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53.020.20 J 8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4912011 电动葫芦升降机检验细则 Electric hoist hoist inspection rules 文稿版次选择2011 - 09 - 13 发布 2011 - 10 - 13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4/T 1491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申生、陈强、杨中龙、孙芒、李剑、王金博
2、、余国意、孔晓波、程江涛、陈征、朱宗臣。 DB34/T 14912011 1 电动葫芦升降机检验细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 2000 、额定速度不大于 1.00 m/s、层站不大于 4 层、提升高度不大于 15 m,吊笼在固定的混凝土井道或钢架中沿两列垂直的刚性导轨做垂直运动,由电动葫芦驱动、服务于规定楼层不载人运行的固定式升降设备(以下称电动葫芦升降机)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建筑工地使用的电动葫芦升降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
3、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72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 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 10054 施工升降机 GB 10055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JB/T 9008.1 钢丝绳电 动葫芦 第1部分: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条件 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3 一般要求 3.1 检验机构应有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检验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
4、系以及满足质量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检验资质。 3.2 检验条件 3.2.1 环境温度为 -2040 之间; 3.2.2 电网输入电压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 7的范围内 3.2.3 检验现场清洁,不应有影响检验正常进行的物品、设备和人员,并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3.3 检验周期 在用电动葫芦升降机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动葫芦升降机,应当按照本标准对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 在用电动葫芦升降机应当按照本标准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 DB34/T 14912011 2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
5、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动葫芦升降机、 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动葫芦升降机,应当按照监督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3.4 检验报告 经检验的电动葫芦升降机,检验机构应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合格的还应出具检验合格标志,并标明检验有效日期。 3.4.1 电动葫芦升降机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的判定条件 3.4.1.1 监督检验判定条件 重要项目(检验内容中注有的项目,下同)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检验内容中未注有的项目, 下同)不合格不超过 3 项(含 3 项)且满足第 4.2.1.3 条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3.4.1.2 定期检验判定条件 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不超过 5 项(含
6、 5 项)且满足 4.2.1.2 条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对 4.2.1.1 和 4.2.1.2 条中有不合格项但未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 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 凡不合格项超过 3.4.1 条规定的,均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 3.4.2 对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 ”的电动葫芦升降机,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施工单位进行修理或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可申请复检。 3.4.3 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 ”
7、、“复检合格 ”、“复检不合格”四种检验结论。 3.4.3.1 满足 3.4.1 条合格判定条件的电动葫芦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合格”。 3.4.3.2 不满足 3.4.1 条合格判定条件的电动葫芦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不合格”。 3.4.3.3 复检后满足 3.4.1 条合格判定条件的电动葫芦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复检合格”。 3.4.3.4 复检后不满足 3.4.1 条合格判定条件的电动葫芦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复检不合格”。 4 检验内容与方法 检验内容与方法见表 1。 表1 检验 项目 项 目 编 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1a、产品出厂合格证; b、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
