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汽车用温度报警器QC/T 208-1996 代替JB3802-84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温度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温度报警器。2 引用标准GB 65 开槽圆柱头螺钉GB 822 十字槽圆柱头螺钉GB 1414管路旋入端用普通螺纹尺寸系列GB 1415 米制锥螺纹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 12716 60。圆锥管螺纹JB 2864 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C/T 13 汽车用温度表ZBT 35001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
2、技术条件ZBT 36003 汽车用片式插接件QCn 29012 汽车用圆柱形电线插接件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3分类汽车用温度报警器是感受汽车发动机冷却水或润滑油温度达到某定值的报警开关与其报警器件配套工作的一种装置。3.1 报警器型式、参数报警器按结构型式分类,其技术参数见表1,根据使用要求,报警器可制成普通型或温热型。表1型式参数结构型式种类工作方式标称电压V报警温度标称值范围 最大负载功率w 双金属式1 常闭式5 膜片式2 12124 75 130 热敏电阻式3 常开式2 热敏于簧管式4 注s若用户有特殊要求时,报警器报警温度标称值由供需双方商定。热敏电阻器在电路中的接通与断开状态视为接点动
3、作状态。3. 2报警器外形及安装连接尺寸报警器外形及安装连接尺寸如图1.螺纹规格代号、接线端型式按表2和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6-01-31批准1996 001实施1 QC/T 208-1996 接线端感温部60max S可为12.14.17.18,”,20,22,24mm等图1表2螺纹规格代号螺纹种类标准代号编号规格代号普通螺纹GB 1414 M14 1. 5;Ml6 1. 51Ml8 1. 5;M20 1. 5(均为6g)米制锥螺纹GB 1415 ZMlO l;ZM14 1. 5;ZM18 1. 5 60圆锥管螺纹GB/T 12716 NPTl/8 ;NPTl/ 4 ;NPT
4、3/8 ;NPTl/2 表3接线端型式接线端型式标准代号编号规格代号螺钉GB65;GB822 M4 6 片式插头ZBT36003 4. 8 0. 8;6. 3 0.8 圆柱形插头QCn29012 A4 注:若用户有特殊要求,报警器安装连接尺寸及接线端型式可由供需双方商定。4技术要求报警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4. 1 工作环境报警器工作温度为一30至高于报警温度标称值5,相对湿度不大于90%。4.2 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报警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JB2864的有关规定。4,3性能4. 3.1 基本误差报警器在环境温度23士5、相对湿度(60土15)%的
5、条件下(以下简称标准环境条件,其报警温度起始值的基本误差在升温时为土3,降温时为低于实际报警值10以内。4.3.2 电压降当接点闭合时,从施加电压的接线端和接地端之间测出的电压降不应超过表4规定。4,3,3 热惯性2 项目耐久性试验前耐久性试验后表4电压降电压降150 225 mV QC/T 208-1996 将报警器从低于接点动作下极限温度5的液体中,放入高于接点动作上极限温度5的液体中,从放入到接点动作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2min。4.3.4 温度影响报警器在本标准第4.1条规定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内进行耐温性试验后,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3. 1条规定。4. 3. 5 过热报警器在经受报警温
6、度标称值的1.5倍,时间5min的过热试验后,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3. 1条规定。4. 3. 6绝缘电阻报警器当处于接点断开状态时,在接线端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lMQ。4.3. 7 气密性报警器漫没在95的水中,5s后不应有连续气泡发生。4. 3. 8 液密性报警器以拧紧力矩301N m、水压20010kPa、加压时间lOmin条件下进行液密性试验后,不应有渗液现象。4. 3. 9耐振动报警器应能经受上下,左右,前后三个方向不工作状态的定频振动试验及上下方向的扫频振动试验,试验参数按表5和表6。表5定频振动试验参数振动频率加速度试验时可h Hz m/s2 上下左右前后67 67 4
7、2 2 表6扫频振动试验参数扫频范围Hz 位移幅值或加速度mm;m/s2 周期min扫频次数2560Hz时,0.78mm 15 14 60200Hz时,110m/s225 200 试验后,报警器不应有损坏现象。相对于试验前报警器报警温度起始值的变化应在士4以内,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3. 6 4. 3. 8的规定。4. 3. 10 耐久性报警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作1000个周期(一个周期包括一次接点闭合和断开)的耐久性试验后,相对于试验前,报警温度起始值变化应在土4以内,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3. 2条规定。4. 3. 11 湿热型(TH)报警器耐盐雾、交变湿热、防霉应满足QC/T13中第4.1
