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30.99P 40DB4401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 752020代替 DBJ440100/T 27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sludge drying reduction in municipal wastewatertreatment plant2020-06-08 发布2020-07-01 实施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401/T 752020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DBJ440100/T 27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确认和转化
2、而来,并代替了DBJ440100/T 27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本标准与DBJ440100/T 271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广州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正生、孙雷、陈凌云、辜娟娟、谈勇、邱丘、苏建成、李健槟、汪正兵、郑裕钊。DBJ440100/T 2712016于2016年8月19日首次发布。DB4401/T 752020III引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3、环境防治法,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保障污水、污泥处理设备、设施稳定运行,防止污泥处理处置过程的二次污染,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广州市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DB4401/T 752020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路线、处理场地、设备、运行、出泥泥质、污染物排放、噪声要求,以及必要的取样和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厂内干化减量处理工作。污水处理厂初雨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合流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以及河道淤泥的处理和污染控制可参照使用本标准。2规范性
4、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418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 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 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Z 2.1
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T 189.8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 19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AQ 4209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CJJ 131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HJ 2015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38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NY/T 1378土壤氯离子含量的测定DB4401/T 53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及报废操作规范3术语和定义GB 14554、CJJ 131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污泥浓缩sludge thickening采用重力浓缩、机械浓缩和气浮浓缩等方式将
6、污泥中的水分分离出来的过程。DB4401DB4401/T 75202023.2污泥深度机械脱水advanced sludge mechanical dewatering采取化学调理、强化浓缩及高压压滤等强化措施,以过滤介质两面的压力差作为推动力,使污泥水分被强制通过过滤介质,固体物质被截流在介质内,从而使污泥脱水至含水率低于60%的过程。3.3污泥热干化sludge heat drying利用热能,将脱水污泥加温干化,使之成为干化产品。CJJ 1312009,定义2.0.34要求4.1技术路线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宜采用“污泥浓缩污泥深度机械脱水污泥热干化”污泥处理技术路线。4.2处理场地污泥厂
7、内干化减量处理过程应在专门的干化处理车间进行。4.3设备4.3.1选择要求4.3.1.1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设备选型应贯彻“节能、降耗”原则。4.3.1.2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主要设备应具有进泥、调理、深度机械脱水、热干化、除臭、除尘、防毒、防噪声、防火、防雷、防粉尘爆炸及相关辅助等功能。4.3.2技术要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a)进泥泥管上应安装流量计,以便监测进泥泥量;b)应配备地磅,以便监测出泥泥量;c)污泥出料仓应设置温度监测装置和泥位测量仪,以便监测仓内温度和监控仓内污泥的装满程度;d)污泥进泥储泥罐、污泥出料仓、污泥斗、污泥输送设备等应为微负压或全密闭设计,防止污
8、泥洒漏和臭气泄露;e)应根据工艺自身需要,在设备出口或设备局部进行集中强化臭气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臭气外逸;f)热干化系统应设置烟气和恶臭气体净化处理设备;g)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设备设施应符合 GB 15577 的防爆安全要求,以及 GB 50057 的防雷要求;h)污水、污泥处理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报废宜参照 DB4401/T 53 的要求;i)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计量仪器应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4.4运行4.4.1污泥热干化时,污泥干化气体温度宜低于 98。4.4.2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宜选用清洁高效的热源。4.4.3污泥热干化系统单位耗热量(即蒸发单位水量所需的热能),
9、平均值宜小于 3300 kJ/kgH2O。DB4401/T 7520203注:这一要求是根据CJJ 131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第6.1.5条的要求提出的。4.4.4当后续的处理处置为污泥焚烧利用时,考虑燃烧设备的安全性和燃烧传递条件的影响,污泥脱水应避免使用腐蚀性强的氯化铁类等污泥调理剂。4.4.5经浓缩或深度机械脱水的污泥,热干化前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 12 h。4.4.6正常情况下,不应通过投加石灰等干化材料来降低污泥的含水率。作为助滤剂的石灰则允许使用。4.4.7应按 HJ 2038 对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产生的废气和恶臭气体进行处理。4.4.8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贮存
10、和运输应符合 GB 15577 的防爆安全要求,GB 50014 的相关要求,AQ 4209 的防毒要求,以及 HJ 2015 的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要求,应严格防范热干化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特别是粉尘爆炸和火灾事故。4.4.9泥车装载污泥前,应使用专用的接地 PE 软线(不同于接地 PEN 线)将可靠接地的污泥料仓与装运污泥的车辆进行等电位联接。4.4.10当出料仓温度高于污泥干化气体温度且持续升高时,应在出料仓温度达到 101 之前彻底清空。4.5出泥泥质经厂内干化减量处理后的污泥应符合表1要求。符合本标准出泥泥质指标要求的污泥,其后续处置宜采用与垃圾混烧、与水泥窑协同焚烧或与电厂掺煤混烧的
11、方式。表 1出泥泥质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含水率30%40%(含 30%及 40%)污泥(重量)减量比60%(以进泥含水率 80%计)pH后续污泥处置方式为混合焚烧612(含 6 及 12)后续污泥处置方式为混合焚烧以外510(含 5 及 10)氯离子0.55104 mg/kg(以干污泥质量计)颗粒度后续污泥处置方式为焚烧采用筛孔直径为 30 mm 的圆孔试验筛,筛上物质量比例20%;采用筛孔直径为 50 mm 的圆孔试验筛,不应存在筛上物后续污泥处置方式为焚烧以外暂无要求重金属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后铬、汞、镍、铅、砷、铜、锌和镉的含量应满足 GB 24188 的要求,同时均不应高于处理前的含量4.
