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80.20B 31迪 庆 藏 族 自 治 州 地 方 标 准DB5334DB5334/T 82022地理标志产品香格里拉松茸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hangri-lamatsutake2022-11-28 发布2022-12-28 实施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334/T 8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商务局提出。本文件由迪庆州市场
2、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商务局、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迪庆州食用菌松茸协会、香格里拉市云商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企智赢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傅龙云、此里鲁甲、和仕刚、鲁茸七林、陈云、李莹。DB5334/T 820221地理标志产品香格里拉松茸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香格里拉松茸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技术要求、产品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测判定及产品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实施保护的香格里拉松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3、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3188 松茸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
4、营卫生规范DBS 53/T 022 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松茸及其制品DB 53/T 389 松茸保育技术规程DB 53/T 436 松茸采集方法DB 53/T 731 松茸贮藏保鲜技术规程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8号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第354号公告)3术语和定义GB/T 23188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香格里拉松茸 Shangri-la matsutake指原产于
5、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境内,按照特定的香格里拉松茸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加工、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松茸鲜品及其制品。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DB5334/T 820222香格里拉松茸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分布区域为东经9835381001822,北纬265210291509范围内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现辖行政区域,总面积2387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附录A)。5技术要求5.1 产地环境5.1.1 气候香格里拉松茸产在年平均气温 8.3左右,日照时数 1900 h3100 h,日照辐射年总量(110 kcal140
6、kcal)cm年,年降水量 743.6mm 左右,无霜期120 d。5.1.2 立地条件在海拔高度 2700 m4300m 之间,植被类型为的云南松林、高山松林、灰背栎林或针阔混交林。5.2 生产5.2.1 保育按照DB 53/T 389的规定执行。5.2.2 采收按照DB 53/T 436的规定执行。5.2.3 采后处理应按照DB 53/T 731的规定执行。5.3 加工5.3.1 加工控制5.3.1.1 香格里拉松茸加工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3.1.2 生产加工香格里拉松茸(速冻品)还应符合GB 31646的规定。5.3.2 工艺5.3.2.1 香格里拉松茸(鲜品)香格里拉松茸
7、(鲜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如下:新鲜松茸除泥、除杂分级预冷包装成品5.3.2.2 香格里拉松茸(干品)香格里拉松茸(干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如下:新鲜松茸除杂清洗滤水切片烘干(冻干)精选分级包装成品5.3.2.3 香格里拉松茸(速冻品)香格里拉松茸(速冻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如下:新鲜松茸除杂清洗滤水整菇(或切片、切块、破碎)低温急冻精选分级包装成品DB5334/T 8202236产品质量要求6.1 感官要求6.1.1 香格里拉松茸(鲜品)香格里拉松茸(鲜品)根据其感官指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各级指标符合表1的规定。表1 香格里拉松茸(鲜品)感官指标6.1.2 香格里拉松茸(干品)香
8、格里拉松茸(干品)根据其感官指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各级指标符合表2的规定。表2 香格里拉松茸(干品)感官指标6.1.3 香格里拉松茸(速冻品)香格里拉松茸(速冻品)指标符合表3的规定。表3 香格里拉松茸(速冻品)感官指标项目要求整菇切片切块碎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项目要求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基本要求新鲜、菇体肥大、肉质细嫩、久香味浓、色泽好形态菌体完整,肉质饱满有弹性,菌盖未展开,边缘内卷,紧贴菌柄、菌幕不外露。菌体完整,肉质饱满有弹性,菌盖略张开,菌幕外露,菌幕未破裂。菌体完整,肉质饱满有弹性,菌盖开伞、菌幕破裂,菌褶外露。菌体机械破损不完整或畸形。色泽具有松茸固有的色泽,色泽鲜明气味具
