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73.120 D 96 备案号: 30745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55022010代替 JB/T 5502 1991浅槽型机械搅拌式浮选机 Shallow-tank mechanical mixing flotation machine 2010-12-29 发布 2011-04-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JB/T 55022010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产品分类 . 1 3.1 型式 . 1 3.2 型号 . 1 3.3 基本参数 . 2 4 技术要求 . 2 5 试验方法 . 3 6
2、检验规则 . 3 6.1 检验分类 . 3 6.2 出厂检验 . 3 6.3 型式检验 . 3 7 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 4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吸气量的测定(排水集气法) . 5 JB/T 5502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JB/T 5502 1991 XJQ型机械搅拌式浮选机 。 本标准与 JB/T 5502 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明确了浅槽型机械搅拌式浮选机的预定使用范围; 修改了型号表示方法,将主参数由“单槽有效容积的 10倍”改为“单槽有效容积” ; 调整了产品规格,取消了单槽有效容积为 2 m3的规格,增加了单槽有效容积为 1
3、0 m3和 20 m3两种规格; 补充了外购件和外协件的要求; 增加了浮选机的环境适应性要求; 增加了对轴承部位温升和最高温度的要求及其检验方法; 增加了对工作噪声的要求及其检验方法; 增加了运动部件的安全防护要求; 补充了涂漆质量要求及其检验方法; 规范了检验规则的内容,补充了型式检验的有关要求; 完善了贮存要求,补充了贮存期间的养护要求; 删去了零、部件寿命与整机寿命要求,取消了“制造厂保证”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8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
4、人:张吉、姜磊、冯泉、潘德强、付金壁、黄嘉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 5502 1991。 JB/T 55022010 1 浅槽型机械搅拌式浮选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浅槽型机械搅拌式浮选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浅槽型机械搅拌式浮选机(以下简称浮选机) 。该机主要用于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和非金属矿物的粗选和扫选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5、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 2008, ISO 780: 1997, MOD) GB/T 1720 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3768 1996, eqv ISO 3746: 1995)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9239.1 2006 机械振动 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 第 1 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 ISO 1940-1: 200
6、3, IDT)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1604 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B/T 5000.1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 12 部分:涂装 JB/T 5000.1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 13 部分:包装 MT 962 煤矿带式输送机滚筒用橡胶包覆层技术条件 3 产品分类 3.1 型式 浮选机是由电动机经传动装置驱动主轴,叶轮搅拌矿浆形成负压吸入空气,刮泡机构独立驱动的设备。分为单边刮泡和双边刮泡两种型式,单边刮泡分左、右两种安装型式。 注: 面对泡沫刮板,矿浆从左给入者为左式
7、,反之为右式。 3.2 型号 浮选机的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 JB/T 1604 的规定。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X J Q 单槽有效容积,单位为立方米( m3) 浅槽型 机械搅拌式 浮选机 JB/T 55022010 2 标记示例: 单槽有效容积为 8 m3的浅槽型机械搅拌式浮选机,其标记为: XJQ 8 浮选机 3.3 基本参数 浮选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型 号 单槽有效容积 m3吸气量 m3/min 电动机功率 kW 处理量 m3/min XJQ 4 4 11.0 2 5 XJQ 8 8 22.0 4 10 XJQ 10 10 22.0 6 12 XJQ 16 16 30.
8、0 8 20 XJQ 20 20 37.0 10 24 XJQ 28 28 0.1 1.0 55.0 14 35 4 技术要求 4.1 浮选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浮选机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明文件,方可进行装配。 4.3 浮选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室内运行,室温为 5 40; b)矿浆中固体粒度小于 0.074 mm; c)矿浆温度不超过 70; d)给料浓度为 20% 55%。 4.4 叶轮体与定子应采用钢骨架结构,且表面应衬耐酸、碱橡胶或耐油橡胶。其橡胶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参
9、数名称 单 位 耐酸、碱橡胶 耐油橡胶 橡胶与金属的粘合强度 N/mm2 2 2 扯断强度 N/mm2 16 15 扯断伸长率 ( %) 500 300 邵氏硬度 HA 52 62 52 62 弹性(冲击) ( %) 40 40 阿克隆磨耗 cm3/1.61 km 0.2 0.2 老化系数( 70 48 h) 0.7 0.7 4.5 叶轮和 V 带轮应进行静平衡试验,其平衡品质等级应符合 GB/T 9239.1 2006 中 G16 的规定。 4.6 主轴安装后应保持与水平面垂直,叶轮伸入循环筒内距离为 30 mm 35 mm。 4.7 槽体(包括上部风道) 、给矿槽、中间槽和尾矿槽等焊接件不
