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4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某商场为招揽顾客,承诺“假一赔十” ,顾客王某遂购买假手机五部,价值一万伍千元,并向商场索赔,商场认为其并非消费者,拒绝赔偿。但在王某声称要向法院起诉时,遂同意赔偿人民币 15 万元,则( )。(A)商场有权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其单方民事行为(B)商场得以王某胁迫为由主张其单方民事行为无效(C)商场得以王某乘人之危为由撤销其单方民事行为(D)商场应予赔偿2 甲出版社误将乙校的订货当作丙校的订货发给了丙校,这一行为属于( )。(A)乘人之危(B)
2、显失公平(C)重大误解(D)欺诈3 甲误以为苹果三级比一级好,于是以一级苹果的价格购买了 100 吨三级的苹果,则( )。(A)甲可请求仲裁机构撤销此买卖行为(B)甲无权向法院主张此买卖行为可变更(C)甲可以自行主张该行为无效(D)甲可以自行变更苹果价格4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A)售货员将标价 15 万元的电脑以 5000 元售出(B)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婚姻行为(C)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5 大明电器城明知其销售的空调质量有问题却故意不向顾客说明,甲买了一台。该行为属于( )。(A)受欺诈的行为(B)显失公平的行为
3、(C)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6 甲开一食品加工厂,因资金周转不灵,急需用钱,但又求借无门。乙趁机表示愿借给甲 5 万元,但 3 个月后甲须三倍返还,甲同意。甲乙之间的行为( )。(A)因乙乘人之危而无效(B)因乙乘人之危而可撤销(C)因乙欺诈而可撤销(D)因乙欺诈而无效7 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脑,乙未经甲同意将该电脑以市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脑,后可向乙追偿(B)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脑(C)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脑所得的款项(D)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脑8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
4、( )。(A)失效(B)继续有效(C)开始生效(D)开始无效9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条件成就前( )。(A)可单方解除,因民事法律行为未生效(B)可协议解除(C)可单方解除,因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D)可单方解除,因所附条件不成立10 杨某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面积购买了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到时杨未能分到三居室房屋。杨购买地毯的行为( ) 。(A)是无效行为。因为杨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B)是可撤销行为。因为杨对于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D)是有效行为。
5、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11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 1 年零 6 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 1 年除斥期间(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C)可以,因未过 2 年诉讼时效(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12 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 1000 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 100 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10
6、 年司考卷三单 2)(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D)买卖有效13 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 50 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 40 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 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 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10 年司考卷三单 5)(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14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
7、( )(13 年司考卷三单 3)(A)甲说,如不出借 1 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王瑞与妻子长期两地分居,为解决这个问题,王瑞欲调往甲地(妻子的工作地)工作。王瑞同事张某得知此事后,请求王瑞将其现在居住的私有房屋 4 间卖给他。王
8、瑞告知张某,调动工作之事是否成功尚难以预料,如调动不成,他现住的房屋不能卖,如调动成功则可以卖给张某。二人遂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如果王瑞调往甲地工作,则将其目前居住的 4 间私有房屋转让给张某,价款 48 万元。在协议订立后 3 个月,王瑞恰遇一机会将其妻调回自己工作的城市。王瑞便告知张某,现其妻调回本市,他的私有房屋要自用,不能出卖给张某。张某遂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王瑞交付房屋。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有( )。(A)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B)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C)王瑞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的手段阻止条件成就(D)王瑞的行为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故合
9、同没有生效。张某无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16 下列选项中,( ) 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A)甲乙约定若甲父死亡,甲则将其房屋转让给乙(B)甲与乙约定,若甲考上大学,乙就把自己的电脑送给甲(C)甲与乙约定,若甲能把乙的班主任打一顿,乙就答应嫁给甲(D)甲与乙约定,若今天下午天下雨,甲就把自己的雨伞送给乙17 李某为其外甥张某的监护人,李某与王某恶意串通,将张某已过世的父母留给他的楼房一栋以低于市价 30 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则在事后分给李某 20 万元,后张某发觉,该民事行为被宣告无效,则( )。(A)该房屋应退还张某,王某应返还其价金(B)张某有权要求二人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C)李某与王某应
10、承担连带责任(D)李某与王某因此取得的财产,应依法追缴18 下列撤销权的行使,当事人必须向法院、仲裁机构请求的有( )。(A)甲因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权(B)甲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与乙签订了以丙为被代理人的买卖合同。无代理权,现甲主张撤销权(C)甲为赠与人,因乙不履行赠与义务而主张撤销权(D)甲为债权人,对乙减少自己财产的行为而主张撤销权19 下列行为有效的有( )。(A)甲(8 周岁) 接受其叔叔给的 100 元钱压岁钱(B)甲 (16 周岁)将父母给的生日礼物价值 100 元的童话书赠与同学作生日礼物的行为(C)甲 (17 周岁)将从祖父处继承小轿车一辆抛弃的行为(D)甲(8 周岁) 经其父母
11、同意将甲所有的 6 万赠与其叔的行为 20 下列不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有( )。(A)甲基于重大误解而与乙订立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B)丁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钢木家具的合同(C) 13 岁的丙与聪慧电脑公司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 2 万元电脑的合同(D)7 岁的戊与发达公司签订的接受 10 万元赠与的合同21 下列行为不得附条件的有( )。(A)接受继承(B)撤销(C)结婚行为(D)票据背书行为22 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B)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 5 万元给乙(C)
12、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D)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 1 万元给乙23 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 500 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购买。在交易过程中,乙对甲说“如果发生纠纷,你必须在 3 个月内(自交易之日起算)起诉,否则我概不负责。”甲表示允诺。甲买回该牛后第 4 个月该牛因病死亡,遂发生纠纷。( )(A)甲与乙之间构成民事欺诈(B)甲与乙之间构成合同违约(C)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有效(D)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无效24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奶粉一批。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国
