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部标准碱性橙代替第 组本标准适用于苯胺重氮化合物与间苯二胺在酸性介质中偶合所制成的产品为碱性橙 其主要用于纸张 皮革和丝等的染色结构式实验式分子量 按 年国际原子量一 技术条件按 中所规定的方法 测定在 毫升蒸馏水中含 毫克染料的溶液 其溶液层厚度为 毫米时的吸收曲线如表 和图所示表波长 毫微米光密度最大 毫微米允许误差为 毫微米染料浓度允许误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发布 年 月 日实施天津市化学工业局提出天津染料化工四厂起草碱性橙主要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规定表指 标 名称指标外观亮绿色块状结晶强 度 分为标准样品的色光与标准样品近似不溶于水的杂质含量二 检验规则碱性
2、橙应由生产厂的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碱性橙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每一批出厂的碱性橙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对所收到的碱性橙进行核验 核验其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取样方法从每批产品中 以均匀产品为一批 选出 的桶取样 小批产品取样时桶数不得少于 桶桶盖上的杂质和灰尘等均须仔细清除 打开盖时不应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用探管从打开的桶中分别由上部 中部和下部取样 每次从探管下端取 厘米高的样品将所取样品仔细混合均匀后 再从中取约 克样品 装入清洁 干燥 带磨口塞的棕色广口瓶中 瓶上粘贴标签 注明 生产厂名称 产品名称 批号和取样日期 并用石蜡密封
3、送交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选取试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 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则整批碱性橙不能验收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 仲裁机构可由双方协议选定 仲裁时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仲裁分析三 检验方法染色强度和色光的鉴定 按染棉法 以棉纱为主 测定染色时的一般条件的规定按 中有关的规定 但染色用布采用统一规定的平纹精炼漂白布染色浓度为 染色用 克棉纱或棉布试剂和溶液单宁酸吐酒石冰乙酸 溶液棉纱 或棉布 的媒染及固着处理 忌用金属器具单宁酸打底 浴比 单宁酸 对棉纤维计算处理 溶解单宁酸 克于 毫升水中 加
4、入 乙酸 毫升 升温至 时即将经过煮沸 挤干之棉纱四绞 或棉布四块 投入 浸渍翻动 并待其自然冷却至室温 浸泡 小时以上或过夜 然后取出绞干 不经水洗进行固着固着 溶解吐酒石 克于 毫升水中 将经单宁酸处理过的棉纱 或棉布 于 投入翻动 分钟 取出水洗以备染色染液的配制 称取试样与标准样品各 克 称准至 克 加入 乙酸溶液 毫升调成浆状后加热使之溶解 加入 热水 毫升 待冷却后移入 毫升容量瓶中 用冷蒸馏水稀释至刻度 每次染色用的染料溶液须随用随配 隔日皆不可用于四个 毫升染缸中 按表 规定配成染液表染 缸编号 一 二 三四浓度为 克 亳升的试样溶液 毫升浓度为 克 毫升的标准样品溶液 毫升乙酸溶液 毫升浴比 棉纱 棉布染色操作 将经过媒染处理的棉纱 或棉布 于 投入染液中染色 分钟 然后移至水浴锅上加热 分钟内使染液温度慢慢上升至 保持该温度继续染 分钟后取出水洗绞干 置于 烘箱中烘干 或晾干不溶于水的杂质含量的测定 按 中第 条的规定 用 号玻璃坩埚进行测定四 包装 标志 贮存和运输碱性橙装于铁桶内 并加以密封及封印 每桶重量为 公斤或 公斤 其他包装可与使用单位协商另定每桶应涂刷牢固的标志 其内容包括 生产厂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生产日期 批号 净重 合格 字样和本标准编号碱性橙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处 并避免日晒 搬运时应小心轻放 并防止受热 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