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3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我国公民甲在德国旅游时,盗窃了我国公民乙一部价值 1 万元的相机。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 题)(A)属地原则(B)保护原则(C)属人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2 下列关于过失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3 题)(A)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的犯罪(B)过失犯罪既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
2、,也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C)过失犯罪未造成严重结果的,可以按照犯罪未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对具有高度危险的过失行为,即使未造成法律规定的实害结果,也应当定罪处罚3 根据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是(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7 题)(A)判处法定刑中比较轻的刑罚(B)判处法定刑中最轻的刑罚(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D)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4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对于数个有期徒刑的并罚,应采用(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1 题)(A)吸收原则(B)简单相加原则(C)并科原则(D)限制加重原则5 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假释规定的是( )(2
3、012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题)(A)对累犯不得假释(B)犯罪分子被减刑以后不得再假释(C)对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D)对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6 某国女间谍结识我国某官员甲后,谎称自己是留学生,需要一些资料写作毕业论文。甲为博取其芳心,便将自己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复印给她。甲的行为构成(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5 题)(A)间谍罪(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7 甲在乡村公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拴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对甲的行为(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7 题)(A)不应认
4、定为犯罪(B)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C)可以免予刑事处罚(D)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8 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 1000 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 300 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 题)(A)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B)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C)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D)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和乙的刑事责任9 下列行为中,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的是(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5 题)(A)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他人幼儿(B)以索取赌债为目的偷盗他人婴儿(C)以索
5、取工程款为目的偷盗他人幼儿(D)以索取虚构的欠款为目的偷盗他人婴儿10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是入户抢劫的是(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 题)(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B)客房服务员乙进入客人人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D)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11 一乘客将一部价值 2 万元的照相机遗忘在出租车上,司机甲将其私藏起来。第二天,乘客根据出租车发票,通过出租车公司找到甲索要照相机,甲拒不承认。甲的行为( )(2013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6 题)(A)构成侵占罪(B)构成
6、职务侵占罪(C)属于不当得利,不由刑法调整(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12 某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甲收受钱某的现金 30 万元,通过其丈夫(某市市委书记)帮助钱某升迁。甲的行为构成(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8 题)(A)受贿罪(B)介绍贿赂罪(C)利用影响力受贿罪(D)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3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规定:“刑法第 228 条、第 342 条、第 410 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7、,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这一解释属于( )(2008 年基础课多选第 21 题)(A)立法解释(B)有权解释(C)学理解释(D)类推解释14 对犯罪客体按照其范围大小可划分为( )(2009 年基础课多选第 21 题)(A)一般客体(B)同类客体(C)直接客体(D)复杂客体15 下列选项中,危害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有( )(2014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2 题)(A)甲为索取债务,将邹某关押在一居民楼里,邹某在逃跑时不慎摔死(B)乙在菜场卖菜时辱骂顾客王某,致王某情绪激动,心脏病突发而猝死(C)丙违章驾车,将行人赵
8、某撞成重伤后逃跑,赵某因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D)丁将陶某打晕后以为其已经死亡,就将陶某抛掷到水库中,陶某溺水死亡16 下列犯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有( )(2009 年基础课多选第 24 题)(A)贪污罪(B)非法行医罪(C)私放在押人员罪(D)滥用职权罪17 下列情形中,应以共犯论处的有( )(2009 年基础课多选第 25 题)(A)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方便的(B)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C)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D)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
9、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8 简述连续犯的特征。(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51 题,2018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2 题)19 简述赌博罪的构成要件。(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52 题)20 简述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2015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2 题)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52 题)21 甲谎称邢某欠自己 20 万元货款未还,请乙帮忙“要账” 。乙信以为真,答应帮忙。二人遂强行劫持了邢某,驾车将其带至外地一宾馆捆绑起来,由乙看管。甲背着乙
10、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戒指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勒索人民币 20 万元,称不给钱就杀人。邢某趁甲不在告诉乙,自己并不欠甲一分钱,请求乙将自己放走。乙不相信,要邢某老实点,还抽了邢某一巴掌。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22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23 乙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24 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2016 年基础课非法学案例分析第 59 题)24 2010 年 3 月 1 日,甲(男,1992 年 12 月 10 日出生)和乙(女,1995 年 8 月 1 日出生)为购买高档手机骗走邻居家 3 岁的小孩,准备将其卖出。两人将孩子关在城郊一处废弃
11、库房后,甲去外地寻找买主,并安排乙看管孩子。孩子哭闹不休,乙难以忍受,离开库房,弃之不顾。甲得知乙不在库房,就要求乙返回,乙不予理会,最终导致孩子饿死。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25 甲的行为如何定罪?26 乙的行为如何定罪?27 甲和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案例分析第 59 题)论述题28 试论我国刑法中的法律认识错误。(2017 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 35 题)29 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2011 年法学基础课论述题第 35 题)30 试论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2010 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 18 题)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3 答
