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 年专升本(民法)真题试卷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恋爱(B)招待朋友(C)潮起潮落(D)出生2 甲就餐后未结账就欲离开,服务员将其拦住。该服务员的行为属于 ( )(A)自卫行为(B)非法行为(C)自助行为(D)公力救济3 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 依据继承法,甲在其父死亡后未表示放弃继承,视为接受继承。这种意思表式的形式是 ( )(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沉默形式(D)推定形式5 甲赠与女友一部手机。该行为属于 ( )
2、(A)单方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有偿法律行为(D)无偿法律行为6 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该合同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7 甲、乙合伙经营一服装店,根据合伙协议,甲可代理乙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这种代理属于( )(A)委托代理(B)法定代理(C)指定代理(D)复代理8 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 )(A)提起诉讼(B)提出请求(C)同意履行(D)不可抗力9 下列选项中,属于流通物的是 ( )(A)矿藏(B)水流(C)汽车(D)枪支10 下列选
3、项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 )(A)两人合买的一辆汽车(B)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C)家庭共同财产(D)尖依法定继承分害的遗产11 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是 ( )(A)先占(B)生产(C)添附(D)买卖12 不需要债权人占有担保物的担保方式是 ( )(A)抵押(B)质权(C)留置(D)保证13 下列选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 ( )(A)侵权行为之债(B)合同之债(C)不当得利之债(D)无因管理之债14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总价款 50000 元的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甲公司依约交付定金 5000 元。后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应当返还甲公司 ( )(A)5000 元(B) 7500 元(C) 100
4、00 元(D)12500 元15 关于债的法律关系,正确的表述是 ( )(A)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B)债务人是特定的,债权人是不特定的(C)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D)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不特定的16 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协议是 ( )(A)委托协议(B)离婚协议(C)收养协议(D)监护协议17 甲公司通过寄信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一要约。该要约生效时间为 ( )(A)甲公司完成要约时(B)甲公司发出要约时(C)乙公司了解要约内容时(D)要约到达乙公司时18 甲将乙的赝品字画当作真品而购买,该买卖合同 ( )(A)未成立(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19 甲、乙签订一买卖
5、合同,但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在甲未交货时,乙可拒绝付款。乙享有的这种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辨权(B)后履行抗辨权(C)先履行抗辨权(D)不安抗辨权20 甲租乙住房一套,口头约定租期 1 年。后双方因租凭期限发生争议。依据合同法,该租凭合同的租凭期限为 ( )(A)6 个月(B) 8 个月(C) 1 年(D)不定期21 下列选项中,属于名称权的法律特征是 ( )(A)为自然人享有(B)不可转让(C)可依法变更(D)非民事主体固有22 下列选项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 )(A)身体权(B)健康权(C)肖像权(D)亲权23 下列选项中,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是 ( )(A)复制权(B)发表权(C)署
6、名权(D)修改权24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 )(A)20 年,自申请日起算(B) 10 年,自申请日起算(C) 20 年,自审查通过日起算(D)10 年,自审查通过日起算25 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是 ( )(A)文物(B)债券(C)抵押权(D)宅基地使用权26 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后,甲的女儿继承了甲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份额。该继承方式是 ( )(A)转继承(B)代位继承(C)遗赠(D)遗嘱继承27 不需要见证人见证即可有效的遗嘱是 ( )(A)代书遗嘱(B)自书遗嘱(C)录音遗嘱(D)口头遗嘱28 下列选项中,既可适用于侵害财产权,又可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方式是 (
7、)(A)停止侵害(B)返还财产(C)恢复名誉(D)消除影响29 依据民法通则,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30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违约行为是( )(A)实际违约(B)履行迟延(C)不完全履行(D)预期违约二、判断题31 人民法院属于机关法人,无须经过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 ( )(A)正确(B)错误32 表见代理不能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 )(A)正确(B)错误33 用益物权是他物权。 ( )(A)正确(B)错误34 留置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 ( )
8、(A)正确(B)错误35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合同保全方式之一。 ( )(A)正确(B)错误36 保管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 ( )(A)正确(B)错误37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无须征得债权人同意,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 ( )(A)正确(B)错误38 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 ( )(A)正确(B)错误39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A)正确(B)错误40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 )(A)正确(B)错误三、简答题41 简答所有权的法律特征。42 简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的情形。43 简答一般侵
9、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免责理由。四、论述题44 试论法人的法律特征及成立条件。五、案例分析题45 2005 年 3 月 5 日晚,蒋某酒后驾车,车冲上人行道,将走在人行道上的闫某撞伤。闫某花去医药费 3000 元。同年 4:月 10 日,两人就医药费等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未达成协议。4 月 20 日,闫某请求当地交警大队进行调解,但调解失效。2006 年 4 月 15 日,闫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蒋某赔偿自己所受的损失。(1)该案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 依据何在?(2)2006 年 4 月 15 日,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届满?为什么?46 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
10、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为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 为什么?(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为什么?2008 年专升本(民法)真题试卷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2 【正确答案】 C3 【正确答案】 D4 【正确答案】 C5 【正确答案】 D6 【正确答案】 D7 【正确答案】 A8 【正确答案】 D9 【正确答案】 C10 【正确答案】 A11 【正确答案】 D12 【正
11、确答案】 A13 【正确答案】 B14 【正确答案】 C15 【正确答案】 C16 【正确答案】 A17 【正确答案】 D18 【正确答案】 D19 【正确答案】 A20 【正确答案】 D21 【正确答案】 C22 【正确答案】 D23 【正确答案】 A24 【正确答案】 A25 【正确答案】 D26 【正确答案】 B27 【正确答案】 B28 【正确答案】 A29 【正确答案】 C30 【正确答案】 D二、判断题31 【正确答案】 A32 【正确答案】 B33 【正确答案】 A34 【正确答案】 B35 【正确答案】 A36 【正确答案】 B37 【正确答案】 B38 【正确答案】 A39
12、【正确答案】 A40 【正确答案】 B三、简答题41 【正确答案】 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1)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享有的权利;(2)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3)所有权的存在与物相伴始终;(4)所有权是一种具有弹性恢复功能的权利。42 【正确答案】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43 【正确答案】 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1)依法执行职务; (2)正当防卫;(3)紧急避险;(4)不可抗力;
13、(5)受害人的过错;(6)第三人的过错。四、论述题44 【正确答案】 法人的法律特征有:(1)法人是社会组织。(2)法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案例分析题45 【正确答案】 (1)该案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依据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2)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理由:2005 年 4 月 20 日,闫某向交警大队提出调解请求时,诉讼时效中断。调解失败,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2006 年 4 月 15 日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46 【正确答案】 (1)张某无权向陈某要回花瓶。理由:胡楠将花瓶卖给陈某,属无权处分行为。而陈某取得花瓶时是符合善意取得所有权条件的,故 I 冻某已取得花瓶所有权。(2)张某对胡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理由:胡楠的无权处分行为使张某丧失了对花瓶的所有权,损害了张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