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17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主要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 (A)法律渊源 (B)法的分类 (C)法律思维 (D)诉讼程序 2 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解体 (B)清末修律贯穿着仿效西方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的方针 (C)滑末修律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一次倒退 (D)清末修律促进了部分中国人法制观念的形成 3 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都是宪法实施保障的重要方式,关于二者区别的表述,以下正确的
2、是( ) (A)在附带性审查中,提出审查的主体既可能是诉讼中的原告,也可能是诉讼中的被告;而在宪法控诉中,提出审查的是普通公民 (B)附带性审查依赖于具体的争诉,而宪法控诉则不需要有具体的纠纷存在,可单独提出宪法控诉 (C)附带性审查是一种主动性审查,由法官对法律进行附带的主动审查,而宪法控诉是被动性审查 (D)在附带性审查中,被裁决为违宪的法律、法规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在宪法控诉中,被裁决为违宪的法律、法规具有溯及力 4 甲是 A 国驻 B 国大使,其妻子乙是 B 国国民,其女儿丙具有 A 国国籍。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 (A)乙在 B 国驾车违章,
3、可以免除行政制裁 (B)丙在 A 国参与一起谋杀案件,但 A 国不能对其进行刑事审判 (C)甲离任后回国,则其在 A 国所享有的豁免权应在离境时终止 (D)若甲在 A 国死亡,丙在离境前可继续享受与甲同样的豁免权 5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列关于独任仲裁员产生方式的描述,哪些符合规定?( ) (A)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 (B)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C)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指定 (D)双方当事人不能就独任仲裁员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秘书长指定 6 下列有关我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三种贸易救济措施的比较正确的有( ) (A)反倾销、
4、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质要件都包括损害,但是损害的具体意义不同,前两者的损害包括“ 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而后者不包括 (B)我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机关都是商务部 (C)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补贴措施和临时保障措施的形式不同,前两者包括临时反倾销(或反补贴) 税以及保证金、保函等担保;而临时保障措施仅包括提高关税 (D)三者终裁后的措施不同,前两者是反倾销或反补贴税,而保障措施则包括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 7 2000 年,马某在某市北区开设一娱乐城,自任总经理,为谋利非法提供色情服务。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马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
5、吃住、统一收费、定期体检和发避孕工具的措施。马某聘用孙某负责保安,聘用朱某协助管理卖淫妇女,三人还曾强奸林某后强迫其卖淫。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马某构成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B)孙某、朱某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C)马某、孙某、朱某还构成强奸罪 (D)朱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强奸罪 8 甲经营某旅馆,乙是卖淫女,甲曾多次给她介绍嫖客。后来乙将新结识的女孩 (15 岁)丙介绍给甲,甲先诱使丙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并给予很高的“开包费” ,并开导卖淫可以挣大钱,丙表示愿意从事卖淫,甲遂将房子租给丙卖淫收取床位费,旅馆生意也因此变好。此后,丙表示不干了,但甲威胁说如果丙不继续干,就去司法机关
6、告发其以前的卖淫行为,丙由于惧怕只好继续接受甲为她介绍的嫖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将甲、乙、丙抓获,其中甲的行为构成( ) (A)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 (B)引诱幼女卖淫罪 (C)强迫卖淫罪 (D)组织卖淫罪 9 “鸡头”某甲明知手下的小妹米某 (13 岁)已患有艾滋病,仍强迫其 “出台”,致多名嫖客感染。则某甲构成( ) (A)组织卖淫罪 (B)强迫幼女卖淫罪 (C)传播性病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0 被告人王小乙的表哥王小甲系组织他人卖淫集团的首要分子。1993 年 10 月的一天,王小甲来到王小乙家中,准备用王小乙的房屋做“淫窝” 来组织他人卖淫嫖娼,并表示请其一同干,
7、王小乙欣然同意,并主动承担了管钱和物资的工作,还兼管把门望风。1993 年 10 月至 1994 年 4 月,犯罪分子王小甲先后组织 3 批 16 人次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被告人王小乙先后收入“工资” 及“房租”款人民币 155 元。此外,在1993 年 12 月的一天,被告人王小甲等诱骗外地女青年葛某到王小乙住处,并告知王小乙当天晚上让葛某“ 接客 ”。当晚,被害人葛某拒不卖淫(A)容留他人卖淫罪 (B)强奸罪 (C)强迫他人卖淫罪 (D)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 11 甲、乙、丙、丁四人均为某市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小区召开的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上,由于意见相左,几人发生争执,经旁人劝阻无效,
8、甲和乙将丙、丁二人打成轻伤。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通知另一被害入丁参加诉讼,丁接到通知后没有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而且一直没有答复,也没有出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对甲予以宣判。宣判后,丙又对乙同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乙打伤自己的刑事责任同时丁也同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则下列论述中(A)丙对乙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丙对乙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丙可以对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丁对甲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丁对甲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
9、予受理,丁可以对甲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12 王某被某县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9 年,宣判后,王某提出上诉,其后又提出撤回上诉。二审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如果在上诉期内要求撤回上诉,应当准许 (B)如果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二审法院应进行审查,以决定准许与否 (C)不论上诉期内撤回还是上诉期满撤回,都应准许 (D)不论上诉期内撤回还是上诉期满撤回,都应审查,决定准许与否 13 张某因与李某有隙,将李某打成重伤。在公安机关对此故意伤害案侦查终结之后,人民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李某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判决之后,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检察院未提出抗
