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20.01 CCS C 80 4406佛山市地方标准 DB4406/T 202022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南 Guid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miniature fire stations 2022-12-12 发布2022-12-12 实施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06/T 202022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规定.2 4.1 分类.2 4.2 选址.2 4.3 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2 4.4 标志.3 4.5 照明.3 5 人员
2、配备.3 6 装备配备.3 7 职责及日常管理.5 7.1 消防安全职责.5 7.2 日常管理.6 7.3 执勤训练.7 7.4 值守联动.7 8 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8 附录 A(资料性)微型消防站点值班备勤制度.9 附录 B(资料性)消防器材装备维护保养制度.10 附录 C(资料性)业务训练制度.11 附录 D(资料性)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12 附录 E(资料性)微型消防站工作制度.13 附录 F(资料性)微型消防站联动制度.14 附录 G(资料性)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15 附录 H(资料性)微型消防站奖惩措施.16 参考文献.17 I DB4406/T 202022 前 言 本文
3、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联科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轨道交通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舜、利妮、冯凯、高舜奕、沈锦城、朱恒峰、何问添、刘俊峰、王兴、郭迪、林雪琴、赵斌、郜中飞、吴源贵、倪天晓、彭锦志、张新、文康、白立军、唐军、王华翔、陈科、莫燕妮、喻毕翔、胡连升、孙劲、冉启兵、申
4、秉银、金鑫、杨荣伟、甘芳、张小锋。II DB4406/T 202022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人员配备、装备配备、职责及日常管理、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以下简称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221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微型消防站
5、 miniature fire station 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的小型消防队站,主要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3.2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 miniature fire sta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城市轨道交通各场所建立的微型消防站总称,根据城市轨道交通不同场所类型可分为车辆基地微型消防站、控制中心微型消防站、车站微型消防站和主变电所微型消防站。3.3 执勤分点 duty branch 为实现“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目标,根据需要设置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人员
6、的微型消防站分站。3.4 应急装备配置柜 emergency equipment configuration cabinet 为实现“3分钟到场”而设置的用于存放消防器材的专用柜。1 DB4406/T 202022 3.5 站城一体化工程 multifunctional transportation hub 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为核心,与其他非城市轨道交通功能的城市功能设施合建且空间融合的建筑工程。3.6 深埋车站 deep buried station 车站结构顶板位于地面以下的埋深不小于30 m或地下层数不小于4层的车站,一般设在地面以下稳定地层或坚固地层内。3.7 长大区间隧道 long
7、section tunnel 埋置于地层内的长度不小于3 km或同一时刻单向存在2列或2列以上列车的城市轨道交通区间隧道。4 一般规定 4.1 分类 微型消防站分类情况见表 1。表1 微型消防站分类 分类 设置场所 车辆基地微型消防站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车辆段或停车场 控制中心微型消防站 城市轨道交通独立控制中心 主变电所微型消防站 城市轨道交通主变电所 车站微型消防站 一级 换乘车站(不含通道换乘车站)、站城一体化工程、深埋车站、长大区间隧道两端车站 二级 其他车站 4.2 选址 4.2.1 微型消防站选址应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的原则,选择便于人员和车辆出动,对于 3 分钟内不能到
8、达的区域应增设执勤分点或应急装备配置柜。4.2.2 通过通道换乘的车站,未设置微型消防站、执勤分点的一端,应设置应急装备配置柜。4.2.3 换乘车站、站城一体化工程的站厅公共区划分为多个防火分隔区域时,每个分隔区域应设置 1套应急装备配置柜。4.2.4 车辆基地微型消防站宜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方向。4.3 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 4.3.1 微型消防站值班场所单独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3.2 附设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内的微型消防站值班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a)不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低于二级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内;2 DB4406/T 202022 b)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与消防控制室
