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4403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 3242023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recycling of pesticide packaging waste 2023-03-13 发布2023-04-01 实施ICS 13.080.10 CCS B 1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03/T 324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1 4.1 专业性.1 4.2 可溯源性.2 5 回收工作流程图.2 5.1 工作流程图.2 5.2 分类回收.2 5.3 归集转运.3 5
2、.4 集中移交.3 6 回收工作要求.3 6.1 收集.3 6.2 回收点(站)的建设.3 6.3 回收点(站)管理员的工作职责.3 6.4 集中暂存仓库的建设.4 6.5 集中暂存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职责.4 6.6 暂存期限.4 6.7 集中移交手续办理.4 附录 A(规范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台账表.5 参考文献.6 DB4403/T 324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深圳时代融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农业科技促
3、进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深圳市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康民农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梦丹、钟如仕、肖永建、胡思敏、杨斌彬、陈方舟、孙晓晨、洪宁、梁家榞、范惠珊、吴秀茹、郭清蓝、许立杰、王华祥、郑小玲、林子胜、钟浩阳、韦思来、朱薇薇、冯家军、谢月华、王新丽、谢志刚、魏凯。DB4403/T 3242023 1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农药生产者、经营(销售)者、使用者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2 规
4、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药 pesticide 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3
5、.2 农药包装 pesticide packaging 在流通过程中保护农药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的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来源:GB 37962018,3.2 3.3 农药包装废弃物 pesticide packaging waste 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包装物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注:包括瓶、罐、桶、袋等。来源:GB 37962018,3.1,有修改 4 基本原则 4.1 专业性 4.1.1 应在区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与专业指导下,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及环境污染防控措施。4.1.2 农药包装废弃
6、物的回收处理工作规定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农药DB4403/T 3242023 2 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4.2 可溯源性 应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台账,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转运、移交等过程中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登记日期、来源说明、废弃物类型、包装方式、贮存地点、入库数量、出库数量、出入库经办人、贮存管理员等信息进行记录、存档,保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可溯源性。5 回收工作流程 5.1 工作流程图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开展应遵循图1所示的工作流程,包括分类回收、归集转运、集中移交3个步骤。图1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流程图 5.2 分类回收 5.2.1
7、 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及使用者必须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分类回收义务。5.2.2 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必须履行农药包 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站)分类回收 农药瓶回收容器 农药袋回收容器 农药桶(罐)回收容器 农药生产商 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集中移交 归集转运 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暂存仓库 移交手续 资源化利用单位 DB4403/T 3242023 3 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合理布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及集中暂存仓库,分别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站)、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暂存仓库各设一名管
8、理员。5.2.3 管理员应经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协助督促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及使用者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分类回收工作。5.3 归集转运 5.3.1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站)管理员将分类打包好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定期就近转运至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暂存仓库,全过程应按照 HJ 2025 的规定做好人员安全防护、环境污染防控工作。5.3.2 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转移运输必须做好环境污染防控措施。5.4 集中移交 区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应将可资源化利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移交给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公布的资源化利用单位和农药生
9、产商进行资源化利用,将不可资源化利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移交给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6 回收工作要求 6.1 收集 6.1.1 回收前,农药使用者在农药用空后应用水清洗农药包装内部,每次用农药包装一半容量的清水,上下震摇 3 次以上,将清洗农药包装内部的水并入农药配液中,以减少农药残留。6.1.2 农药使用者宜保留农药产品包装标识,方便进行资源化利用。6.1.3 农药经营者及使用者应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装入容器中进行妥善保管,及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就近送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站)。按照 HJ 2025 中的规定,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过程的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和环境污染防控措施。6
10、.2 回收点(站)的建设 6.2.1 选址应符合 GB 18597 的相关要求。6.2.2 应配备具有分类标识的农药瓶回收容器、农药袋回收容器、农药桶(罐)回收容器,并按照 GB 15562.2 中的规定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容器周围设置安全防护栅栏、警示标志。6.2.3 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6.2.4 应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防爆、防火、防中毒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6.2.5 应按照附录 A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站)工作台账,积极建立回收电子台账,台账应保存五年以上。6.2.6 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农业主管部门在农药
11、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站)设置视频监控。6.2.7 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农业主管部门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站)定期播放分类投放指引宣传视频,用于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及使用者实施正确分类投放。6.3 回收点(站)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6.3.1 每日开展回收点巡查至少一次,巡查内容包括警示及分类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回收容器是否已装满,回收点(站)是否满足本文件 6.2 规定的建设要求,并对巡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护。DB4403/T 3242023 4 6.3.2 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装备,及时采用防渗漏回收袋更换已装满废弃物的回收容器。6.3.3 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分类打包后在回收袋上贴好防水标签(记
12、录废弃物类型、日期等),就近转运至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暂存仓库,并做好回收点工作台账登记。6.4 集中暂存仓库的建设 6.4.1 选址、设计、改造、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 GB 18597 和 HJ 2025 中的相关要求。6.4.2 应按照附录 A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暂存仓库工作台账,积极建立回收电子台账,台账应保存五年以上。6.5 集中暂存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6.5.1 负责对各回收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做好接收、分区分类存放、完善分类标签等工作。6.5.2 做好集中暂存仓库回收工作台账登记。6.6 暂存期限 农药包装废弃物暂存期限的设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7 集
13、中移交手续办理 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必须统筹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暂存仓库与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和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完成移交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转移联单、处理合同等,转移联单应保存十年以上,台账应保存五年以上。DB4403/T 3242023 5 附录A (规范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台账表 A.1 回收点(站)工作台账表 表A.1给出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站)工作台账表。表A.1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站)工作台账表 日期 农药瓶数量(kg)农药袋数量(kg)农药桶、罐数量(kg)回收管理员 备注 A.2 集中暂存仓库工作台账表 表
14、 A.2 给出了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暂存仓库工作台账表。表A.2 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暂存仓库工作台账表 入库情况 出库情况 备注 入库 日期 类型 入库 数量(kg)来源 入库 经办人 运输 经办人 出库 日期 类型 出库 数量(kg)出库 去向 出库 经办人 运输 经办人 DB4403/T 3242023 6 参考文献 1 GB 3796 农药包装通则 2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0年第15号 3 生态环境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2021年第82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2020年第6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6 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第23号 7 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第677号 8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