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 JB/T 8375一1996前言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ZB142 01788感应同步器数显表技术要求作废。本标准在第3章及4.1. 3、4.6、4.7、4.1 J、4.12等均作了些增删,并根据GB1. 387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标志、包装及其他作了些修改。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广州机床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机械工业部广州机床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瑜。6!l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8375一1996感应同步器数显表技术要求代替ZB42017-88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感应同步器数显表产品型号、技术要求、标志、包装及其他。本标准适用于以旋转式
2、、直线式感应同步器为检测元件用数字自动显示位移量的仪表。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汀,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ZBY 003 84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3 产晶型号产品型号由四部分组成,表示如下5口口口第四部分,分辨率,用两位数字表示第三部分,用数字表示坐标数第二部分,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线路原理或特征第一部分,汉语拼音字母S表示感应同步器数显表第二部分汉语拼音字母分别表示如下:B 可编程型D一定尺励磁型F鉴幅型G 高速踉踪型I 绝
3、对坐标型T-脉冲调宽型W 微机型X 鉴相型第三部分坐标数分别用数字表示如下.no为旋转式感应同步器数显表坐标数,1,2,9为直线式感应同步器数显表坐标数。第四部分分辨率表示如下:分辨率用两位数字表示旋转式感应同步器数显表分辨率单位为,忖飞,辨率单位为、m。申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6-04-22批准624 1996户。7-01实施JB/T 8375一19964 技术要求4. 1 工作条件4. 1. 1 环境温度2045。4. 1. 2 相对湿度;不大于90%(环境温度为25(:)0 4. 1. 3 供电电源220ilgv,工频50Hz土1Hzo 4. 1. 4 周围元明显腐蚀性气体。4.2
4、 操作功能数显表的操作功能由企业在产品的技术条件中规定。4.3 数显表的分辨率数显表的分辨率是指数显袤的最小数字显示值。其标称值可为1.2或504.4 准确度数显表的准确度是指数显表利用计量感应同步器组成系统后测得的误差。准确度可用误差的峰峰值表示,或以此值的一半冠以士号表示,准确度误差标称值为士1、士2或:i5个最小数字显示值。4.5 重复误差数显表重复误差不允许超过准确度的1/204.6 稳定度数显表与感应同步器连接,开机后30min至6h.数字漂移量不允许超过一个分辨率数字。4. 7 最高静态测量位移速度数显表与感应同步器组成位置系统后,数显表所允许的最高测量位移速度,直线式数显表分为不
5、小于6,12、24、50.100m/min五档,旋转式数显表分为不小于5、10、20、40.80r/min五档。4.8 最高动态测量位移速度和最大加速度(仅对高速跟踪数显表)数显表与感应同步器组成位置测量系统后,在动态下数显表所测量出的位移值与实际的位移值之差不大于某规定值时所允许的最高测量位移速度。最大加速度,是指数显表与感应同步器组成位置测量系统后,数显表所测出的位移值与实际位移值之差不大于某规定值时所允许的感应同步器运动加速度值。4.9 安全性能4.9. 1 允许最大交流漏电流不大于3.5mAo 4.9.2 允许最小绝缘电阻不小于5Mno 4.9.3 耐压试验a.c. 1 500 V或d
6、.c.2100 V.历时1min,不得击穿。4.10 抗干扰性能数显表应具有一定的抗干扰性能,适于车间工作环境使用回受干扰后允许末位数字加或减一个数字,并能分辨清楚。4. 11 可靠性数显表可靠性以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来衡量.MTBF不得低于5000 ho 4. 12 开箱合格率一次开箱合格率不低于95%。5 标志、包装及其他5. 1 标志5. 1. 1 产品标志所有标牌、标志的设计应美观,布局合理,字迹、符号清晰正确。标志内容至少应包括za) 产品型号s625 JBfT 8375一1996b) 产品名称$c) 制造厂名;d) 制造厂地址,e) 电源参数(电压、频率), f) 开关、按钮
7、、调节旋钮等功能标志pg) JIiIJ造日期、出厂编号。5. 1. 2 包装标志5. 1. 2. 1 包装箱面应有防震、防潮标志,并应符合GB191布关的规定。5. 1. 2.2 包装箱标志应符合ZBY003有关的规定。5.2 包装5.2. 1 产品包装必须牢固、可靠、不易受潮,保证产品在存放和运输中免受损伤。5.2.2 随机文件应符合ZBY003的有关规定。5.3运输包装好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和敲击,严禁与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5.4贮存在常温的条件下,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5.5 保修期限在用户遵守本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运输、保管和使用规定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日期起18个月内,数显表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更换元部件或数显表。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