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 2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 沈家本主持编纂的考试法官必要中正式民事审判词不包括 ( )(A)诉讼人姓名(B)呈诉事项(C)证明理由之缘由(D)诉讼人的性别2 从文书体例上看,下列不属于法律文书类型的是 ( )(A)信函式(B)致送式(C)问答式(D)宣告式3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应予立案的应制作( )(A)呈请立案报告书(B)呈请破案报告书(C)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D)侦查工作报告书4 关于公诉意见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2、 )(A)公诉意见书属于刑事法律文书(B)公诉意见书尾部不在法庭上宣读(C)公诉意见书可以制作若干份(D)公诉意见书中必须制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5 人民检察院派助理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该检察员被称为( )(A)委派检察员(B)指定检察员(C)副检察员(D)代理检察员6 下列有关第二审刑事裁定书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其事实和理由必须分开写(B)驳回上诉或抗诉裁定时说明驳回的理由一般采用逐点反驳的方法(C)发回重审的裁定,只解决程序问题(D)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表述为: “驳回上诉(或者抗诉) ,维持原判。 ”7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中提起上诉的当事人称为
3、( )(A)原告(B)原告代理人(C)上诉人(D)被上诉人8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原业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应当按照_审理。( )(A)第一审程序(B)第二审程序(C)简易程序(D)听证程序9 下列不属于再审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的是 ( )(A)发回重审(B)维持原判(C)全部改判(D)部分改判10 提请假释建议书的事实结论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二是罪犯 ( )(A)认真遵守监规(B)自觉接受教育改造(C)具有特殊情况(D)被判处有期徒刑11 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须报_审批。 ( )(A)监狱所在地人民法院(B)原审人民法院(C)当
4、地中级人民法院(D)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12 _不能够提出刑事上诉状。 ( )(A)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B)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C)认为下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上级人民检察院(D)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就民事赔偿部分13 仲裁委员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仲裁纠纷的文书是( )(A)仲裁调解书(B)仲裁申请书(C)仲裁协议书(D)仲裁裁决书14 现场勘查结果不包括 ( )(A)发现和提取物证的情况(B)发现和提取痕迹的情况(C)现场照相、录像的内容和数量等;现场绘图的种类和数量等(D)现场勘查的条件、天气、光线、温度、空气湿度等情况15 调查笔录的尾部,被调
5、查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捺指印的,应 ( )(A)由书记员在笔录上注明(B)由调查人代被调查人签名(C)空着(D)由强制被调查人签名二、简答题每小题 5 分16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17 简述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正文的内容。18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阐述判决的理由应当把握哪几点?19 简述罪犯出监鉴定表填写的内容。20 现场勘查结果一般应写明哪几项内容?三、写作主题21 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二审民事判决书(驳同上诉)。(1)当事人基本情况:上诉人(原审被告) :杜,男,1942 年月日出生,汉族,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住该校家属楼。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韩 ,女,195
6、0 年月日出生,汉族,市女子职业高中校办工厂工人,住本市村。上诉 A 杜 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 市区人民法院(19) 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2)原审判决情况:原审认定,双方于一九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一九年月 日登记结婚(均属再婚)。女方征得男方同意,再婚时带有两个男孩(长子十八岁,次子十一岁)与双方共同生活。婚后感情一般。因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加之双方性格各异,常常因经济和家庭琐事,不断发生纠纷。一九年十月,男方怀疑女方与人有暧昧关系,导致双方打架,女方带了与男方分居至今。同年十一月,女方诉至法院要求与男方离婚,男方也认为和好无望,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女方赔偿其给女方母子办理城市户
7、口的操劳费和抚养孩子的抚养费。一审中对双方婚后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双方主要财产共计有 28 型飞鸽牌自行车两辆,蜜蜂牌缝纫机一台,21 英寸如意牌彩电一台,水仙牌全自动洗衣机一台,一条毛毯,一顶尼龙蚊帐,六条被子,四条褥子,一张三斗桌,一个碗柜,一个大立柜,一台电风扇。一审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男方要求女方赔偿办理户口的经济损失欠妥,最后判决:一、准予双方离婚。28 型飞鸽牌自行车一辆,蜜蜂牌缝纫机一台,水仙牌全自动洗衣机一台,一顶尼龙蚊帐,两条被子,两条褥子,一张三斗桌,一个碗柜归女方,其他财产归男方。三、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后男方不服,以对女方母子尽有一定义务,经济上受到一
8、定的损失,要求女方如数赔偿为由提起上诉。女方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处理正确,要求维持原判。 (3)二审查明的事实:双方的婚姻及婚后财产状况原审认定无误,男方在为女方母子办理城市户口的过程中,共花费人民币五千元左右,加上几年来对孩子的抚养费,共有人民币七千元左右,女方对此并无异议。但女方称为其母子办理城市户口及对孩子的抚养,是男方婚前许下的,男方承认确实如此。四、写作辅题22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2000 年以来,郑宏霞与本村村民苏光山同在本乡民营企业大华毛巾厂上班,关系暧昧,先是公休时经常一起下馆子吃饭,到舞厅蹦迪,后发展到趁郑宏霞之夫张秀良