10、诉,被告人也未提出上诉。请问,下列对该案件的处理方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二审案件只需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B)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C)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D)第一审刑事判决需要等二审判决或裁定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效力 14 下列行为中,哪些是终局裁决,不可诉?( ) (A)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某些事项作最终裁决的 (B)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最终裁决的 (C)违反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规定,伪造出入中国国境的证件,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的行政相对方,对罚款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
11、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 (D)违反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非法出入中国国境,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相对方,对拘留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 15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正确的是( ) (A)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B)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C)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 5 日内一次告
12、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6 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应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 (A)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确授权 (B)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C)接受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D)接受授权的组织必须是行政机关 17 学生甲,和乙在准备婚姻法的考试,其中一道题是关于简答婚姻无效的情形。甲和乙提出了下列 A、B、C、D 多种具体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甲和乙提出的下列哪些情形导致婚姻无效?( ) (A)男女双方存在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B)男女双方或一方重婚的或未到法定婚龄的 (C)男女双方或一方没有生
13、育能力的 (D)男女双方或一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治愈了或尚未治愈的 18 某男与某女于 2002 年 1 月登记结婚。2002 年 12 月女儿出世。2003 年初某男南下打工,不久当上了公司经理助理,之后与女秘书甲关系暧昧,并对甲谎称自己是未婚,提出与甲结婚。通过各种关系和造假,某男与甲登记结婚,并在公司举行了婚礼。2004 年 3 月,某女发现了某男的重婚行为。针对某男和甲的婚姻关系,有权依法提出宣告某男和甲之间婚姻无效的主体是( ) (A)甲 (B)某男 (C)甲的父母 (D)某男的父母 19 甲女因受胁迫与公司老板乙男结婚。结婚后,乙男将甲女禁闭在家里,不让其自由
14、出入和工作。一天夜里,趁乙男醉酒之际,甲女逃出乙男家,并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某山村。甲女邻居的孩子王某在省城上大学,劝甲女赶紧申请撤销其与乙男的婚姻,解除与乙男的婚姻关系。那么,甲女依法应向什么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 (A)某公安机关 (B)某人民法院 (C)某婚姻登记机关 (D)某妇女权益保障中心 20 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在被依法撤销之前共同生活了 11 个月。在这期间,共同劳动所得 8000 元;生育一个孩子丙。下列有关婚姻被撤销的后果正确的说法有( ) (A)人民法院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B)当事
15、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C)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D)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1 张某男与王某女结婚后关系一直不错,但是,张某男有一定的封建思想和大男子主义。由于张某男的收入不高,王某女提出:自己婚前学习过美容美发,父母也给了自己一些陪嫁钱,因此,想到城里开个发廊,多挣些钱,以后也有经济基础生养小孩。可张某男听后,大发雷霆,坚决不允许王某女开发廊,也不同意王某女离开家庭干别的事情。并说,生活再苦也要守着家,女人不要抛头露面。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16、)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就应受到对方的限制 (B)男女双方结婚之后,仍然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C)为稳定家庭关系,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女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必须受到男方一定的限制 (D)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可以互相限制对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是平等的体现 22 2002 年 4 月,王某男与杨某女登记结婚。同年 8 月,杨某女怀孕,因没有办理准生证,担心被计生部门罚款,想堕胎。王某男要求杨某女写下一张保证书:“夫同意妻在堕胎后两年内怀孕生子,如违反,赔偿侵害男方生育权安慰金 78
17、500 元。”此后两年里,杨某女一直没怀孕。2004 年 12 月 19 日,王某男认为妻子违约,要求妻子履行承诺,为他生子,否则支付他赔偿金 78500 元。针对王某男和杨某女因生育问题引起的纠纷,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说,夫妻有计划生育的义务,双方协议是自愿的,杨某女未履行协议,因此应支付王某男赔偿金 (B)乙说,夫妻有计划生育的义务,也有生育的权利。杨某女不生育是其生育权的行使 (C)丙说,虽然计划生育的义务是共同的,但是,王某男没有权利强迫杨某女生育 (D)丁说,生育权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生育,因此,杨某女不应向王某男支付赔偿金 23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
18、一张支票,甲公司在支票上记载“不得转让” ,乙公司在支票上记载“ 委托收款” 字样和被背书人张某的名字,并签章,将支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无权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B)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C)张某无权将汇票背书转让 (D)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24 下列属于破产案件中的共益费用的有(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入履行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C)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D)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25 张某以王某代理人的名义向陈某签发了一张支票,张某伪造了王某的签章,并在支票上注明自己是王某的代理人
