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7.020CCSA 50DB4401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 111.62022诚信计量管理规范第 6 部分:医疗卫生机构Specification for trustworthiness metrology managementPart 6:Medical institution2022-09-14 发布2022-10-14 实施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4401/T111.62022I目次前言.引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计量管理要求.14.1基本要求.24.2管理责任部门及人员.24.3管理制度.25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25.1计量器具配备.
2、25.2计量器具管理.25.3计量巡查.46中药饮片量的管理.47法定计量单位管理.48诚信计量服务要求.48.1诚信计量目标.48.2诚信计量承诺.48.3计量投诉纠纷处理.4附录 A(资料性)诚信计量管理体系.6附录 B(资料性)实施强制管理的医用计量器具目录.10附录 C(资料性)记录格式.12附录 D(资料性)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13参考文献.14DB4401/T111.6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 DB4401/T 111诚信计量管理规范的第 6 部分。DB4401/T 111 已经发布了
3、以下部分:第 1 部分:集贸市场;第 2 部分:餐饮企业;第 3 部分:加油站;第 4 部分:眼镜验配企业;第 5 部分:商场超市;第 6 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第 7 部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广州市番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增城分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春雄、李奕波、黄燎卢、戴红、方海燕、唐小军、陈淑宜、刘可冰、冯梓君、黄劲、陈
4、远鹏、罗小瑜、温振杰、刘星、李慧、杨绍洲、陈文嘉、朱建波。DB4401/T111.62022V引言为进一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市场环境,根据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服务业诚信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在集贸市场、餐饮企业、加油站、眼镜验配企业、商场超市、医疗卫生机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领域,制定诚信计量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引导企业提升诚信计量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DB4401/T 111诚信计量管理规范分为以下 7 个部分,以后根据诚信计量工作要求,再视情况进行调整。第 1 部分:集贸市场。第 2 部分:餐饮企业。第 3 部分:加油站。第 4
5、 部分:眼镜验配企业。第 5 部分:商场超市。第 6 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第 7 部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本文件为诚信计量管理规范的第 6 部分,旨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诚信计量制度建设,规范诚信计量行为,践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持续提升计量保证能力和诚信计量管理水平,营造公平交易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DB4401/T111.620221诚信计量管理规范第 6 部分:医疗卫生机构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诚信计量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计量管理要求、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中药饮片量的管理、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和诚信计量服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诚信计量管理,医疗卫生
6、相关行业商(协)会对行业诚信计量的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JJF 100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计量metrology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来源:JJF 10012011,4.23.2诚信计量trustworthy metrology基于诚实守信的计量行为。3.3诚信计量目标trustworthy metrology
7、object为实现诚信计量目的而制定的可量化、可考核的要求。3.4医疗卫生机构medical institution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3.5期间核查intermediate check对计量器具在两次校准或检定的间隔期内进行的核查。4计量管理要求DB4401DB4401/T111.6202224.1基本要求4.1.1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和性能安全有效,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自觉接受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监督。4.1.2应制定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管理制度,有效组织实施并持续改进,逐步形成诚信计量管理体系(见附录 A)。
8、4.1.3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计量管理。4.2管理责任部门及人员4.2.1应明确计量管理责任部门和计量管理负责人。4.2.2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并明确相应人员的相关职责。4.2.3计量管理人员应是签定劳动合同的相对固定的人员,其应接受计量知识培训,掌握医疗卫生计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机构应保存人员培训考核等相关记录。4.3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计量管理职责:明确计量管理责任部门、计量管理相关人员的职责;b)计量单位使用制度:明确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要求;c)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明确计量器具的配备、验收、分类、检定/校准、使用
9、维护、巡查、存放、停用封存、台账、记录、档案和不合格计量器具管理等要求;d)中药饮片量的抽查核称制度:明确中药饮片进货及使用过程中量的管理;e)诚信计量承诺制度:明确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的内容及其管理要求;f)计量投诉处理制度:明确计量投诉处理程序及管理要求。5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5.1计量器具配备5.1.1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合理配备满足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5.1.2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配备相关计量器具的检测装置,用于日常的期间核查等工作。5.2计量器具管理5.2.1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5.2.1.1计量检定/校准5.2.1.1.1对在用计量器具应依据计量技术法规要求,按周期进
