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220.20 CCS R 80 4501 南宁市地方标准地方标准 DB4501/T 0011.12023 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第 1 部分:总则 Urban road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Part 1:General principles2023-07-282023-06-25 发布实施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4501/T 0011.12023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原则.1 5 建设内容.2 DB4501/T 0011.1202
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4501/T 0011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第1部分,DB4501/T 001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通用要求;第 3 部分:数据接入;第 4 部分:运行维护;第 5 部分:建设、验收及移交。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宁市公安局提出、归口并宣贯。本文件起草单位: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宁志忠、林俊
3、旭、李子龙、吴文皓、唐扬、陈林、黄海、蔡志文、王灏、韦东明、陈宇、苏红帆、黄雁、黄海峰、蒋俊、杨敏、万千、陈成贵、马剑、吕柳璇、刘勇、梁启宇。本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建议或疑问,归口单位负责解释及分析处理。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如下:归口单位(南宁市公安局):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联系电话:0771-2891918;电子邮箱:。主要起草单位(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联系电话:0771-2890055;电子邮箱:。DB4501/T 0011.12023 III 引言 为规范南宁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南宁市道路
4、交通运行安全、文明、畅通、有序,制定本文件。根据本文件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及文件编制目的,本文件由五个部分构成。第 1 部分:总则。确立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原则。第 2 部分:通用要求。规定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用要求。第 3 部分:数据接入。规定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数据接入的相关要求。第 4 部分:运行维护。规定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要求。第 5 部分:建设、验收及移交。规定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验收及移交管理的相关要求。DB4501/T 0011.12023 1 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第 1 部分:总则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城
5、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原则。本文件适用于南宁市城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南宁市下属县(市)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6625(所有部分)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GB/T 39898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GA/T 651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城市道路智能交通
6、管理系统 urban road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应用智能交通技术和方法对城市道路交通进行管理,具有交通指挥、交通控制、交通执法和交通信息服务功能的系统。4 总体原则 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宜符合同步建设原则,宜按照 GA/T 651 的相关建设程序,与道路主体4.1 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宜符合经济实用原则,在满足系统总体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4.2 现有设施和资源,外场前端设施宜尽量多杆合一,避免重复建设。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宜符合分级管理原则,按道路性质和智能管
7、理系统特性划分等级,具4.3 备相应的信息采集、分析处理、信息发布和交通控制管理,以及与其他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功能。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宜符合互联共享原则,与所在辖区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4.4 系统兼容,宜采用 GB/T 36625 的数据融合流程和 GB/T 39898 的建设技术,通讯协议满足互联、互控、安全、共享及升级能力。DB4501/T 0011.12023 2 5 建设内容 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由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视频监视系统、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卡口)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用平台、汇聚点机房、存储系统、安全设备等组成。DB4501/T 0011.1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第 1 部分:总则DB4501/T 0011.1202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