19、,张某实际上没有代理权,陈某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孙某,孙某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孙某可以向王某行使追索权 (B)孙某可以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C)孙某可以向陈某行使追索权 (D)张某应当向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26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 (A)张某签发了一张支票给王某,王某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孙某,张某患有精神病,实际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享有票据权利吗 (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财会人员由于疏忽,将乙公司的名称写错,甲公司修改了错误,并在修改处签章,汇票有效吗 (C)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的付款行的名称
20、有错误,甲公司修改了错误,并在修改处签章,汇票有效吗 (D)某银行签发了一张银行本票,本票上的出票日期错误,银行修改了出票日期,并在修改处签章,本票有效吗 27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加拿大人,他们如果要在中国进行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委托律师,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B)必要时也可以委托加拿大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C)如果双方有协议在先,同意选择适用加拿大民事诉讼法,可以适用 (D)可以委托加拿大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但是不能以律师身份代为进行诉讼 28 中国公民李冰和居住在美国的美籍华人张动结婚。2003 年 3 月,李冰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实际已经破裂
21、为理由,向中国 A 市法院起诉要求与张动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A 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同意离婚。并于 2003 年 5月 25 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张动不服,打算上诉,而李冰对于财产分割的结果也不满意,也打算上诉。关于张动和李冰上诉的期限,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动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天 (B)张动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30 天 (C)李冰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天 (D)李冰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30 天 29 下列纠纷中,不可以以仲裁方式解决的是( ) (A)天涯公司与税务局就该公司应当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纠纷 (B)
22、未成年人王某的养父母和未成年人王某的生母就王某的监护权问题产生的纠纷 (C)刘某与其兄由于继承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D)张某和李某因为加工合同的履行问题所产生的纠纷 30 甲公司和乙公司就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的任何纠纷,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在何种情形下,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 (A)仲裁协议约定将纠纷提交 A 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B)仲裁协议约定将纠纷提交 A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C)仲裁协议约定将纠纷提交 A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可以向B 市人民法院起诉 (
23、D)仲裁协议约定将纠纷提交 A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是买卖合同无效 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17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主要区别,四个选项均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C 项是错误的。清末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其后民国政府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
24、件。修律活动并不是倒退,而是一种进步,它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近代化。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附带性审查是一种被动性审查,审查机关不主动启动一个审查程序,而宪法控诉则是一种主动性审查,它不依赖于诉讼的存在,所以 C 错误。需要注意的是,二者在审查主体方面也有区别,附带性审查在多数国家由普通法院进行审查;而宪法控诉是德国宪法法院实行的审查方式,是由宪法法院这一特定的机关对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还有,审查的后果也不同,附带性审查的后果是凡被法院宣布为违宪的法律,一般不再被援用,它并不导致这一法律在法典或
25、法律性文件上被删除的后果,而在宪法控诉中,如某一法律被宣布为违宪,一般需要以公告的方式宣布该法规失效。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外交人员豁免的适用范围包括适用的人员范围和适用的时间范围两个方面。首先,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除使馆馆长及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外,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如系非接受国国民,亦享有与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从题干中可知乙是 B 国也就是接受国国民,因而其不能享有与甲相同的豁免,A 项错误。丙属于与甲同一户口的家属,且其国籍为A 国,因而可以享受与甲相同的刑事管辖豁免,B 项正确。其次,关于外交豁免适用的时
26、间范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做了如下规定: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自其被接受国接受而进入接受国国境就任之时起享有此等特权与豁免,其已在该国境内者,自其委派通知接受国外交部或两国另经商定之其他时刻开始享有;享有特权与豁免人员的职务如已终止,其上述特权与豁免通常是在该员离境之时或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之时终止。如遇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应继续享有其应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据此,CD 均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5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 25 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共同选定或者共
27、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作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名独任仲裁员审理案件,但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二十天内未能就独任仲裁员的人选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 C 项和 D 项中的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指定都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三者比较详见下表:反倾销 反补贴 保障措施损害 实质损害、威胁、产业阻碍 实质损害、威胁、产业阻碍 严重损害、威胁 调查机构 商务部(涉家会同家业部) 相同 相同 调查期限 12 个月,最长 18 个月 12 个月,最长 18 个月 保障措施条例未
