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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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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78及答案与解析.doc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78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对下列何种人不得减刑( )(A)管制犯(B)拘役犯(C)无期徒刑犯(D)死缓犯2 对无期徒刑犯的减刑决定机关是(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3 对无期徒刑犯的假释决定机关是(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4 甲因在学校饭堂投毒被判处 8 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2、表现。关于甲的假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可否假释,由检察机关决定(B)可否假释,由执行机关决定(C)服刑 4 年以上才可假释(D)不得假释5 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C)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D)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6 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

    3、据案件特殊情况,经_核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如有特殊情况,经_核准,实际执行未达 13 年的,可以假释;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_核准,执行死刑;犯罪已经经过 20 年,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_核准。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最高人民法院一最高人民法院一最高人民法院一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法院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一最高人民法院一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法院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一最高人民法院一最高人民检察院(D)最高人民法院一最高人民法院一最高人民法院一最高人民检察院7 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

    4、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B)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 15 年(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8 追诉期限从_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_起计算。(A)犯罪之日;犯罪行为发生之日(B)犯罪之日;犯罪行为成立之日(C)犯罪既遂之日;犯罪行为发生之日(D)犯罪之日;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9 下列何种情形属于减刑条件的“确有悔改表现”( )(A)认罪伏法(B)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C)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D)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10 对下列何种人可以假释( )(A)管制犯(B)有期徒刑犯(C)无期徒刑犯(D)死刑犯11 假释与缓刑的区别是( )(A)适用范围不同(B)适用时间不同(C)适用根据不用(D)不执行的刑期不同12 关于假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

    6、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D)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他们被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 10 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13 1999 年 11 月,甲(17 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 年 7 月,甲诈骗他人5000 元现金。2014 年 8 月,甲因扒窃 3000 元现金,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讯问阶段,甲主动供述了杀人、诈骗罪行。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7、( )(A)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所犯三罪均在追诉期限内(B)对甲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与盗窃罪应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C)甲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故对盗窃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甲审判时已满 18 周岁,虽可适用死刑,但鉴于其有自首表现,不应判处死刑14 1980 年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 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 2007 年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

    8、任(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5 简述假释的实质条件16 简述减刑的对象条件17 简述大赦与特殊的区别18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9 假释即监外执行,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20 犯罪的追诉期限,应从犯罪既遂之日起计算,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刑法第 81 条第 2 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

    9、、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问题:请对该条款进行分析。22 刑法第 89 条第 2 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问题:请对此条款进行分析。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案情】张某原系汽车驾驶员,1999 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15 年。服刑期间一直开拉货车。2009 年被假释出狱。2001 年张某所在中队有一名劳改犯患急病需住院治疗,当时未找到其他车辆,管教就让张某送患者去医院。途中张某由于不熟悉路况且车速过快,不慎将一名骑自行车

    10、的男子撞死了。张某当时害怕被加刑便驾车逃逸,回到队里也一直未提起此事。2012 年公安机关通过技术鉴定,确定肇事者是张某。【问题】对本案被告人张某该如何处理?24 【案情】被告人黄某南(男,1972 年 3 月 29 日,广东五华人)伙同黄某明、黄某任、黄某响、刘某发、刘某平、古某波、邹某科、何某敬(均已判刑)等人于 1991 年 7 月 4 日、6日在五华县龙村镇龙村圩寻衅滋事四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五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经审查,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于同年 11 月 15 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因犯罪嫌疑人在逃而未执行逮捕,而其他同案犯则被法院判处不等刑期。2006 年 11

    11、月 23 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并于 12 月 14 日移送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黄某南犯寻衅滋事罪向五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问题】黄某南涉嫌寻衅滋事是否已过追诉时效?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78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

    12、罚的制度。所谓减轻原判刑罚,既可以是将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也可以是将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79 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具体而言,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由中级人民法院予以裁定。对无期徒刑的减刑,由高级人民法院予以裁定。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82 条的规定,对有

    13、期徒刑犯的假释,由中级人民法院予以裁定。对无期徒刑犯的假释,由高级人民法院予以裁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81 条第 1 款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根据该条第 2 款的规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分子,只有在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时,才不得假释。因此,甲在服刑 4 年以上之后,如果符合假释的一般性条件,可以对其适用假释。此外,根

