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尚书康诰中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 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这里的“惟终 ”是指( )(2014 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5 题)(A)惯犯(B)偶犯(C)故意(D)过失2 西周时,通过察言观色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审判方式称为( )(2014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3 题)(A)三刺(B)三赦(C)五过(D)五听3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该法典中具有诉讼法
2、性质的篇目是( )(2016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1 题)(A)网法与捕法(B) 网法与杂法(C) 杂法与具法(D)捕法与具法4 秦朝的法律形式中,对法律条文、术语作出具有法律效力解释的是( )(2015 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6 题)(A)令(B)法律答问(C)廷行事(D)封诊式5 在刑制改革方面,汉代增设“女徒顾山” ,这种刑罚属于 ( )(2018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6 题)(A)死刑(B)赎刑(C)徒刑(D)耻辱刑6 下列关于春秋决狱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2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5 题)(A)春秋决狱盛行于西汉文帝、景帝时期(B)春秋决狱体现了司法领域中儒家思想
3、向法律的渗透(C)春秋决狱是指以春秋的经义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春秋决狱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法律儒家化的必然产物7 中国刑律中最早规定“ 准五服以制罪 ”,使法律成为 “峻礼教之防”的法典是( )(2015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6 题)(A)北齐律(B)开皇律(C)贞观律(D)泰始律8 隋开皇律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历史蓝本是( )(2011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7 题)(A)北齐律(B)北周律(C)大业律(D)陈律9 根据唐律杂律的规定,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 构成的犯罪是( )(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8 题,2017 年法学综合课单
4、选第 17 题)(A)坐赃罪(B)受财枉法罪(C)受财不枉法罪(D)受所监临财物罪10 宋刑统共十二篇,其首篇的篇名是( )(2015 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8 题)(A)具律(B)刑名(C)名例(D)法例11 为了强化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宋初增设的机构是( )(2012 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8 题)(A)大理院(B)审刑院(C)都察院(D)枢密院12 元朝在中央设立的最高行政机关为( )(2014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0 题)(A)尚书省(B)中书省(C)门下省(D)行省13 清朝光绪年间,某官员甲因犯罪而被发配新疆,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甲被判处的刑罚是( ) 。(2013 年非
5、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2 题)(A)发遣(B)刺配(C)充军(D)流刑14 清末为“预备立宪 ”,仿照近代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设立了中央咨询机关。该机关是( )(2015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2 题)(A)参议会(B)参政院(C)谘议局 (D)资政院15 北洋政府时期负责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的机构是( )(2015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0 题)(A)大理院(B)平政院(C)司法院(D)参政院16 中华民国民法最终完成并颁布的时间是( )(2008 年综合课单选第 36 题)(A)1928 年(B) 1929 年(C) 1930 年(D)1935 年17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6、)(2011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6 题)(A)参议会(B)人民代表会议(C)三三制(D)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按照唐朝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的犯罪包括( )(2008 年综合课多选第 62 题)(A)私习天文(B)强盗(C)谋杀(D)损坏官印文书19 下列关于明朝官员选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6 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30题)(A)科举制是明朝官吏选任的基本途径,辅之以荐举
7、制(B)科举考试以四书五经为命题内容,且要求考生论及时事(C)地方官任命严格执行“北人官南、南人官北”的籍贯回避(D)明朝建立了完整的科举选官制度,只有官学的学生才可以参加科举考试20 清末礼教派与法理派围绕新式法典的制定产生了理论争执,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有( )(2016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2 题)(A)“干名犯义 ”条的存废(B) “无夫奸” 及“ 亲属相奸”(C) “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D)关于“存留养亲 ”是否应编人刑律21 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有( )(2009 年综合课多选第 62 题)(A)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B)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行
8、使(C)以临时中央裁判所作为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D)以英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22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革命法令有( )(2010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1题)(A)易笞条例(B)保护人民财产令(C)徒刑改遣条例(D)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23 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3 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30 题)(A)废除秘密审判和陪审制度(B)实行 “自由心证” 的诉讼原则(C)强化军事审判,扩大军法机关的审判范围(D)采用近代西方国家的公开审判、律师辩护等诉讼原则三、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
9、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馀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审之例,未尝一丽死刑辄弃于市。望照例区别,以昭钦恤。”此有清言秋、朝审之始。嗣后逐渐举行,而法益加密。初制分情实、缓决、矜、疑,然疑狱不经见。雍正以后,加入留养承祀,区为五类。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
10、列问题:24 何为秋审? 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5 试分别说明秋审案件的五种处理方式。26 清朝秋审制度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2009 年综合课分析第 69 题)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史籍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A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选 D。A 项“三刺”是从赦的
