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昭通市地方标准DB5306/T 119-2023绥江半边红李质量要求2023-12-05 发布2024-01-05 实施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306ICS 67.080.10CCS X 24DB5306/T 119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绥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出。本文件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绥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家春、李兴桂、游继华、陈乾昭、李天玉、余伟、王
2、会平、罗安兵、吴静、黄孟秋、邓燕、王德元、邓长香、吕大荣。DB5306/T 11920231绥江半边红李质量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绥江半边红李的术语和定义、鲜果分级、理化指标检验方法、产品检验规则等。本文件适用于昭通生产的鲜食绥江半边红李的质量分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24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
3、定NY/T 839鲜李NY/T 844绿色食品 温带水果NY/T 2637 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DB5306/T 28绥江半边红李外观等级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绥江半边红李原产于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境内,果实向阳面呈紫红色或淡红色,背面绿色,果实近圆球形,离核、肉脆和耐贮藏,果肉桔黄色或草绿色,皮薄肉厚,表面具蜡质和果粉、具香气,口感清爽。3.2成熟果实发育充分,达到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3.3果霜果实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天然形成的粉霜或蜡质包被物。3.4果面缺陷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机械的作用,对果实表面造成的各种损伤,包括刺伤、碰压伤、磨伤、日灼、药
4、害、雹伤、裂果、病虫果、其它药物污染等。3.5容许度果实分级包装中,允许低于本等级质量的果实比例。3.6DB5306/T 11920232果形指数果形指数是指果实纵径与横径的比值。3.7成熟度成熟度表示果实成熟的不同阶段,根据储存保鲜、包装、运输的时间及消费需求,鲜果采收一般可以分为七成熟、八成熟、九成熟三个阶段。3.8七成熟冷藏储存采收成熟度。果实达到正常的基本大小,果实向阳面底色由绿色转变为桔黄色或紫红色,可溶性固形物达到 9.5 左右,冷链保鲜后耐120 h 的常温长途运输,经贮藏、运输后熟,成熟度可达九成熟以上。3.9八成熟采后及时短途运输销售的采收成熟度。果实具有该品种成熟的基本特征
5、,具有较好的硬度,具有 Q糖性,可溶性固形物达到 11 左右,耐120 h 72 h 的常温运输外销。3.10九成熟采后即可鲜食或本地销售的成熟度,此时也进入果实正常成熟期,完全具备绥江半边红李果实应有的口感风味,可溶性固形物达到 13 以上。4鲜果分级绥江半边红李共分为特级、一级、二级等三个级别,具体分级方法见表1。表 1绥江半边红李鲜果分级表分项特级一级二级基本要求具有适于市场销售需求的成熟度,果霜基本完整,果型端正,发育良好,无果面缺陷,新鲜洁净,无腐烂无异味、不带异常的外来水分。果形指数0.80.9。质量安全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色泽果实向阳面呈红色或暗红色
6、,背阴面呈草绿色或橘黄色。单果重(g)5050 4040 30可溶性固形物(%)9 成熟138 成熟13 117 成熟11 9.5固酸比9 成熟22.48 成熟22.4 187 成熟18 15容许度允许有 2%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规定的品质要求,但应符合一级品规定的品质要求。允许有 3%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规定的品质要求,但应符合二级品规定的品质要求。允许有 5%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规定的品质要求。DB5306/T 119202335理化指标检验方法5.1可溶性固形物用合格的手持折光仪(糖度计)测定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5.2可滴定酸按 GB 12456 的方法测定。5.3成熟度依据 NY/T 84
7、4 进行检测。5.4卫生指标按 GB 2762 和 GB 2763 规定执行。5.5可滴定酸检验方法按照 NY/T 839 执行。5.6可溶性固形物检测方法按照 NY/T 2637 执行。5.7 基本要求的检测方法基本要求的检测按照 DB5306/T 28 检测方法执行。6产品检验规则6.1检验批次同一生产单位、同一等级、同一次销售的绥江半边红李作为一个检验批次。6.2抽样方法6.2.1采用随机抽样,抽取的样品必须有代表性。6.2.2抽样数量批量少于 100 箱按 5%的量抽样,但不少于 1 箱,批量大于 100 箱按 3%5%的量抽样。样品检验结果,适用于整个抽验批次。抽验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增加抽验数量。6.3对超过容许度规定的不合格果可按其实际检验结果重新定级。6.4进行定量检测时,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行。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