13、产奶粉谎称为进口奶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奶粉畅销。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则希望将这批货物以更高价格售与他人。此时,当事人的下列行为,对合同效力将产生什么影响?( )(A)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货,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B)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C)甲公司向乙公司送交确认合同有效的通知,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D)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情事为由主张撤销,则合同失去约束力25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面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 3 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
14、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25 甲将其在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 2 年。半年后,甲父母老家的房屋拆迁,欲前往北京与甲共同生活,甲以此为由与乙商量,提前终止了租房协议。不久甲接到父母的电话,说先去广州其姐家呆上 3 个月再到北京,甲于是把该房屋以更高的租金租给了两位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现问:26 甲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甲的行为构成欺诈,因为他事实上隐瞒了真相(
15、B)甲的行为不构成欺诈,因为他并无欺诈的故意(C)甲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关于房屋的租赁与其自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并且造成乙的损失(D)甲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的构成以行为当时为决定标准27 假如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欺诈,则乙( )。(A)可以要求赔偿损失(B)无权要求赔偿损失(C)可以要求再次租用甲的房屋,直到甲的父母回来(D)无权要求再次租用甲的房屋,但可以要求甲双倍赔偿其损失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4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案中商场所作出的单方
16、民事行为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理应自成立时生效。因惧怕对方以合法手段解决纠纷而作出的民事行为不是“因受胁迫而作出的民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反,并造成较大的损失的行为。本题中所述情形属于重大误解。【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因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仲裁机构请求,而不得自行主张行为无效。【知识模块】 民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C、D 错,根据民
17、法通则第 59 条的规定,A、C 两项表述属于重大误解,D 项表述属于显失公平,均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B 对,依民法通则第 58 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而合同法第 52 条、第 54 条从保护国家利益和平衡当事人利益出发,规定受欺诈、胁迫手段实施的合同行为并不当然无效,只有在该行为的结果损害国家利益时,该行为才绝对的无效;如果未损害国家利益,则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此,在合同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内,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但不属于合同法调整对象范围的,则仍应适用民法通则第 58 条的规定。合
18、同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B 项表述中的婚姻不属于合同法的调解对象,应依照民法通则第58 条的规定处理,即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进行的婚姻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
19、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据此,本题中的情形属于乘人之危。根据合同法第 54 条的规定,甲乙之间的行为,因乙乘人之危可以撤销。【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51 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物或权利的行为由于实施处分行为的人无处分权,因而一般不生效力,但经权利人承认,即可产生处分的效力。这一结论的例外情形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的无权处分行为符合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则该无权处分行为也能成为生效的民事行为。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
20、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综上所述,本题中丙以市价从乙手中买得电脑,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因此,该买卖行为有效,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电脑。【知识模块】 民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45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据此,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继续有效。【知识模块】 民法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附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
21、就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之前已经成立、但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即在延缓条件成就以前,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关系已经确定,但是权利人尚不能主张权利,义务人还没有履行其承担义务的责任,双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律效力尚处于停止状态。据此,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在所附条件成就前,可以协议解除。【知识模块】 民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其行为为重大误解,其依法得主张撤销该行为。动机的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因而不得
22、主张撤销该行为,行为的效力也不因此发生变化。【知识模块】 民法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权的除斥期间。A 对, B、D 错,合同法第 54 条第 2 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 55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法解释(一)第 8 条规定,合同法第 55 条规定的“1 年”、第 75 条
23、和第 104 条第 2 款规定的“5 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综上所述,本题中的首饰店用“人造钻石”冒充“天然钻石”,是欺诈行为,而不是重大误解。受欺诈人甲有撤销权,但应自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行使,本题中已历时 1 年零 6 个月。由于撤销权行使的 1 年期间是除斥期间,一旦经过,权利人的权利就消灭,因此,甲的撤销权已消灭。C 错,本题问的是向法院主张撤销,因此应适用 1 年的除斥期间而不是 2 年的诉讼时效。【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 l 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4、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其中,“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是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水平能否理解其行为,并能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17 岁的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慈善拍卖会上以 1000 元的个人积蓄拍得价值 100 元的表演道具,是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因此该行为有效。【知识模块】 民法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本题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是,所以不是欺诈行为。选项 B 正确。合同法第54
25、条第 2 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题中乙以检举揭发甲贪污为由对甲进行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选项 C 错误。甲虽然是不得已而将自己的房屋卖予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选项 D 错误。重大误解是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本题中甲不存在重大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知识模块】 民法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所谓胁迫,是指胁迫人以给对方或其亲友等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为威胁内