8、件。 查阅资料。 1.2改造、重大维修单位应提供 a、 改造、重大维修记录和自检报告; b、 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事故记录及处理报告。查阅资料。 1. 技术 资料 1.3用户单位应建立: 查阅资料。 DB34/T 14912011 3 检验 项目 项 目 编 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a、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 b、建立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如操作规程)。 2.1 电动葫芦升降机应标明额定载重量,(包括笼体的重量)应有制造单位的铭牌标志。 外观检查。 2. 外观 标志 2.2 电动葫芦升降机必须有不允许载人的明显标志。 外观检查。 3.1主
9、要金属受力构件的各处焊缝均不得有裂纹或开焊、漏焊等缺陷。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焊缝质量。 3.2金属结构件的连接件应牢固、可靠。紧固件应充分紧固并应可靠锁定。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外观检查,用力拒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连接情况。 3.3.1 相邻标 准节的立柱结合面对接应平直,各标准节、导轨之间的连接接头应保持对正,连接应牢固、可靠。 外观检查,必要时工具检测。 3.3 3.3.2 吊笼导 轨相互错位形成的阶差应不大于 0.8 mm。 用直线度为 0.01/300 的平直尺和塞尺测量。(定检无此项) 3.4 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值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的
10、1.5。 用磁力线锤或经纬仪测量。(定检无此项) 3. 金属 结构 3.5 井道顶部应设置顶板,防止雨雪侵入。 外观检查。 4.1 传动系统各个零部件应装配良好,运行正常。 外观检查。 4.2 传动系统的安装位置及安全防护均应考虑到人身安全,其零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传动系统及其防护设施应便于维修检查。 外观检查设置及防护是否有效。4.3.1 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 20。 外观检查, 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4.3.2 当吊笼 停止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卷筒上应至少留有 3 圈钢丝绳。 吊笼停止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检查安全圈数。 4.3.3 卷筒应为单层缠绕。 外观检查。 4.3
11、卷筒 4.3.4 当卷筒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a、有裂纹。 b、筒壁磨损超过原壁厚的 20。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4.4.1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8。 宜采用两根以上独立作用的钢丝绳。 对照说明书及钢丝绳质保书判定钢丝绳安全系数。 4.4.2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钢丝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 3 个,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表一要求。 外观检查, 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检查滑轮和卷筒
12、的槽型、直径是否与选用的钢丝绳相匹配。 检查压板个数,绳卡个数及间距, 检查楔块固定情况。4. 机械 传动 系统 4.4 钢丝绳 4.4.3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外观检查。 DB34/T 14912011 4 检验 项目 项 目 编 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4.4.4 钢丝绳 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外观检查。 4.4.5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 7。 用卡尺测量。 4.4.6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表二规定的数值。 外观检查, 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4.5.1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 20。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卷尺和
13、卡尺测量。(定检无此项) 4.5.2 滑轮应 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防脱槽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距。 4.5 滑轮 4.5.3 滑轮槽 应光洁平滑,转动良好。滑轮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a、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b、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 20; c、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 50或槽底出现沟槽。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卷尺和卡尺测量。 4.6.1 制动器应是常闭式且应有补偿磨损的调整机构。制动器应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外观检查。 4.6.2 采用锥形制动器时,锥形制动环必须在制动状态下全部包容在制动轮上,其尾端不允许露在制动轮外。