    14、据刑法第 82 条和第 79 条的规定,假释的建议机关是刑罚执行机关,但假释的决定机关则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具体而言,有期徒刑的假释决定机关是中级人民法院,无期徒刑的假释决定机关是高级人民法院。因此,对本案中的甲可否适用假释,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来决定。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关于 A 项。根据刑法第 86 条第 1 款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因此,A 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关于 B 项。根据刑法第 86 条第 3 款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

    15、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需要强调的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实施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无论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当时被发现,还是在假释考验期满之后才发现,都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因此,B 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关于 c 项。根据 刑法 第 86 条第 2 款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因此,C 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关于 D 项。如果在

    16、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得撤销假释,只能对新发现的犯罪另行侦查、起诉、审判,不得与前罪实行数罪并罚。因此,D 项的表述错误,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首先,刑法第 63 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其次,刑法第 81 条第 1 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

    17、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再次,刑法第 50 条第 1 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最后,刑法第 87 条第 4 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每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

    18、核准”。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关于 A 项。减刑的适用对象是管制犯、拘役犯、有期徒刑犯、无期徒刑犯。换言之,只要是未被判处死刑的主刑犯,都可以适用减刑。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 和附加刑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减刑。因此,A 项错误,不当选。关于 B 项。根据 2012 年 1 月 17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5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 1 年 6 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 1 年以上。被判处不满 5 年有期徒刑的罪犯,

    19、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13 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此外,根据刑法第 78 条第 2 款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12;(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13年;(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 50 条第 2 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25 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 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20 年。可见,上述规定都没有对减刑的次数作出明确要求,只是涉及减刑的间隔

    20、时间和减刑之后最低的服刑期限问题。因此,B 项错误,不当选。关于 C 项。根据刑法第 78 条第 2 款的规定,无期徒刑犯减刑后,实际服刑的刑期不得少于 13 年。因此,C 项的表述正确,当选。关于 D 项。如 A 项的解析所述,减刑的对象只能是死刑犯之外的主刑犯,死缓犯是死刑犯的一种,不存在减刑问题。因此,D 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89 条第 1 款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应理解为犯罪成立之日。所谓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

    21、续状态的,是指连续犯或继续犯,其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知识模块】 刑罚消灭制度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同时具备本题中的 A 项、B 项、C 项、D 项四个条件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这四个选项均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D。【知

    22、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1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可见,假释的对象是两种人:有期徒刑犯和无期徒刑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C。【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1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假释与缓刑虽有很多相同点,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都有一定的考验期,都以法定情形为撤销条件,但二者仍有很多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和

    23、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时间不同。假释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作出的。缓刑则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的。(3)适用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适用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4)不执行的刑期不同。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的刑期,附条件不执行。缓刑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不执行。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D。【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1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关于 A 项。根据刑法第 8l 条的规定,被

    24、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因此,A 项的表述错误,当选。关于 B 项。根据刑法第 85 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B 项的表述错误,当选。关于 C 项。根据刑法第 86 条第 1 款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应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因此,C项的表述错误,当选。关于 D 项。根据

    25、刑法第 81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D 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关于 A 项。首先,甲在 1999 年 11 月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其追诉期限是 20 年,直至 2019 年 11 月;其次,甲在 2004 年 7 月实施诈骗他人 5000 元现金的行为,成立诈骗罪,其追诉期限是 5 年,直至 2009 年 7 月。此外,在前罪的追诉时效之内又犯罪,前

    26、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期限应从 2004 年 7 月重新计算,直至 2024 年 7 月;最后,甲在 2014 年8 月扒窃他人财物 3000 元,成立盗窃罪。由于此时诈骗罪已过追诉期限,而故意杀人罪仍在追诉期限之内,对甲只能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A 项错误,当选。关于 B 项。如前所述,由于诈骗罪已过追诉期限,对甲只能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且实行数罪并罚。因此,B 项错误,当选。关于 C 项。由于诈骗罪已过追诉期限,因此,甲在询问阶段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刑这一事实,只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自首,而且系特别自首(准自首)。

    27、对故意杀人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C 项的表述错误,当选。关于 D 项。甲在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对其不得适用死刑。因此, D 项的结论虽然正确,但其论证的过程是错误的,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D。【知识模块】 刑罚消灭制度1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首先,强奸罪的量刑是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是 15 年,即 1995 年。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无期徒刑、死刑,其追诉时效是 20 年,即 2000 年。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是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是 5 年,即 2001年。其次,1996 年年末,强奸罪已经过了追诉期限,但故意杀人