10、应渗漏。其焊缝应平整,不允许有烧穿、裂缝、夹渣和咬边等缺陷。 4.8 槽体对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溢流堰沿机器全长平直,其平行度和直线度误差每米槽长不应大于 3 mm; JB/T 55022010 3 b)槽体、给矿槽、中间槽、尾矿槽之间连接应紧密贴合。两槽体对接间隙不应大于 3 mm。 4.9 浮选机叶轮体应运转灵活、平稳。 4.10 浮选机所有润滑油路应畅通,不应渗漏油。 4.11 各轴承部位温升不应超过 30,最高温度不应超过 70。 4.12 浮选机工作时的噪声不应大于 85 dB( A) 。 4.13 裸露的运动部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4.14 浮选机外露非加工金属表面应涂两层底漆
11、(包括保养底漆)和两层面漆。涂漆应均匀,不得有脱漆、剥落、流痕和裂纹等缺陷。漆膜总厚度不应小于 74 m,漆膜附着力不应低于 GB/T 1720 1979 中的 2 级,涂漆颜色应符合 JB/T 5000.12 的要求。 4.15 浮选机成套供货范围应包括: a)全套机械部分; b)电动机。 5 试验方法 5.1 吸气量应在液面与溢流堰水平时用排水集气法测量,参见附录 A。 5.2 按 MT 962 的要求检验 4.4。 5.3 静平衡试验应按 GB/T 9239.1 2006 的规定进行。 5.4 焊缝外观质量目测检验,渗漏应在涂漆前采用透油法检验。 5.5 浮选机总装后进行不少于 2 h
12、的空运转试验,检验叶轮运转的平稳性,并用点温计检测轴承部位的温升和最高温度。 5.6 噪声应按 GB/T 3768 的规定检验。 5.7 漆膜外观质量目测检验,漆膜厚度用电磁式膜厚计测量,漆膜附着力按 GB/T 1720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浮选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每台浮选机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 6.2.2 出厂检验下列项目: a)浮选机结构要求的完整性、正确性; b) 4.6、 4.9 4.11、 4.13 和 4.14。 6.3 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
13、情况之一时,浮选机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产品结构、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的产品,每三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3.3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一台进行。如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检,若仍不合格则JB/T 55022010 4 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7 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7.1 每台浮选机均应在适当而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
14、GB/T 13306 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主要技术参数; d)产品执行的标准号; e)产品出厂编号; f)生产日期。 7.2 浮选机的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T 9969 的规定。 7.3 浮选机的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和 GB/T 6388 的规定。其内容包括: a)收货站及收货单位名称; b)发货站及发货单位名称; c)合同号、产品名称与型号; d)毛重、净重、箱号及外形尺寸; e)起吊作业标志和储运图示标志。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浮选机的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和 JB/T 5000.13 的规定,并
15、应符合陆路或水路运输要求。 8.2 浮选机的包装分为封闭包装、裸装和捆装等。箱装时零、部件在箱内应固定牢固。 8.3 浮选机应随机附带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清单及成套发货明细表; d)产品安装图; e)随机备件和附件清单。 8.4 浮选机的槽壁在运输时应有防止挤坏的安全措施。 8.5 浮选机外露加工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油纸或塑料薄膜包扎,其防腐期不应少于一年。 8.6 浮选机的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浮选机应在不低于 5的库房或棚下贮存; b)库房或棚下应通风,防雨、雪和日光直射; c)裸装件和捆装件应单放,不允许码放。 8.7 浮选机
16、每贮存一年,应进行一次养护。 JB/T 55022010 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吸气量的测定(排水集气法) A.1 将浮选槽液面划分成 24 个测量点,测点分布位置如图 A.1 所示。 图 A.1 A.2 将量筒灌满清水,垂直倒置于浮选槽液面上,如图 A.2 所示,用排水集气法测定量筒中排除定量清水所需时间,每个测点均应测定三次。 1量筒; 2浮选液面。 图 A.2 A.3 将所得数据换算成吸气量值。 0.6VQFt= 式中: Q测点吸气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分钟( m3/min) ; JB/T 55022010 6 V从量筒中排出清水的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 cm3) ; F量筒的截面
17、积,单位为平方厘米( cm2) ; t从量筒中排出 V cm3清水所需的时间,单位为秒( s) 。 A.4 求出 24 个测点的平均值,并乘以浮选槽面积 S单位为平方米( m2) ,所得值即为该浮选机单槽吸气量。 JB/T55022010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械行业标准 浅槽型机械搅拌式浮选机 JB/T 55022010 *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百万庄大街 22 号 邮政编码: 100037 * 210mm 297mm 0.5 印张 17 千字 2011 年 4 月第 1 版第 1 次印刷 定价: 12.00 元 * 书号: 15111 10006 网址: http: / 编辑部电话:( 010) 88379778 直销中心电话:( 010) 88379693 封面无防伪标均为盗版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