9、有松茸特有的气味,香味醇厚浓郁虫蛀菇,%3.05.0子实体长度,cm5霉烂菇不允许杂质,%1.03.0项目要求一级二级三级形态片形完整,菌盖与菌柄相连,碎片率1.0%片形完整,菌盖与菌柄相连,碎片率3.0%片形不完整,碎片率4.0%色泽具有松茸固有的干品色泽气味具有松茸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虫蛀菇率,%3.05.010.0霉烂菇不允许杂质,%0.30.51.5DB5334/T 820224形态菌体完整,肉质饱满有弹性,菌盖未展开,边缘内卷,紧贴菌柄、菌幕不外露。菌体完整,肉质饱满有弹性,菌盖略张开,菌幕外露,菌幕未破裂。菌体完整,肉质饱满有弹性,菌盖开伞、菌幕破裂,菌褶外露。菌体机械破损不完整或畸
10、形。片形完整,菌盖与菌柄相连,切片厚薄均匀,厚度 2 mm4 mm.切块规格为 1 cm1cm、2cm2 cm、3 cm3 cm子实体不完整,大小不一,厚薄不均匀色泽具有松茸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松茸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虫蛀菇率,%10.0霉烂菇不允许杂质,%1.00.10.10.56.2 理化指标香格里拉松茸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香格里拉松茸理化指标6.3 卫生指标6.3.1 香格里拉松茸污染物残留限量应符合DBS 53/T 022的规定。6.3.2 即食型香格里拉松茸制品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6.4 食品添加剂香格里拉松茸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GB 2760的规定。6
11、.5 净含量定量包装的香格里拉松茸产品其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7试验方法7.1 感官指标按照GB/T 23188的规定执行。7.2 水分按照GB 5009.3的规定执行。7.3 灰分项目指标鲜品干品冻品水分,%92.012.092.0灰分(以干重计,%)8.0DB5334/T 820225按照GB 5009.4的规定执行。7.4 净含量按照JJF 1070的规定执行。7.5 虫蛀菇率虫蛀菇率(%)=(外表皮可见虫蛀菇净重量/该批次检测菌菇净重量)*100%8检测判定8.1 组批以同一产地、同一批次,同一等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8.2 抽样按照GB/T 23188
12、的规定执行。8.3 交收检验8.3.1 每批产品交收时应进行交收检验。8.3.2 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包装标识及净含量。8.3.3 交收检验合格后,附检验合格证方可交收。8.4 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所规定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需要进行型式检验:a)因人为因素导致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c)国家市场监管机构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5判定规则8.5.1 同级指标间任何一项达不到该级指标即将为下一级,达不到最下一级要求的为等外品。8.5.2 感官指标中的气味、霉烂菇和理化指标、卫生指
13、标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8.5.3 感官指标中除气味、霉烂菇以外的指标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的,可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8.5.4 批次样品标志、包装、净含量不合格时,允许生产者整改后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 标志9.1.1 香格里拉松茸产品标签、标志、标识应符合 GB 7718、GB/T 23188、GB 28050 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9.1.2 香格里拉松茸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2 包装DB5334/T 820226应符合GB/T 2318
14、8的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9.3 运输9.3.1 香格里拉松茸(鲜品)应在1 5 条件下运输。9.3.2 香格里拉松茸(干品)应在常温且干燥条件下运输。9.3.3 香格里拉松茸(速冻品)应在-18 条件下运输。9.3.4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9.3.5 运输中应防雨、防潮、防曝晒、防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有可能造成食品安全污染和影响产品品质的货物或鲜活动物混装混运。9.3.6 装运时应轻装、轻卸、防重压,避免机械损伤。9.4贮存9.4.1 不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和易于传播霉菌、虫害的物品混贮。9.4.2 香格里拉松茸(鲜品)应在15 条件下进行贮存,贮存时间不超过7天。9.4.3 香格里拉松茸(干品)应在通风、阴凉、干燥、洁净、有防潮设备及防霉、防虫、防鼠设施的库房贮存,贮存时间不超过24个月。9.4.4 香格里拉松茸(速冻品)应在-18 以下的条件下贮存,贮存时间不超过24个月。DB5334/T 820227附录A(规范性)香格里拉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图 A.1 给出了香格里拉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保护区域。注:香格里拉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下辖的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三个市、县现辖行政区域,总面积23870平方公里。图A.1 香格里拉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