26、容,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作出胁迫人所希望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69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民法对胁迫的否定,并非基于胁迫内容的合法与否,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表意人能够自由地表意,不受干扰地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从而为自己设定约定的义务。故无论胁迫内容是否合法,只要其与表意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结果形成因果关系,继而为表意人设下其本不会接受的约定义务便构成胁迫。本题中,A、B、C 三个选项中
27、,无论胁迫的理由为何,均使乙违背了自己的真意,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从而为自己设下了约定的义务,故均构成胁迫。而 D 项,乙赔偿因撞伤甲应支付的医疗费,本就是乙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并非基于甲的胁迫而产生,故其与甲的威胁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不构威胁迫。【知识模块】 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容易引起争议的答案为选项 C 和选项 D。对于王瑞的行为是否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应当考虑设定条件的目的。对于王瑞来说,其根本目的在于解决夫妻分居,故当其妻
28、子可以调动到自己工作的城市时,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买卖合同的成就。因此,应当选择选项 D。【知识模块】 民法1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A 为附不确定期限的法律行为;C 中所附条件违背公序良俗,并非民法中所称的条件。【知识模块】 民法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不能处分被监护人财产。两人故意串通,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应当负连带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18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A 对,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
29、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据此,因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仲裁机构请求。B 错,合同法第 48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据此,B
30、项表述属于效力未定的相对人的撤销权,其可以自行行使,无须向法院仲裁机构请求。C 错,合同法第 192 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据此,C 项表述中赠与人可以自行行使其撤销权,无须向法院、仲裁机构请求。D 对,合同法第 74 条第 1 款规定: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
31、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D 项表述中当事人欲行使债权申请撤销权,须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知识模块】 民法1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A 对,民通意见第 6 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B 对 C 错, 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 1 款规定:“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C 项表述中如果甲抛弃的是旧杂志
32、,则与其年龄、智力相仿,其行为有效。D 错,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 2 款规定: “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D 项表述中甲的父母除为甲的利益外,只能妥善保管甲的财产,不能任意处分,损害其利益。【知识模块】 民法2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A、B 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因行为人意思表示有缺陷,而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已经生
33、效的民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 54 条的规定,A 、B 两项表述均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表述均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 错,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须经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 12 条的规定,C 项表述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D 对, 民通意见 第 6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据此,D 项表述中的民事行为为已经生效的民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
34、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效力的开始或终止取决于将来不确定的客观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的法律行为。一般认为,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均可以由行为人设定条件,以此来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从而满足行为人的各种不同需要。不得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如妨碍相对人利益的行为,主要是指形成权的行使。例如:合同法第 99 条第 2 款规定,法定抵销不得附加条件。如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的行为,主要是指:结婚、离婚、收养或终止收养、接受继承或抛弃继承、票据行为等。例如票据法第 33 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知识模块】 民法2
35、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合法;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据此,本题中,A 项表述中所附条件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有效。B 项表述中所附条件根本不可能发生,视为未附任何条件;C 项表述中所附条件为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D 项表述中所附条件为违法条件,当然无效。【知识模块】 民法2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欺诈的构成条件、诉讼时效的性质。首先,判断是否构成欺诈。应当根据欺诈的具体构成条件判断。甲并不明知牛有病,仍
36、然属于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甲对陷入错误认识虽有过错,但不影响欺诈的成立。其次,判断诉讼时效的性质。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因此,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约定。在本案中,虽然“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仍然因为相信乙的承诺而陷入错误认识。因此符合欺诈的构成条件。【知识模块】 民法2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 54 条第 2 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第55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
37、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据此,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则合同将为无效;但若撤销权人放弃撤销权,则合同将是有效的。A、 B、C 对,A、B、C 三项表述都表明撤销权人甲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故合同转为有效。D 错因合同订立存在欺诈事由的,欺诈方不享有撤销权。【知识模块】 民法25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效力未定合同和善意取得。A 错 B 对,合同法第 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
38、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D 对,合同法第 55 条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D 项表述中甲行使撤销权时已超过 1年除斥期间,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据此,本题中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C 错 D 对,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
39、有权。本题中的丙因善意取得制度而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知识模块】 民法【知识模块】 民法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欺诈的构成要件之一是须有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主要是指:捏造虚伪事实;隐匿真实事实;歪曲真实事实。欺诈的构成要件之二是欺诈人必须有欺诈的故意。本题中甲既无欺诈的行为也无欺诈的故意,因此不构成欺诈。【知识模块】 民法27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61 条第 1 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所述,如果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欺诈,则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再次租用甲的房屋,直到甲的父母回来。【知识模块】 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