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150 B 52武汉市地方标准 鱼类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范 2016-04-28 发布 2016-05-28 实施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201 DB4201/T 485-2016DB4201/T 485-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武汉市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武汉市水产科技推广培训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桂伟、罗相忠、段春生、刘子栋、梁宏伟、黄敏、王丹、李忠。DB4201/T 485-2016 1 鱼类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鱼类种质资源保存
2、的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武汉市水域的重要野生鱼类(含特有、珍贵、稀有、濒危鱼类),经人工驯化的养殖鱼类、培育的鱼类新品种以及国外引进养殖鱼类的种质资源保存。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8588 渔业资源基本术语 SC 1065 养殖鱼类品种命名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8588和SC 106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鱼类种质资源 种及种以下分类单元的野生鱼类、人工驯化的养殖鱼类、培育的鱼类新品种及
3、国外引进的具有不同遗传基础的鱼类个体、群体及器官、组织、配子、细胞、亚细胞和基因等的总称。3.2 珍贵鱼类 具有独特的经济、学术研究或生态价值的鱼类。3.3 稀有鱼类 特有的单种属或稀少种属、分布区域狭窄或分布区域虽广,但零星存在种群数量稀少的鱼类。3.4 濒危鱼类 由于自然分布局限、遭受人为或自然破坏,数量已降到临界水平处于灭绝危险的鱼类。3.5 保存 DB4201/T 485-2016 2 为了保护现有的鱼类种质资源而采用的保护措施(或手段)。一般通过保护一定水域的自然种群、或在一个人工控制的水体保护一个或几个鱼类群体、或利用特定的设施、设备保存鱼类器官、组织、细胞和基因等来实现。3.6
4、原地保存 在特定鱼类的繁殖、生长及进化的原栖息地,通过对生态系统和栖息环境的保护来保护该鱼类的群体乃至生态系统的群落。一般采用建立自然保护区或天然生态库保存。3.7 迁地保存 将特定的鱼类迁出原栖息地,放入可人工控制的环境中保护、保存。3.8 离体保存 将从鱼类活体中分离出的器官、组织、配子、细胞和基因,保存在特定的设施或设备中。4 工作内容与程序 4.1 工作内容 4.1.1 野生鱼类保存 野生鱼类(包括引进的国外野生鱼类)保存主要工作: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资料和性状判别、鉴定,对珍贵、稀有和濒危鱼类,由划定的天然保护区、生态库、或采捕放入可人工控制环境的设施、设备中保护、保存。4.1.2
5、养殖鱼类、培育的鱼类新品种及国外引进养殖鱼类保存 养殖鱼类、培育的鱼类新品种及国外引进的养殖鱼类保存的主要工作: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资料和性状判别、鉴定,对必须保存的鱼类种类,建设可人工控制环境的设施或制造可人工控制环境的设备,放入保护、保存。4.2 工作程序 4.2.1 野生鱼类保存程序图 野生鱼类种质资源保存工作的程序图见图1。种质鉴定 隔离暂养、检疫 原地保存(原地建立保护区或生态库)运输*迁地保存(可人工控制的水域)*迁地保存,则有运输过程。图1 野生鱼类种质资源保存工作的程序图 4.2.2 养殖鱼类(含培育的鱼类新品种)及引进鱼类保存程序图 DB4201/T 485-2016 3 养
6、殖鱼类(含培育鱼类新品种)及引进鱼类种质资源保存程序图见图 2。鱼类种质鉴定 运输 隔离暂养、检疫 人工生态库或养殖场保种*迁地保存,则有运输过程。图2 养殖鱼类(含选育鱼类新品种)及引进鱼类种质资源保存工作程序图 4.2.3 离体保存 鱼类离体保存程序图见图3 DNA 文库保存 鱼类种质鉴定 运输 隔离暂养、检疫 组织培养 体细胞继代培养保存和超低温冷冻保存 配子、胚胎 超低温冷冻保存*迁地保存,则有运输过程。图3 鱼类离体保存工作程序图 5 程序的具体要求 5.1 制定工作方案 在制定鱼类种质资源收集、整理、鉴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应制定运输和保存的工作方案,使收集、整理、鉴定和保存相衔接。5
7、.2 保存条件的准备 根据工作方案,做好运输车辆、运输设备(桶、袋、箱、氧气瓶或罐等)、保种场所的准备(含保种场所的清理、消毒)等。5.3 种质鉴定 根据鱼类种质标准或鱼类分类学著作,对要保存的鱼类进行形态判别和种质鉴定。5.4 运输 根据采集地与保存地的距离、交通、气温等状况而采取相应的运输工具和方法。一般小型个体可用塑料袋加水充氧,外用冰块冰镇,泡沫箱打包后,汽车(长途可用飞机)运输。3 kg以上的鱼类个体最好用橡胶袋加水充氧后汽车运输。注意一般运输时间超过12 h,中途应换水并充氧,保证其存活。5.5 隔离检疫 从现场采集到的鱼类运回保种基地后,应在基地的暂养池中隔离暂养一段时间,以观察
