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1.140.40 Q 82 备案号 :54162-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387 2017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gas supply system for small multiple liquefied natural gas cylinders 2017 - 03 - 22发布 2017 - 07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387 2017 I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要
2、求 . 2 5 技术要求 . 2 6 安装与调试 . 3 7 运行维护 .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运行维护记录表 6 DB11/T 1387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 公司 、北京 东正捷燃 气 工程有限 公司、北京 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 、北京 长空航 科天然气设备 有限 公司 、北京天 环燃气 有限公司 、北京 燃气 延庆 有限公司 、 江苏深绿
3、新能源 科技有限 公司 、北京天 海工业 有限 公司 、 成都华气 厚普机电 设备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标准起草 人员: 李雷 、 孙明烨 、 肖勇 、 王五胜 、 李岩、 赵耀宗 、 张振东 、 邢军艳 、 侯惠艳 、 赵明 光 、 崔竞月 、 谭金祥 、 李建 京、 张军 、 曹静华 、 马永方、 丁烜 、 张晗 、 徐良 、 柳云兴 、 焦海滨 、 石凤 文、 张增营 、向素平 、刘兴 、陈丽娟 、陈思宇 。 DB11/T 1387 2017 1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安装与调试、运行维护。
4、本标准 适用 于总容积不大 于1m 3 的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设计、安装与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 本( 包括所 有的 修改 单) 适用 于本文件。 GB/T 14976 流体输送 用 不锈钢无缝钢 管 GB 50494 城镇 燃气技术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 设计规范 GB 50028-2006 城 镇燃 气设计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 属管 道 工程施工规范 GB 50184 工业金 属管 道 工程施工 质量
5、验收 规范 GB 50493 石油 化工 可燃气 体 和有 毒气 体检测报警 设计规范 CJJ/T 148 城 镇燃 气加臭 技术规程 NB/T 47013 承压 设备 无损检测 DB11/T 808 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TSG D0001 压 力管 道安 全技术 监察 规程 -工 业管 道 TSG R0006 气瓶安 全技术 监察 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 液化天然气瓶(组) multiple LNG cylinder installations 用 于 储存 液化天然气的 低温绝热 容器,可 单瓶 使用 ,也可 成组 使用。 3.1 小型液化天然气
6、瓶(组)供气系统 small multiple LNG cylinder supply system 以 液化天然气瓶(组) 形式储存 液化天然气 ,由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装 置及 附属 设施 构 成 , 具有气化、调 压、 加臭等功 能 的供气设施。 3.2 橇装式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装置 portable multiple LNG cylinder vaporizing installations DB11/T 1387 2017 2 将 气化 器 、安 全泄放 装置、 可 燃 气体报警 装置、 监控设施等 设备 整体 装配 于一 个整体底座上 的供气 装置。 3.3 空温式气化器
7、air temperature vaporizer 以大气 中的热 量作为 热源 加热液化天然气 ,使 液化天然气气化的设 备。 3.4 水浴式复热器 Waterbath heat exchanger 以水或含 防冻液的 水作为换 热 媒介 加热天然气,使温 度较低 的天然气提高 温 度达到满足 要求的设 备 。 4 一般要求 4.1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 中使 用温 度低 于-20 的管 道应 采用 奥氏 体不锈钢无缝钢 管 ,其 技术性 能应 符合 GB/T 14976的规定。 4.2 气化后 的天然气 质量应 符合 GB50494的规定。供 应用 户 的天然气 应加臭,加臭 剂
8、 质量 和加臭量应 符合 CJJ/T 148的要求。 4.3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瓶(组)和装 置区 应 设置 小型 干粉 灭火器,配置 要求 应符合 GB50140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液化天然气瓶(组)单 个气瓶容积不应大 于 210L, 宜采 用 195L立式 气瓶 ,其蒸发率 2.1%/d, 灌装量不应大 于其容积的 90%。液化天然气瓶的 材料、设计、 制造 、充 装使 用和 检验应 符合 TSG R0006 的规定。 5.2 橇装式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装 置应 采用 空温式 气化器, 气化 器出口管 道上应设 置安 全阀 ,安 全阀泄放 能力 应满足在 1.
