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c57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66-2005 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规范Specifications of individaul monitoring 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 at occupational workers skin 2005-03-17发布2005-10-01实施咛=-#主川、主ZE来口自主IJ主组三音庐发布GBZ 166-2005 目次前言. . . . . . .四1 范围-2 监测原则3 监测方法4 监测结果评价. . . . . . . . 2 5 监测质量保证. . . . . . .
2、 ., .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皮肤及个人防护用品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 . . . . . . . . . . . . . 4 附录B(资料性附录)皮肤表面日放射性污染所致皮肤吸收剂量估算. . . . . . . . . . . . . . 5 I GBZ 166-2005 前-一日本标准的第4.1条是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1985年发布并实施的国家标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方法)(GB5294忌日,如今已作全面修订,修订后分成了如下三个既独立、又相互配套的部分(它们同时取代GB5294-85中相应的外照射、内照射和皮肤放射性污染个
3、人监测内容):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02);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9-2002); 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规范)(即本标准)。本标准在编制中,参考了IC即第60号出版物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一九九0年建议书、ICRP第75号出版物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的一般原则、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安全丛书第84号安全导则职业辐射监测的基本原则及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CGB18871-2002)等资料。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
4、所。本标准起草人:程荣林。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回GBZ 166-2005 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工作人员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以下简称皮肤污染监测勺的原则、方法、结果评价及质量保证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工作人员皮肤放射性污染的个人监测与评价。2 监测原则2. 1 一般原则a)对于使用非密封掘的工作场所,应根据审管部门的要求对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进行皮肤污染监测。b)对于使用密封源的工作场所,一般不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皮肤污染监测;如果密封掘发生或怀疑发生泄漏,则应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皮肤污染监测。c)在一些例如挥发性放射性物质造成的空
5、气污染的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场所监测来估算皮肤表面污染的程度。d)若皮肤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同时还伴有皮肤损伤,应、注意巧染监测不要延误医学处理。2.2 皮肤污染监测的主要目的如下:a)测量皮肤放射性污染程度,判断其与表面活染控制水平或剂量限值的符合情况;b)探测可能扩散到控制区外的污染,以便及时决定是否采取去污或其他合适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继续扩散,控制和减少人体对放射性物质的吸收;c)在工作人员万一受到过量照射时,为启动和支持适当的健康监护及医学治疗提供信息;d)为制定内照射个人评价计划和修订操作规程提供资料。2. 3 皮肤污染监测的主要项目包括:a)人体暴露部位(如手、足及头发等)的放射性表
6、面污染监测;b)工作人员穿戴的防护用品及内衣等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2.4 皮肤污染监测应制订好监测计划,其内窑包括:a)规定监测范围和频率;b)选择监测方法和仪器(包括仪器测试、校准和维修等); c)制定监测实施程序;d)计算和评价监测结果;的制定质量保证计划。3 监测方法3. 1 一般要求3. 1. 1 应根据经验确定的合适频率进行皮肤污染监测。3. 1. 2 皮肤污染很少是均匀的,且易发生在人体的某些特定部位(如手、足和颈等人体暴露部位)。因此,在测量皮肤放射性污染水平的同时,有时(特别在市染严重时)还应特别注意测量皮肤污染的分布。3. 1. 3 对于常规监测,皮肤及个人防护用品放射性表
7、面污染水平监测的面积一般可取lOOcm2;对于面积较大或分布不均匀的污染表面,可取多个lOOcm2面积上污染水平的平均值作为监测结果。对于手,脏测面积则可取300cm2Q 1 GZ 166-2005 3.2 测量方法通常可用直接监测法按如下要求对皮肤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水平进行测量:a)人体表面污染测量的顺序,-般应是先上后下,先前后背。在全面巡测的基础上,再重点测量暴露部位(如手、脸、颈和头发等部位),特别要注意发现严重污染的部位。必要时,测量结果应用图表示出污染分布及污染水平。b)为了有效探测污染,应控制好监测仪探头离被测表面的距离:测量陌染时应不大于O.5cm;测量p污染时以2