14、外观检查。 4.6 制动器 4.6.3 制动器额定制动力矩不应小于额定力矩的 l.5 倍。 对照说明书判定制动器额定制动力矩。(定检无此项) 5.1 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目测检查。 5.2 在基础上吊笼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8 m 的地面防护围栏,地面防护围栏应围成一周。 外观检查,用卷尺测量。 5. 基础 5.3围栏登机门应具有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在围栏登机门关好后才能起动。 打开围栏门,检查吊笼能否起动,并检查电气开关是否灵活、可靠,安装是否牢固。 6.1 吊笼立柱和上下承载梁等重要部件的焊缝均不得有裂纹或开焊、漏焊等缺陷。 外观检查,必要时可用探伤仪检查焊缝质量。 6
15、.2 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笼)应采用刚性连接,连接应牢固、可靠。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严禁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和吊钩连接。 外观检查。 6.3 封闭式吊笼内应有足够的照明。 外观检查。 6.4 非封闭式吊笼,吊笼立面的高度不应低于 1.5 m。 外观检查,用卷尺测量。(定检无此项) 6.5 吊笼的底板应防滑、能排水,其强度应满足使用要求。 外观检查。(定检无此项) 6. 吊笼 6.6 6.6.1 吊笼应 采用滚轮或导靴导向。导向装置应有足够刚性以防脱落或卡住,应有防止吊笼驶出导轨的措施。 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DB34/T 14912011 5 检验 项目 项 目 编 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16、 检验方法 6.6.2 吊笼滚 轮或导靴与导轨应匹配,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 5 mm10 mm 以内。 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检查滚轮或导靴与导轨是否相匹配。用塞尺测量安装间隙。 6.7吊笼应装吊笼门。 吊笼门应装机械锁钩以保证运行时不会自动打开。打开吊笼门,检查机械锁钩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吊笼门被锁钩锁住后能否自动打开。 6.8 水平或垂直滑动的门应有导向装置,其运动应有挡块限位。 垂直滑动的门打开后应有防止其自行坠落的措施。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7.1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或层站栏杆。 目测检查。 7. 层门 7.2层门或层站栏杆应有电气联锁装置,当层门或层站栏杆打开时,吊笼停止运行或无
17、法起动。 当吊笼停止后,打开层门或层站栏杆,吊笼应不能启动;吊笼运行时,打开层门或层站栏杆,吊笼应停止运行, 检查开关位置是否合理,安装是否牢固,可靠。 8.1 导轨接点截面相互错位形成的阶差不大于 0.8 mm。 用直线度为 0.01/300 的平直尺和塞尺测量。(定检无此项) 当采用 T 型导轨时应满足: 8.2.1 每根导轨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的距离不大于 2.5 m,支架或地脚螺栓固定应牢固可靠。 目测检查。(定检无此项) 8. 导轨 8.2 8.2.2 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为不大于 2 mm。 至少取井道中的上、中、下三点,用卷尺测量。(定检无此项) 9. 底坑 9底坑应有停
18、止简易升降机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和电源插座,封闭式井道底坑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 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10. 层楼联络装置 10 应设置层楼联络装置,使操作人员清楚吊笼在非操作层站的运行状况。 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11.1.1 该装置应在吊笼到达工作面后人员进入吊笼之前起作用,使吊笼固定在导轨架上,并使吊笼的下降操作无效,即使此时发生吊笼提升钢丝绳断绳,吊笼也不会坠落。 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11.1.2 该装置应与层门或层站栏杆联动,当层门或层站栏杆打开时该装置起作用。 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11.1 停层防坠落装置 11.1.3 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笼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
19、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对照说明书判定。 (定检无此项)11.2.1 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操作人员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简易升降机的总控制电源。 11. 安全 防护 装置 11.2 紧急断电开关 11.2.2 便携式控制装置上应装有非自动复位型的切断该开关,检查各机构电源是否切断,且该开关不能自动复位。 DB34/T 14912011 6 检验 项目 项 目 编 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11.3 断绳保护装置 当吊笼提升钢丝绳断绳时,该装置应能制停带有额定载重量的吊笼断,断绳保护装置动作时,设在其上的安全开关应将电动机和
20、制动器电路断开。 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模拟开关动作, 吊笼应不能起动或制动(切断控制电路)。 11.4.1 必须设置上、下限位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可用自动复位型,切断的是控制回路。 吊盘空载,上升或下降碰撞限位装置,应停止上升方向或下降方向的运行。 11.4 上、下限位开关 11.4.2 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该开关后,上部安全距离能满足 L1.8+0.1 V2m (V-额定速度)。 下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以额定载重量下降时,触板触发该开关使吊笼制停,此时触板离下极限开关还应有一定行程。 用卷尺测量。 11.5.1 必须设置极限开关, 极限开关不允许用自动复位型,切断的是总
