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30 A 12 DB4201武汉市地方标准 DB4201/T 579-2019 遗体火化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arcass cremation service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2019-06-28 发布2019-07-26 实施DB4201/T 579-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武汉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市汉口殡仪馆、厦门开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元枝、余和平、胡文、程宝胜、吴瑕、吴琼、胡杰、曾卫鹏。DB4201/T 579-2019 1 遗体火
2、化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遗体火化服务的环境与设施设备、服务人员、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卫生安全与应急保障及评价与改进等。本标准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殡仪服务机构开展的遗体火化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801 燃油式火化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GB 19053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GB 19054 燃油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441 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资质条件 JGJ 124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MZ/T
3、 0212011 遗体火化服务 MZ/T 102 火化随葬品使用要求 MZ/T 104 火化残余物处理处置规程 MZ/T 048 殡葬服务顾客满意度评价 3 环境与设施设备 3.1 环境要求 3.1.1 火化服务场所各场所菌类安全限值应符合 GB 19053 要求。3.1.2 火化机应配备烟气处理装置,烟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13801 要求。3.1.3 火化服务场所的建筑结构应符合 JGJ 124 的规定,并坚固、空间宽敞,整洁明亮,有排风设备。3.2 设施设备要求 3.2.1 应配备能够满足业务需求的火化机及配套辅助设备。3.2.2 火化服务场所应配备休息场所,宜有逝者家属观
4、看遗体进炉、骨灰捡灰的服务场所。3.2.3 火化机应选用符合 GB 19054 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3.2.4 火化服务场所应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具:a)镊子;b)木锥;c)刷子;d)畚斗;DB4201/T 579-2019 2 e)遗弃物收集容器。3.2.5 火化服务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和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a)口罩;b)专用工作服;c)防护服(预防传染病);d)手套;e)防护镜;f)帽子。4 服务人员 4.1 基本要求 4.1.1 应根据火化量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4.1.2 遗体火化师资质条件应符合 GB/T 24441 的要求。4.2 仪容仪表 4.2.1 保持仪容整洁,服
5、务过程中表情自然、庄重、有礼。4.2.2 统一着装,服装庄重干净整洁,应佩戴工号牌和必要的劳保用品。4.3 服务态度 4.3.1 认真负责,细致专心。4.3.2 逝者家属咨询有关问题时,应耐心解释。4.3.3 逝者家属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认真倾听。4.4 服务用语 4.4.1 应使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优先使用普通话。4.4.2 服务用语应符合特定的使用环境,不使用服务忌语。5 服务内容与要求 5.1 火化服务 5.1.1 提供专用火化设备对遗体、遗骸火化的服务。5.1.2 服务应符合如下要求:a)遗体交接过程中,遗体信息核对准确,遗体信息与记录一致;b)入炉火化时应文明操作,对遗体应轻抬
6、轻放;c)动作统一、协调,做到稳、轻、慢;d)遗体送炉零差错;e)服务人员在遗体进炉时应行鞠躬礼;f)骨灰焚化彻底、无烟、无味,达到质酥、色白、无杂质;g)出灰作业一炉一清,骨灰清理干净。DB4201/T 579-2019 3 5.2 遗体火化观炉服务 5.2.1 若提供观炉服务,应引导逝者家属在指定地点观看遗体入炉及骨灰装殓的服务。5.2.2 服务应符合如下要求:a)根据逝者家属需求主动引导服务;b)尊重逝者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5.3 捡灰服务 5.3.1 将遗体火化后骨灰装入容器中的服务。5.3.2 服务应符合如下要求:a)标识骨灰信息,骨灰无混淆;b)清理干净骨灰中直径 1 cm 以上