12、6污染物排放4.6.1恶臭污染物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过程中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应符合GB 14554的要求。4.6.2甲烷DB4401DB4401/T 7520204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过程中排放的甲烷应符合GB 18918的要求。4.6.3粉尘4.6.3.1粉尘排放应符合GB 16297的要求。4.6.3.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GBZ 2.1的要求。4.6.4废液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水滤液、冷凝水及除臭废液等,在不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情况下,可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厂区的进水设施中,与进水混合;若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则应对其进行处理,有效降低污染物总量后再排放至厂区的进水
13、设施中。4.7噪声4.7.1厂界环境噪声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厂界环境噪声应符合GB 12348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4.7.2工作场所噪声污泥厂内干化减量处理企业内各类工作场所噪声应符合GB/T 50087的噪声限值要求。5取样和监测5.1出泥泥质5.1.1取样方法进泥含水率、重金属的测定应通过进泥管上阀门控制的取样口取样,出泥含水率、pH、氯离子、颗粒度和重金属的测定应通过出料仓顶部的取样口取样。应采取多点、多时段取样混合,样品应有代表性。测量含水率、pH、氯离子和重金属用的样品每个样品质量均不应小于1 kg,测量颗粒度用的样品每个样品质量应为2 kg4 kg,样品数量均不应少于3
14、个,最后结果应取每个样品检测值的算术平均值。5.1.2监测频率含水率的监测频率应为每日一次;污泥(重量)减量比的监测频率应为每日监测数据,每七日计算一次;pH和氯离子的监测频率应为每七日一次;颗粒度的监测频率应为每月一次;铬、汞、镍、铅、砷、铜、锌和镉8种重金属的监测频率应为每季度一次。5.1.3监测分析方法含水率,pH和铬、汞、镍、铅、砷、铜、锌、镉8种重金属的监测分析方法应按GB 24188规定的方法;氯离子的监测分析方法应按NY/T 1378规定的电位滴定法;颗粒度的监测分析方法应采用干筛分法。污泥(重量)减量比应根据计算周期内污泥的80%含水率进泥泥量和出泥泥量,按公式(1)进行计算。
15、121MMHM.(1)DB4401/T 7520205式中:H污泥(重量)减量比;M1 80%含水率进泥泥量,单位 t;M2 出泥泥量,单位 t。计算周期内污泥的80%含水率进泥泥量应根据计算周期内污泥的进泥泥量和进泥含水率,按公式(2)进行计算。11111 80MW.(2)式中:M180%含水率进泥泥量,单位 t;W1进泥泥量,单位 t;1 进泥含水率。进泥含水率宜取计算周期内多个具有代表性样品检测值的进泥泥量(W1)加权平均值。计算周期内污泥的进泥泥量应根据计算周期内污泥的进泥密度和进泥体积,按公式(3)进行计算。1WV(3)式中:W1 进泥泥量,单位 t;进泥密度,单位 t/m3;V进泥
16、体积,单位 m3。进泥密度宜取计算周期内多个具有代表性样品检测值的进泥体积(V)加权平均值,进泥密度与进泥含水率有关。根据公式(1)、公式(2)推算,污泥(重量)减量比(以进泥含水率80%计)与进泥含水率的数值对应关系参见附录A的表A.1。根据公式(1)、公式(2)推算,出泥泥量最大限值(以进泥泥量为1 t 计)与进泥含水率的数值对应关系参见附录A的表A.2。5.2大气污染物5.2.1取样方法5.2.1.1恶臭污染物的采样点应设在废气处理装置的排气口和厂界监测点,甲烷的采样点应设在厂区内浓度最高点,粉尘排放的采样方法应按GB 16297的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采样方法应按GBZ 2.1和G
17、BZ/T 192的规定。5.2.1.2应选择在气味最大、浓度最高的时间内采样,每季度监测时样品采集次数不应少于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5.2.1.3除以上要求外,大气污染物的取样还应符合GB/T 16157的要求。5.2.2监测频率恶臭污染物、甲烷、粉尘的监测频率均应为每季度一次。5.2.3监测分析方法DB4401DB4401/T 7520206恶臭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应按GB 14554规定的方法,甲烷的监测分析方法应按GB 18918规定的方法,粉尘排放的监测分析方法应按GB 16297规定的方法,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监测分析方法应按GBZ2.1和GBZ/T 192规定的方法。5.3噪声5.
