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冷冻饮品的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SB/T 10008-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冻饮品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冷冻饮品。 2 引用标准 GB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清凉饮料检验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5009.50 冷饮食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SB/T 10011 冷冻饮品中脂肪含量的测定 SB/T 10009 冷冻饮品中总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SB/T 10010 冷冻饮品中总糖含量的测定 SB/T 10012 冰淇淋膨胀率的测定 3 检验规则 3.1 检验分类 3.1.1 产
2、品检验分出厂检验( 交收检验) 和型式检验( 例行检验), 产品交货时必需进行 出厂检验, 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3.1.2 重量、包装、感官项目以及卫生项目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产品的出 厂检验项目。 3.1.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到一定周期时; b.产品长期停产后, 恢复生产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d.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3.2 抽样方法 3.2.1 抽样比例: 同一班次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为一批。抽样以此为单位, 随机抽取。 抽样箱数按式(1) 计算, 应抽数不足 3 箱时, 抽取 3 箱。 S= N/
3、10 (1) 式中:S取样箱数; N该被检批产品的箱数。 打开样箱后, 随机抽样, 每样箱抽取的件数( 最小单位的产品), 按式(2) 计算, 但同一 批抽样总数, 不得少于 10 件。 Sa= Na/2 (2) 式中:Sa 取样件数; Na该样箱产品的件数。 3.2.2 在抽样件数中任意抽出 5 件最小单位产品供重量指标及包装、感官检验。剩余的 抽样件数供理化检验。 3.2.3 微生物检验与卫生指标检验的抽样分别按 GB 4789.21 或 GB 5009.50 执行。 3.3 检验方法 3.3.1 重量指标的检验选用感量为 0.1g 的天平, 称取每件重量, 再称 5 件的总重, 计算平
4、均重量。 3.3.2 包装和感官指标的检验:取 5 件样品, 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 先检查包装、色 泽、外部杂质及形态, 然后检查组织、内部杂质与滋味、气味。样品抽取后, 检验前, 应 保持原有状态。 3.3.3 卫生指标的检验按 GB 4789.21 和 GB 5009.50 执行。 3.3.4 理化指标的检验按 SB/T 10009、 SB/T 10010、 SB/T 10011、 SB/T 10012 执行。 3.4 判定与复检规则 3.4.1 卫生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 可分别情况允许加工复制, 然后加大三倍量( 按抽样 箱数的三倍) 再次抽样, 进行复检, 如仍不合格, 则判批该
5、产品不合格。 3.4.2 重量、包装、感官指标及理化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 可进行一次复检, 如仍不 合格, 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3.4.3 卫生不合格时, 产品可根据情况进行食品加工或废弃, 理化不合格时, 产品可根据 情况降低档次或加工复制。 4 标志 标志应符合 GB 7718 的要求。成品出厂应有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5 包装 5.1 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质量规格和卫生要求。 5.2 产品包装必须严密, 整齐, 无破损, 无裸露。 6 运输 6.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应采用冷藏车或有其它保温设施的车辆、工具。长 途运输应用冷藏车。 6.2 运输时不得与其它物品混
6、装, 搬运时必须小心, 轻拿轻放。堆放严禁重压。 6.3 冷冻饮品经过运输后, 应立即存入-18 以下的冷库内。 7 贮存 7.1 贮存冷冻饮品的冷藏库, 在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洗和消毒。 7.2 冷冻饮品必须专库贮存。冰淇淋、雪糕、冰棍、冰霜存入的库温应在-18 以下, 食用冰存放的库温应在-10 以下。 7.3 冷冻饮品堆放必须离地墙 10cm 以上。无货架时, 堆放高度应在 1.5 2m 之间, 并以 不造成变形为限。 7.4 应掌握勤进勤出, 先进先出的原则,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应及时出库处理。 7.5 在上述贮存条件下, 企业可自定保质期, 但冰淇淋的保质期不得少于 4 个月, 棒冰、 雪糕、食用冰的保质期不得少于 6 个月。超过保质期的必须重新进行出厂检验, 合格者应 迅速出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商办工业管理司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省糖业食品中心化验室、江苏省糖业食品科技情报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维亚、胡嘉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1992 0814 批准 1992 12 01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