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160 F 1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 19964-2005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Technical rule for connecting PV power station to electric power systems 2005-12-12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唱士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品叩GB/Z 19964-2005 目次前言.皿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光伏发电站电能质量.2 5 光伏发电站有功功率. . . . . 2 6 光伏发电站无功功率.3 7 光伏发电站运行电压.38
2、 光伏发电站电压调节.3 9 光伏发电站运行测试.4 10 通信与信号.4 GB/Z 19964-2005 前言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参考了IEC61727 :2004(光伏系统供电机构接口要求、IEEE929: 2000(光伏系统供电接口操作规程建议、AS4777. 1: 2002(通过逆变器连接的电源系统的并网第1部分z安装要求),AS4777.2:2002(通过逆变器连接的电源系统的并网第2部分2逆变器要求和AS4777. 3: 2002(通过逆变器连接的电源系统的并网第3部分z保护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3、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g赵斌、李品、许洪华、武鑫。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仅供参考,有关对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回GB/Z 19964-2005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1 范围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大规模光伏发电站(100kW及以上)接人电力系统的技术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通过输电线路(电压等级10kV及以金今与电网连接的光伏发电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然而,鼓励
4、根据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GB/T 2297 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GB/T 12325-2003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12326-2000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与闪变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1995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 15945-1995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 18479-2001 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概述和导则GB 16179一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5、指导性技术文件。3.1 光伏发电站PV power station 由一个或多个光伏子系统组成的,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成为电能的大规模光伏发电系统。3.2 光伏子系统photovoJtaic power subsystem 包含并网逆变器单台或多台和相关的BOS(平衡系统部件)以及具有一个公共联络节点的太阳电池方阵在内的系统。3.3 3.4 3.5 光伏发电站有功功率active power of PV power station 光伏发电站输出的总有功功率。光伏发电站无功功率reactive power of PV power station 光伏发电站输出的总无功功率。光伏发电站功率因数po
6、wer factor of PV power station 由光伏发电站输出总有功功率与总无功功率计算而得的功率因数。功率因数计算(PF)公式为PF= _P旦-jP;:可 GB/Z 19964-2005 g率率功功功功无有总总的出出输输内H内H忐MJ占M电电发发伏伏光光中一丑一式P瓦川门也崎3.6 公共连接点point of common coupling 光伏发电站与所接入的电力系统的连接处。4 光伏发电站电能质量4.1 电能质量指标基于下列指标评价光伏发电站对电能质量的影响:皆波和波形畸变,直流分量,频率,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电压波动和闪变。4.2 谐波和波形畸变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时
7、,向公共连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注入应满足GB/T14549-1993的要求。各次谐波应限制j在表l所列的百分比之内。此范围内的偶次谐波应小于低的奇次谐波限值的25%。表1电流畸变限值谐波次数电流畸变限值3次至9次小于4.0%11次至15次小于2.0%奇次谐波17次至21次小于1.5%23次至33次小于0.6%2次至8次小于1.0%偶次谐被10次至32次小于0.5%4.3 直流分量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时,向电网馈送的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其交流额定值的1%04.4 频率光伏发电站并网时应与电网同步运行。电网额定频率为50Hz.光伏发电站并网后的频率允许偏差应符合GBjT15945 -1995的规定,即
8、偏差值允许土0.5Hz o 4.5 电压偏差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后,应使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不超过7.2所规定的限值。4.6 电压不平衡度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仅对三相输出)时,并网点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不应超过GBjT15543-1995 规定的数值,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4.7 电压波动和闪变光伏发电站在公共连接点引起的电压波动和闪变应满足GB12326-2000的要求。5 光伏发电站有功功率5.1 有功功率控制在下列特定情况下,光伏发电站需要根据电力系统调度中心的指令控制其输出的有功功率。a) 光伏发电站能够接收电力系统调度中心发出的有功功率控制信号,并进行相应的有功功率控制。 G
9、B/Z 19964-2005 b) 电网故障时,要求降低光伏发电站有功功率,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c) 当电力系统调频能力不足时,需要限制光伏发电站的功率变化率(MW/min)。d) 当电网频率过高时,如果常规调频电广容量不足,则需要降低光伏发电站输出的有功功率。5.2 最大功率变化率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站应当具有调整输出功率的最大功率变化率的能力。最大功率变化率应根据光伏发电站所接人的电力系统的电网状况、光伏发电站运行特性及其技术性能指标等确定45.3 启动启动光伏子系统时需要考虑光伏子系统的当前状态、来自电力系统调度中心的指令和本地测量的信号。光伏子系统启动时应确保光伏发电站输出的有功功率变
10、化不超过所设定的最大功率变化率(参见5.2)。当光伏发电站tN系统要求而停运.ro后在光辐照度保持较高水平状态下重新启动并网时,尤其需要考虑该限制因素。5.4 停机除发生电气故障或接收到来自于电力系统调度中心的指令以外,光伏发电站同时切除的功率应在电网允许的范围内。6 光伏发电站无功功率6.1 无功窑置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站应具有无功功率调节的能力。其调节范围应根据光伏发电站运行特性、电网结构和电网调度中心的要求决定。光伏发电站运行过程中,所能吸收/发出的无功功率应使其功率因数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调节,可以为超前(光伏发电站吸收无功)或滞后(光伏发电站发出元功状态。6.2 无功电源光伏发电站的无功补
11、偿装置,可以是分组投切的电容器或电抗器,也可以使用能连续调节的快速无功补偿装置。7 光伏发电站运行电压7.1 电压范围光伏发电站的公共连接点电压在额定电压的90%llO%范围内,光伏发电站应能正常运行。7.2 电压偏差光伏发电站并向运行引起的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应符合GB!T12325-2003(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相关规定。8 光伏发电站电压调节8.1 调节方式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站参与电网电压调节的方式包括调节光伏发电站的无功功率和调整光伏发电站中心变电站主变压器的变比。8.2 无功调节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站无功功率应当能够在其允许的容量范围内进行自动调节,使光伏发电站的功率因数或变电站
12、高压侧母线电压保持在一定范围内或为某一给定值。8.3 分接头切换光伏发电站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应当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有载分接头切换应当由电力调度中心进行调整 GB/Z 19964-2005 9 光伏发电站运行测试9.1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按下列执行aa) 光伏发电站应当在并网运行后6个月内向电力系统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光伏发电站运行特性的测试报告,以表明光伏发电站满足接入电力系统的相关规定。b) 当光伏发电站更换主要设备时,需要重新提交测试报告。9.2 测试内容测试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zu 最大功率变化率;bJ 电压波动与闪变;) 谐波。10 通信与信号10.1 基本要求光伏发电站与电力系统调度部门之间通信方式和信息传输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规定.包括互相提供的模拟和开断信号种类,提供信号的方式和实对住要求等。10.2 正常运行倍号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光伏发电站向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提供的信号至少应当包括z光伏发电站的公共连接点处电压、注入电力系统的电流、有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和电量。10.3 故障信息光伏发电站需要安装故障录波仪,且应记录故障前10s iJ故障后60s的情况。该记录装置应该包括必要数量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