9、1倍 的设计 压力 下,泄放量不小 于气化 器设计 额定 流量 的 1.5倍。 5.3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的调 压、 加臭 设备 宜 与橇 装式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装 置集 成一体 布置 。 5.4 液化天然气瓶(组) 应与 橇装式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装 置贴邻布 置。 5.5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 应露 天设 置, 在其上方 宜设 不可 燃材 料的 罩棚,其 四周宜 设置 高度不低于 2m的不 燃烧 体 实体围 墙。 5.6 空温式 气化 器出口的 最低 工作温 度应不低 于-10 。 当采用 空温式 气化 器无 法满足时 ,应 设 置水浴 式 复 热器 。气化
10、 器出口 应设 温 度检测 装置 并与 LNG液相进 口切断阀联锁 。 5.7 气瓶出口 连接软 管应 采用 奥氏体不锈钢 波纹软 管, 设计爆裂 压力 不应 小于 6.4MPa。 长 度应不大 于 4.5m。 5.8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 应静电 接地 ,接地 电 阻应 小于 100; 设于空旷地带 的小型 橇 装 式 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装 置应 单独 设置 避雷 装置,其 接地 电阻 应小于 10。 5.9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 应具 有远 程监测 工作压 力、工 作温 度、 可燃 气 体浓度 的能 力, 并具备 报警 切断 功能 。 DB11/T 1387 201
11、7 3 5.10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 应设 置远 程控 制的 自动切断阀 , 自动切断阀应 设 置在 气化 器入 口前。 5.11 同时满足 下列 条件 时,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 可与用气 建筑 物 ( 住宅、 重要 公 共 建 筑 和高层民 用建 筑及 裙房除外 ) 毗连布 置: a) 橇装式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装 置的气化 能力 不大 于 200m 3 /h; b) 橇装式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装 置 的管 路系统设计 压 力不 小于 1.6MPa,最高 工 作压 力 应小 于 等于 0.8MPa; c) 橇装式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装 置设 置可 燃气 体
12、泄 漏报警 装置,可 燃 气 体 探 测器和 报警器 的 选 用和安装 应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GB 50493的有 关规定。可 燃气 体浓度 超限 时, 除 现场 发出声 光 报警 信号 外, 还应 同时 将报警 信息 远程 上传至 有人 值守 房间 ; d) 毗邻建 筑的 外墙 无门 、窗 、洞口 ,外墙 耐火等 级不低 于 二级 ; e) 与明火 、散 发火 花地 点的 防火间距 不小于 14m,与 其他建 筑物 的防 火间距 不小 于 7m; 5.12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 不满足 5.11 a)e)任一 条件 时,不应 与建 筑物毗 连布 置, 气 瓶组与 建、 构筑 物
13、防 火间距 应 符合 GB 50028-2006第 9.3.2条 的规定。 6 安装与调试 6.1 一般要求 使 用的管 材、管件 及设 备, 除 应符合 国家现 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外, 还应 符合 下列规定: a) 材料、设 备等 均应 有清晰 的产品 标记 或铭牌 、产品说 明 书与出 厂合 格证 ; b) 压力表、 压力 传感 器、安 全 阀 等 设 备 应 有 检验报 告, 气瓶、 压力 容器应 有 “ 特种设 备制造监督 检验证书 (压 力容器 )” ,进口气瓶 应有 “进 口特 种设 备 安全 性能 监督 检验 证书”; c) 进口产品 应有 相关部门 的检验证书 方可使 用。
14、6.2 安装 6.2.1 设 备 基础 各边 宜大 于设 备底座 0.1m。 土建 施工 验收 合格后 方可 进行设 备安装。 橇装 式液化天然 气瓶(组)气化装 置的 现场就位 应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 6.2.2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 内压 力管 道的 现场 安装 应符合 TSG D0001的规定。 现场 安装 管道的 焊接接 头外 观应 成型 良 好, 焊道 与焊 道、 焊道与 母 材之间 应平 滑过 度, 焊渣 和 飞溅 物应 清除干 净。 焊接接 头表 面质量应 符合 下列规定: a) 不应有 裂纹 、未焊透 、未熔 合 、未焊 满、 外露 夹渣 、飞溅 、表 面气 孔存 在
