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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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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1、ICS 1304020 Z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6171-.2012 代替GB16171-1996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coking chemical industry 2012-06-27发布2012-10-01实施革不援军饵毛主户部3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43号GB 16171-20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八项标准

    2、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8661-2012) 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8662-2012) 三、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8663-2012) 四、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8664一2012)五、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8665-2012) 六、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8666-2012) 七、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 八、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

    3、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一、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GB 13456-92) 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GB 16171-1996) 特此公告。(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2012年6月27日GB 16171-2012 目欠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H.!.24 亏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5 亏染物监测要求.86 实施与监督.9l I -l GB 16171-2012 目。百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4、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炼焦化学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炼焦化学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z一一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涵

    5、盖了国内所有焦炉及生产过程的排污环节:一一增加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一一增加了机械化焦炉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源的控制要求,取消了非机械化焦炉污染物排放限值:-一增加了厂界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一一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和监测要求。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炼焦化学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92)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6、16171-1996)中的相关规定,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一1996)废止。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飞、4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6月15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GB 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

    7、学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焦炉生产过程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炼焦化学产品回收和热能利用等工序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钢铁等工业企业炼焦分厂污染物排放管理执行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8、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GB 6920-一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11890-1989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1893一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锢酸钱分光光度法GB 11901一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错酸盐法GB厅1466步一93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厅14678一1993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酷和二甲二硫

    9、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厅15432-1995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9-1995环境空气苯并a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厅16157一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厅16488一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厅1648于一1996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厅2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氧化氢的测定异烟酸-p比哇琳酣分光光度法HJ,厅32-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酷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I厅38一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炕总;怪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厅40-一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

    10、a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l厅42-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菜乙二肢分光光度法HJ.厅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GB 16171-2012 HJ/T 56-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腆量法HJ/T 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6萨一2000水质硫化物的测定腆量法HJ/T 195-200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厅19于一2005水质总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厅200-一2005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1、T 399-2007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78-2009水质多环芳煌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争一2009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菜乙二肢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醒吸收-副玫瑰苯肢分光光度法HJ483-2009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京盐吸收副玫瑰苯肢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水质氨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502-2009水质挥发酣的测定澳化容量法HJ 503-2009水质挥发酷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5-2009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

    12、法HJ 533-2009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4-2009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铀-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水质氨氨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2009水质氨氨的测定蒸锢-中和滴定法HJ 583-2010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2010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36-2012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饵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

    13、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炼焦化学工业cokechemical industry 炼焦煤按生产工艺和产品要求配比后,装入隔绝空气的密闭炼焦炉内,经高、中、低温干馆转化为焦炭、焦炉煤气和化学产品的工艺过程。炼焦炉型包括:常规机焦炉、热回收焦炉、半焦(兰炭)炭化炉二种。3.2 常规机焦炉machine-cokeoven 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力日热干馆成焦炭,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利用的生产装置。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本标准简称机焦炉。3.3 热回收焦妒thermal-recoverystamping mechanical_coke oven 集焦炉炭化

    14、室微负压操作、机械化捣固、装煤、出焦、回收利用炼焦燃烧废气余热于一体的焦炭生产装置,其炉室分为卧式炉和立式炉,以生产铸造焦为主。2 GB 16171一20123.4 半焦(兰炭)炭化炉semi-keoven 以不粘煤、弱粘煤、长焰煤等为原料,在炭化温度750.C以下进行中低温干锢,以生产半焦(兰炭为主的生产装置。加热方式分内热式和外热式。本标准简称半焦炉。3.5 标准状态s阳ndardcondition 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3.6 现高企业existing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

    15、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及生产设施。3.7 新建企业new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炼焦化学工业建设项目。3.8 排水量effluentvolume 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巧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9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benchmark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用于核定*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废水排放量k限值。3.10 排气筒高度stackheight 自排

    16、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3.11 企业边界enterpriseboundary 炼焦化学工业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企业的实际边界。3.12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public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13 直接排放directdischarge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14

    17、间接排放indirect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15 多环芳怪(PAHs)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bons 含有一个苯环以上的芳香化合物。本标准多环芳短是指特定的苯并a苗、荧惠、苯并b荧惠、苯并k荧惠、苟并1,2,3-c,d花、苯并k4花六种指染物。3 GB 16171-201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1 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l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mgIL (pH值及注明的除外序号