10、行检定/校准,确保受检率 100%。5.2.1.1.2属于强制管理目录(见附录 B)内的计量器具应依法备案并向当地授权承担强制检定任务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5.2.1.1.3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校准,也可自行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定期进行检定/校准。5.2.1.1.4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应向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申请检定/校准,结果符合计量性能要求,方可验收入库和投入使用。5.2.1.1.5应对经更换配件或维修后可能影响量值准确的计量器具申请进行重新检定/校准,结果符合计量性能要求,方可投入使用。DB440
11、1/T111.6202235.2.1.1.6对不符合计量性能要求的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悬挂或粘贴停用、不合格标识,存放在设备不合格区,防止使用人员误用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同时建立不合格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及时进行维修或处理;对维修后仍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做好记录跟踪。5.2.1.2台帐与证书管理5.2.1.2.1应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对计量器具进行统一编号、登记造册。计量器具台帐至少应包括: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唯一性标识(如出厂编号)、使用地点、检定/校准日期、检定/校准有效期、检定/校准结论、检定/校准机构等,其格式见附录 C 的表 C.1。5.2
12、.1.2.2应加强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证书的管理,归档整理并保存相应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校准证书的保存应便于计量管理部门和使用科室取阅并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5.2.2标识管理5.2.2.1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等方式明示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状态,可以同医疗设备的使用状态标识合并使用,便于使用人员识别。5.2.2.2应有完善的措施,确保计量器具的铭牌及检定/校准标志完好;防止非授权人调整计量器具内设参数(参考值、修正系数等)。5.2.2.3对于一些需要经常擦拭消毒的计量器具,应有完善的保护措施,确保检定/校准标识完好。5.2.3计量器具使用使用计量器具应做到:a)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按操
13、作规程(或说明书)正确使用计量器具;b)对取得校准证书及测试报告的计量器具应进行计量性能确认,判定其校准结果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c)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d)制定风险管理程序,结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凡不良事件疑似与计量器具量值失准有关的,应停用该计量器具,待计量性能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e)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及其使用情况,特别是医用辐射类计量器具,在满足临床诊疗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患者接受的辐射剂量,同时避免不合理重复照射。5.2.4存放管理5.2.4.1计量器具存放场所应实行分区或分类管理,应有明显的标示和区域划分。5
14、.2.4.2计量器具存放场所的温度、湿度控制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并进行记录。5.2.4.3对辐射类计量器具的存放场所应采取相应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定期监测,并进行记录。5.2.5停用和封存管理5.2.5.1对暂时停用的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向计量管理员提出暂停使用申报并说明暂停使用原因,按要求办理封存手续。5.2.5.2计量管理员对暂时封存的计量器具,应在计量器具台帐上注明,并在计量器具的明显位置上贴封存标记。5.2.5.3计量器具重新投入使用前应向计量管理员申请办理解封手续,确认计量性能符合要求后再DB4401DB4401/T111.620224投入使用。5.3计量巡查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在
15、用计量器具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要求处理,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等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如存在教学或试用的计量器具,应在其显眼位置悬挂或粘贴相应标识说明,以防混用;b)计量器具使用登记情况:对于使用环境有严格要求的计量器具(如放射类设备),应记录其使用环境(如温湿度、气压)的相关情况,如有不符合使用环境要求的,应对其是否影响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进行评估,必要时重新申请检定/校准,且结果符合计量性能要求后再投入使用;c)维修或质控记录,了解计量器具的稳定性情况,若发现其计量性能偏离使用要求时,应及时停用该计量器具,并按计
16、量管理制度处理;d)核查计量器具、台账和检定/校准证书,是否账、物、证书相符,若有报废或停用的计量器具应及时更新台账;e)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对计量器具进行期间核查,确定其计量性能是否偏离使用要求。6中药饮片量的管理6.1对于预包装中药饮片,医疗卫生机构应实施相应的抽查核称,抽查核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进货检查装量差异;b)调剂过程抽查装量差异;c)装量差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6.2对于贵细的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严格按处方剂量进行调剂,双人复称。6.3必要时可在中药房处设立公平秤。7法定计量单位管理7.1出具的处方、病历、检验单等书面材料中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书
17、写正规、清晰、准确。7.2计量器具应显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诚信计量服务要求8.1诚信计量目标8.1.1应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诚信计量目标,并随着诚信计量管理持续改善而提高。8.1.2宜将诚信计量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中。8.2诚信计量承诺应向社会公开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格式见附录 D。8.3计量投诉纠纷处理8.3.1应建立和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如设立投诉意见箱、电子邮箱和电话,方便患者(家属)的投DB4401/T111.620225诉和举报。8.3.2应有专门部门、专人负责计量投诉的受理、协调和处理工作。8.3.3应及时公正处理计量投诉。8.3.4应积极配合计量行政主管
18、部门处理计量投诉,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保证计量纠纷调解工作顺利进行。8.3.5应做好计量投诉处理记录(见附录 C 的表 C.2)与归档保存工作。ADB4401DB4401/T111.620226附录A(资料性)诚信计量管理体系A.1概述本附录不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本文件的结构更改其管理体系文件的结构或文件,仅说明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所包含的要素,各医疗卫生机构可参考本附录结合自身工作方式和特点完善管理体系文件,并与已建立的其他管理体系相结合。A.2管理者职责A.2.1最高管理者通过以下活动,策划、建立、实施并持续改进诚信计量管理体系:a)传达遵守法律法规、满足客户需求的重要性;b)制定诚信计量方针