28、规定 临时措施及实施期限 临时反倾销税、保证金、保函等担保临时反倾销措施不超过 4 个月;特殊延至 9 个月 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保函等担保临时反补贴措施不超过 4 个月 提高关税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不超过 200 天终栽后措施 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 保障措施(提高关税、数量了限制等)终栽后措施实施期限 不超过 5 年,特殊可适当延长 不超过 5 年,特殊可适当延长 不超过 4 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10 年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强奸后强迫卖淫的,只构成强迫卖淫罪一罪,而强迫他人卖淫又是组织卖淫的一种手段,故马某只构成组织卖淫罪一罪。A 项
29、错误。孙某、朱某应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而不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犯,故 B 项错误。C 项,马某不再单独构成强奸罪。 D 项,强奸行为应不能包括在协助组织卖淫罪中,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甲给乙介绍嫖客的行为是介绍他人卖淫罪,甲对丙的前期行为构成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在丙表示不干后,甲对其进行威胁,构成强迫他人卖淫罪。由于丙已满 14 周岁,故不属幼女,所以不选 B 项。 D 项,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用、引诱、容留、强迫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的行为,本案中甲未组织多人,故甲不能构成组织卖淫罪。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9 【正确答案】
30、 AD【试题解析】 本案中某甲属“鸡头”,显然构成组织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是组织卖淫行为的组成部分,不单独成罪,并且刑法未规定强迫幼女卖淫罪,故不选 B项。刑法规定的传播性病罪是明知“自己”有性病而卖淫,本案中是明知他人有性病而强迫其卖淫,故不选 C。虽危害的直接对象是嫖娼违法人员,但此行为确实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比照以扎带有病毒的针头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例,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王小乙协助王小甲组织他人卖淫,触犯刑法第 358 条第 3 款协助组织卖淫罪。在自己住处容留葛某卖淫,构成刑法第 359 条第 1
31、 款的容留卖淫罪;将葛某强奸后迫使其卖淫,构成刑法第 358 条第 1 款的强迫卖淫罪,故本题应选 ACD。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刑诉解释第 193 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故 B 选项正确。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32、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故 D 选项正确。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如下表所示: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范围 简易程序 调解 反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适用 适用 适用(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适用 适用 适用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 -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刑诉解释第 238 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第 239 条:被
33、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这两条规定了两种情形下撤回上诉的处理。AB 项是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86 条以及刑诉解释第 249 条的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
34、讼提出上诉的部分作出处理。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由此可见,A 项错误, C 项正确。刑诉解释第 250 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未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因此,B 选项正确,相应的 D 项则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
35、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 B 项正确,排除 A 项。在我国,仅有三部法律规定了行政终局裁决:(1)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该法第 29 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入境、出境的,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的,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的,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入境、出境证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裁决,也可以直
36、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该法第 15 条规定:“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复议法(该法第 5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
37、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因此,CD 项亦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关于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行政许可法第 32 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
38、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本题中,ABCD 项都符合该条的规定。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6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17 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须具备的条件包括:(1)该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2)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 (3)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
39、权。因此,本题选 BC。A 项容易迷惑考生,须知:规章无权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此外,还须将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政处罚的条件区别开来。后者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是:(1)该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该组织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组织进行相应鉴定的条件。 (行政处罚法第 18 条)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10 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即“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