12、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甲是我国公民,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属人原则,C 项正确,ABD 项错误。由于甲的盗窃行为发生在德国,德国对甲的行为适用德国刑法的依据是属地管辖。对于外国人侵犯我国公民或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我国根据保护原则进行管辖,但是甲是中国公民,所以不适用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是针对国际犯罪的管辖,比如海盗罪等,盗窃罪不是普遍管辖的犯罪种类。【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过失犯罪包括疏忽
13、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有预见的,A 项错误。对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即过失行为必须造成法律规定的实害结果才负刑事责任,因此过失犯罪只有完成形态并且只处罚完成形态,过失犯罪不处罚也不存在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形态,C、D 项错误。过失犯罪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方式构成,故答案选 B。【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减轻处罚,是指必须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而不是在法定刑限度内判处刑罚,C 项正确,B、D 项错误。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A 项是对从轻处罚的描述。【知识模块】 刑法
14、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第 69 条第 1 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因此死刑、无期徒刑采取的是吸收原则,有期徒刑的并罚采取的是限制加重原则,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第 81 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5、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A 项正确。B 项错误,犯罪分子减刑之后可以再假释。C 项错误,刑法没有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D 项错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罪的犯罪分子要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才不能假释,十年以下的可以假释。【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本题中甲不知道女间谍的真实身份,不成立间谍罪,但是甲以为女间谍是留学生,即知道女间谍是外国人,还为其提供国家秘密,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
16、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成立交通肇事罪,需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甲没有撞到人,牛的价值也达不到重大损失的标准,因此甲不成立交通肇事罪,D 项错误。危险驾驶罪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本题中甲的行为不符合危险驾驶的行为方式,不成立危险驾驶罪,B 项错误。甲撞死耕牛的行为属于侵权,由民法调整,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需要给予刑事处罚,A 项正确,C 项错误。【知
17、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 224 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本题中,乙是甲公司的董事长,是甲公司的负责人,乙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甲公司的行为。乙明知公司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还虚构合同骗取银行贷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因单位成立合同诈骗罪
18、采取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答案选 D。【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他人婴儿的行为,成立拐卖儿童罪, A 项错误。B 、C 项没有勒索财物的目的,成立拐骗儿童罪,而不是绑架罪。 D 项中由于其所要索取的债务是虚构的,行为具有勒索财物的主观故意,应定为绑架罪,D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户”是指相对密闭独立的空间,并且这种空间主要用作家庭用途。A 项中受害人的家属于“户”,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是入户抢劫, A 项正确;酒店房间不主要做家庭用途,不属于户,进入酒店房间实施抢劫,不是入户
19、抢劫,B 项错误; C 项丙入户的目的是盗窃,其盗窃之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实施暴力将人打成重伤,但是丙将失主打成重伤的行为发生在楼道内,而不是公寓内,因此不是入户抢劫,C 项错误;D 项属于通过正当渠道进入户后,才产生犯罪意图,而不是在入户前即产生抢劫的意图,不属于入户抢劫,D 项错误。本题选 A。【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乘客的遗忘物私藏起来,数额较大,在乘客索要时,拒不承认,也就是拒不退还,成立侵占罪,A 项正确。照相机价值
20、2 万元,数额较大,甲的行为成立犯罪,而不是情节显著轻微,D 项错误。甲的行为不属于不当得利,相机是遗忘物,甲拒不返还的行为成立侵占罪,由刑法调整,C 项错误。甲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单位财产,而不是他人的财产,B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利用自己丈夫的职权为钱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钱某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 项正确。甲没有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钱某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AD 项错误。甲是自己收受请托人财物,所以不构成介绍贿赂罪,B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21-25
21、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根据解释的效力,刑法解释可划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是刑法的立法机关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条文进行的解释,在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是指有权对刑法进行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机构之外的机关、团体和个人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属于“有权解
22、释”,学理解释属于“无权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是立法解释、有权解释,A 、B 项正确。学理解释是无权解释,C 项错误。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解释为“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没有进行对类似事实进行对比,而是对法律条文的逻辑解释,不是类推解释,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对犯罪客体可按其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根据犯罪行为侵害的直接客体的数量,可以把直接客体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
23、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确认因果关系,是让行为人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但是,存在因果关系,不意味着对结果当然负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责任是主客观统一的,仅仅认定存在因果关系是不够的,还需要认定是否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其他条件,如主观要件(有无故意、过失)以及主体资格(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等。在有些场合,因果关系会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主要表现为:(1)一果多因,即某个危害结果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本题中的 B 项,乙辱骂顾客王某,不料王某患有心脏病,王某因受辱骂情绪激动引发心脏病死亡,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是一果多因,B 项正确。(2)一因多果,如寻衅滋
24、事将他人打死,受害人的母亲因为痛失亲子而自杀。对于因果关系,在认定时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本题的四个选项中,A 项,行为人行为与被害人行为相遇导致结果,甲的关押行为与乙的逃跑行为相结合,导致邹某死亡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通常认为甲的关押行为与邹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 项丙将赵某撞成重伤后逃跑,赵某因未及时得到救助而死亡,赵某的死亡与丙驾车撞人的行为之间没有介入任何其他因素,丙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 项丁的抛掷行为导致陶某的死亡,丁的行为与陶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至于丁某认为自己是将陶某打死的,是对因果关系的进程存在认识错误,不影响因果关系的成立。故 ABCD 均为正确选