9、、值班室、车站控制室等共用;c)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 小时的防火隔墙和 1.5 小时的楼板进行分隔,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4.4 标志 微型消防站、执勤分点的值班场所门口及应急装备配置柜放置点处应张贴(悬挂)“微型消防站”标牌。4.5 照明 微型消防站、执勤分点值班场所内应设置火灾时能正常工作的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5 人员配备 5.1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最低配备数量不应低于表 2 的规定。表2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 类型 车辆基地 微型消防站 控制中心 微型消防站 主变电所 微型消防站 车站微型消防站 执勤分点 应急装备配置柜 一级
10、二级 消防员人数(人)9 9 6 12 9 6/每班值班人数(人)夜班:2 夜班:2 2 夜班:2 夜班:2 2/白班:3 白班:3 白班:4 白班:3 注1:当员工数量不足上表规定的人数时,所有人员应为微型消防站的消防员;注2:无人值班主变电所微型消防站的上级管理组织应按要求配置微型消防站消防员;注3:除无人值班的主变电所微型消防站外,其他微型消防站执行24小时值守制度,每班应设1名班长,微型消防站值班场所的值守人员不应少于1人,所有人员通讯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注4:夜班是指值班时间包括00:006:00任一时段的值班,其余时间值班为白班。5.2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 1 名、副站长 1
11、名,站长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配备消防车或消防摩托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驾驶员应取得相应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5.3 未编入微型消防站消防员的其他工作人员,宜作为微型消防站编外人员,发生灾害事故时作为辅助救援力量,承担组织人员疏散、现场警戒、医疗救护等职责。微型消防站编外人员应接受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5.4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应为成年公民,身体健康,男性不大于 55 周岁、女性不大于 45 周岁。上岗前接受体检,体格条件符合 GBZ 221 的规定,并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检查基本知识、组织应急疏散、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急救知识等。6
12、 装备配备 6.1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处置火灾等突发灾害的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装备,且不应低于表 3 的规定。3 DB4406/T 202022 表3 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 备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外线电话 台 1/2 对讲机 台/人 1 可与日常工作共用 3 扩音器 台 4 4 消防头盔 顶/人 1/5 灭火战斗服(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套/人 1/6 消防安全腰带 条/人 1/7 消防防护靴(消防员灭火防护靴)双/人 1/8 消防手套 双/人 1/9 消防平斧 把 1/10 消防腰斧(腰斧+皮套)套/人 1/11 消防轻型安全绳 条/人 1/12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个/人
13、 1/13 消防呼救器 个/人 1/14 自生氧防毒面具 具/人 2/15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套 3/16 发光指挥棒 个 6/17 灭火毯 个 2/18 便携式多功能探照灯 个 2/19 消防扳手 个 1/20 灭火器 具 12/6.2 应急装备配置柜的装备配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4 应急装备配置柜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 备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消防应急包 个 1/2 消防应急包内分隔板 套 1/3 消防手套 双 1/4 防爆强光电筒 个 1/5 消防(腰)斧 把 1/6 警戒带 卷 1/7 安全反光背心 件 1/8 消防员呼救器 个 1/9 插孔电话 个 1/10 灭火毯 个
14、1/6.3 消防车辆配备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中二类微型消防站的要求配置。6.4 微型消防站和执勤分点的消防装备、应急装备配置柜应符合下列规定:4 DB4406/T 202022 a)微型消防站和执勤分点的消防装备应集中存放,且宜布置在值班场所内;b)应急装备配置柜可设置在无人值守的区域,当设置在室外时,应采取防护的措施;c)执勤分点应按表4的要求配置消防装备;d)消防(腰)斧、消防栓扳手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装备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但应保证火灾时能 立即投入使用。6.5 深埋车站微型消防站有条件可配置移动式送风机,且满足如下要求:a)火灾时能保证风机正常工作;b)火
15、灾时风机不应摆放在人员疏散路径上。6.6 呼救器、外线固定电话、对讲机等装备的性能参数应能满足车站、区间隧道火灾时正常通讯的要求。6.7 长大区间隧道装备配备宜满足如下要求:a)联络通道入口附近、风井、应急救援站(紧急救援站)等处有条件可设置消防器材箱,箱内配 置水枪、水带、灭火器、强光手电、安全警戒绳、警示标志等;b)区间隧道内有条件可设置移动式排烟风机、移动应急照明和高压脉冲推车式灭火喷雾水枪;c)两端车站微型消防站有条件可配置救援平板车,放置在区间隧道入口附近。救援平板车应具备 动力和照明装置,且配置通信及指挥、个人防护、医疗救护和灭火器材。7 职责及日常管理 7.1 消防安全职责 7.