40、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来治愈的”。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都将导致婚姻的无效。由此可见,选项 AB 情形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 C 选项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关于选项 D,在婚姻无效情形之后增加了 “婚后治愈了”,而如果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治愈了的,不影响婚姻的效力,只有在婚后尚未治愈的情况下,才导致婚姻的无效。所以选项 D 不正确。综上所述,正确的选项应是 AB。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关于申请宣告无效婚的主体,婚姻解释(一)第 7 条规定,有权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41、。而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可见,无效婚的原因不同,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范围也不一样。本题涉及因重婚而提出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确定问题。根据婚姻解释(一)第 7条的规定,应为“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而甲、某男是婚姻当事人,甲的父母、某男的父母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他们都有权提出无效婚的宣告
42、申请。因此,ABCD 选项均是正确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11 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此,选项 BC 是正确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1)婚姻被撤销的后果。婚姻法第 12 条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而根据婚姻解释(一) 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
43、法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其中所谓“自始无效”指婚姻一旦被撤销,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撤销的判决时起无效。正是由于婚姻的撤销产生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因此,当事人已经取得的结婚证书应当被收缴。由于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彼此之间不产生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财产为一方所有;而如何分割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双方在同居期间所生育的
44、子女依法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父母的婚姻被撤销不影响他们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可见,ABCD 选项均是本题的正确选项。(2)可撤销婚与无效婚的比较。我国婚姻法同时规定了无效婚和可撤销婚。从本质上讲都属于违法婚姻,但是,程度有所不同,因此,二者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一定的区别。首先,分析二者的区别。第一,无效婚和可撤销婚的法定情形不同(或称原因不同) (具体参见婚姻法第 10 条和第 11 条的规定)。第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和申请撤销婚姻的主体范围不同具体参见婚姻解释(一)第 7 条和第 10 条的规定。第三,申请的时间要求不同。撤销申请有“1 年”的时间限制;而无效宣告申
45、请没有时间限制,因为无效婚的情形多样,有些情形还会消失,如登记时未达到婚龄,1 年后达到了婚龄,婚后“不应结婚的疾病”被治愈。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消失后提出婚姻无效宣告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申请受理的机构不同。依法接受申请撤销婚姻的机构可以是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人民法院;而依法接受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只能是人民法院。其次,分析二者的相同点。尽管可撤销婚与无效婚的原因、申请人的范围、受理的机构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一旦当婚姻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相同,即:“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当事人所生
46、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15 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双方的自由权是没有附加条件的,不能以“稳定夫妻关系”、“平等”等理由限制对方的自由权。 因此,ACD说法违背了婚姻法的规定,只有 B 选项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根据问题的要求,正确的选项是 ACD。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16 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婚姻法要求夫妻双方共同
47、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而不是一方的义务。同时,虽然婚姻法的规定突出了夫妻计划生育的义务,但这绝对不是对公民生育权利的否认,即夫妻有生育的权利和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生育或不生育。因此,BCD 选项是正确的。而王某男与杨某女之间协议虽然是自愿的,但协议的内容违法,侵害了杨某女的生育权。因此,协议应是无效的,当然,杨某女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王某男支付赔偿金。所以,A 选项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35 条第 1 款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48、。”该条规定了委任背书,也叫委托收款背书。委任背书,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而为的背书。委任背书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而是一种以背书形式进行的委托。本题中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该限制是指不得转让背书,委任背书不是转让背书,因此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给张某,所以 A 选项不正确,B 选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 35 条的规定,张某不能再将汇票转让,所以 C 选项正确。委任背书的被背书人不是票据权利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不存在保证关系,本题中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所以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42
4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第 4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根据以上条款可知,AD 选项中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BC 选项中的费用属于共益费用。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