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05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3342016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木培育技术规程 2016 - 05 - 23发布 2016 - 07 - 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2334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农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学英、李中勇、尹宝颖、张媛、陈海江、徐继忠、刘文田、缪国印、张宪成。 DB13/T 23342016 1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木培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矮化中间砧苹果苗木培育技
2、术中的圃地选择、实生砧木苗的培育、中间砧木嫁接、品种嫁接、苗木出圃等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3年生矮化中间砧苹果苗培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370 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 GB 9847-2003 苹果苗木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NY 329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及苗木 NY/T 1085-2006 苹果苗木繁育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 9847-2003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圃地选择 按NY/T 1
3、085-2006中第4章执行。 5 实生砧木苗的培育 5.1 实生砧木种子的选择 选取生长健壮、无病毒、无明显病虫为害的采种母树进行标记,果实成熟时采集着色好、个大、果形端正的果实,放入容器或堆放在背阴处,经常翻动果实。果实软化后除去果肉、杂质,取出并洗净种子,阴凉处干燥。在河北省实生砧主要是八棱海棠,北部寒冷地区可采用山定子。 5.2 砧木种子贮存与质量要求 按NY/T 1085-2006中5.2执行。 5.3 砧木种子的层积处理 播种前70 d左右,将种子用冷水浸泡12 h18 h。然后将浸泡后的种子与57倍的湿河沙混匀,沙的湿度为最大持水量的50%60%。少量种子可用瓦盆或木箱等容器进行
4、沙藏。大量种子沙藏时,可在背DB13/T 23342016 2 阴高燥处,挖沟贮藏,沟深0.8 m,长宽视种子量而定。先在沟底铺5 cm厚的湿河沙,然后将湿河沙与种子混匀后平铺沟内,接近地面时再铺10 cm20 cm厚的湿河沙。沙藏沟上面再盖土20 cm30 cm成屋脊状,四周挖排水沟,每平方米插1个直径10 cm的草把深达沟底部,上部露出地面。有冷库条件的,可将种子与湿河沙混合后装入编织袋中,堆码在冷库里,注意保湿和通气。层积处理期间要保持环境的相对湿度为60左右、温度27。 5.4 播种 5.4.1 播种时期 分春播和秋播,河北省大部分地区多进行春播,春播在春天土壤解冻后进行,河北省一般年
5、份春播在3月上旬4月上旬进行,春播的种子必须经过沙藏层积处理。冬季较短且不甚寒冷和干旱,土质较好又无鸟、鼠危害的地区可秋播,秋播在土壤封冻前进行。 5.4.2 播种量 八棱海棠采用人工播种每亩播1.5 kg2.5 kg,机械播种每亩播3.5 kg。山定子采用人工播种每亩播1.0 kg1.5 kg,机械播种每亩播2.5 kg。 5.4.3 播种方法 播种前,施足底肥。采用行距50 cm条播,若计划人工起苗也可采用宽行行距50 cm60 cm、窄行行距25 cm30 cm的宽窄行双行条播。开沟深度2 cm3 cm,沟底压实,适量灌水,待水下渗后播种,耙平,覆盖地膜。在幼苗临近出土前除去地膜。 5.
