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 2219一91粒状重过磷酸钙1主肠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肥料用粒状重过磷酸钙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浓缩萃取磷酸分解磷矿粉制成的粒状重过磷酸钙肥料。2引用标准HG 222。重过磷酸钙中磷含量的测定磷钥酸喳琳重量法HG 2221重过磷酸钙中游离酸含量的测定容量法HG 2222重过磷酸钙中游离水分的测定真空烘箱法HG 2223粒状重过磷酸钙的粒度测定HG 2224垃状重过磷酸钙的颗粒平均抗压强度测定3技术要求3.1外观:灰色颗粒。3.2粒状重过磷酸钙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项目指标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总磷(PLO)含量,
2、%)47. 044.040. 0有效磷(P,0)含量%妻46.042. 038.0游离酸(以PO:计)含量,%镇4. 55. 05.0游离水分,%镇3. 54.05.0粒度(1。一4. 0), %)9090 85颗粒平均抗压强度.N妻12108试验方法总磷和有效磷含量的测定按HG 2220检验。游离酸含量的测定按HG 2221检验4142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1一11一15批准1992一07一01实施HG 2219一914.3游离水分的测定按HG 2222检验。4.4粒度测定按HG 2223检验。4.5颗粒平均抗压强度测定按HG 2224检验。5检验规则5.1粒状重过磷酸钙产品应由生产
3、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商标、产品等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净重和本标准编号。5.2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粒状重过磷酸钙产品进行核验,检查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5.3粒状重过磷酸钙按批检验,最大批量为400t,5.4袋装粒状重过磷酸钙产品按表2随机采样:表2总袋数N采样袋一一总,一采样袋数110全部袋数一822161811-49 一一217-2541950-64 一255-29620一297343216581 一3443942282-101 102-1
4、25 一一39545023126-151 一一51-51224152-181 一一512袋以上时按下式计算采样袋数:采样袋数二3 X ;下用采样针从袋口一边斜插至对边袋深的3/4处采取均匀样品,每次取样量不少于。lkg,所取样品总量应不少于2.skg。5.5在粒状重过磷酸钙产品包装过程中,也可以在皮带运输机上按一定时间间隔采取均匀样品,每批所取样品不得少于5kg,5.6将所取样品合并在一起,充分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6k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并具有磨口塞的广口瓶或能密封的聚乙烯瓶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作为保留样
5、品,密封保存一个月,供查验。5.了取约10鲍缩分样品,用粉碎器或研钵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 5mm(含水量高时1. Omm)孔径的筛子,混合均匀,置于洁净、干燥瓶中,作成分分析用,余下的缩分样品供粒度和颗粒平均抗压强度测定。5.8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数量的包装袋中采样进行复验222HG 2219一91(如原来在包装皮带运输机上采取样品,可按5.4条袋装产品采样规定进行采样检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粒状重过磷酸钙为不合格品。5.9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要仲裁时,应按全国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暂行办法规定仲裁。仲裁时按本标准规定
6、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进行。6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6.1粒状重过磷酸钙用塑料编织袋内衬聚乙烯薄膜袋或者复合塑料编织袋包装,每袋净重4010. 4kg或50士。.5kg,平均每袋净重不得低于40或50kg;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另定包装重量,平均每袋净重参照40和5okg规定。6.2粒状重过磷酸钙包装袋上应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商标、产品等级或主要养分含量、产品净重和本标准编号。6.3件。粒状重过磷酸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均应防止受潮和包装袋破损。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提出。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上海化工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上海化工研究院、云南磷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永康、陈学智、谢瑞铭、花孝先。本标准优等品和一等品规格参照采用苏联国家标准rocs 16306-8o(粒状重过磷酸钙技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