9、不在家之机多次发生性关系,为了达到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经密谋,由苏光山从乡农药店买回一瓶甲胺磷剧毒农药交给郑宏霞,郑宏霞于 2005 年 4 月 6 日吃晚饭时趁停电点蜡烛之机将该农药投入其夫饭碗中,致使其夫中毒身亡。事发后,郑宏霞和苏光山将张秀良的尸体装入麻袋于当晚 11 时许投入村南河中而一起潜逃,2005 年 5 月 25 日被河南警方在郑州火车站抓获,同日移交给案发地公安机关。经审讯,郑宏霞和苏光山供认了以上犯罪事实。以上事实有剩余农药、尸检报告为证。办案单位河北省宁晋县公安局刑警队,办案人郑子林、王标,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制作时间是 2005 年 5 月 26 日。郑宏霞,女,36 岁,
10、汉族,小学文化,河北省宁晋县人,农民,现住宁晋县小孙庄乡小店村。简历:1976 年一 1983 年在宁晋县小店村小学上学,之后失学在家,1999 年起在大华毛巾厂上班。苏光山,男,24 岁,汉族,初中毕业,河北省宁晋县人,农民,现住宁晋县小孙庄乡小店村。简历:1988 年一 1 994 年在宁晋县小店村小学上学,1994 年一 1 997 年在宁晋县小孙庄中学读初中,1 999 年起在大华毛巾厂上班。附:1我国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61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犯罪分子
11、,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准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 2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沈家本主持、编纂的考试法官必要中正式对刑、
12、民判决书规定了统一的文书格式和写作内容。其中,民事审判词应包括:(1)诉讼人之姓名、籍贯、年龄、住所、职业;(2)呈诉事项;(3) 证明理由之缘由;(4)判之理由。答案为 D。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文书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包括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等几种。答案为 C。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它属审批文书,经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审批,便成为制作立案决定书的依据。答案为 A。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公诉
13、意见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庭审理公诉案件的必备内容,因此 A 项正确。在法庭宣读时只宣渎审判长审判员及公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因此尾部的内容不在法庭上宣读,B 项正确。公诉意见书可以制作多份,C 项正确。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的内容可以根据案情、庭审的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是否制作。答案为 D。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人民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如系检察长、副检察长、助理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的,则应分别表述为“检察长”、“副检察长”、“代理检察员”。答案为 D。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第二审刑事裁定书的相关知识点,难度不大,但是考查细致,考生注意准确掌握。在第二审刑事
14、裁定书中,事实和理由可以分开写,也可以合并写。BCD 三项都是对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有关问题的正确表述。答案为 A。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当事人身份事项的考查。在第二审民事诉讼中,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包括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称“上诉人”,对方当事人称“被上诉人”。答案为 C。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同情况下审判监督案件的审判程序。其中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答案为 B。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的不同情形,考生注意区分掌
15、握。再审判决结果包括:(1)全部改判;(2) 部分改判;(3)维持原判。答案为 A。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照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事实结论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二是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答案为 C。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形,同时也规定,对罪犯予以监外执行时应由监狱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请示审批,并制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答案为 D。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
16、诉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称刑事上诉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也可就民事赔偿部分提出上诉,使用此种书状。故只有 C 项所列主体不能提出刑事上诉状。答案为 C。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属于概念比较题。考生应该熟练掌握各个概念之间的区别,以免混淆。件裁调解书是仲裁委员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仲裁纠纷的文书。答案为A。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从实际出发,写明勘查结果,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发现和提取物证的情况。应根据不同物证的特点,分别写明其名称、数量、质地、重量、尺寸、体积、标记和特征等情况。(2)发现和提取痕迹的情况。应根据不
