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40CCSX55DB5305保山市地方标准DB 5305/T 1152023保山市茶叶初制厂(所)建设管理规范2023-07-10 发布2023-08-01 实施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305/T 1152023I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腾冲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龙陵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保山
2、市隆阳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段学良、王洪斌、陈晓明、刘本英、王凯博、成雅容、彭丽娜、杨旭、陈雪峰、周南南、李姗姗、林萍、孙利娟、何茂选、陈春芝、苏炳启、赵必长、穆升、杨韬、禹子凤、张文彦、李淋琛、梅丽玉。DB5305/T 11520231保山市茶叶初制厂(所)建设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保山市茶叶初制厂(所)的术语和定义、地址选择、布局与建设、生产设备和设施要求、茶机安全标志、产品卫生要求、人员管理要求、检验设备和质量管理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保山市茶叶初制厂(所)建设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
3、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T 192.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959.6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6部分 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安全规范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204.1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GB/T 18973旅游厕所质
4、量要求与评定GB 50039农村防火规范(附条文说明)GH/T 1070茶叶包装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茶叶初制厂(所)有固定的场地、厂房、生产设备和具备一定生产能力的毛茶初制加工厂(所)。3.2毛茶是指将茶树鲜叶经过特定初制工艺加工制作而成的茶叶。DB5305/T 115202324地址选择4.1.1初制厂(所)用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4.1.2初制厂(所)选址,应距离主要原料茶园基地5 000 m。4.1.3应选择地质结构稳定的地块,要求通风干燥、交通便捷、通讯畅通、电力和供水有保障。4.1.4初制厂(所)应距林地或村庄的距离300 m,防火要求应符合 GB 50
5、039 的规定。4.1.5初制厂(所)应距离“三废”排放的工业企业1 000 m,距离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100 m,离交通主干道20 m,并处于茶叶加工季节主风向的上风口。4.1.6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 中规定的三级标准要求。4.1.7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1.8厂区噪声应符合 GB 12348 的要求。5布局与建设5.1厂区布局茶叶初制厂区布局应分为贮青区、初制车间和仓贮区等作业区域,以及茶叶品饮和企业产品文化展示区。a)贮青区,面积应能满足高峰期日产量需求,按5 kg/m2的要求进行设计。应有专门的鲜叶验收场所。b)初制车间面积机械设备占地面积的
6、5倍。c)仓储区面积应能满足高峰期毛茶存储需求,按250 kg/m2300 kg/m2的要求进行设计。d)茶叶品饮和企业文化展示区面积,应100 m2。5.1.1应根据茶叶加工产品工艺要求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分开布局,互不干扰。5.1.2厂区内锅炉房、燃料库(场)的设置应位于生产车间主风向的下风处。5.2厂区要求5.2.1厂区应根据茶叶加工工艺要求合理布局,应有足够的生产车间、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5.2.2厂区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路面平坦,无积水,并保持路面及周边整洁。5.2.3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排污沟应密闭并保持通畅,厂区内垃圾
7、应密闭存放,并置于生产区外。5.2.4厂区内卫生间应与生产车间距离50 m,采用水冲式卫生间。符合 GB/T 18973 的要求。5.2.5厂区内禁止饲养畜禽及其他动物。5.2.6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可能影响茶叶产品卫生的其它物品。5.2.7厂区内应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要求。5.2.8安全标识牌设置应符合 GB 2894 要求。5.3车间要求5.3.1茶叶初制生产车间一般由鲜叶收储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更衣室、人行参观通道等组成。5.3.2车间地面应采用耐磨、防滑的坚固材料修筑,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无裂缝,易于清洁。5.3.3车间内墙壁、天花板应使用易清洁的无毒、浅色、不易脱落的材料