16、1.1 微型消防站应承担以下任务:a)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可以当场整改的隐患现场监督整改落实;b)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c)根据火灾报告、救援求助,及时赶赴本单位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d)熟悉单位的情况,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e)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f)在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协同建立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接受调遣并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g)鼓励单位消防员参与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7.1.2 站长(副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a)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b)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
17、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c)组织熟悉所在单位和周边区域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d)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e)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7.1.3 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a)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发生火灾时组织疏散人员;b)熟悉所在单位建设布局和周边区域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熟悉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出口的情况;c)保持消防装备完整好用,掌握消防装备的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掌握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操作方法;5 DB4406/T 20202
18、2 d)负责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e)加强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技能训练,提升个人业务能力。7.1.4 驾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a)熟悉所在单位和周边区域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应急救援预案;b)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c)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7.1.5 值班员应履行以下职责:a)按照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地方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b)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c)掌握本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d)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
19、工作档案;e)及时向值班班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7.2 日常管理 7.2.1 微型消防站的经费保障、岗位管理和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单位负责,并确保微型消防站消防员的工资水平与其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7.2.2 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备案。7.2.3 微型消防站、执勤分点应设置值班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7.2.4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考核奖惩,具体制度见附录 A 至附录 H。7.2.5 微型消防站应将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在岗人员、应急处置程序等张贴上墙。7.2.6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器材装备检查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及时维护保养。7.2.7 微型消防
20、站应定期对消防员进行在岗消防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a)消防法律法规;b)消防安全基本知识;c)防火巡查检查;d)火灾报警及处置;e)消防设施器材使用;f)火场疏散逃生;g)消防基本能力训练。7.2.8 营运期间车站微型消防站应当每 2 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运结束时应当对营运现场进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除无人值班变电站外,其他微型消防站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c)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e)
21、其他消防安全情况。7.2.9 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值班班长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7.2.10 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7.2.11 微型消防站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a)各类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6 DB4406/T 202022 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d)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f)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g)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h)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
22、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i)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j)防火巡查情况;k)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l)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7.2.12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消防站站长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7.2.13 微型消防站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以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e)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
23、技能。7.2.14 车站微型消防站在营运、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7.2.15 车站微型消防站、车辆基地微型消防站和控制中心微型消防站应建立以下工作档案:a)管辖场所的基本情况;a)消防工作制度;b)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c)消防宣传教育情况;d)防火巡查和检查记录;e)隐患督促整改记录;f)消防器材登记册及维护保养记录;g)事故记录;h)其他资料。7.3 执勤训练 7.3.1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7.3.2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每月进行 1 次技术训练,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技术训练内容包括各种消防器材装备的操作程
24、序、操作方法、操作要求。应急演练内容包括组织疏散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抢救伤员保护财产,有效控制火灾蔓延扩大,请求周边区域联防单位到场支援。7.3.3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执勤训练制度,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规范执勤行动。7.4 值守联动 7.4.1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 24 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7.4.2 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 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7.4.3 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建立有微型消防站值守终端系统的,微型消防站应纳入辖区微型消防站值守终端系统,按要求上传人员、装备等基本信息。7 DB4406/T 202
25、022 7.4.4 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应急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应听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参与周边区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在灾害发生时,通信与救援引导员应快速接应消防救援队的到场并做好救援引导工作。7.4.5 微型消防站与单位内部之间、微型消防站与队员之间能实现通讯联络。7.4.6 换乘车站、站城一体化工程、车辆基地上盖开发等有多个管理单位时,应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区域,加强单位微型消防站、执勤分点之间的执勤联动。7.4.7 属于区域联防组织的微型消防站应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每半年组织区域应急救援演练。8 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8.1 加强标准化和标识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8.2 加
