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40 CCS P 53 4404 珠海市地方标准 DB4404/T 402023 行道树养护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treet trees maintenance2023-02-20 发布2023-03-01 实施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4404/T 40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日常养护.3 5 补植.5 6 加固和支撑.5 7 扶正.6 8 种植穴(槽、池)维护.6 9 树洞修补和创面修复.7 10 病虫害防治.7 11 防灾抢险.8 12 安全文明作业.8 13 档
2、案管理.9 DB4404/T 40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珠海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珠海鼎和质量发展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波、王兆江、黄文国、杨昌昀、丁晓娟、李炟、李华启、周少燕、刘韵、文方德、吴鑫、杨振能、黄辉宁、张翼、罗乙腾、殷汉雄、蒙树华、乔宝良、张清华。DB4404/T 402023 1 行道树养护技术规范 1 范
3、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道树的日常养护、补植、加固和支撑、扶正、种植穴(槽、池)维护、树洞修补和创面修复、病虫害防控、防灾抢险、安全文明作业、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城市道路行道树的养护,公园、广场、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中大树养护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胸径 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距地面高度
4、在1.3m处的乔木主干直径。地径 ground diameter 树干靠近地表面处的直径,实际应用中为地面以上0.1m处的树(苗)干直径。来源:CJ/T 24-2018,3.2,有修改 幼龄树 young tree 种植5年以内的树木。成龄树 mature tree 种植5年以上的树木。小型树 small-sized tree 胸径大小在7cm以上12cm以下的树木。中型树 medium-sized tree 胸径大小在12cm以上20cm以下的树木。大型树 large-sized tree 胸径大小在20cm以上的树木。DB4404/T 402023 2 伤流树 bleeding tree
5、因修剪或受其它创伤,树体伤口流出大量汁液的树木。分枝点 branch point 乔木主干距离地面最近的分枝部位。中水 reclaimed water 中水又叫再生水,是指废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追肥 add fertilizer 在植物生长发育期所进行的施肥,旨在满足植物不同生长发育时期对养分的特殊需要。基肥 base fertilizer 为保障土壤基本肥力,于树木种植或每个生长季之前施用的肥料。一般是有机肥。整形 reshape 对植株施行一定的修剪或其他措施,促使形成某种树体结构形态的活动。疏枝 thin branch(thin tr
6、unk)将树木中过密的枝条,从贴近着生部或地面位置剪除的方法。轻剪 light pruning 剪除量不超过原树冠幅15%的修剪,一般在树木生长期进行。重剪 heavy pruning 剪除量在原树冠幅15%-25%的修剪,一般在树木休眠期进行。回缩 retract pruning 剪截部分二年生及以上树木枝条的修剪方法。骨架枝 skeleton branch 着生树木主干、对树冠起重要支撑作用的枝条。三锯法 three-point cut 剪除粗大枝条时有效而损害最小的一种修剪方法。第一锯在远离主干的枝条底部(即面向地面的一面)向上锯切,第二锯在第一锯的剪口向外处从上方向下锯断枝条,第三锯在
7、枝领边缘锯除剩余枝柄。除蘖 tiller cut 除去树木主干基部及伤口附近当年长出的嫩枝或根部长出的根蘖,目的是避免这些枝条和根蘖妨碍树形、分散树体养分。DB4404/T 402023 3 冠下缘线 crown descender line 由同一道路中行道树树冠底部边缘线形成的线条。净空高度 clearance height 树冠下缘线离地面的垂直距离。中耕 intertillage 在园林植物生长发育期疏松其根部表层土壤的措施。肥害 fertilizer damage 施肥不当引起植物生长受阻的现象。种植穴(槽、池)planting hole and trough 种植植物挖掘或制作的穴
