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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 T 1670-2005 进境大中家畜隔离检疫及监管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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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 T 1670-2005 进境大中家畜隔离检疫及监管规程.pdf

    1、中华人民共和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670-2005 叫嚷大中隔噩检度及监管规程Protocol of quarantine and supervision for imported Hvestock in isolation sation 2005-09-30发布2006心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查变总局060509000071 前言本栋准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阳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忠宽、张爱民、陈建良、吴成云、李健、徐俊。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670-2005 I

    2、进境大中家畜隔离检疫及监管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境大中家畜的隔离检疫和监管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境牛、羊、猪的隔离检疫和监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SNjT 1670一2005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丽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生主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应用于本标准。GB/T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T 18088 出入境动物检疫采样3 隔离场的确定3.1 按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进境动物隔离场标准和隔离场

    3、批准程序,确定进境大中家畜隔离场。3.2 向一隔离场两次使用间隔期应不低于30d o 4 动物进隔离场前的准备工作4. 1 在动物进场前7d10 d,须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下.对隔离场进行有效消毒三次,每次向隔2 d3 do 4.2 饲养人员、管理人员在进入隔离场前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证明无结核、布病、病毒性肝炎等人畜共患病.提前一周入场。4. 3 检验检疫机构应对饲养人员和隔离场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4.4 进入隔离场的饲草、饲料须来自非疫区.并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下进行消毒或熏蒸处理。4.5 运输工具及使用器具须经消毒后方可迸出隔离场:动物的包装物和铺垫材料须作无害化处理。

    4、5 隔离栓5. 1 动物进场时.检疫人员应清点动物数量.做好记录:进场后.应立即对动物的圈号和标识进行登记.并进一步与国外官方检疫证书的标识号进行核对。5.2 对隔离的动物进行临床检查.并作好记录。5.3 按要求进行临床试验诊断。5. 4 采样5.4.1 提前作好采样的准备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采样。5.4.2 根据GB/丁18088的要求进行采样和存放。5.4.3 按规定填写送梓单).24h内将样品送达实验室。5.5 依据中国与输出国签订的有关双边协定或协议以及备忘录的要求检疫。5.6 检测方法按中国与输出国签订的有关双边协定或协议以及备忘录确定的方法和判定标准。6 隔离检接监督管理6. 1

    5、检验检疫机掏派出兽医驻场.负责动物隔离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SN/T 1670-2005 6. 1. 1 负责填写进出境动物隔离场监管手册。6. 1. 2 负责对隔离场隔离设施情况,对隔离场内的灭鼠、防蚊蝇、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进行监督。6. 1.3 监督隔离场不得饲养除隔离动物以外的其他动物。6. 1. 4 负责对隔离场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区。6. 1. 5 负责对动物饲养情况、记录情况进行监督。6. 1. 6 负责监督有关物品进入隔离场的情况.严禁擅自将生物制品带入隔离场内,不准将与隔离功物相关的,可能携带传染性病原体的生肉制品(包括腊肉、香

    6、肠、火腿)、内脏、骨、皮、毛等动物产品带入隔离场内:所有用具经消毒后方能带进带出隔离区。6. 1. 7 监督严禁私自采集、保存、转移隔离动物(含患病死亡动物)的血液、组织、精液、分部、物等样品或病料。6. 1. 8 负责监督隔离区的消毒卫生工作,监督进出隔离区消毒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人员、饲养人员迸出隔离区要采取有效的消毒防疫措施c6.2 米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使用疫茵或施药、治疗。6.3 驻场兽医发现可疑患病或死亡的动物,应立即报告.并要求隔离场采取下列措施:6.3. 1 将患病动物隔离.由专人管理,严禁转移和急宰患病动物。6.3.2 对患病动物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用具、物品进行硝毒。6

    7、.3.3 死亡动物应保留完整,等待检疫,待检疫结束后,进行无害化处理。6.4 进境动物产下的仔畜不得移出隔离场,待隔离检疫结束后再做处理。6.5 隔离检疫期45如需延长的,须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7 检擅处理7. 1 隔离期内检验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7. 1. 1 单独隔离阳性动物.由专人负责管理。7. 1.2 对污染场地、用具和物品进行消可。7. 1. 3 严禁转移和急宰。7.2 检出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动物,连同其间群动物全群退回或者扑杀并按GB/T16548的规定销毁尸体。7.3 检出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对阳性动物作退回或者扑杀并按GB/16548的规定销毁尸体.同群动

    8、物在隔离场继续隔离观察。7.4 隔离检疫期间发生并确诊为中华人民共和自进境动物一类、二类、三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之外的对农牧业有严重危害的其他疫病的.依照有关规定作治疗、退回或销毁处理。7.5 发现重大疫惰,应及时上提国家质检总局.并立即按进境意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相关应急工作程序.有效控制疫情。8 检疫出证、放行8.1 隔离检疫期满.临床检疫和实验室检验均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8.2 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出具动物检疫证书。8. 3 须作检疫处理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9 动物出踹商场后的防疫监督9. 1 对动物的粪便、垫料、及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防疫和环保

    9、要求后.运出隔离场。9.2 剩余饲料、用过的工具如需运出场外.须作消毒处理39.3 对隔离场进行清理、消毒。SN/T 1670-2005 10 资料归档10. 1 隔离检疫结束后,总结和整理检疫过程中的所有单证、原始记录等有关资料.并存档。10.2 隔离检疫结束后两周内,将进境动物检疫工作总结和进境种畜流向记录表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山OON-okhFHZ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境大中家畜隔离检疫及监管规程S:-l !T 1670-2005 分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旦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i5闵址电话:68523946685175 -i 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广印刷开本880)1230 U16 印张O.5 字数6千字2006年1月第一版2006年1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定1fi6.00元书号:155066. 2-16615 SN/T 167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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