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00.01 CCS A 01 DB4403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 3522023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the exemplary innovation studios for model workers and craftsmen 2023-08-21 发布2023-09-01 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03/T 352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建设目标.2 5 建设要求.2 6 评价指引.3 7 工作
2、室命名及变更程序.4 附录 A(规范性)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评价指标体系表.7 参考文献.8 DB4403/T 352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深圳市总工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总工会、深圳海关信息中心、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甘卫斌、李珺、包先雨、张丽英、葛国耀、吕勇、许小妍、吴序一、朱建伟、李泉、王军、王冕博、李睿、许美婷、贺海龙。DB4403/T 3522023 1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3、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建设目标、建设要求、评价指引、工作室命名及变更程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所有组织创建的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劳模 model workers 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党委政府审批后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劳动者。注:劳模分为全国、省级(省部级)、市级劳模。3.2 五一劳动奖章 may day labor medal 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总工会为奖励在社会
4、主义各项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而颁发的荣誉奖章。3.3 工匠 craftsman 专注于某一领域、针对这一领域的产品研发或加工过程全身心投入,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地完成整 个工序的每一个环节的从业者。3.4 人才 person of ability 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3.5 技术创新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以创造新技术为目的的创新或以科学技术知识及其创造的资源为基础的创新。3.6 管理创新 management innovation 组织形成一创造性思想并将其转换为有用的产品、服
5、务或作业方法的过程。3.7 服务创新 service innovation 新的设想、新的技术手段转变成新的或者改进的服务方式。DB4403/T 3522023 2 3.8 制度创新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在现有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条件下,通过创设新的、更能有效激励的制度、规范体系来实现社会、单位或组织的持续发展和变革的创新。3.9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demonstration and innovation studio for model workers and craftsmen talents 由较强技术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劳模(含五
6、一劳动奖章)、工匠和人才领衔,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工作现场难题、推动所在单位创新发展为目标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团体。4 建设目标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建立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围绕工作室所属地区、行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工艺技术难题,积极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技术、业务等方面的专长和“传帮带”作用,开展技术创新和攻关、技术培训、业务交流、师徒帮教等活动,不断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提供人才保证和技能支撑。5 建设要求 5.1 资质要求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建设主体应是深圳市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已命名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5.2 工作团队 应有稳定的工作团队,至少有1名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劳模或工匠等有精湛技艺的工匠技能人才为领衔人,组成工作团队,团队成员稳定,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分工明确,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5.3 工作平台 应有独立的工作平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设备设施等硬件条件,工作室牌匾等标志明显。5.4 计划目标 应有明确的计划目标,明确合理的年度工作方案或项目推进计划,且按计划组织实施。5.5
8、工作制度 应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评估奖励、内部管理等制度,并张贴上墙。5.6 培养机制 DB4403/T 3522023 3 应有完善的培养机制,每年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对外技术交流协作、师带徒、技能竞赛等培训交流活动,人才培养取得较好效果。5.7 经费保障 应有可靠的经费保障,宜通过成立发展基金、所在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解决创新工作室经费来源和可持续成果转化等问题。5.8 创新成果 应有一定的创新成果,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持续开展创新创造活动,领衔人主持或参与创新攻关,每年有1-2项创新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部门的认可或获得国
9、家专利,建立创新成果和人才培养数据库以及获得荣誉和交流活动档案。5.9 示范效应 发挥创新创业示范效应,在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传帮带”活动、总结推广先进操作(工作)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成为标杆,带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持续深入开展。6 评价指引 6.1 评价要求 6.1.1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考核评分指标包括“团队协作”“运行规范”“创新有成果、有应用”“发挥传帮带作用”。6.1.2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应按附录 A 给出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价,该指标体系可用于自评也可以用于第三方组织考核。6.2 团队协作 6.2.1 领衔人 领衔人应符合下列要求:a)主持或参
10、与创新攻关并取得成果;b)开展带徒传授或对内外培训;c)培养工作室成员得到技能提升、职称晋升。6.2.2 团队 团队应符合下列要求:a)建立健全工作室组织机构;b)有 3 名以上成员组成创新团队,其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责任明确。6.3 运行规范 6.3.1 活动场所 活动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a)标志明显,有工作室牌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标志;b)场地固定,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及荣誉展示。DB4403/T 3522023 4 6.3.2 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a)建立设备设施台账;b)设备设施数