8、坑。穴坑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种植穴、槽又称种植池,种植树木的又叫树池。4 日常养护 灌溉和排水 4.1.1 灌溉的覆盖范围应与行道树木的种植范围一致。4.1.2 灌溉设施应定期检修,不应发生跑、冒、滴、漏现象,确保所有设施能够正常工作。4.1.3 浇灌用水应符合 GB 5084 的要求,宜使用中水、雨水及河水灌溉。4.1.4 灌溉应根据行道树树种的生长习性、发育阶段、生长状况、立地环境、土质等,适树、适地、适时、适量进行。4.1.5 灌溉水量应以使土壤根系保持树木无萎蔫现象的含水量为宜,浇灌树木时应一次浇足浇透,高温季节不宜在晴天中午浇灌,并避开高温时段进行;一般情况下灌溉
9、宜在上午 9:00-10:00 和下午 3:00-5:00 进行。4.1.6 当行道树的茎、叶等幼嫩部分出现萎蔫现象时,应及时灌溉;发芽生长期可多灌溉,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连续高温期间或干旱时期,应适当增加灌溉水量和频率或增加叶面喷雾。4.1.7 对于开花行道树,在花芽分化时应适当控制灌溉水量,控制其营养生长,促进开花,避免植物徒长。4.1.8 行道树灌溉应掌握好出水量及喷水方向,不得冲倒、冲歪植株或冲刷树根。4.1.9 行道树树穴因缺土低洼造成积水时,应及时加土;树穴地下积水,应及时查明积水原因,排除树穴内的水分。4.1.10 当因土壤原因造成排水不畅时,应当采取扩大树穴、疏松土壤、客土改
10、良等措施。施肥 4.2.1 应根据行道树的品种特性、生长发育阶段需求、土壤肥力及观赏特点,合理确定肥料的种类、数量及施肥方案。4.2.2 每年宜施肥 2-4 次;幼龄树及长势欠佳的树木,应适当加强施肥管理。4.2.3 施用基肥应于每年 12 月翌年 1 月的相对休眠期进行,追肥应根据树木生长及物候周期进行。DB4404/T 402023 4 4.2.4 施肥深度应视树种及根的深度而定,施基肥的深度应达 50-60cm,追肥时一般宽度深度为 25-30,施后应将沟(穴)填平。4.2.5 肥料的使用应当适量、均匀,有机肥料必须充分腐熟、无异味,防止伤根。树木根系施肥应在根系的四周进行,不宜过于靠近
11、树的主干,施肥之后应及时灌溉,利于土壤中的养分被植物吸收利用,并防止根系局部受到肥害。4.2.6 同一地块宜交替使用化肥与有机肥,避免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4.2.7 施肥宜采用沟施或穴施方法,可结合灌溉进行,应注意避免伤根。4.2.8 宜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如树穴松土、覆盖整理等,配合加强水肥管理。4.2.9 观花行道树,应在花芽分化前和开花后各施一次磷肥,休眠期应追肥一次。4.2.10 观果行道树应在开花前和果实膨大期各追钾肥一次,必要时可在果实生长后期追肥一次。4.2.11 名贵珍稀行道树可根外喷施微量元素肥料,根外喷施宜在早晨或傍晚无风无雨天进行,以叶面浸润为宜。4.2.12 樟树等喜酸
12、性土壤的行道树不宜施用碱性肥;棕榈科植物越冬前宜施用磷肥和钾肥。修剪 4.3.1 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做到平衡树势、枝序均匀、通风透光、冠形丰满。4.3.2 根据行道树的树形、分枝习性、长势及保持行道树正常形态等基础上确定修剪方案,中央主干生长强势树种修剪应促进中央主干生长;主干生长势不强易于形成丛状树冠的,应依据其自然生长状态依势修剪,以达到行道树整齐美观的效果。4.3.3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不影响车行与人行交通,乔木定干高宜为 2.8m 以上,同一条道路上相邻树木分枝点高度应统一。4.3.4 进行行道树净空高修剪控制时,分车带及机动车道行道树的净空高
13、宜在 4.0m 以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成龄行道树的净空高宜在 2.5m 以上。同一树种同一路段的下缘线应保持相对一致。4.3.5 进行行道树顶部空间修剪控制时,道路中间宜保留 2.0m 以上的透光、透气通道,但不可短截、截干。4.3.6 应及时剪除行道树的徒长枝、下垂枝、交叉枝、并生枝、重叠枝、病虫枝、枯死枝、伤残枝,以促进生长,保持美观。4.3.7 行道树修剪作业应定期进行,不可多年不修剪然后一次性重剪,每次修剪所去除树冠不宜超过原树冠幅度的 15%,且不可超过原树冠幅度的 25%,保持树冠自然形态。各类型树木修剪周期如下:a)幼龄期树木宜每年冬、夏季各修剪 1 次;成熟期树木宜每年春、秋