8、.5cm至5cm为宜。此外,测量时也应小心避免监测仪探头的污染。c)应控制好监测仪探头的移动速度,使其与所用监测仪的读数响应时间相匹配。d)当初始污染或持续污染水平大大商品喇啸tl咏平时慨:应注意污染监测仪的饱和上限。必要时,应选用监测上限值更高的的实施污染测量的f)对核素和R意它们之间的g)每次测量前后3.3 监测仪选择和3.3.3 测仪,以便及时、3.3.4 监测3.4 皮肤放式中:L一一Nc-一句tc时间内!iIDItc一-测量污染的时间,s; tb-一删最本底的时间,S; n.,一一监测仪测得污染的计数率,nb一监测仪测得本底的计数率,C R-一-污染监测仪的校准系数,(计数/s)/C
9、4 监测结果评价4. 1 评价标准4. 1. 1 皮肤剂量限值仪定期监测工和场所污染水作场所出口物。工作人员因职业照射所致皮肤年当量剂量应不超过500mSvo4. 1. 2 表面污染控制水平敏度的、并经有多因素。手套、工作鞋、工。门的人员污染监工作人员皮肤及个人防护用品放射性表面污染水平的控制,应遵循附录A(规范性附录)所规定的限制要求。2 GZ 166-2005 4.2 评价原则4. 2. 1 当放射性表面污染水平不超过控制水平时,或虽超过控制水平但不是很大时,一般均不需要估算皮肤当量剂量,而首要的行动是去除或减少污染,并可能需要调查原因。4.2.2 当初始污染或持续污染水平大大高于控制水平
10、时,除了抓紧控制污染源、去除或减少污染以及调查原因外,可能还需要估算皮肤当量剂量。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判断是否超过剂量限值,监测面积应取lc时,并以多个lcm2面积上污染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监测结果。此外,应注意这种皮肤当量剂量的估算往往是粗糙的,只能看作是定性处理,并把它与外照射监测、场所监测和其他导致皮肤污染的相关因素,以及皮肤损伤症状综合考虑。4.2.3皮肤污染与场所污染密切相和俨时调查和控制污染源。在市染达到控制水平之前采取还应监测场所的表面污4.2.4 在皮肤受到G10mm深处器官或是对于低于15keV皮肤表面受录)。区域,一旦发现污染就应足够重视,并应及ZF反映工作场所污染的控制
11、程度,可在了采取消除皮肤污染的措施外,(10)评估皮肤受污染处下队07mm)的受照程度,特别见附录B(资料性附、BJ$0 工作F)和维修;3 GBZ 166-2005 附录A(规范性附录)皮肤及个人防护用品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A. 1 皮肤及个人防护用品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见表Ao表A人员皮肤、个人防护用品及工作场所的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单位:Bq/cm2 q放射性物质表面类型日放射性物质极毒性一般性工作台、设备、墙壁、地面控制区II4 4XIO 4XIO 监督区4X10-1 4 4 工作服、手套、工作鞋控制区4XIO一14Xl。一1监督区手、皮肤、内衣、工作袜4XIO-2 4X 10-
12、2 4XIO一I1)该区内的高污染子区除外。A.2 应用上述控制水平时应注意:4 a)表A中所列数值系指表面上固定污染和松散污染的总和。b)手、皮肤、内衣、工作袜污染时,应及时清洗,尽可能清洗到本底水平。其他个人防护用品表面污染水平超过表A中所列数值时,也应及时采取去污措施。c) 粒子最大能量小于O.3MeV的R放射性物质的表面污染控制水平,可为表A中所列数值的5倍。d) 227 Ac、210Pb和228Ra等F放射性物质,按放射性物质的表面污染控制水平执行。的荒和简化水的表面污染控制水平,可为表A中所列数值的10倍。f)表面污染水平可按一定面积上的平均值计算:皮肤和工作服一般取100cm2,
13、于取300cm20GBZ 166-2005 附录B(资料性附录)皮肤表面P披射性污染所致皮肤吸收剂量估算不同能量R放射性物质皮肤表面污染所致皮肤吸收剂量的估算见表B。表BP皮肤表面污染对皮肤不同深度处的眼收剂量(Gy/h) / (Bq/ cm2 ) 如R射线最大深度(mm)能量MeV0.01 0.07 O. 5 1. 0 5.0 O. 1 O. 33 0.005 O. 2 0.56 0.09 0.4 0.56 0.20 0.007 O. 6 O. 52 0.25 0.04 0.005 0.8 0.50 0.27 0.06 0.02 1. 0 0.49 0.28 0.08 0.03 1. 2 O
14、. 48 O. 28 O. 10 0.05 1. 4 0.47 0.28 0.11 0.06 0.005 1. 6 0.39 0.25 O. 12 0.07 0.001 1. 8 0.38 O. 26 O. 12 0.08 0.003 2.0 O. 38 0.26 O. 13 0.09 0.004 2.2 0.38 0.26 O. 13 0.09 0.006 2.4 0.38 0.26 O. 14 O. 10 0.01 2. 6 0.38 O. 26 O. 14 O. 10 0.01 2.8 O. 38 O. 26 O. 14 0.10 0.01 3.0 0.38 0.26 O. 14 0.11 0.02 5 的CON-SFN闰。国华人民共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规范GBZ 166-2005 中印张:1 2006年5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出版发行:人民卫生出版社(中继线67616688)地址:(100078)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国3区3号楼网址:http:/阴阳.pmph. com E mail: 印刷:北京新丰印刷厂经销:新华书店开本:880 x 1230 字数:17千字版次:2006年5月第1版书号:14117 25 定价:7.00元著作权所有,请勿擅自用本书制作各类出版物,违者必究(凡属印装质量问题请与本社销售部联系退换)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