11、量及功能满足工作室实际工作需要;c)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到位、工作到位。6.3.3 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应符合下列要求:a)工作室运行经费有保障,详见 5.7;b)各级工会根据工作室实际运转情况和工作实效给予的补助资金,存于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账户,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管理使用,并接受审查审计监督;c)建立经费台账。6.3.4 管理制度 工作室应制定管理制度,包括学习交流、项目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内部管理等。6.3.5 工作台账 工作台账应符合下列要求:a)建立包括日常活动记录、创新成果清册、人才培养清册、荣誉档案、交流活动档案等;b)相应档案佐证材料齐备;c
12、)台账管理有专档。6.4 创新成果应用 6.4.1 创新目标 制定开展创新活动的年度目标或项目进度目标,工作有安排、项目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6.4.2 创新成果 创新成果应符合下列要求:a)工作室每年都有创新成果或阶段性成果;b)成果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c)成果得到应用或转化,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6.5 发挥“传帮带”作用 工作室组织人才培养(培训)、交流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且应符合下列要求:a)工作室每年都有制定人才培养(培训)的计划及目标;b)工作室帮助培养(培训)对象得到技能提升、职称晋升;c)工作室定期组织创新工作室成员参加进修、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13、,并取得良好效果;d)工作室开展技术交流、公开培训等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发挥示范效应。7 工作室命名及变更程序 DB4403/T 3522023 5 7.1 命名程序 7.1.1 申请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根据申报条件,向所属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提出申请。7.1.2 推荐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审核材料、实地查验,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按要求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7.1.3 评审 市总工会对推荐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工作机制、创新
14、业绩、作用发挥、示范效应等情况,遴选拟命名对象。7.1.4 审定 拟命名对象报市总工会研究审定。7.1.5 公示 市总工会研究的拟命名对象在市总工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7.1.6 命名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总工会发布命名通报。7.2 变更程序 7.2.1 申请 已命名的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申请变更:a)因领衔人离职、退休、已故等原因需更改名称、领衔人的。由其原申报单位工会逐级上报;b)因领衔人变更单位等原因需更改单位名称的,由领衔人现所在单位工会逐级上报。7.2.2 审批 7.2.2.1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
15、会初审后报市总工会备案。7.2.2.2 在一年考核期结束后,由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考核后报市总工会审批挂牌。7.3 撤销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称号将被撤销、摘牌:a)领衔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及时更换或进行更名的;b)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c)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及其成员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DB4403/T 3522023 6 d)相关检查考核等不合格,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经整改仍不能运转的;e)所在单位因工作室领衔人离职、退休、已故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转申请摘牌,或其他不再保留称号的情
16、形。DB4403/T 3522023 7 附 录 A(规范性)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评价指标体系表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评价指标体系表见表A.1。表 A.1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评价指标体系表 一级 指标 条款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分值 团队 协作 6.2.1 领衔人 领衔人主持或参与创新攻关并取得成果 4 领衔人开展带徒传授或对内外培训 3 领衔人培养工作室成员得到技能提升、职称晋升 3 6.2.2 团队 建立健全工作室组织机构 2 有 3 名以上成员组成创新团队,其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责任明确 3 运行 规范 6.3.1 活动场所 标
17、志明显:有工作室牌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标志 10 场地固定: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 5 6.3.2 设备设施 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1 设备设施数量及功能满足工作室实际工作需要 1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1 6.3.3 工作经费 工作室运行经费有保障 2 各级工会根据工作室实际运转情况和工作实效给予的补助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1 工作经费台账 4 6.3.4 管理制度 工作室制定制度涉及:学习交流、项目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内部管理等 5 6.3.5 工作台账 建立有包括日常活动记录、创新成果清册
18、、人才培养清册、荣誉档案、交流活动档案等 10 相应档案佐证材料齐备 2 台账管理有专档 3 创新有成果、有应用 6.4.1 创新目标 制定开展创新活动的年度目标或项目进度目标 2 工作有安排、项目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3 6.4.2 创新成果 工作室每年都有创新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5 成果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5 成果得到应用或转化,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 发挥“传帮带”作用 6.5 组织人才培养(培训)、交流活动并取得良效果 工作室每年都有制定人才培养(培训)的计划及目标 5 工作室帮助培养(培训)对象得到了技能提升、职称晋升 5 工作室定期组织创新工作室成员参加进修、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并取得良好效果 5 工作室开展技术交流、公开培训等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发挥了示范效应 5 总分 100 DB4403/T 3522023 8 参 考 文 献 1 DB4404/T 172021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和管理要求 2 深圳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工办202232号.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