26、强信息化建设水平,充分运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物联网技术、微型消防站值守终端等技防物防措施,有效遏制初起火灾,提高火灾报警系统完好率,为火灾扑救提供信息支持。8 DB4406/T 202022 A A 附录A (资料性)微型消防站点值班备勤制度 A.1 微型消防站应分班编组执勤,确保 24 小时值班(备勤),值班驾驶员数量不应少于本站消防车总数。A.2 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A.3 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器材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A.4 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
27、 119 电话通知消防救援机构,报告部门主管。在消防救援机构到场后,立即报告现场情况,向消防救援机构移交指挥权,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完成各项灭火救援任务。A.5 值班人员应将火灾防控、灭火救援、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等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向所属单位、联防组织和消防救援机构报告。A.6 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调度参加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行动,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统一指挥。A.7 灭火救援结束后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做好保护火灾现场等工作,参加战评总结。9 DB4406/T 202022 B B 附录B (资料性)消防器材装备维护保养制度 B.1 消防器材装备实行专人或定人管理制度。B.2 消防器材装备的保管人员对器材
28、装备维护保养负有主要责任,其他人员未经保管人同意人不得自行使用、出借消防器材装备。B.3 加强消防器材装备的维护工作,定期检修,专人负责。发生故障应及时送修,以确保消防器材装备处于完好状态。B.4 加强消防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清扫、清洁、整理,每月至少维护保养一次,每季度至少全面检修一次。B.5 对过期报废或者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应上报申请报废,及时进行补充、更换。10 DB4406/T 202022 附录C (资料性)业务训练制度 C.1 接受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对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开展的灭火救援等业务培训和对微型消防站执勤战备、训练等工作的督导。C.2 微型消防站要定期与消
29、防救援机构开展联合演练,熟悉灭火救援处置程序。C.3 灭火救援组每月开展一次业务技能训练,包括各种消防器材装备的操作程序、操作方法、操作要求。C.4 站长和副站长除开展业务技能训练外,还应加强指挥技能训练,训练内容包括信息搜集、情况判断、方案制定、决策指挥、协同组织等。C.5 结合本单位预案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实战演练。C.6 建立安全事故制度,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11 DB4406/T 202022 C C 附录D (资料性)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D.1 微型消防站由运营单位进行管理。D.2 微型消防站的经费保障、岗位管理和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运营单位负责。D.3 微型消防站
30、定期对消防员进行在岗消防业务培训。D.4 微型消防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考核奖惩。D.5 微型消防站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人员法纪观念和职业荣誉感。D.6 微型消防站建立安全事故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12 DB4406/T 202022 D D 附录E (资料性)微型消防站工作制度 E.1 微型消防站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配有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的站,必须有一名驾驶员 24 小时在值班室值班备勤,其余消防员可以采取移动通信接警调度,不做固定值班备勤要求。E.2 微型消防站负责初起火灾扑救和协助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火灾扑救。E.3
31、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E.4 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对消防员进行相关的培训。E.5 微型消防站建立器材装备检查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及时维护保养。E.6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执勤训练制度,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规范执勤行动,每月进行技能训练一次,具体时间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3 DB4406/T 202022 E E 附录F (资料性)微型消防站联动制度 F.1 根据火灾报告、救援求助,在 3 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F.2 熟悉单位的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F.3 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F.4 有多个管理
32、单位时,应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区域,加强单位微型消防站、执勤分点之间的执勤联动。F.5 上传更新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等基本信息至当地微型消防站值守终端系统。F.6 听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参与周边区域应急救援处置。F.7 灾害发生时,快速接应消防救援队的到场并做好救援引导工作。F.8 属于区域联防组织的微型消防站应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每半年组织区域应急救援演练。14 DB4406/T 202022 F F 附录G (资料性)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 G.1 防火巡查应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G.2 日常防火巡查由微型消防站站长组织实施,重大节日
33、、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也可由微型消防站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G.3 应针对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消防泵房器材等情况开展巡查。G.4 通常应对本单位和所辖区域每日开展防火巡查,重要部位每两小时开展防火巡查,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特殊灾害性天气等敏感时期必须开展防火巡查。G.5 应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整改、复查等程序,巡查人员应及时劝阻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按要求做好记录,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15 DB4406/T 202022 G G 附录H (资料性)微型消防站奖惩措施 H.1 考核部门根据
34、考评结果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施奖惩。H.2 微型消防站考评实行百分制,60 分以下为不合格。H.3 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考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年度消防工作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H.4 微型消防站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H.5 微型消防站在接到报警或消防救援机构调派指令后,不及时出动或者在应急救援中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考评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并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逐级问责。H.6 微型消防站及其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年度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判定为不合格,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a)执勤制度不落实、消防装备器材维
35、护保养不善,影响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b)接到火灾报警或者消防救援机构调派命令不立即赶赴现场的。c)在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不服从消防救援机构统一指挥的。d)微型消防站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e)其他不履行规定职责的行为。16 DB4406/T 202022 参考文献 1 GB/T 383152019 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2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3 GB 510542014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4 建标1522017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5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6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公消2009252号)7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公消2015301号)8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公消2015301号)9 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粤消安2017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