21、电源。 分别短接上下限位开关,吊笼空载,上升或下降碰撞极限开关,简易升降机应能停止上、下两个方向的运行。 11.5 极限开关 11.5.2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大于或等于 0.5 m。 下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在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先动作。 用卷尺测量。 11.6 缓冲器 井道底部应设置吊笼缓冲装置。 外观检查。 11.7 松绳保护装置 应设有钢丝绳松绳安全保护装置,以便在吊笼下行遇到障碍物时切断控制电路,使简易升降机停止运行。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11.8 超载限制器 在载荷达到额定载荷 90时应发出报警,在荷载超过额定载
22、重量的 110前中止吊笼起动。 外观检查,模拟开关动作,吊笼应不能启动。 11.9 排绳装置 排绳装置应使钢丝绳卷入卷筒时排绳整齐,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现象。 外观检查。 12.1每台简易升降机应单独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的标志,开关位置应能方便迅速地接近,该开关不应切断吊笼照明电路。 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12 电气 安全 要求 12.2总电源接触器,应能分断所有机构的动力回路或控制回路。 总电源回路应配备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失压保护和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查验总电源回路中总电源接触器、短路、失压保护及过载保护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校验),并手动试
23、验开关,人为断开供电电源,重新接通电源后,未经手动操作相应DB34/T 14912011 7 检验 项目 项 目 编 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开关, 总电源回路不应自行恢复接通。断开主电源开关, 在电源输入端,分别人为断开一相电源或将电源相序调换;接通主电源开关,检查简易升降机是否能正常起动。 12.3 吊笼上下运行接触器应实现联锁。 结合电气原理图检查。 12.4 电动机及电气主回路(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0.5 M。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 M。 断电, 人为使起重机上的接触器、开关全部处于闭合状态,使简易升降机电气线路全部导通,用 500 V 兆欧表
24、测量。上述方法有困难时,可采用分段测量的方法。测量时应断开所有电子元件。 12.5 简易升降机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接地,其接地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接地电阻不大于 4。 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 12.6 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简易升降机的控制开关。 目测。(定检无此项) 12.7 如果简易升降机不具有自动停靠层站的功能,则吊笼运行应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按钮上应清晰标明运行方向。 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12.8 操作按钮控制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仪表测量。12.9 吊笼随行电缆在其全程运行中应自由拖行不受阻碍。 目测。 13.1 空载试验 应全行程进行
25、不少于 3 个工作循环的空载试验,每一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制动,其中在半行程应至少进行一次吊笼上升和下降的制动试验,观察有无制动瞬时滑移现象。 操作试验。 13.2 额定载荷试验按规定的通电持续率,吊笼内装有额定载荷,载荷重心按内偏和外偏布置, 各做全行程连续运行 30 min 的试验,每一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 1 次的制动。 吊笼应运行平稳、起动、制动正常,无异常响声;吊笼停止时,不应出现下滑现象;在中途再起动上升时,不允许出现瞬时下滑现象。 额定载荷试验后蜗轮蜗杆减速器油液温升不应超过 60,其他减速器的油液温升不应超过 45。 现场试验,用点温计测量温升。
26、13 试验 要求 13.3 超载试验 吊笼内均匀布置 1.25 倍额定载荷,工作行程为全行程,工作循环不得少于 3 次,每一个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 1 次的制动,吊笼应运行平稳,起动、制动正常,无异常响声,吊笼停止时,不应出现下滑现象。 首次安装时现场试验。(定检无此项) DB34/T 14912011 8 检验 项目 项 目 编 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3.4 吊笼断绳保护装置试验 吊笼内施加 2 倍额定荷载,模拟时,使断绳保护装置有效动作,断绳保护装置应能可靠支持荷载。 试验后简易升降机结构及断绳保护装置无任何损坏和永久变形。 现场试验。 13.5 停层防坠落装置 使
27、停层防坠落装置动作,吊笼内施加 1.5 倍载荷,起升钢丝绳不受力,停留 15 分钟,停靠装置及结构无异常。 现场试验。 注: 带“”为重要项。 4.1 钢丝绳绳卡连接 钢丝绳绳卡连接时绳卡数量要求见表 2。 表2 钢丝绳绳卡连接时绳卡数量要求 钢丝绳公称直径 mm 19 19-32 32-38 38-44 绳夹数量 3 4 5 6 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绳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6 倍。 4.2 断丝数 断丝数超过表 3(选自 GB/T 5972 )的规定时应报废。(见表 3) 表3 断丝数表 交互捻钢丝绳 6 d 长度内 可见断丝数 钢丝绳结构的典型例子 (GB 8918-2006) M1M4 M5M8 67 2 4 619 3 6 625, 819 5 10 637 10 19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