17、同痕迹的特点,分别写明其名称、数量、位置、面积、形状、距离和特征等情况。(3)现场照相、录像的内容和数量等;现场绘图的种类和数量等。答案为 D。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调查笔录尾部的写作方法。调查笔录记录完毕应当交被调查人阅读,或者向他(她) 宣读,经被调查人确认笔录内容与其所讲内容相符的,应由其写明“以上笔录经我看过(或向我宣渎过),和我说的相符”。并由被调查人签名、盖章或捺指印,注明年月日。被调查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捺指印的,书记员应在笔录上注明。最后由调查人和记录人签名或盖章。答案为 A。二、简答题每小题 5 分16 【正确答案】 事实是案件的基本依据,多数重
18、要的法律文书都要写明案情事实。法律文书在叙写案情事实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写清事实基本要素;(2)关键情节具体叙述;(3)因果关系交代清楚;(4)争执焦点抓准记清;(5)财物数量记叙确切;(6)叙述事实平实有序;(7)材料选择真实典型。17 【正确答案】 包括: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证据;结论事项。(1)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应顺次写明三层内容:一是需要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犯罪事实;三是写明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2)结论性意见。18 【正确答案】 (1)坚持“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2)阐述理由要有针对性;(3)说理的逻辑要严密
19、。19 【正确答案】 (1)第一页填写的内容是:罪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健康状况、家庭住址、原籍所在地、罪名、原判法院、判决书号、原判刑期、附加刑、原判刑期起止日期、刑期变动情况、出监原因、原有文化程度、现有文化程度、有何特长及技术等级、主要犯罪事实等。(2)第二页填写的内容是: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本人简历、改造表现、服刑期间奖罚情况、分监区意见、监区意见、监狱意见和备注。(3)第三页填写的内容是:服刑期间奖惩情况、分监区意见、监区意见、监狱意见等。20 【正确答案】 (1)发现和提取物证的情况。(2)发现和提取痕迹的情况。(3)现场照相、录像的内容和数量等;现场绘图的种类和
20、数量等。三、写作主题21 【正确答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被告) :杜,男,1942 年月日出生,汉族,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住该校家属楼。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韩 ,女,1950 年月日出生,汉族,市女子职业高中校办工厂工人,住本市村。上诉人杜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市 区 人民法院(19)民初字第x 号民事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双方于 19 年底经人介绍认识,19年月 日登记结婚(均属再婚)。女方征得男方同意,再婚时带有两个男孩(长子 18 岁,次子 11 岁)与双方共同生
21、活。婚后感情一? 般。因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加之双方性格各异,常常因经济和家庭琐事,不断发生纠纷。19年 10 月,男方怀疑女方与他人有暖昧关系,导致双方打架,女方带子与男方分居至今。同年 11 月,女方诉至法院要求与男方离婚。男方也认为和好无望,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女方赔偿其给女方母子办理城市户口的操劳费和抚养孩子的抚养费。一审中对双方婚后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双方主要财产共计有 28 型飞鸽牌自行车两辆,蜜蜂牌缝纫机一台,21 英寸如意牌彩电一台,水仙牌全自动洗衣机一台,一条毛毯,一顶尼龙蚊帐,六条被子,四条褥子,一张三斗桌,一个碗柜,一个大立柜。一台电风扇。一审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男
22、方要求女方赔偿办理户口的经济损失欠妥,最后判决:一、准予双方离婚。二、28 型飞鸽牌自行车一辆,蜜蜂牌缝纫机一台,水仙牌全自动洗衣机一台,一顶尼龙蚊帐,两条被子,两条褥子,一张三斗桌,一个碗柜归女方,其他财产归男方。三、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后男方不服,以对女方母子尽有一定义务,经济上受到一定的损失,要求女方如数赔偿为由提起上诉。女方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处理正确,要求维持原判。经审理查明,双方的婚姻及婚后财产状况原审认定无误,男方在女方母子办理城市户口的过程中,共花费人民币五千元左右,加上几年来对孩子的抚养费,共有人民币七千元左右,女方对此并无异议。但女方称为其母子办理城市户口及对孩
23、子的抚养,是男方婚前许下的,男方承认确实如此。 本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双方婚后感情之变化,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及财产的分割并无不当。在夫妻关系尚存续期间,男方虽对女方及孩子尽有一定义务,属男方婚前对女方的许诺和自愿。现要求女方赔偿经济损失理由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二审案件受理费五十五元由上诉人杜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代理审判员:代理审判员:19年 月日(院印)四、写作辅题22 【正确答案】 呈请拘留郑宏霞、苏光山报告书我大队正在侦查的一起杀人案件系犯罪嫌疑人郑宏霞
24、和苏光山所为,需要采取拘留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犯罪嫌疑人郑宏霞,女,36 岁,汉族,小学文化,河北省宁晋县人,农民,现住宁晋县小孙庄乡小店村。简历:1976 年一 1983 年在宁晋县小店村小学上学,之后失学在家,1999 年起在大华毛巾厂上班。犯罪嫌疑人苏光山,男,24 岁,汉族,初中毕业,河北省宁晋县人,农民,现住宁晋县小孙庄乡小店村。简历:1988 年一 1994 年在宁晋县小店村小学上学,1994 年1997 年在宁晋县小孙庄中学读初中,1999 年起在大华毛巾厂上班。拘留原因和依据:犯罪嫌疑人郑宏霞和苏光山 2000 年以来,同在本乡民营企业大华毛巾厂上班,关系暖昧,先是公休时经
25、常一起下馆子吃饭,到舞厅蹦迪,后发展到趁郑宏霞之夫张秀良不在家之机多次发生性关系,为了达到长期共同生话的目的,经密谋,由苏光山从乡农药店买回一瓶甲胺磷剧毒农药交给郑宏霞,郑宏霞于 2005 年 4 月 6 日吃晚饭时趁停电点蜡烛之机将该农药投入其夫饭碗中,致使其夫中毒身亡。事发后,郑宏霞和苏光山将张秀良的尸体装入麻袋于当晚 11 时许投入村南河中而一起潜逃,2005 年 5 月 25 日被河南警方在郑州火车站抓获,同日移交给案发地公安机关。经审讯,郑宏霞和苏光山供认了以上犯罪事实。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郑宏霞和苏光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26 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61 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郑宏霞和苏光山刑事拘留。妥否,请批示。承办单位:刑侦队承办人:200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