    18、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持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IpH值6-9 6-9 2 悬浮物70 70 3 化学需氧量(CODc.)100 150 4 氨氨15 25 5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25 30 6 总氮30 50 独立焦化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或钢铁7 总磷1.5 3.0 联合企业焦化分厂废水排放口8 石油类5.0 5.0 9 挥发酷0.50 0.50 10 硫化物1.0 1.0 11 苯0.10 0.1 0 12 氨化物0.20 0.20 13 多环芳经(PAHs)。.050.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14 苯并a臣0.03 1lgIL 0.03g/L 单位焦产品基准排水量I(m3/t)

    19、 1.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4.1.2 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1.3 自2012年10月1日起z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s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眼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mgIL (pH值及注明的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pH值6-9 6-9 2 悬浮物50 70 3 化学需氧量(CODc.)80 150 4 氨氨10 25 5 五日生化需氧量CBODs)20 30 6 总氨20 50 独立焦化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或钢铁7 总磷1.0 3.0 联合企业焦化分厂废水排放口8 石油类

    20、2.5 2.5 9 挥发酣0.30 0.30 10 硫化物0.50 0.50 11 苯0.10 0.10 12 氟化物0.20 0.20 13 多环芳怪(PAHs)0.05 0.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14 苯并a在0.03gIL 0.03g/L 单位焦产品基准排水量I(旷的0.4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4 GB 16171-2012 4.1 .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水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

    21、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mgIL (pH值及庄明的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1 pH值6-9 6-9 2 悬浮物(SS)25 50 3 化学需氧量(CODcr240 80 4 氮氧5.0 10 5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10 20 6 总氨10 25 独立焦化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或钢铁7 总磷0.5 1.0 联合企业焦化分厂废水排放口8 石油类1.0 1.0 9 挥发盼0.10 0.l0 10 硫化物0.20 0.20 11 苯0.10 0.10 12

    22、 军化物0.20 0.20 13 多环芳怪(PAHs)0.05 0.05 14 苯并a花0.03gIL 0.03gIL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单位焦产品基准排水量I(m3/t) 0.3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宿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4.1.5 焦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洗煤、熄焦和高炉冲渣等的水质,其pH、ss、CODCr、氨氮、挥发酣及氧化物应满足表1中相应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4.1.6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大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

    23、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式。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Q总E基汇写.Qi基实式中z基一一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质量浓度,mg/L; Q总一一排水总量,m3; 写一一第i种产品产量,t; Q瑾一一第i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 P实一一实测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1) 5 GB 16171-2012 若Q总与L写Qj基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

    24、是否达标的依据。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2.1 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4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眼值序号污染物排放环节颗粒物二氧化疏苯并a蓝氧化氢苯3)酌类非甲炕氢氧化物总蛙精煤破碎、焦炭破50 碎、筛分及转运2 装煤100 150 0.3g/m3 3 推焦100 100 4 焦炉烟囱50 1000 800 l) 2002) 2402) 5 干法熄焦100 150 粗苯管式炉、半焦烘6 干和氨分解炉等燃用50 100 240 焦炉煤气的设施7 冷鼓、库区焦油各类0.3g/m3 1.0 100 120 贮槽8 苯贮槽

    25、6 120 9 脱硫再生塔10 硫钱结晶干燥100 注:)机焦、半焦炉;2)热回收焦炉;3)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4.2.2 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2.3 自2012年10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排放环节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a在氯化氢苯3)盼类非甲皖氮氧化物总蛙精煤破碎、焦炭破30 碎、筛分及转运2 装煤50 100 0.3g/m3 3 推焦50 50 一50 1) 5001) 4 焦炉烟囱30 1002) 2002) 5 干法熄焦50 100 粗苯营式炉、半焦烘6

    26、干和氨分解炉等燃用30 50 200 焦炉煤气的设施7 冷鼓、库区焦泊各类0.3g/m3 l.0 80 80 贮槽8 苯贮槽6 80 9 脱硫再生塔10 硫接结晶干燥80 注:1)机焦、半焦炉;2)热回收焦炉;3)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6 单位:mg/m3 氨硫化氢监控位置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60 10 60 10 60 单位:mg/m3 氨硫化氢监控位置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30 3.0 30 3.0 30 GB 16171一20124.2.4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