19、;c)确定诚信计量目标;d)配备足够的资源;e)主持管理评审。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的变更时,确保管理体系的完整性。A.2.2明确涉及诚信计量的有关部门岗位职责及相互关系。A.2.3明确各诚信计量活动实施过程及要求,管理内部诚信计量信息、处理投诉记录以及建立执行、保障和监督协调机制等。A.3体系文件A.3.1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诚信计量方针和目标、公开承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记录。A.3.2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得到切实贯彻执行。A.3.3体系文件的内容、种类、详略程度取决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大小、服务和流程的复杂程度以及相互关系、人员能力等因素。A.4文件控制应控制和管理诚
20、信计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含内部和外部),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声明、标准、规程、规范、规则和方法、制造商的说明书、指导书、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计划等,文件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例如硬盘拷贝或电子媒介。文件控制应确保:a)文件发布前经过授权人员审查和批准;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再次批准;c)文件有唯一的识别信息和描述,包括标题、日期、编号等;d)有效识别文件更改和当前修订状态;e)在使用地点使用的文件是受控的有效版本;f)作废文件应具有适当标识,防止误用;g)保持文件清晰、易于识别;h)电子文件应备份。A.5记录控制DB4401/T111.620227A.5.1应制定记录管理程序
21、文件,包括记录的识别、收集、检索、存取、维护和销毁等内容,以保留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A.5.2应制定过程检查、维修维护等必要的记录格式,每份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于识别影响结果准确的因素,并在尽可能接近原使用条件下能够复现。记录中应有操作人员的签字或标识。A.5.3数据、计算和结果应在产生时予以记录(或计算机自动生成记录并保存),并分类标识。A.5.4记录应清晰明了,对记录时出现的错误,按照相应的程序文件进行修改。A.5.5记录应便于存取,不得丢失、损毁。A.5.6所有记录应予以安全保护,必要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A.5.7对记录的保存期限和调阅应做出规定。A.6信息交流和控制
22、A.6.1应制定诚信计量信息交流和控制的程序文件,规范诚信计量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确保诚信计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A.6.2在信息交流中获取的信息要有记录。A.7服务患者A.7.1应制定与诚信计量相关的服务患者文件,规定业务职责和受理范围等。A.7.2应公开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A.7.3应制定患者满意度调查程序文件,规定调查方法和信息的分析、使用方法,改进诚信计量管理体系。A.7.4应制定患者(家属)投诉管理程序文件,明确受理投诉机构,收集投诉信息,进行分析后确定处理措施,并保存所有投诉记录。A.7.5应建立业务档案,进行必要的跟踪回访。A.8监督和检查A.8.1应制定日常监督和检查
23、工作程序文件。A.8.2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及时间间隔应与本机构工作特点相适应。A.9诚信风险管理A.9.1应制定风险管理程序文件,识别与诚信计量相关过程的风险,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产品风险、经营风险、舆情风险。A.9.2基于风险识别和风险等级,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预计发生的风险,提前发出预警;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要及时判断,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止风险发生;对已经存在的风险,要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风险原因,防止风险再次发生;对可能给消费者和相关利益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及时披露或公开。A.10诚信文化建设A.10.1应开展诚信计量文化建设,树立诚信理念,增强质量意识,关注品牌效应,履行社会承诺
24、,参与诚信文化传播活动。A.10.2开展与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诚信计量方针和诚信计量管理体系要求;b)个人在诚信计量方面的职责和作用;DB4401DB4401/T111.620228c)个人工作改进的正效应;d)违背诚信规定的后果;e)失信行为对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人的影响。A.11内部审核A.11.1应制定内部审核程序文件,按照预定的计划表,定期对诚信计量管理体系运行进行内部审核。内部审核计划应涉及诚信计量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A.11.2内部审核人员应经培训合格,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并经管理者批准。内部审核周期通常不超过 12 个月。A.11.3审核活动的领域、审核
25、发现的情况和因此采取的纠正措施等,应予以记录。A.11.4应保存内部审核活动的所有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核计划、审核记录、纠正或纠正措施、跟踪验证、内部审核报告。A.12管理评审A.12.1应制定管理评审程序文件,最高管理者应根据既定的日程表和形成文件的程序,定期对管理体系以及诚信计量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A.12.2管理评审的内容包括:政策和程序的适宜性、方针和目标的有效性、目标的实现情况、承诺的履行情况、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的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的报告、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和消费者的反馈结果、管理体系改进的建议等。A.12.3管理评
26、审的结果包括:管理体系改进的决定和措施、工作过程的改进和资源的需求等。A.12.4最高管理者应确保改进的措施在约定的或适当的时间内得到实施。A.13改进A.13.1不符合控制A.13.1.1应制定不符合控制程序文件并实施,及时发现与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或患者(客户)要求的不符合。该程序应能确保:a)确定对不符合工作的管理职责和权限;b)采取与风险相一致的措施,包括暂停工作、恢复工作等;c)评价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d)立即进行纠正,同时对不符合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e)规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A.13.1.2应特别关注失信的评估、处置和社会效果。A.13.1.3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可能再度发生,或对诚信计
27、量管理体系运行产生怀疑时,应采取纠正措施。A.13.2纠正措施A.13.2.1应制定纠正措施程序文件,指定合适的人员,识别不符合的原因,对发现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A.13.2.2纠正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大小相适应,实施纠正措施后,应能消除不符合,并防止再次发生。A.13.2.3应保存纠正措施的所有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描述、原因分析、采取措施、实施结果。DB4401/T111.620229A.13.3预防措施A.13.3.1应制定预防措施程序文件,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控制,以确保其有效性。A.13.3.2应识别技术和诚信计量体系方面所需要的改进和潜在不符合的原因。A.13.3.3采取