14、季各修剪 1 次;衰老期树木在正常修剪的基础上,根据树木长势,可 2-3 年额外进行 1 次休眠期回缩修剪;萌蘖力强的乔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修剪次数。b)对影响主要树种定向生长的其它次要配景树种,应进行避让修剪。c)应在每年台风季节前根据情况进行修剪。d)靠近建筑物处的树木枝条,应根据情况进行修剪。4.3.8 新萌发芽条应在尚未木质化时剥除杂冗萌蘖枝,宜在 4-5 月结合中耕除草进行。4.3.9 萌蘖枝剥除时应剥至枝条基部,防止撕皮及留梗。新植树木应及时扶芽除蘖。4.3.10 修剪应做到剪(锯)口平整、不劈不裂,不留残桩。修剪直径 5cm 以上的枝条,应采用三锯法修剪。4.3.11 当剪(锯)
15、口直径大于 5cm 或名贵珍稀树种剪(锯)口直径大于 3cm 时,剪(锯)口应做防腐处理。4.3.12 早春开花的观花行道树,宜在花后轻剪;夏季开花的落叶植物,宜在冬季休眠期或生长停滞期DB4404/T 402023 5 修剪。一年多次开花的,宜在花后及时轻剪。4.3.13 观果行道树应根据其开花结果特性修剪,以培养健壮的结果枝为目的;花期疏去过多的花朵花序,果期疏去弱小果和病虫果,以达到较好的观果景观效果。4.3.14 落叶树修剪以冬季休眠期为宜,常绿树修剪以冬末春初为宜。4.3.15 休眠期行道树的修剪以整形为主,可重剪;生长期的修剪以调整树势为目的,宜轻剪。伤流树应在生长势相对缓慢或休眠
16、期修剪,避免雨期修剪。4.3.16 大中型行道树修剪宜采取逐步成型的方式,树体高度应保持适中冠高比,冠高宜占树高的 2/5-3/5。4.3.17 对于高度在 10m 以上的大龄树木,可能威胁行人、居民、建筑等人身财产安全时,应酌情采取控高、强截、回缩、疏干等更新修剪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记录备案。4.3.18 行道树枝条靠近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剪,剪除遮挡电线、交通灯、路灯、交通指示牌、公共视频监控的树枝,控制树木枝条的生长空间,结合绿化生长周期增加修剪频率及修剪范围,确保路口处绿化不过高过密。4.3.19 部分叶柄基部着生纤维包裹树干的棕榈科行道树,应只剪除干枯老叶及过多冗叶,
17、保留纤维着生部位以上 5cm 左右的叶柄基部,待其腐化后再予人工剥离。4.3.20 棕榈科行道树不应剪切顶梢,但应及时清除干枯的叶片,植株树干上的叶柄应修剪整齐、美观。4.3.21 修剪的园林废弃物应当天及时运走,宜集中资源化处理。中耕除草 4.4.1 中耕应在天气晴朗、土壤含水适度(50%-60%)时进行,不得在土壤泥泞状态下进行,以免破坏土壤结构。4.4.2 中耕深度和范围应根据树种、土质而定,以不损伤行道树根系、树皮和枝条为限,一般深 8-12。4.4.3 树干周围的杂草及杂乱藤蔓植物应在生长旺季前连根除尽,做到勤除、早除。4.4.4 除杂草宜在杂草开花结实前进行,除下的杂草应及时处理运
18、走,掘出的瓦砾石块和其他垃圾,应运出现场另行处理。4.4.5 施用化学除草剂时,应注意树木品种特性和施药浓度,避免对有用植物造成药害;且避开人流高峰,以免危害市民身体健康。5 补植 行道树出现缺株应及时补植。若相邻行道树已达郁闭状态,中间可不再补植树木。行道树死亡,应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因素后再进行补植。补植苗木应选用树干通直、植株健壮、无病虫害,且至少带有三级以上骨架枝的优质树木。行道树为小型树,补植乔木的规格、大小应与同路段同品种树木一致;行道树为中型树或大型树,应补植同品种胸径 12cm 以上树木。对长期滞长的小老树及偏冠树、断头树,以及损伤严重、修复后不能达到预期景观效果的树木,可采取换土
19、、施肥等措施促进其复壮。复壮效果不明显的,应及时移除、更换。6 加固和支撑 新种树、小型树或处于风口的行道树应竖桩规范加固。DB4404/T 402023 6 根据环境条件和行道树规格选择支撑方式,人行道树木宜使用木杆井字型四柱支撑。其他情况下支撑方式选择见表 1。表1 行道树支撑方式表 树木规格(cm)支撑方式 7胸径12 木杆井字型四柱支撑 12胸径20 钢管四柱支撑、木杆井字型四柱支撑 胸径20 钢管四柱支撑 同一路段应选用相同的支撑方式,禁止采用钉钉子方式,避免损坏树身。支撑杆应设置牢固,不偏斜,不吊桩;杆体应粗细一致,其打开角度、支撑高度均相同,倾斜角度宜为 45,支撑点高度宜在树高
