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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B B 68004-1986 原条造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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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B B 68004-1986 原条造材.pdf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原条Pole造材ZB B 88004-88bucking本标准适用于山场和贮木场原条造材,对山场和贮木场原条造材的基本要求、量材设计和造材作业作出具体规定。1墓本要求,.1原条生产时必须把枝(打净、砍平,根部断面要锯齐,不得带有树根。1.2枯立木、风折木、火烧木、梢头木等,凡符合原木标准规定的都要造材利用。,二虽材设计前,堆集的原条必须拨开。1.4造材作业时必须配备撬木工。对弯曲、不稳固的原条,应加垫稳固。勺.量材设计应由经过培训,熟悉木材标准和木材价格,并经县级以上林业部门考核合格的木材检脸员担任。南方林区收购集体生产的原木,应由经县以上林业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木材检验

    2、员,对山场量材设计进行指导。勺二检量使用的尺杆、卡尺、卷尺、弓形尺和蔑尺,一律按米制标准刻度,检量用具要经常检查校正,刻度不准,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Zf材设计2.1量材设计时,对原条要采取看、探、敲、量、算、划等办法,正确判断各种缺陷。2.2最材设计时,要从原条根部至稍部进行,量尺要准确,划线要明显,并留出适当的锯口长度。2.8树干通直、尖削度小、节子少、材质好以及无病、虫害的原条,应造优质材或长材。凡符合特级原木标准的,应优先造特级原木。2.4小径原条、多节原条、梢头木,符合直接用原木标准的,应造直接用原木。2.5原条多节部位,其长级、径级符合加工用原木的,应根据节子的密集程度和尺寸大小,

    3、可将节子最多、最大的部位造在一根原木上.如能提高原木等级.则应把节子分造在两根原木上。2.8腐朽的原条按下列要点进行量材设计。2.8.1根部腐朽,不够等内材,长度不超过lm的可以截掉。够等内材的视其腐朽程度合理确定造材长度。2.8.2干部腐朽,应把腐朽部位尽可能地造在一根原木上。2.6.吕梢部腐朽,视其腐朽程度,合理确定材长或截掉。:.了有虫眼的原条,视其虫眼密集程度,可把虫眼最多的部位造在一根原木上,如能提高原木等级,则应把虫眼分造在两根原木上。2二有纵裂或外夹皮的原条,视其纵裂或外夹皮长度,可把纵裂或外夹皮造在一根原木上,如能提高原木等级,则应把纵裂或外夹皮分造在两根原木上。2.9弯曲原条

    4、,应在影响原木等级的弯曲部位下锯,急弯部分,长度不超过lm的应截掉。2.协扭转纹原条,应尽可能地造不限制扭转纹的原木,如造加工用原木时,应在扭转程度较小的部位下锯。2.”有外伤或偏枯的原条,应把外伤或偏枯最深部位造在一根原木上。2.往双r原条分叉处以下主干2m以上的,可在双丫相连处下锯,双部位需劈开另行量材造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8.一11一08发布1986一12一01实施ZB 8 $9004一二或将较细的一根支叉紧靠分岔处锡齐,不得造叉形材。2.一粗等外原太卜不能带1 m等内材.a造材作业自.t造材工发现f材设计不合理时,应要求f材员重新f材,不得自行改变锯口。造材时要对线下锯,不得躲包让节。造材时,锯口偏斜长短面跳月互离不得超过长级公差。造材时要防止劈裂和锯伤邻木。严禁用斧头造材.月.口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林业工业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贤、王维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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