7、的杂质;c)使用捡灰炉时,能辨别出身体部位的块状骨灰,按照从脚到头的顺序装入骨灰装具;d)捡灰时,动作轻稳、缓慢;e)装入骨灰无洒落,无遗漏;f)骨灰装具包扎牢固、包裹整齐。5.4 领灰服务 5.4.1 遗体火化后领取骨灰的服务。5.4.2 服务应符合如下要求:a)骨灰移交无差错;b)骨灰移交记录完整、准确。5.5 无主及放弃骨灰处理 5.5.1 按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骨灰。5.5.2 服务应符合如下要求:a)无主及放弃骨灰处理符合相关规定;b)处理记录完整、准确。6 服务流程 6.1 服务准备 6.1.1 服务人员按要求检查仪容仪表,整理着装,并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
8、6.1.2 对场所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做到干净、整洁。6.1.3 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记录,确认齐全完好,能够正常运行。6.1.4 服务班组每日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梳理工作中的问题、安排工作任务。6.1.5 遗体火化师进行设备检查、设备预热等火化前准备工作,按如下:a)对电源及各控制开关的状态检查;b)风路、油路阀门状态的检查,确认是否开启,状态是否正常、完好;c)辅助工具的检查,确认是否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及摆放在指定位置;d)对火化机引风机、鼓风机、燃烧器、烟气净化设备进行启动前检查;DB4201/T 579-2019 4 e)检查无误后,开启火化机引风机、鼓风机、燃烧器进行燃烧室预热准备。6
9、.2 交接调度 6.2.1 服务人员将待火化遗体推至火化等候区域有序等候,并进行交接。6.2.2 遗体火化师接收遗体时,应对遗体进行核对确认,按如下:a)根据火化服务确认单(参见附录 A)同丧事承办人确认所选火化炉型、服务项目,并念“请*的家属前来确认遗体”,并打开棺盖或尸袋,露出逝者面部,引导家属再次确认遗体;b)同丧事承办人询问核对随葬品中有无如下火化违禁物品,如有应通知及时取出;1)火化随葬品不应含有打火机等易爆类、危害安全的物品;2)火化随葬品不应含有氯、重金属(包括汞)、聚氯乙烯等影响污染物减排的成分;3)火化随葬品不宜含有塑料制品类、皮革类、橡胶类、化学类等焚烧时产生污染的物品。c
10、)核对火化服务确认单同遗体上的标识信息是否一致,当有疑问时应向丧事承办人询问,若无法查实,应立即中止,并向上级报告;d)核实确认无误后盖好棺盖或拉上尸袋拉链,引导丧事承办人在遗体火化确认单上签字确认。6.2.3 火化调度人员根据选择炉型、遗体情况进行火化调度、安排火化炉号,调度优先顺序如下:a)甲类传染病遗体及参照甲类传染病遗体管理的其他传染病;b)其他传染病;c)高度腐败遗体;d)死刑犯遗体;e)普通遗体,按火化排列顺序,依次火化;f)死婴、引产物、残肢、人体器官及无名遗体。6.2.4 死婴、引产物、残肢、人体器官等特殊火化,应有相关单位出示证明,核实后方能接收火化。6.3 遗体进炉 6.3
11、.1 服务人员根据调度指令,引导 2 名3 名至亲家属跟随,将遗体推至指定火化炉前。6.3.2 遗体进炉前遗体火化师应对遗体进行再次核对,按如下:a)根据火化服务确认单同丧事承办人确认遗体、所选火化炉型、进炉服务项目;b)核对火化服务确认单同遗体上的标识信息是否一致;c)宜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遗体信息核对。6.3.3 核对确认无误后,遗体火化师开启预备门,启动接尸车。6.3.4 服务人员将遗体平移至接尸车上,使遗体头部朝向火化炉方向,如有进炉前礼仪服务按要求执行。6.3.5 遗体火化师启动接尸车,关闭预备室门。6.3.6 遗体进炉时,炉前工作人员应向遗体行鞠躬礼。6.4 火化作业 6.4.1 在遗
12、体火化前,应将炉膛清理干净,并进行火化设备检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6.4.2 按照火化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下:a)遗体进入主燃烧室后,喷油嘴正对遗体头部;b)不易燃烧的遗体,应打开油嘴进行供油,易燃烧的遗体调节风阀调整风量,燃烧时火焰端呈亮黄色,烟气为无色;c)主燃烧室温度超过 900时应停止供油;DB4201/T 579-2019 5 d)根据遗体燃烧情况适时调节烟道闸板、供风系统,使主燃烧室压力保持在-30 Pa0 Pa 内;e)适时观察主燃烧室燃烧情况,直至遗体烧透、烧白,骨灰完全钙化。6.4.3 火化过程中监视各类仪表,确保设备正常,填写设备运行记录。6.5 捡灰作业 6.5.1 火