    27、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6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排放环节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a氧化氢苯1)酣类非甲皖氮氧化物总怪精煤破碎、焦炭破15 碎、筛分及转运2 装煤30 70 0.3g/m3 一3 推焦30 30 4 焦炉烟囱15 30 150 5 干法熄焦30 80 粗苯营式炉、半焦烘6 干和氨分解炉等燃用15 30 150 焦炉煤气的设施7 冷鼓、库区焦油各类0.3g/m3 1.0 50 50 贮槽8 苯贮槽6

    28、 50 9 脱硫再生塔一10 硫镀结晶干燥50 注:1)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4.2.5 企业边界任何lh平均浓度执行表7规定的浓度限值表7现有和新建炼焦炉炉顶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氨10 10 10 单位:mg/m3 硫化氢监控位置一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1 单位:mg/m3 监控位置焦炉炉顶厂界4.2.6 在现有企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后的生产过程中,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周围居住、教学、医疗等用途的敏感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建设项目的具体监控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周围敏感区域:未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现有企业,监控范围由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29、企业排污的特点和规律及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参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地方政府应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确保环境状况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4.2.7 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达标排放。所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排放含氟化氢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o)。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现有和新建焦化企业须安装荒煤气自动点火放散装置。4.2.8 在国家未规定生产设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7 GB 16171-2012 5

    30、污染物监测要求5.1 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求5.1.1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控。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采样口,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1.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来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5.1.4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1.5 企业须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

    31、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5.2.1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8所列的方法标准。5.2.2 用于洗煤、熄焦和高炉冲渣等回用水质监测的取样位置,分别设在洗煤、熄焦和高炉冲渣的回用水池中。表8水污染物浓度定方法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1 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6920-一19862 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11901一1989化学需氧量(COD.,)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铭酸盐法GB 11914一-19893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 399-2007 水质氨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

    32、J 535-2009 氨氨水质氮氧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 4 水质氨氨的测定蒸锢.中和滴定法HJ 537-2009 水质氨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厅195-20055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总氨水质总氧的测定碱性过硫酸伺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6 水员总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厅199-20057 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锢酸钱分光光度法GB 11893-1989 8 氟化物水质氨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9 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泊的测定红外光

    33、度法GB厅16488-1996挥发酣水质挥发盼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503-2009 10 水质挥发酷的测定澳化容量法HJ 502-200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 11 硫化物水质硫化物的测定腆量法HJ,厅60-一2000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厅200-一200512 苯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1890-1989 13 多环芳怪水质多环芳:怪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向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 14 苯并a芭水质多环芳煌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堕478-20098 GB 16171-20

    34、12 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3.1 采样点的设置与采样方法按GB厅16157-1996执行。5.3.2 在有敏感建筑物方位、必要的情况下进行监控,具体要求按HJ.厅55-2000进行监测。5.3.3 常规机焦炉和热回收焦炉炉顶无组织排放的采样点设在炉顶装煤塔与焦炉炉端机侧和焦侧两侧的1I3处、2/3处各设)个测点:半焦炭化炉在单炉炉顶设置一个测点。应在正常工况下采样,颗粒物、苯并a花和苯可溶物监测频次为每天来样3次,每次连续采样4h;H2S、NH3监测频次为每天采样3次,每次连续采样30mn。机焦炉和热回收焦炉的炉顶监测结果以所测点位中最高值计。5.3.4 对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

    35、定采用表9所列的方法标准。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序号项目分析方法方法标准编号颗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来样方法GB厅16157-19961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汀15432-1995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厅57-2000,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腆量法HJ.厅56-一20002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醒吸收.副玫瑰苯肢分光光度法HJ482-2009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录盐吸收.副玫瑰苯脑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苯并a芭环境空气苯并a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厅15439-19953 固定污染源

    36、排气中苯并a茵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厅40-一19994 氟化氢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氧化氢的测定异烟酸-比瞠琳酣光度法HJ!f 28-1999 苯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584-2010 5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3-2010 6 盼类化合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酷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田厅32-19997 非甲锦总:怪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炕总怪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f38一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L厅42-1999氢氧化物固定污染据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菜乙二脑分光光度法HJ!f

    37、 43-1999 8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氨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菜乙二腊分光光度法HJ 479-一2009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厅14669-一19939 氨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铀-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4-2009 10 硫化氢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酷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厅14678-19936 实施与监督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6.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

    38、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设施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9 出eNlR同宙间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ttp:/ 电话:010-67112738 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100062 1/16 880X 1230 2013年1月第1版开本2013年1月第1次印刷印张1字数40千字统一书号:135111. 238 定价: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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