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20CCS A 00DB3707潍坊市地方标准DB 3707/T 172018熟制禽肉制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管理规范2018-11-26 发布2018-12-26 实施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3707/T 172018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关、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文鹏、王炳军、刘彭、田国华、谭颖、田国宁、金超、郭礼强。DB3707/T 1720181熟制禽肉制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提出了熟制禽肉制品出口企业实施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
2、)的指导性原则和规范要求,规定了产品的定义,“三同”产品及企业的要求,“三同”产品生产管理要求,“三同”产品的标识使用。本标准适用于潍坊市符合“同线同标同质”要求的内销熟制禽肉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Z 25008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GB/T 19538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RB/T 157同线同标同质 出口食品企业实施指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
3、生要求(认监委2011年第23号公告)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熟制禽肉以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酱、卤、熏、烤、腌、蒸、煮等任何一种或多种加工方法制成的直接可食用或加热后食用的禽肉加工制品。3.2同线同标同质出口企业的内外销产品在同一条生产链条、按照相同的管理体系和标准生产,从而达到相同的质量水平。3.3DB3707/T 1720182“同线同标同质”食品农产品(“三同”产品)符合“同线同标同质”要求的内销食品农产品(本标准特指内销熟制禽肉制品)。3.4“同线同标同质”出口食品企业(“三同”企业)符合“同线同标同质”要求的出
4、口食品农产品企业(本标准特指出口熟制禽肉制品企业)。4“同线同标同质”出口食品企业及产品的标准4.1企业资质企业应当具备出口资质,并有出口实绩。4.2企业承诺出口熟制禽肉制品企业须自我声明承诺按“同线同标同质”要求生产。4.3生产加工出口和内销产品在同一生产链条,即相同的饲养基地和/或生产加工线生产。4.4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应当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注册和国际先进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按照 GB/T 19538 建立 HACCP 体系,并获得 HACCP 认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鼓励饲养场开展GAP 认证。4.5产品标准终产品的产品标准符合国家及进口国(地区)或
5、国际标准,如国内的产品标准指标高于输往国(地区)标准的,按国内标准(即产品标准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5“同线同标同质”出口食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5.1企业遵守的基本原则“同线同标同质”出口食品企业应依照国家和相关输往国(地区)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并遵守以下基本原则:a)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b)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c)保留食品链的食品安全信息,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d)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质量管理人员。e)评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人为故意污染风险及可能的突发问题,建立预防性控制
6、措施,必要时实施食品防护计划。DB3707/T 1720183f)建立诚信机制,确保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5.2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同线同标同质”企业应建立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达到如下要求:a)分析产品的来源、预期用途、包装方式、消费方式及产品工艺流程等信息,识别产品本身和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对影响产品安全卫生的关键工序,应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保证控制有效、及时纠正偏差、持续改进不足,做好记录。b)建立并有效执行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合格供应商评价程序。c)建立并有效执行食品加工卫生控制程序,确保加工用水(冰)、食品接触表面、加
7、工操作卫生、人员健康卫生、卫生间设施、外来污染物、虫害防治、有毒有害物质等处于受控状态,并记录。d)建立并有效执行产品追溯系统,准确记录并保持食品链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和批次、标识信息,实现产品追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e)建立并有效执行产品召回制度,确保出厂产品在出现安全卫生质量问题时及时发出警示,必要时召回。f)建立并有效执行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制度,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等内容。g)建立并有效执行加工设备、设施的维护程序,保证加工设备、设施满足生产加工的需要。h)建立并有效执行员工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录,保证不同岗位的人员熟练完成本职工作。i)建立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持续完善改
8、进企业的安全卫生控制体系。j)对反映产品安全卫生控制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并执行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等管理规定。所有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并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不少于 2 年。5.3原料饲养场管理5.3.1生产“三同”产品的熟制禽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自属或自控的原料饲养场。5.3.2饲养场应当具备的条件:a)饲养场必须是由“三同”企业直接管理。b)饲养场必须达到“五统一”要求,即统一供应禽苗、统一防疫消毒、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应药物、统一屠宰加工。c)场区大门设有隔离、消毒措施,人员专用通道设有消毒液喷淋装置和鞋底消毒池,饲料、疫苗、兽药、垫料等的运输通道应与垃圾处理运输
9、通道、粪污道严格分开,场区设有防鸟防鼠设施,不得饲养其它禽类动物。d)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实施卫生防疫管理制度(日常卫生管理、消毒程序、免疫程序、人员和车辆进出控制、病死禽处理、粪便垫料处理、疫情报告等)、饲养用药管理制度(饲料、水和药物使用),同时做好饲料、棉衣、用药、消毒、人员及车辆进出、死亡和淘汰等情况的有关记录。e)配备至少 1 名兽医专业毕业的技术人员负责肉禽的饲养、卫生防疫管理f)与肉禽饲养有关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DB3707/T 17201845.4生产卫生要求“三同”企业厂区设计和环境卫生、加工车间及设施、生
10、产和管理人员、生产加工用水、防止交叉污染、虫害控制、仓储运输、实验室和检验、原辅料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记录等应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国家认监委 2011 年第 23 号公告)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相关要求。5.5追溯管理5.5.1应建立适于原料饲养、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市场流通的追溯体系,体系建立及实施按 GB/Z 25008执行。5.5.2生产加工企业可使用生产记录上记录的原辅料代码或批号、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外包装上标识生产日期或批号等方法实现追溯。销售记录至少应包含产品的批次、流向、数量等信息。5.5.3应定期开展产品追溯的演练。5.6召回管理5.6
11、.1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执行。5.6.2当发现不合格或有潜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已不在企业的管理范围之内时,为能及时、完全的召回不合格批次的产品,企业应规定做出召回决定与执行召回的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并制定有关的预案。发生召回时,应保留有关记录。5.6.3应定期开展不安全产品应急/召回预案的演练。5.7培训5.7.1应建立食品生产相关岗位培训制度,对食品加工人员及相关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5.7.2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5.7.3应定期审核和修订培训计划,当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
12、规标准更新时,及时开展培训。5.8记录5.8.1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a)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b)应如实记录饲养、加工过程(包括工艺参数、环境监测等)、产品贮存情况及产品检验等内容。c)应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检验合格单、销售日期等内容。d)应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发生召回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方案
13、等内容。DB3707/T 17201855.8.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由记录和审核人员复核签名,记录内容应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5.8.3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意见、投诉,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应作记录并查找原因,妥善处理。6标识识别及宣传6.1“三同”宣传标识设计图案设计图案内容按同线同标同质 出口食品企业实施指南(RB/T 157-2017)执行。6.2“三同”宣传标识的使用“三同”企业可免费使用宣传标识进行“三同”宣传,禁止将该标识用于产品包装、标签中,使用方承担虚假宣传等不当使用的责任。6.3标识内容为方便消费者识别和监督“三同”产品,“三同”企业可在产品包装上体现/加施:出口备案/注册情况(编号信息);与特定目标市场“同线同标同质”的声明;HACCP、GAP认证标志。6.4“三同”宣传“三同”企业可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等多种方式,充分运用“三同”宣传标识,加强“三同”宣传,以提高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