6、5 播后管理 5.5.1 土肥水管理 按NY/T 1085-2006中5.5.3.1执行。 5.5.2 病虫害防治 按NY/T 1085-2006中5.5.3.2执行。 5.5.3 间苗 幼苗长出23片真叶时,按株距10 cm左右第1次间苗。幼苗长到56片真叶时按株距20 cm左右第2次间苗。 5.5.4 断根 落叶前后,采用断根机断根,深度25 cm左右。若人工断根,用长方形铁锨在苗木行间一侧距苗木基部20 cm左右开沟,沟深10 cm15 cm,在沟中间用断根铲呈45角向苗根斜蹬深20 cm25 cm,将主根切断,然后将沟填平踏实,浇水。 6 中间砧木嫁接 6.1 中间砧选择 DB13/T
7、 23342016 3 在河北省中间砧主要是SH40,北部寒冷地区可采用GM256,南部肥水条件好的地区可采用M26、M9及其优系。 6.2 嫁接时期及方法 7月下旬9月中旬,采用“T”字形芽接或嵌芽接嫁接矮化砧接芽,也可于第二年3月中旬4月中旬进行单芽枝接或嵌芽接。嫁接部位在距地面5cm处。 6.3 嫁接后管理 6.3.1 补接 芽接后10 d15 d,检查成活情况,对未成活的及时补接或第二年春季剪砧时枝接法补接。 6.3.2 剪砧 秋季芽接苗于翌年春季发芽前,在接芽上方0.5 cm处剪砧,剪口稍向接芽对面倾斜。 6.3.3 解绑、立支柱 秋季芽接苗于翌年春季解绑,春季枝接苗新梢长20 cm
8、30 cm时,解绑。多风地区应紧贴砧木立支柱,将新梢绑在支柱上。 6.3.4 除萌 砧木基部发出的萌蘖及时除去。 6.3.5 土肥水管理 6月份每亩追施尿素10 kg15 kg或硫酸铵20 kg25 kg,施肥后及时灌水和中耕除草。夏季雨水多时,适当控制灌水和氮肥的施用量,可叶面喷施0.2%0.3%的磷酸二氢钾溶液。 6.3.6 病虫害防治 加强对白粉病、轮纹病、早期落叶病和金龟子、卷叶蛾、蚜虫、红蜘蛛等病虫害的防治。 7 品种嫁接 7.1 嫁接时期及方法 在要求中间砧长度(一般20 cm30 cm)的部位于第2年秋季芽接或第3年春季单芽腹接苹果品种。 7.2 嫁接后管理 7.2.1 嫁接后管
9、理 按照本标准6.3.16.3.6执行。 7.2.2 圃内整形 6月中旬到7月初,在节间已充分伸长而尚未木质化处,摘去嫩梢5 cm左右,或在整形带内喷施23次促发分枝的药剂如苹果整形2号,隔10 d15 d喷1次,对重点缺枝部位涂抹促发分枝的药剂如苹果整形1号。对整形带以下萌发的新梢及时抹去,在整形带内选留一定数量的副梢作为主枝和中心干。 DB13/T 23342016 4 8 苗木出圃 8.1 起苗 起苗可于第3年秋季土壤封冻前或次年春季土壤解冻后苗木萌芽前进行。严寒地区,不宜春季起苗。起苗前,视土壤墒情适度灌水。起苗时应尽量减少对根系尤其是主根的损伤。 8.2 分级 按GB 9847-20
10、03中第4章 执行。 8.3 苗木检疫 8.3.1 产地检疫按GB 8370 执行。 8.3.2 调运过程中的检疫按GB 15569 执行。 8.3.3 无病毒苗木的病毒检测按NY 329 执行。 8.4 包装 按GB 9847-2003中第6章执行。 8.5 标签 按GB 9847-2003中第7章执行。 8.6 保管 秋季起苗后,未能及时外运或栽植的苗木,应在背风、庇荫处挖沟假植,或在专业苗木贮藏库中贮存。假植沟的方向与当地冬季主风向垂直,沟深0.8 m1 m,宽1 m,长度根据苗木数量而定。假植时苗木倾斜放入假植沟内,最好用湿沙填埋,也可用透气性好的沙壤土或壤土,保证填充物与根系密接。无越冬冻害和春季抽条的地区,苗梢露出土堆外20 cm左右;否则,苗梢应全部埋入土下10 cm左右。采用冷库贮藏,要求温度1 5 、空气相对湿度85%以上,要有通气装备,根系部位填充湿锯末。 8.7 运输 需持有苗木质量合格证和苗木检疫合格证。外运前,需对根系蘸泥浆,以减少根系失水。需长途运输的苗木要用塑料膜包裹,并在苗木间添加湿锯末或苔藓等保湿。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压、暴晒、风干、雨淋和冻害等,并注意保湿。到达目的地后要及时假植或栽植。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