8、其对水域环境各要素(含溶氧、pH 值、盐度、湿度、光照、气压等)的适应情况,进行传染性疾病的检疫,采取措施消毒。5.6 保存原则 鱼类种质保存原则为:a)以保护我国经济、特有、珍贵、稀有、濒危等鱼类为重点,并通过人工方法使珍贵、稀有、濒危鱼类资源得到恢复和发展;b)保证人工培育鱼类品种优良性状稳定;DB4201/T 485-2016 4 c)根据不同种鱼类的特性采用与之相对应的保存方法;d)根据不同种鱼类的特性采用与之相对应的生态条件下保存;e)一个鱼类种(或鱼类品种)最少应保存在两个地点,并保存足够的数量;f)尽量保证被保存的种在若干世代内遗传基因不变异、不丢失,避免外来基因污染以及能够改变
9、基因频率的因素(选择、环境引起的突变、迁移、遗传漂变等)的影响。5.7 保存方法 5.7.1 原地保存 5.7.1.1 对于野生的鱼类(含特有、珍贵、稀有、濒危鱼类)等宜采用原地保存。5.7.1.2 应根据不同鱼类的生活习性,水域的地理和生态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设立保护区。保护区一般应包括产卵场和幼鱼索饵场,对于游动范围较大,产卵场和索饵场不一致的也可分别设立。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地方建立的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属于国家级保护的鱼类的保存,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执行。5.7.2 迁地保存 5.7.2.1 根据需要,一些鱼类如经济鱼类的种质资源可采用迁地保存。5.7.2.2 选择的保存对象应是独立
10、而闭锁的群体,选出的保种群体应包括原种群的主要遗传特性,应特别注意选择具有特殊遗传学价值的性状和特性的种类。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a)具有特殊经济、生态、科学价值的野生种鱼类;b)我国或地方鱼类特有种;c)经国家确认的鱼类优良品种;d)经过遗传改良获得特殊遗传经济性状的鱼类品种;e)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的珍贵、稀有、濒危种鱼类;f)具有经济和科学价值的国外引进种。5.7.2.3 根据被保存对象的不同生物学特性、最适环境要求而选择保种场的地点、类型、大小等应适合不同鱼类的需要。5.7.2.4 当一个保种场保存多个种时,对相近种、有可能杂交造成基因交换的种之间应严格隔离保存,养殖用水单排单灌。5.
11、7.2.5 保种的群大小。可根据种类、资金条件等因素确定保种群的规模。一般要求保种群在 100 年内近交系数不超过 0.1,世代间隔 3 年鱼类的群体有效数量在 400 尾以上。野生鱼类原地保存在环境允许的条件下数量应尽量的多,以保证遗传多样性不丢失。5.7.2.6 留种方式。野生鱼类的原地保存依靠自然繁殖。野生鱼类的迁地保存、养殖鱼类(含培育鱼类新品种)与国外引进鱼类的保存,可采用完全随机留种法。尽量保持每个世代的群体规模一致,减少引进种保种群出现“瓶颈效应”。有条件的最好采用各家系等选留种法(在每一世代留种时,每一组亲本后代的选留总数相等,且各组内的雌、雄尾数相等)。5.7.3 离体保存
12、5.7.3.1 在原地、迁地保存有一定困难或有特殊价值的珍贵、稀有、濒危鱼类种质资源,可进行离体保存。5.7.3.2 保存方法。精子超低温冷冻保存(鱼类由于鱼卵较大、卵黄多冷冻后不易复苏,一般不进行卵子冷冻保存),胚胎超低温冷冻保存,体细胞继代培养保存和超低温冷冻保存,DNA文库保存等。DB4201/T 485-2016 5 5.8 保存期限 原地、迁地保存应长期保存。离体保存期限应根据保存材料特性和保存条件来决定保存期限。5.9 更新 5.9.1 原地保存以天然更新为主,辅以人工措施,保持其世代演替。5.9.2 迁地保存以人工更新为主,进行群体人工繁育,保存其遗传性状。5.9.3 离体保存材
13、料达到更新期限者应重新收集保存。5.10 监测 5.10.1 监测原则 通过对保存的鱼类种质资源进行监测,及时准确地了解保存种(品种)的动态变化。监测指标应该能反映该鱼类种(鱼类品种)的实际状况。5.10.2 主要监测指标 5.10.2.1 原地保存监测应包括: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变化,保护种群的主要分布区域状况,鱼类种群的数量和结构,种质参数等。5.10.2.2 迁地保存监测应包括:保存鱼类(鱼类品种)的外型特征、生物学性状、主要生产性能、抗病能力、种质参数等。5.10.3 措施 在监测基础上,建立和不断更新鱼类种质资源数据库,并对保存群体进行分析,主要了解群体的变化情况(增长、下降、稳定)、濒危程度、是否有被其他种(品种)消弱或替代的危险、人工保存群体的表型和遗传特性的变化等。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改善自然环境、调整保种结构与数量、调整保种方法等,从而达到保种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