15、; b) 不应有 咬边 ; c) 焊缝表 面不应低 于管 道表 面,焊 缝余 高和 根部凸 出不应大 于 2mm。 6.2.3 现场安装管 道的 焊接接 头应 在 焊缝 外观 检查 合格 后进 行 无损检测 。 6.2.4 管 道 焊接接 头无损检测 方法 应 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 缺陷 等 级评 定应按 NB/T 47013的有 关规定 进 行,并 应符合 下列 规定: a) 对接焊 接接 头应 进 行 100%射线检测, 因安装位 置所 限无法进 行射线 检测 的部 位,可以 采用超 声 波 检测 代替 。承 插焊 接头 应 进行 100%渗透 检测 ; b) 射线检测 时, 射线 检测
16、技术 等 级不应低于 AB级 , 管 道 焊 接接 头的 合格级别 不低于 级 ; c) 超声波 检测 时, 管道 焊接接 头 的合 格级别 不低 于级 ; d) 渗透检测 时, 管道 焊接接 头的合 格级别 不低 于级 ; e) 焊缝的 返修 次数 不应 超过 2次 。 DB11/T 1387 2017 4 6.2.5 现场安装管 道系统试 验应包括压 力试 验和 泄漏 性试 验,试 验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a) 管 道 系统压 力试验采 用气 压试验,试 验介质宜采 用氮 气 , 试 验压 力 应为 管道 系统设计压 力的 1.15倍; b) 管道系统 采用气 压试 验时 ,应有 经施工
17、单位技术 总负责人 批准的安 全措 施; c) 管道系统 泄漏 性试 验应 在压 力试 验合 格后进 行,泄 漏性试 验压 力应为 管道 系统设计 压力 ; d) 压力试 验和 泄漏 性试 验的程 序 及合 格标准 应符合 GB 50235及 GB50184的要求。 6.2.6 安装过 程中应按 DB11/T 808的 相关 要求 作好 施工记录。 6.3 调试 6.3.1 制造厂内 和现场 的调试 项目 应 符合表 1规定。 表1 调试项目一览表 调试类别 调试地点 制造厂 现场 液化天然气瓶(组)性能 液化天然气瓶(组) 连接软管气 密试验 管道压力试验 管道泄漏性试验 安全泄放装置性能
18、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性能 紧急切断性能 监控设施性能 6.3.2 调试应 符合 以下 要求: a) 调试前 应目 测检 查管 路上 设备、 仪表、 电缆 、信号线 等,应 保持完 好, 符合 设计要求 ; b) 检查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 内各 设备 、仪 表 ,连接 管路 应无泄 漏; c) 根据设计要求设定调 压、计 量 、切断 、放 散等 系统运行的 必要 参数 ; d) 通气作 业前 ,应 采 用 氮 气 为 介 质 的 间 接 置 换 方 法 。置 换 过 程 中应 连续 3次 检测 氧 的浓度 , 每次 间隔不应少 于 5min, 氧 浓度 的 测定 值应 小于 2%。合 格后
19、再 对供气系统管 道进 行天然气置换。 7 运行维护 7.1 一般要求 7.1.1 液化天然气气瓶(组)供气系统的 使用单位 应与 取得 燃气经 营许 可证 的供气 企业 签订 供气 合同 , 明确双 方的安 全管理 责任 。 7.1.2 承 担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运 营的 企业 应当取得 燃气 经营 许可, 燃气使 用单位 可委 托 供气 企业 负责 本单位液化天然气气瓶(组)供气系统的运 营管理工 作。 7.1.3 燃 气 使用单位和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运行维护单位的 人员 应接 受专业 和安 全等 知 识培训 。 7.1.4 燃 气 使用单位和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
20、供气系统运行维护单位 应制 定应 急预案 , 并定 期演练。 7.2 运行维护 DB11/T 1387 2017 5 7.2.1 应使用安 全、 可靠 的工 具搬 运气瓶 ,宜采 用配 套的 专用小 车或其 他工 具通 过气瓶保 护圈 上的 吊 耳辅助搬 运, 立式 气瓶 在任 何 条件 下应 保证 垂直 放置,不应 采用 横卧滚 动方 式搬运气瓶。 7.2.2 操 作 人员 更换 气瓶 作业 时,应穿着 防静电 、防 低温 伤害的 防护用 品。 7.2.3 每次将 气瓶 通过 连接软 管与设备 连接后 ,应 采用 检漏 液 或气 体检 漏仪 对接 口处 进 行检 漏。 7.2.4 气瓶在 用
21、户 处使 用时 ,应 防止倒 空和 超压 。气瓶 内余 液 不应低 于气瓶 水容积 的 5%, 气瓶 压力 不应高 于气瓶安 全阀 整定 压力的 85%。 7.2.5 运行维护 人员 应定 期巡 检并记录。运行维护记录表 参见附录 A中 表 A.1。 DB11/T 1387 2017 6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运行维护记录表 A.1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参见 表 A.1。 表 A.1 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运行维护记录表 序 号 日期 用户 名称 运行维护检查项目 巡检员 签字 备注 气瓶 压力 (MPa) 气瓶 数量 (个) 气化器 出口 温度 () 气化 器结 霜情 况 加臭 剂液 位 可燃 气体 浓度 检测 状态 调压器出 口压力 (KPa) 干粉 灭火 器 1 压力 干粉 灭火 器 2 压力 1 2 3 4 5 6 7 8 9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