20、 1/32/3 处。支撑杆宜埋入土中不少于 30cm,也可将支撑杆基部直接与楔入地下 30cm-40cm 的锚桩固定。方形树池各支撑杆应分布在各直角位处。可视情况增加横梁连接各支撑柱进行加固以提高支撑稳定性。台风或大雨前后,应对支撑架进行全面检查、加固。木支撑杆应为干直状态,不可使用歪曲、老旧腐朽或有蛀虫的木材,所有木材均应去皮使用。绑扎材料应统一,宜采用麻绳、塑料扎带,缠绕至少三圈。绑扎应整齐、牢固、紧实,绑扎后树干保持直立。支撑杆与树干扎缚处应垫有软衬,支撑杆上部超出绑扎点的长度不宜超过 10cm,横杆超出绑扎点的长度不宜超过 5cm。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应能够保证支撑有效,施工养护期不可
21、撤除行道树支撑物。及时检查,发现行道树绑扎、立桩的异常情况,出现松绑、绑扎过紧、铁丝嵌皮、摇桩等现象时,应及时纠正。7 扶正 对倾斜超过 10或因倾斜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行道树应及时扶正。规格较大、不影响交通安全、无倒伏等公共安全隐患且扶正确有困难的行道树,可不进行扶正,但应定期评估,确保安全。为避免行道树扶正后树冠偏斜或与周边建筑设施等发生矛盾,扶正前应根据树木周边环境及树冠生长情况,对可能受到影响的枝条进行修剪。扶正不宜伤及树根,应先观察树木倾斜情况,对树穴土壤进行松土、浇水后,再进行扶正。小型树木可通过人力推拉、绳索牵引进行扶正,若人力扶正有困难,应使用车载机械或扶正器具;扶正时应严格遵循
22、器械的使用规范,注意人身安全。树干扶正限度宜逆着倾斜方向越过竖直位置。树木扶正到位后,采取打地桩、竖桩绑扎、加土夯实、浇水等措施对树木进行加固处理。8 种植穴(槽、池)维护 行道树种植穴(槽、池)应保持整齐有序,便于开展树木养护工作,无堆土、堆物、垃圾,不影响行人通行。种植穴(槽、池)边沿花基(条石)及有关设施应保持完好,缺失损坏应及时修复;相关设施应无污垢、杂物。一级、二级管理路段行道树种植穴(槽、池)宜进行合理覆盖美化,覆盖方式包括盖板、卵石或种植地被植物等。种植穴(槽、池)盖板或覆盖物的铺设,应不影响施肥、排灌等日常养护作业。DB4404/T 402023 7 种植穴(槽、池)覆盖物宜选
23、用便于维护、通透良好、无安全隐患的环保材料。种植穴(槽、池)遮盖板材应坚固耐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宜采用透水透气的镂空盖板。种植穴(槽、池)盖板应铺设平整,周边与人行道衔接整齐、不留空隙,内圈与树干外周应留空20cm 以上间距,大小随树木生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无覆盖物的种植穴(槽、池)内土壤表面应略低于路面,并保持平整。种植穴(槽、池)种植地被,应选用低矮、浅根系、耐旱、规格一致的常绿植物。种植穴(槽、池)内植物应及时修剪,保持完好、美观。不再补植树木的种植穴(槽、池),应及时恢复与人行道相协调的路面铺装。9 树洞修补和创面修复 树洞修补 9.1.1 树洞修补宜在冬季进行,并尽可能避开寒冻天气
24、。9.1.2 严重外力伤口或虫害造成的树洞,应用填充法予以修复,虫害造成的树洞应先行灭除虫害。9.1.3 填充物宜使用水泥、石子或其他对人体、树体无害的材料,并有利于树木伤口愈合和行道树生长,且不影响道路整体景观。9.1.4 树洞填充时,应先挖除树洞内腐烂物至活体组织显现,用锋利的刀削平伤口四周后用消毒剂对伤口消毒至少两次,前一次消毒风干后方可进行下一次消毒。9.1.5 较大的树洞内应用钢筋做好支架,用不锈钉钉入活体组织后再填料;较小的树洞可直接用填充料填充。9.1.6 填充料应层层捣实,不留空隙,填充物边缘不得超过形成层;洞口必须填充严密平滑和不透水,表面可用防腐涂料装饰以达美观。创面修复
25、9.2.1 较浅的行道树伤口宜采用开放法处理。处理方法是锯平残桩,用刀刮净死组织,然后用防腐药剂消毒伤口后涂上保护剂。9.2.2 人为形成的行道树创面一般直接涂上保护剂即可,保护剂应具有防腐、容易涂抹、粘着性好、受热不融化、不伤害树体活体组织的特性。9.2.3 机械或台风造成的行道树创面应锯平残桩,用填料填平凹陷,在木质部部分涂上保护剂;仅伤树皮且形成层未全部受伤的,应清洗伤口包扎保湿。10 病虫害防治 应定期检查行道树生长和监测病虫害等情况,早发现、早处理。病虫害的监测应保证时效性,可通过物候观察、人工调查等方式开展,关注不同气候条件对病虫害发生期的影响,掌握其发生发展规律,据此制定防治方案
26、,进行定期定点预警。宜采用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性病虫害防治措施,做到准确、及时、有效,并确保防治过程中的环境、植物、人畜及交通安全。采用化学防治时,宜使用病虫害防治专用药剂,使用其他化学药剂应符合环保要求,对有益生物和环境影响小,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药剂调配应掌握适当的浓度,避免发生药害;操作人员应针对不同有害生物的习性,确定正确的施药部位和施药方法;交替使用不同的药剂,尽量减少喷药次数。DB4404/T 402023 8 进行病虫害防治作业时,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工作服及其他防护设备,避开人流高峰,不可逆风施药;同时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或警示音响,防止药剂对周边居民、行人