25、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特殊主体,是指除了具备一般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以外,还具备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殊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特殊主体。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和代表司法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是特殊主体。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代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是特殊主体。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是指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只要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都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
26、答案】 A,C,D【试题解析】 事前无通谋、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不过,如果是事先通谋的,以共犯论。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A 项正确。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按照刑法规定以走私罪论处,而不是以共犯处罚,B 项错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刑法规定以共犯论处,C 项正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刑法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8
27、【正确答案】 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故意;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是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制度。(2)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营利的目的。【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包括:(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应当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
28、)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知识模块】 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正确答案】 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是金融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合法利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3)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知识模块】 刑法学【知识模
29、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绑架罪。理由是:甲实施了劫持人质的行为和勒索财物的行为;甲具有勒索他人财物的意思;甲绑架邢某后搜走其财物,该行为同时触犯抢劫罪罪名,应依照重罪(绑架罪)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乙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理由是:乙实施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乙剥夺他人自由是基于解决债务纠纷的目的,而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勒索财物的意图。【知识模块】 刑法学24 【正确答案】 甲、乙的行为在限制他人自由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甲请求乙帮助自己限制邢某的人身自由,乙基于为甲追偿债务的目的答应帮助其限制邢某的人身自由,二人形成了限制邢某人
30、身自由的合意,并且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甲勒索财物的行为,超出了二人共同故意的范围。【知识模块】 刑法学【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甲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以出卖为目的将儿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其行为符合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甲在拐卖过程中,过失造成被拐卖人死亡,属于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形。【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未满 16 周岁,对拐卖儿童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乙明知不看管 3 岁儿童可能导致死亡结果,却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甲和乙的行为
31、不构成共同犯罪。乙对拐卖儿童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二人不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共同犯罪;对于被害人的死亡,甲为过失,乙为故意,二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论述题28 【正确答案】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的不正确理解。法律认识错误有三种情形:假想非罪。行为被法律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误认为不是犯罪。此种情形原则上不排除罪责,但可以酌情减轻罪责,因为行为人毕竟不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主观恶性较小。假想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行为人误认为构成犯罪。行为人假想犯罪并不改变其行为的法律性质,不成立犯罪
32、。罪名和罪刑轻重的误解。这种对法律的误解不涉及行为人有无违法性意识,不影响罪过的有无以及大小,不影响定罪量刑。【知识模块】 刑法学29 【正确答案】 (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2)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犯罪既遂的实质标准是对客体造成实际损害。犯罪既遂的形式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完整实现了分则各条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既遂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往往是一致的。一致的原因在于立法者在设置基本的犯罪构成及其法定刑时,通常是按照犯罪客体遭到的实际侵害来设置基本的犯罪构成及其法定刑的。(3)关于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在理论上有如下三种主张:结果说。
33、该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了法律规定的危害结果。目的说。该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实现其犯罪目的的形态。构成要件齐备说。该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的形态。因此,犯罪既遂与否的标准在于犯罪行为是否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4)现在的法学通说采取构成要件齐备说,即主要根据刑法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来认定既遂。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中,概括起来有三种既遂形态。一是结果犯,即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危害后果,才是该罪的既遂。二是危险犯,即只要行为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发生的危险,就是该罪的既遂。三是行为犯,即只要实行完毕了某种犯罪的实行行
34、为,就是该罪的既遂。成立行为犯、危险犯的既遂,往往不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者造成特定的危害结果为必要。因此,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造成特定后果为判断既遂标准的观念是片面的。【知识模块】 刑法学30 【正确答案】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分为:(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订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只有认定某一犯罪组织为犯罪集团,才能对这一类主犯进行认定。(2)在犯罪集团或者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如下三类: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即在犯罪集团
35、中虽然不起组织、领导作用,但积极参与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的骨干成员。某些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及骨干分子。根据刑法规定,聚众犯罪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全体参与者均可构成犯罪,如聚众持械劫狱罪;二是只有聚众者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犯罪,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如聚众斗殴罪;三是只有聚众者才构成犯罪,其他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一种情形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都是主犯,第二种情形中的首要分子构成主犯,第三种情形中如果聚众者只有一个人,就不构成共同犯罪,无所谓主犯,如果聚众者为两人以上,则构成共同犯罪,此时根据行为人的作用大小认定主犯,当聚众者都起主要作用时,则皆为主犯,当聚众者的作用有主次之分时,则起主要作用的为主犯。在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知识模块】 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