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160A 124203湖北省十堰市地方标准DB 4203/T 215202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规范2022-12-30 发布2023-01-10 实施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 4203/T 215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本文件由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十堰市信息与标准化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勇、李慧、朱轶、李晓松、张林。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9-810
2、7663,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9-8107663,邮箱:。DB 4203/T 2152022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十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术语定义、范围、主体、职责、程序、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十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备案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党政机关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
3、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2办公用房Office rooms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4权属备案范围因历史资料缺失、权属不清等问题无法登记的办公用房。5权属备案管理主体5.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主体为本级机关事务部门。5.2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主体为其分级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6权属备案管理职责6.1机关事务部门职责6.1.1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工作。DB 4203/T 215202226.1
4、.2负责收集、审核备案资料,建立备案管理档案。6.1.3负责核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证书。6.2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对权属备案管理的办公用房进行资产无偿划转审批等事项。6.3使用单位职责6.3.1负责提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所需资料。6.3.2负责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工作。7权属备案管理程序7.1单位自查使用单位对本部门办公用房权属进行自查,包括且不限于:办公用房位置、面积、权属、历史沿革等情况;对照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进行梳理,明确已有资料和缺失资料;存在纠纷的要书面说明原因;存在债权债务问题的由使用单位或建设单位收集提供原始合
5、同及债权债务清单;其他需说明的情况。7.2信息核查权属备案管理主体通过现场查勘、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办公用房权属情况进行核查,填写十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核查表(见附录A)。7.3权属资料移交7.3.1权属备案管理主体根据核查情况,提出拟权属备案管理单位明细清单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7.3.2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权属备案管理主体向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送发办公用房权属资料移交通知。7.3.3使用单位根据现有资料,向权属备案管理主体移交办公用房立项、房屋购置、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消防验收及其他必要材料。7.3.4权属备案管理主体负责梳理汇总办公用房权属资料。7.4面积确定7.4.1资
6、料确定:权属备案管理主体根据办公用房权属来源、建设工程规划或施工图纸相关材料直接确定办公用房备案面积。7.4.2测绘确定:根据资料无法确定备案面积的,由权属备案管理主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测绘,根据测绘报告确定办公用房备案面积。7.5安全鉴定使用单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现状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鉴定为 A、B 级的,列入备案序列;DB 4203/T 21520223鉴定为 C 级的,经加固后达到 B 级以上的,可列入备案序列;鉴定为 D 级的,不列入备案序列。7.6消防鉴定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对现场情况进行评估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出具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7.7权属公示权属备案管理主体
7、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对以下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拟予备案管理的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主体;拟予备案管理的办公用房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7.8确权备案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权属备案管理主体核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证书;公示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核。7.9资产账务管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要求,按程序办理办公用房资产划转相关手续。8档案管理权属备案管理主体按规定对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主要包括办公用房权属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资料复印件)、办公用房权属核查、资产划转、专题会议记录、
8、权属备案证书等相关资料纸质或电子文档。DB 4203/T 21520224AA附录A(规范性)十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核查表使用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房产坐落建筑时间建筑面积占地面积规划用途权利类型/性质房屋结构房屋层数房屋权属办理相关资料情况债务和权属纠纷情况其他情况备注DB 4203/T 21520225参考文献1 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7年12月5日3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11月24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月1日5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8年9月1日6 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