27、、公共场所、财产物品产生不良影响;不可随意丢弃药剂包装材料。应做好相应的病虫害防治记录。树干涂白工作宜在 11 月至 12 月开展,涂白剂可自行配制或选择合格成品,涂白高度整齐一致,宜涂至地上 1.2m 处。11 防灾抢险 防灾抢险应以预防为主,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抢险工作应以“先排障后处理,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外围后中心”的顺序进行。应建立防台防汛紧急预案,在台风和汛期季节,事先准备人力组织、物资材料、照明器材、装运车辆、截杆工具及其他必要设备,提前组织抢险队。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及时启动紧急预案,开展防台防汛处置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理紧急险情。应做好行道树防台防汛巡查,加强行道树
28、支撑、绑扎及裹干等措施,对松动、倾斜的行道树及时扶正、加固及重新绑扎。行道树的防台风修剪应以疏枝为主,尽量不改变骨干枝的结构,非必要不改变树木基本形态。对浅根性、树冠过大、枝叶过密的行道树,宜采取疏枝、立柱、绑扎、培土等加固措施,及时去除死树和枯死大枝大叶。对于台风暴雨造成的大量树枝树干折断倒伏,应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现场确认情况拉起警戒线后,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迅速抢险,恢复交通秩序、确保公共安全。12 安全文明作业 养护单位应做好行道树养护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养护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警示服饰;登高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备。作业人员应进行岗
29、前培训并按相应规程操作,园林养护机械设备应由专人操作、专人维护,特种工应持证上岗。栽植、修剪、迁移及装卸树木前,应调查现场环境,清理作业空间的障碍物,划定施工区域,设置安全员、安全保护设备及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以后方可施工。大枝条修剪或大型树木移植应在地面作业人员配合下有序进行,根据实际做好现场围蔽。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维持秩序,树上树下作业人员互相配合,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砸伤人员和车辆。在高压线和其他架空线附近进行修剪作业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防触电或损坏线路;上树修剪的梯子必须设置稳固;解决树电矛盾的修剪,应在雨季到来前结束。行道树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小垂直距离、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
30、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2 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进行修剪或迁移。对不满足最小安全距离要求的架空电力线路应采取绝缘保护。行道树补植、加固作业时应注意避开有用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行道树与地下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3 的要求,与构筑物、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 4 的规定。发生突发情况导致行道树影响安全和交通的,应及时处置;在车行道上作业应注意避让交通高峰时间。DB4404/T 402023 9 表2 行道树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检验状况 最小距离(m)线路电压 3kV以下 3kV10kV 35kV66kV 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的