18、3.1厂界环境噪声厂界环境噪声的测量应按GB 12348规定的方法,每季度测量一次。5.3.2工作场所噪声各类工作场所噪声的测量应按GBZ/T 189.8规定的方法,每季度测量一次。DB4401/T 7520207附录A(资料性附录)污泥(重量)减量比、出泥泥量最大限值与进泥含水率的数值对照表表 A.1污泥(重量)减量比(以进泥含水率 80%计)与进泥含水率的数值对照表 1H99.9%1-200 M2/W199.8%1-100 M2/W199.7%1-66.7 M2/W199.6%1-50.0 M2/W199.5%1-40.0 M2/W199.4%1-33.3 M2/W199.3%1-28.6
19、 M2/W199.2%1-25.0 M2/W199.1%1-22.2 M2/W199.0%1-20.0 M2/W198.0%1-10.0 M2/W197.0%1-6.67 M2/W196.0%1-5.00 M2/W195.0%1-4.00 M2/W194.0%1-3.33 M2/W193.0%1-2.86 M2/W192.0%1-2.50 M2/W191.0%1-2.22 M2/W190.0%1-2.00 M2/W189.0%1-1.82 M2/W188.0%1-1.67 M2/W187.0%1-1.54 M2/W186.0%1-1.43 M2/W185.0%1-1.33 M2/W184.0%
20、1-1.25 M2/W183.0%1-1.18 M2/W182.0%1-1.11 M2/W181.0%1-1.05 M2/W180.0%1-1.00 M2/W1注 1:1为进泥含水率;注 2:H 为污泥(重量)减量比(以进泥含水率 80%计);注 3:M2为出泥泥量,单位 t;注 4:W1为进泥泥量,单位 t。DB4401DB4401/T 7520208表 A.2出泥泥量最大限值(以进泥泥量为 1 t 计)与进泥含水率的数值对照表 11-1M1(t)M2最大限值(t)99.9%0.0010.0050.00299.8%0.0020.0100.00499.7%0.0030.0150.00699.6
21、%0.0040.0200.00899.5%0.0050.0250.01099.4%0.0060.0300.01299.3%0.0070.0350.01499.2%0.0080.0400.01699.1%0.0090.0450.01899.0%0.0100.0500.02098.0%0.0200.1000.04097.0%0.0300.1500.06096.0%0.0400.2000.08095.0%0.0500.2500.10094.0%0.0600.3000.12093.0%0.0700.3500.14092.0%0.0800.4000.16091.0%0.0900.4500.18090.0
22、%0.1000.5000.20089.0%0.1100.5500.22088.0%0.1200.6000.24087.0%0.1300.6500.26086.0%0.1400.7000.28085.0%0.1500.7500.30084.0%0.1600.8000.32083.0%0.1700.8500.34082.0%0.1800.9000.36081.0%0.1900.9500.38080.0%0.2001.000.400注 1:1为进泥含水率;注 2:M1为 80%含水率进泥泥量,单位 t;注 3:M2最大限值为进泥泥量为 1 t、污泥(重量)减量比为 60%时所对应的出泥泥量,也即为每吨进泥泥量,符合本标准污泥(重量)减量比要求的最大出泥泥量,单位 t。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