28、预防措施时应制定措施计划并加以实施和监控,以减少此类不符合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并改进。A.13.4持续改进应建立符合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特点的持续改进机制,通过内部审核以及管理评审的结果,找出需要改进的问题,制定和实施改进的措施,记录改进的结果,评估改进的效果,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断提高计量诚信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DB4401DB4401/T111.6202210BA附录B(资料性)实施强制管理的医用计量器具目录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 年第 42 号),实施强制管理的医用计量器具目录见表 B.1。表 B.1实施强制管理的医用计量器具
29、目录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监管方式强检方式强检范围及说明1体温计体温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玻璃体温计只做型式批准和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其他体温计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温度的测量2血压计(表)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血压的测量3无创非自动测量血压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血压的测量4眼压计眼压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眼压的测量5声级计声级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环境监测:噪声的测量6听力计纯音听力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听力的
30、测量7阻抗听力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听力的测量8焦度计焦度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制配场所对眼镜镜片焦度的测量9验光仪器验光仪、综合验光仪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制配场所验光使用10验光镜片箱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制配场所验光使用11角膜曲率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制配场所测量角膜曲率使用12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放射剂量的测量13医用诊断X 射线设备医用诊
31、断 X 射线设备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进行辐射诊断和治疗DB4401/T111.6202211表 B.1实施强制管理的医用计量器具目录(续)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监管方式强检方式强检范围及说明14医用活度计医用活度计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以放射性核素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核素活度的测量15心脑电测量仪器心电图仪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心电位的测量16脑电图仪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脑电位的测量17多参数监护仪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对人体心电、脉 搏、血氧饱和度等测量18压力仪表指示类压力表
32、显示类压力表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安全防护:1.电站锅炉主气包和给水压力的测量;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3.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4.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5.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6.有害、有 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DB4401DB4401/T111.6202212附录C(资料性)记录格式C.1计量器具台帐按有关规定将其使用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台账格式见表 C.1。表 C.1(强检)计量器具台帐参考格式序号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出厂编号检定/校准日期检 定/校准有效期使用地点现行状态检定结论检定/校准机构12345C.2投诉处理记录应设置投诉
33、站点,指定计量管理人员处理计量投诉纠纷,做好投诉处理记录,记录格式见表 C.2。表 C.2投诉处理记录参考格式投诉者姓名联系电话投诉日期、时间计量投诉事由投诉要求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被投诉代表签名:结果反馈投诉人签名:承办人日期计量管理负责人日期DB4401/T111.6202213附录D(资料性)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医疗卫生机构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见图 D.1。XXX 医疗卫生机构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编号: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诚信计量管理规范第 6 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二、规范
34、使用计量器具,做好计量监督检查,保证医用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和性能安全。三、配备和使用计量性能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不使用计量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四、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五、积极处理有关计量投诉。本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投诉举报电话:12345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时间:年月日图 D.1医疗卫生机构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参考格式DB4401DB4401/T111.6202214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 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 修正)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162 号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4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42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 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修订)7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 2020 年第 78 号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 2020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