31、最小垂直距离 1.0 1.5 3.0 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1.0 2.0 3.5 表3 行道树与底线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设施名称 至行道树树干基部外缘距离(m)电力管线 1.5 通信管线 1.5 燃气管线(低中压)1.2 给水管线 1.5 排水管线 1.5 排水盲沟 1.0 注:行道树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树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水平净距离。表4 行道树与构筑物、其他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 设施名称 至根颈中心距离(m)低于2m的围墙 1.0 挡土墙顶内和墙角外 2.0 路灯杆柱 2.0 电力、电信杆柱 1.5 消防龙头 1.5 测量水准点 2.0 排水明沟 1.0 道路侧
32、石边缘 0.5 注:行道树与构筑物、其他设施外缘的距离是指树木根颈中心与构筑物、其他设施外缘的水平净距离。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作业时,应在距离作业点正、反方向分别不少于 80m和 150m 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牌或其他警示标志。登高和打药作业宜选择无风晴朗天气进行,四级以上(含四级)大风不可作业。严禁在暴雨、大风、大雾、严寒等恶劣天气作业。为降低因行道树花果脱落威胁人身及财产安全,可采取人工摘除、高压水枪冲刷、喷施化学药剂等控花控果措施,减少或消除无观赏价值的花果数量。非法设置的树木缠绕物、附着物应及时清除。对非法缠绕树干及其他破坏行道树及配套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执法部门查
33、处。对于树形高大的棕榈科行道树,可采用伸缩带缠绕叶柄叶托基部、或设置安全网兜的方法,防止树叶脱落造成安全意外,待叶柄干枯后,及时松绑清除。作业现场应符合扬尘及噪音控制要求,作业垃圾应及时清理。13 档案管理 DB4404/T 402023 10 养护单位应建立行道树养护管理台账和技术档案,定期收集、整理、归档行道树养护有关文字和图片资料。养护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行道树种类(品种)、规格、数量;行道树所在地土壤的主要性质、养护技术方案、巡查记录、阶段养护计划及总结、行道树生长状况、园林设施维护情况、新技术新方案使用成效、树木迁移、死亡和补植记录、安全隐患及排除措施等记录。档案记录应真实、及时、完整
34、、清晰,按年份整理装订成册,分类归档,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备案。DB4404/T 402023 11 参 考 文 献 1 GB 33891-2017 绿化用有机基质 2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 GB 50289-201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4 GB 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5 GB 51192-2016 公园设计规范 6 GB 55014-2021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7 CJ/T 24-2018 园林绿化木本苗 8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9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 CJJ/T 91-2017 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11 CJJ/T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 CJJ/T 287-2018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13 DB44/T 268-2005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14 DB44/T 269-2005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