13、化结束后,通知丧事承办人办理领取骨灰手续,按如下:a)查看丧事承办人持有的骨灰领取单(参见附录 B)同遗体火化通知单信息是否一致;b)接收、查验丧事承办人自带的骨灰装具,无破损、裂痕。6.5.2 平板炉进行捡灰操作,按如下:a)清理炉膛内骨灰,装入灰斗,将灰斗端至对应冷却台;b)开启捡灰台冷却按钮;c)将骨灰倒在对应冷却台上;d)将骨灰摊平,待其冷却;e)用镊子挑出骨灰中的杂质;f)用刷子将骨灰扫入畚斗再倒入骨灰装具,先装细小的骨灰,再将其余骨灰装入骨灰装具;g)当骨灰较多时,可用木锥将骨灰压紧。h)盖上盒盖。6.5.3 捡灰炉进行捡灰操作,按如下:a)火化完成后,等候骨灰冷却;b)整理骨灰、
14、清理杂质;c)通知逝者家属观瞻;d)待其进一步冷却后,宜邀请逝者家属捡取一至两块骨灰装入骨灰装具;e)按从脚到头的顺序用刷子将骨灰扫入畚斗,再倒入骨灰装具;f)盖上盒盖。6.5.4 捡灰完毕后,将骨灰移至骨灰装整台,对骨灰进行包裹装饰,核对、移交骨灰。6.5.5 无主骨灰按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填写无主及放弃骨灰处理登记表(参见附录 C)。6.6 遗体火化观炉服务 6.6.1 观看遗体入炉服务 观看遗体入炉火化服务时,由服务人员引导 2 名3 名逝者家属至火化炉前,逝者家属应距离遗体至少 1.5 m,确保安全。6.6.2 观看骨灰出炉服务 观看骨灰出炉时,逝者家属应在观察窗或警示线外由服务人员
15、陪同进行。6.7 资料归档 对遗体火化资料进行整理、归档。7 卫生安全与应急保障 7.1 服务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接触遗体后应进行清洗、消毒。7.2 每日火化任务完成后,遗体火化师应对火化服务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及维护工作,内容如下:DB4201/T 579-2019 6 a)每日清理炉门口的落灰;b)每周擦净火化机外装饰、接尸车、控制柜、仪表;c)每月清除捡灰炉炉膛底部的落灰;d)清洁火化用具并摆放整齐。7.3 火化残余物的收集、处置应符合 MZ/T 104 的要求。7.4 应针对停电、火灾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明确应对措施,并做好人员培训。7.5 应配备消防器材
16、、监控系统、应急照明设备等,并定期检查维护。7.6 应尽可能降低火化随葬品的使用量,其控制应符合 MZ/T 102 的要求。8 评价与改进 8.1 殡仪服务机构应对火化服务进行检查、回访,并按 MZ/T 048 对顾客满意度进行评价。8.2 依据检查、回访、评价的结果,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持续改进服务质量。DB4201/T 579-2019 7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遗体火化确认单 表A.1给出了遗体火化确认单的基本格式与主要内容。表A.1 遗体火化确认单 逝者 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死亡时间 死亡原因 接运地点 冷藏位置 丧事承办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火化随葬品 火化 信息 火化设备 平板炉
17、 捡灰炉卫生棺 火化类型 遗体火化 遗骨火化 死婴、残肢火化 其他服务 项目 火化须知 尊敬的治丧群众:为了使您顺利地办好治丧事宜,请仔细阅读本须知内容:一、本人已仔细确认以上信息,并同遗体进行核对确认与实际相符,同意将逝者遗体及随身物品一并当即火化。二、卫生棺内不应放入瓶装液体、电子产品、玻璃制品、爆炸品及含金属异物等火化违禁品(包括:打火机、酒精、眼镜及电子元器件等),如因违禁品造成火化中止、财产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责任。三、火化后的骨灰不保证留存逝者生前手术或其它原因遗留的金属器件。四、在服务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停电、天气等突发因素发生,致使服务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单位将全力恢复与排除,不再承
18、担其他责任。本人已仔细确认以上须知内容。丧事承办人确认签字:年 月 日 DB4201/T 579-2019 8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骨灰领取单 表B.1给出了骨灰领取单的基本格式与主要内容。表B.1 骨灰领取单 逝者 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遗体类别 火化 信息 火化设备 骨灰处理 火化类型 装灰用具 接运地点 备注 须知 1)领取骨灰手续:A、骨灰领取单;B、缴费票据。2)请在休息室等候,备齐领取手续,等候服务人员通知领取骨灰。3)在休息等候期间,如有相关事宜咨询或疑问您可向本次殡仪服务引导员提出。丧事承办人 引导员 DB4201/T 579-2019 9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无主及放弃骨灰处理登记表 表C.1给出了无主及放弃骨灰处理表的基本格式与主要内容。表C.1 无主及放弃骨灰处理登记表 处理日期 逝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接运地点 处理地点 处理方式 经办人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