3 征求意见 9.3.1 初稿撰写完成后,由委托方组织对初稿征求意见。 9.3.2 征求意见对象包括旅游主管部门代表、旅游及相关专家、当地居民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等。 9.3.3 初稿修改意见由委托方以书面形式通知规划编制单位。 9.4 形成评审稿 规划编制单位按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提交规划委托方。 10 规划评审、报批、修编 10.1 评审 10.1.1 评审人员由相应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10.1.2 评审一般采用会议评审方式,规划评审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 7人,一般为奇数。确定 1人为评 审组组长,组长由评审
15、组成员表决产生。 10.1.3 规划委托方应在召开评审会五日前,将评审稿送达评审组成员。 10.1.4 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方应组织评审组成员进行评审前实地考察。评审组成员在阅读评审稿及进 行实地考察后组织评审会。 10.1.5 评审组成员讨论、表决,并有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人员同意,方为通过。评审意见应形成文字性 结论 ,并经评审组签字,评定意见方为有效。评审组成员讨论、表决,不足四分之三成员同意为不通过, 三次评审未通过应终止该规划项目。 DB14/T 1809-2019 5 10.1.6 首次评审未通过的,其后的第二次、第三次评审可以采用函审方式。 10.1.7 评审意见附在规划终稿文本内。 10.2 报批 10.2.1 规划编制单位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评审稿,形成送审稿。 10.2.2 规划委托方将送审稿报评审组织方,按有关程序报本级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10.3 修编 规划项目的执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提出对规划进行修编,修编应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 按照本标准进行。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