11、原则在司法审判中要经过的程序。B 项“三赦 ”之法是西周对老幼犯罪减免刑罚的原则。C 项“五过”是西周针对司法官渎职方面的犯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网法捕法二篇属于诉讼法的范围,选 A。【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答问是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因采用答问的形式,故称为“法律答问”。因此本题答案选 B。【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女徒顾山”属于赎刑的范围,即允许被判徒刑的女犯回家,但需每月缴纳官府三百钱,由官府雇人上山砍伐木材或从事其他劳作,以代替女犯的劳役刑。因此本题
12、选 B。【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春秋决狱”是指以儒家经典(主要是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它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是论心定罪,即以春秋之义去考察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再对案件作出裁决。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审判方式。除了对律学的推动和对审判原则的修正外,它还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也开辟了引礼入法的通道。BCD 项正确,A 项错误。西汉文帝、景帝时期为西汉初期,不是西汉中期,故错误,选择 A。【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晋律首
13、立准五服以治罪的制度,晋律又名泰始律,因此本题答案选 D。【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开皇律以北齐律为基础,调整了篇目内容,确定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共 12篇 500 条。开皇律标志着古代法典体例由繁到简过程的完成,显示了立法技术的进步与成熟。因此本题选 A。【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坐赃罪是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A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宋刑统在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因此其首篇也为名例,本题选 C。【知识模块
14、】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宋初为强化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另立审刑院,凡需奏报皇帝的各种案件,经大理寺断谳后,报审刑院复核,并参与皇帝直接交办的重大刑事案件。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元朝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三省。中书省以中书令为长官,由皇太子兼领。皇太子一般不到职视事,由左右丞相及其他副职实际负责政务,统称宰相。中书省下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管国家各方面行政事务,据此元朝在中央设立的最高行政机关为中书省,B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发遣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即将
15、罪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比充军重。清代发遣的对象主要是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一般只限本人,情节轻微的,还有机会放还。A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作为中央咨询机关,资政院于 1910 年正式设立。该院可以“议决”国家的年度预决算,税法与公债,法典的修订、修改以及其余奉“特旨”交议事项。D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平政院职掌行政诉讼的裁判,B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典是分编草拟,分期公布的:总则编于 1929 年 5 月公布,债及物权两编
16、于 1929 年 11 月公布,亲属和继承两编于 1930 年 12 月公布。因此本题选 C。【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以保证人民管理政权机关。答案选 B。【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唐律规定了自首减免原则,但不是所有犯罪都可享受自首的待遇。凡“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越渡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
17、,并不在自首之列”。即对侵害人身、毁坏贵重物品、偷渡关卡、私习天文等犯罪,即便投案也不能按自首处理。因为这些犯罪的后果已不能挽回。因此本题选 BC,AD 项不能减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明朝建立了完整的科举选官制度。只有官学的学生才可参加科举考试。科举制是明朝官吏选任的基本途径,A、D 项正确。明太祖采纳刘基的意见,规定各级考试专用四书五经命题,考生只能按照程朱理学的注解答题,不得言及时事,不得自由发挥,B 项错误。明朝任官基本上每三年轮换一次,地方官严格实行“北人官南、南人官北”的籍贯回避制度,C 项正确。因此本题应当选 ACD。【知识模块】
18、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法理派与礼教派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其一,关于“干名犯义”条存废。其二,关于“存留养亲”。其三,关于“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其四,关于“子孙违反教令”。其五,关于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ABCD 项均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临时政府为总统制共和政体,临时大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统率军队并行使行政权力;立法权由参议院行使,参议院由各省都督府委
19、派 3 名参议员组成。在参议院成立以前,暂时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代行其职权;临时中央裁判所作为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由临时大总统取得参议院同意后设立。因此,AC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南京 I 临时政府颁布了多项革命法令,主要有关保障民权(保护人民财产令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大总统令广东都督严行禁止贩卖猪仔文大总统通令开放蛋户惰民等许其一体享有公权私权文大总统令外交部妥筹禁绝贩卖猪仔及保护华侨办法)、发展经济(慎重农事令商业注册章程商业银行暂行则例)、文化教育(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及课程标准禁用前清各书通告各省电文)、社会改革(涉及禁
20、烟,禁赌,剪辫,劝禁缠足,改革称呼旧制等)等方面的内容。BD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的诉讼审判制度包括以下几个特点:严密的侦查制度;实行“自由心证”的诉讼原则;秘密审判和陪审制度;扩大并强化军事及军法机关的审判;维护帝国主义侵华军队的特权。因此,本题答案为 BCD。【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理的对象是
21、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每年八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士、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被视为“国家之大典”。清朝的秋审制度源于明朝的朝审。【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秋审案件经过复审程序后,分五种情况处理,分别是: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刑适当者,奏请执行死刑;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可再押监侯办,留待下年秋审;可矜,指案情虽属实,但情有可原的,可免死减等发落;可疑,指案情尚未完全清楚的,驳回原省再审;留养承祀,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父母、祖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 ”等条件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一顿,枷号示众三个月。【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秋审是刑事制度臻于完备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国家对死刑案件审慎和宽仁的态度;是中央对于地方政府司法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保证了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宣扬了统治者的仁政,同时也有助于法律的统一适用和纠正冤假错案。【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