8、装修,墙面无污垢。DB5305/T 115202335.3.4车间门窗、车间出入口、与外界相连的通风处应安装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5.3.5车间应通风、除尘良好。鲜叶收储车间和加工车间应安装通风、排湿(气)设备。车间内粉尘浓度应10 mg/m3,粉尘测定按 GBZ/T 192.1 的规定进行。5.3.6车间内噪声应80 dB(A)。5.3.7车间内采光应能满足生产加工要求,照明光源采用冷光,以不改变茶叶在制品的本色为宜。加工工作面光照度应达到 220 Lux 以上,光照度测定按 GB/T 18204.1 规定执行。5.3.8工作台、敞开式生产线、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应有安全标识和安全防
9、护装置。5.3.9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生产设备在使用前后应维护、保养、清洁。5.4仓库要求5.4.1茶叶仓库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半成品和成品贮存场地的地面垫板高度应不低于 15 cm。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光、无异味,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蝇、防虫设施。5.4.2各茶类产品及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内包装材料和外包装材料应单独分开存放。5.4.3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无关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5.5卫生设施及要求5.5.1更衣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面积以及衣柜、鞋柜的数量应与生产人数相适应。个人衣物不得与工作服混放,避免污染。5.5.2在车间入口处及车间适当的位置应设置
10、洗手消毒、干手设施,车间入口处的洗手水龙头数量应与生产人员数量相匹配。洗手消毒用的水龙头应设为非手动开关。5.5.3加工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并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生产设备和设施要求6.1根据茶叶加工种类,应配置足够的、满足各加工工序要求的设备,配置数量应与生产量相适应,满足加工工艺和产品卫生要求。与茶叶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应符合 GB 16798 和 GB 13121的要求。6.2盛装茶叶的容器应有明显标识。6.3茶叶加工基本设备6.3.1六大茶类加工基本设备a)绿茶加工应具备摊凉、杀青、揉捻(做形)、干燥设备;b)红茶加工应具备萎凋、揉捻(揉切)、发酵和干燥设
11、备;c)青茶加工应具备凉青、做青、杀青、揉捻、干燥设备;d)黄茶加工应具备摊凉、杀青、揉捻、闷黄和干燥设备;e)白茶加工应具备萎凋和干燥设备;f)普洱茶加工应具备摊凉、杀青、揉捻、晒干、渥堆发酵、蒸压、干燥设备。6.3.2茶叶加工设备配置数量按下列公式计算:N=A/(B20)式中:N为设备台数,A为日加工量(20h加工量),B为茶机台时产量。DB5305/T 115202346.3.3茶叶包装基本设备茶叶包装应具备称量、包装设备。6.4供水6.4.1供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不应与非饮用水管道相连,并有标识。6.4.2储水设施(塔、池、罐)应采用无毒、无污染,易清洗材料。6.4.3使用地下水
12、源应远离污染区,应设置净化、消毒设施,保证符合加工用水要求。6.4.4蒸汽管道应装有过滤器,使用前应先排污。6.5排水6.5.1排水应采取雨、污分流,排水通道应保持通畅。6.5.2污水排放应符合 GB 8978 的要求。6.6锅炉应单独设置锅炉间,蒸汽管道设置合理,有安全保障措施。烟尘排放应符合GB 13271的要求。7茶机安全标志7.1.1茶机有危险的部位应固定永久性的安全标志。7.1.2工、器具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 GB 10396 的规定。7.1.3当采用文字带的安全标志时,标志上提示的危险程度、危险产生的后果、避免危险的安全措施等内容,应简明、清晰、易读、不易擦脱。7.1.4使用说明书中
13、安全注意事项。8产品卫生要求8.1.1在鲜叶收贮、初加工,毛茶包装、运输过程中,与茶叶接触的物品和场地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8.1.2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9人员管理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10检验设备和质量管理要求10.1茶叶感官品质检验10.1.1应设有独立的审评场所,具备干评台;湿评台;评茶盘;审评杯碗;汤匙;叶底盘;称茶器;计时器等。10.1.2应备有茶叶审评对照使用的各级别茶的实物标准样或参考样。10.2茶叶理化检验DB5305/T 11520235可以设置毛茶水分、碎末茶检测设备。10.3质量检测应有负责质量检测管理的人员。10.4质量追溯10.4.1初制厂(所)应有质量管理制度,做到生产有记录、出厂有标签。10.4.2生产记录应包括鲜叶产地及其归属主体、鲜叶采摘日期、产品生产日期和批次、产品类型等。10.4.3出厂标签应包括产品生产日期和批次、产品类型、质量合格标签,以及初制厂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10.4.4应建立完整的生产技术档案,记录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档案应保存 2 年以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