    28、罪则尚在追诉期限之内,其 20 年的追诉期限应从 1996 年重新计算。再次,两案在 2007 年被发现,交通肇事罪已经经过了追诉期限,但故意杀人罪依然尚在追诉期限之内。最终,本案只追究甲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即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D。【知识模块】 刑罚消灭制度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5 【正确答案】 假释的实质条件,是指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犯罪分子只有在符合假释的对象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实质条件,才可以被适用假释。所谓“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

    29、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1)认罪伏法。(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所谓“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是指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违法、重新犯罪,或是年老、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致残),并丧失犯罪能力。【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16 【正确答案】 减刑的对象条件,是指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它表明,减刑的范围仅受刑罚种类的限制,而不受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国家安全犯

    30、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只要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减刑,死缓缓刑执行的减轻,随主刑刑种的性质而引起的附加刑的相应改变,以及罚金刑的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均不属于刑法第 78 条规定的减刑制度的范围。【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17 【正确答案】 赦免分为大赦和特赦两种。大赦,是指国家对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分子的赦免。其效力及于罪与刑两个方面,即对宣布大赦的犯罪,不再认为是犯罪,对实施此类犯罪者,不再认为是犯罪分子,也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特赦,是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的赦免,即对于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这种赦免只赦其刑,不赦其罪。

    31、一般而言,大赦与特赦的主要区别是:(1)大赦是赦免一定种类或不特定种类的犯罪,其对象是不特定的犯罪人。特赦是赦免特定的犯罪人。(2)大赦既可以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后,也可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前。特赦只能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后。(3)大赦既可赦其罪,也可赦其刑。特赦只能赦其刑,不能赦其罪。(4)大赦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特赦后再犯罪的,如果符合累犯条件,则构成累犯。【知识模块】 刑罚消灭制度18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第 87 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

    32、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知识模块】 刑罚消灭制度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9 【正确答案】 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假释与暂予监外执行有着明显的区别:(1)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人,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则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人;(2)假释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定的刑期,而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则从未执行过刑期;(3)假释犯如果没有遵守法定条件,剩余刑期仍然需要执行,所经过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原判刑期之内;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均计人

    33、原判刑罚之内。【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20 【正确答案】 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刑法第 89 条第 1 款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符合刑法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犯罪构成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例如,对不以侵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如放火罪、爆炸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侵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如玩忽职守罪) 而言,实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应以共犯人的最终的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对所有共犯人的追诉期限。【知识模块】 刑罚消灭制度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

    34、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正确答案】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所有累犯,均不得假释。(2)上述 8 种人,只有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时,才不得假释。换言之,上述 8 种人,如果被判处的刑罚不满 10 年有期徒刑时,依然可以对其适用假释。其中的“ 强奸” 包括强奸被拐卖的妇女、幼女而被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情形。(3)上述 8 种人,一旦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即使被减刑减为不满10 年有期徒刑后,也不得适用假释。【知识模块

    35、】 刑罚执行制度22 【正确答案】 该规定是追诉期限的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换言之,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实现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需要指出的是,在共同犯罪中,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共犯人,其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在追诉期限内没有再犯罪的共犯人,其犯罪的追诉期限则并不中断。【知识模块】 刑罚消灭制度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正确答案】 虽然张某的交通肇事罪已过追诉时效,但是在假释期间发现的新罪,张某的行为不符合假释的规定,应对张某撤销假释,继续执行未执行的刑

    36、罚。理由在于,本案中张某肇事后,不停车抢救伤员、向司法机关报警或事后主动交代自己的交通肇事行为,反而怕司法机关发现后再次指控其犯罪被加刑,而驾车逃逸,这说明其主观恶性还未改造好,思想上未能实现根本性的良性转变,还没有改恶从善的表现。尽管发现张某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但是这是在假释期间发现的,故张某的行为就不符合假释的行为条件。因为确有悔改表现是假释适用的客观基础,基础不成立就不需言其他了。由此本案张某不应适用假释,而应撤销假释,继续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24 【正确答案】 此案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检察机关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属于采取的强制措施,因为逮捕包括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与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两个相关的法律程序,当检察机关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时,公安机关就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除非因犯罪嫌疑人在逃而无法捉拿归案导致逮捕无法执行。但无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都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采取强制措施,并非要对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才算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处罚,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因此,应根据刑法第 88 条第 1 款的规定,继续对被告人黄某南进行追诉。【知识模块】 刑罚消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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