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20.30 B 52 DB5308普洱市地方准 绿色水产养殖企业评价规范 2017-07-31 发布2017-11-10 实施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标DB5308/T 272017 DB5308/T 27-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普洱市渔业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治元、何德权、石绍龙、柴天武、黄慧、徐云。DB5308/T 27-2017 1 绿色水产养殖企业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水产养殖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普洱市绿色水产养殖企业的评价。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755 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存运输规则 NY/T 2112 绿色食品 渔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绿色水产品 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质
3、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鱼、虾、蟹、贝、蛙和龟鳖(类)等水产品。3.2 绿色水产养殖企业 以绿色发展为目标,在水产养殖过程中采取环保安全、节能减排等措施,生产绿色水产品的水产养殖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渔场和企业。4 评价指标体系 4.1 否决项 开展绿色水产养殖企业评价,应先满足表1的要求,如有其中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取消绿色水产养殖企业的评价资格,评价否决项见表1。DB5308/T 27-2017 表1 评价否决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指标要求 否决项 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为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渔场和企业等,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备的资质证明),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监
4、督管理机构,非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单位持有效新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养殖水域、滩涂),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他项权证。养殖区域 养殖区域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池塘养殖面积3 hm2;网箱养殖面积1000 m2,投饵网箱面积总水体面积 3;稻田养殖面积3 hm2;大水面养殖面积5 hm2;工厂化养殖水面面积2000 m2。产品质量 前 5 年(含本年度)药残抽检结果合格(未被抽检年份视同合格),无使用禁用药品行为。苗种生产单位持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非苗种生产单位不考核此项)。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废水净化处理设施或设备,且正常使用,能有效防控
5、污染。4.2 评价指标 绿色水产养殖企业评价,由基础评价指标和加分项构成,总分值为115 分。基础评价指标见表2,分别由养殖企业生产条件、生产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等四个方面构成,分值为100 分。加分项见表3,分值为15 分。表2 基础评价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 生 产 条 件 养殖环境 与选址 养殖区域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普洱市渔业发展规划,养殖环境符合 NY/T 391 的规定,远离工矿企业和交通主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根据养殖企业的性质、规模、发展目标及养殖方式不同,结合场地地形、地势、水源和当地气候环境条件进行选址。养殖场不得污染周边环境。1
6、、池塘养殖:选择水源充足、进排水方便、通风向阳、交通及供电方便、具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区域。2、稻田养殖:选择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旱涝保收、土壤保水力强的区域,且适合水稻和水产品生长。3、网箱养殖:选择水量充足、水面开阔、水位平稳、水质良好、背风向阳,靠近村落但不影响航运的地区,水体透明度80 cm,溶解氧(DO)5 mg/L 以上,水深4 m。4、大水面养殖:选择水面开阔、水位平稳、水质良好的水域,湖泊、水库透明度80 cm,溶解氧(DO)5 mg/L,水深4 m。5、工厂化养殖:选择水量充足、水流量大、水质良好的区域,具备建设工厂化养殖设施的自然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8 场区布局
7、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苗种生产培育区、饲料仓库、无害化处理区等功能区分设、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6 DB5308/T 27-2017 3 表 2(续)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 基础设施 根据养殖方式不同,建设相应基础设施。1、池塘养殖:场区道路硬化、环境整洁;坝埂坚固,进排水系统分设且无淤积,鱼苗塘、成鱼塘设施完备。2、稻田养殖:加高加固田埂,开挖鱼沟、鱼函,排灌方便。3、网箱养殖:加固拴紧网箱浮子、沉子,网片网眼尺寸大小合理。4、大水面养殖:场区道路便利、环境整洁,水电设施完备。5、工厂化养殖:基础设施完善,水电设施完备。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
8、分。8 设备配备 根据养殖方式不同,合理配置相应设备。1、池塘养殖:配备发电机、投饵机、增氧机、抽水机、水质检测和病害诊断等仪器设备。2、稻田养殖:配备发电机、抽水机、水质检测仪和病害诊断等仪器设备。3、网箱养殖:配备生产专用船、救生设备以及水质监测、病害诊断等仪器设备。4、大水面养殖:配备渔船、救生设备以及水质监测、病害诊断等仪器设备。5、工厂化养殖:配备发电机、轮泵机、增氧设备以及水质检测、病害诊断等仪器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8 环保设施 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到位,能正常运转。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4 生 产 管 理 企业内部 管理 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合
9、理,管理制度健全、公开透明,且执行情况良好,定期对企业职工或成员进行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5 操作规范 要求 结合实际制定企业生产操作规范和技术规程,且执行到位。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5 投入品管理 苗种、饲料、渔药、肥料等生产投入品来源于合法企业,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建立投入品采购、保管和使用规章制度,投入品管理规范、合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符合 NY/T 2112 的规定,应使用配合饲料,不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不得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渔药使用符合 NY/T 755 的规定,不得使用渔药原药。水质调节符合 NY/T 394 规定。不符合要求的
10、按权重逐项扣分。10 养殖记录建 立和管理 建立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水产品销售记录等台帐,内容详细完整准确,保存至售后 2 年以上。购入或销售水产苗种应经产地检疫,开具水产苗种检疫合格证。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8 机构及人员 养殖企业应设置生产、技术、财务、营销、产品质量管控等部门,人员配备合理,并指定产品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控管理。负责人应取得相应专业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5 DB5308/T 27-2017 表2(续)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 水产品质量安全 质量抽检 开展水产品肉质理化指标和药残抽检,有合法检验机构(
11、具有国家资质)出具的检验报告,药残、水产品的理化指标达到绿色食品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5 鱼病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水产病害防治意识强,及时诊治各类鱼病,措施、方法合理得当,具备病害监测和处理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5 无害化处理 病死水产动物采用焚烧、化尸、深埋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记录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5 检验、包装、贮存和运输 水产品检验符合 NY/T 1055 的规定,包装符合 NY/T 658 的规定,贮存和运输和符合 NY/T 1056 的规定。3 绩效评价 示范效果 生活、生产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废水排放达标,推广应用可再生能
12、源,养殖节能减排成效明显,能有效带动周边养殖户发展,示范带动效果突出。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5 技术服务 积极为周边养殖户提供绿色水产养殖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年累计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超过 200 人次。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5 产出效率 产出效益高于当地同方式同品种的养殖平均水平,渔民人均年收入高于当地渔民人均年收入的 10%得满分,每减少 1 个百分点扣 1 分。不符合要求的按权重逐项扣分。5 小计 100 表3 评价指标加分项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 加分 项 信息技术 应用 实现企业生产自动半自动化,生产上采用水质监测预警设备、鱼病远程诊疗设备、自动增氧设备等现代养殖新技术、新设备;产品市场营销应用“互联网+”。5 环境保护 养殖水体有年度水质监测报告,每年水质检测不少于2 次,水质环境各项检测指标合格。5 认证情况 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或绿色产地认证,有证书。5 小计 15 5 评价等级划分 根据水产养殖企业在绿色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效果,将绿色水产养殖企业划分为2 个级别:a)基本分+加分=总分90 分,为合格;b)基本分+加分=总分90 分,为不合格。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