8、8条规定。5试验方法5.1 安装连接尺寸检查报警器安穰尺寸及接线端连接尺寸应使用与其相适应的量具进行检查。5. 2 电镀层及化学处理层检查报警器电镀层及化学处理层检查按JB2864有关规定方法进行。5.3性能试验5. 3. 1 试验条件5. 3. 1. 1 试验环境为标准环境条件。5. 3. 1. 2安装位置应与使用车型的实际位置相同。QC/T 208-1996 5. 3. 1. 3 用于测量电压降的毫伏表精度等级不得低于0.5级,量程不大于500mVo5. 3. 1. 4 试验用的电源为直流电源,其波纹电压不大于15mV,试验电压按表7,负载功率按表1,且电压表精度等级不得低于1.5级。标称
9、电压12 24 5. 3. 1. 5 标准温度计的精度不低于0.5级。5. 3. 2基本误差试验表7试验电压试验电压13.5 28.0 v 耐久性试验电压14.0士0.528. 0土1.0 将报警器安装在恒温试验台上,使感温部分完全浸没在温度均匀的液体中。试验应从低于接点动作下极限温度10开始进行,介质温度应以每分钟1的最高速率平稳的按先上升后下降的顺序进行。5.3.3 电压降测量报警器在高于接点闭合上极限温度5(对于常闭式报警器为低于接点闭合下极限温度5)的温度下稳定后,按表1规定负载,施加表7规定试验电压,用毫伏表测量电压下降值。5.3.4 热惯性试验将报警器放入低于接点动作下极限温度5的
10、液体中并稳定30min,然后取出迅速放入高于接点动作上极限温度5的液体中,记录从放入到接点动作所需的时间。5. 3. 5 泪度影响试验按QC/T13中5.9条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但试验条件按图2o T2 23 5 口un-303 30 I 10 I 30 T一报警温度标称值加上5图2试验后,在常温下保持120min后,再按本标准第5.3. 2条的规定检验基本误差值。5. 3. 6过热试验将报警器放入本标准第4.3. 5条规定温度的液体中,保持5min。取出后自然冷却到常温,再按本标准第5.3. 2条的规定检验基本误差值。5. 3. 7绝缘电阻测量使用500V兆欧表测量。5. 3. 8 气密性试
11、验将报警器放入恒温箱中,在95士2温度下稳定lh后,迅速浸没在952的水中,5s后观察,不应有连续气泡发生。4 QC/T 208-1996 5.3.9 液密性试验将报警器按本标准第4.3. 8的规定条件安装在可充压的密封液槽上,加压lOmin进行试验,试验后解剖检查。5. 3. 10 耐振动试验按QC/T13中第5.12条有关规定方法进行。5. 3. 11 耐久性试验将报警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液槽中,给报警器以温度升降循环,控制其接点闭合和断开的时间。共进行1000次。试验后,再按本标准第5.3. 2条规定的方法检验起始值p按第5.3. 3条规定方法测量电压降。5. 3. 12 湿热型报
12、警器的耐盐雾、交变湿热、防霉试验按QC/T13第5.155.17条有关规定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6. 1 出厂检验报警器必须按本标准第3.2条和第4.3. 1条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未包括的项目,制造厂仍应保证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6.2 型式检验按QC/T13第6.2条规定。6.3 验收检验按QC/T13第6.3条规定。6.4 抽样及分组6. 4.1 当用户使用GB2828进行验收时,本标准推荐采用:a. 一般检查水平:I ; b.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zc. 合格质量水平AQL值按表8;d. 抽样方案应与表8规定的AQL值相适应,抽样方案见表9。表8AQL值序号验收项目验收标准AQL
13、值1 安装连接尺寸本标准第3.2条2. 5 2 基本误差本标准第4.3.1条1. 0 3 电压降本标准第4.3. 2条1. 0 表9抽样方案批量样本大小抽样项目判定数组AoR.J N n AQL=l. O AQL=2. 5 501 1 200 80 2 3 5 61 201 3 200 125 3 4 7 83 201 10 000 200 5 6 00 116.4. 2 型式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中抽取,数量不得少于9只,母样数不得少于200只。先将抽出的样品按出厂检验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将样品按表10分组进行试验。QC/T 208-1996 表10分组试验项目表 分组样品数量试验
14、项目I 3 电压降热惯性气密性液密性II 3 耐温性过热镀层检查耐振动绝缘电阻III 3 耐久性6.4.3对湿热型报警器可列在第I组液密性试验后进行,也可另外抽取3只样品,先进行交变湿热试验,后进行盐雾试验。6.4.4 防霉试验按QC/T13第6.4. 4条规定进行。6.5 判定规则按QC/T13第6.5条规定。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7.1 标志7. 1. 1 报警器产品上应标明制造厂标志、产品型号及报警温度标称值、检查标志及制造年月。7.1. 2 温热型报警器应在产品型号上打“TH”字样。7.2包装7. 2.1 包装箱及包装箱外壁的文字与标志按QC/T13第7.2. 1条和第7.2. 2条规定。1.2.2包装箱外壁应标有产品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及名称和标志。7.3 运输按ZBT35001有关规定。7.4贮存报警器的贮存期为一年(从制造厂入库日期算起),在贮存期内报警器应符合本标准规定。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四平汽车仪表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郭旭光吴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