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160CCS A903702青岛市地方标准DB3702/T 19-2023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工作规范Before,during and after three-step 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oriented lawenforcement of market regulation2023-04-17 发布2023-05-17 实施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3702/T 19-2023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原则.14.1依法行政,服务发展.14.2公平公正,宽严相济.24.3统筹
2、协调,提升合力.24.4鼓励创新,务实高效.25事前“体检式”服务.25.1常态化沟通.25.2标签式普法.25.3门诊式服务.35.4专题式助企.36事中“手术刀式”执法.36.1轻微免罚.36.2重违严惩.46.3过罚相当.47事后“康复式”回访.47.1事后回访.47.2信用修复.47.3暖企助企.48保障措施.58.1提高思想认识.58.2加强组织领导.58.3扎实推进实施.58.4鼓励特色创新.58.5建立工作机制.58.6营造社会氛围.5附录 A(规范性)违法风险预警提醒告知单格式.6附录 B(资料性)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7附录 C(规范性)行政执法事后
3、回访记录表格式.12参考文献.13DB3702/T 19-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善武、李宗卫、高学龙、吴晶、邱钊、何飞、苏尧尧。DB3702/T 19-2023III引言青岛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行服务型执法有关要求,牢记“国之大者”“市之大计”为“局之要务”,把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嵌入到经济发展的肌理,贯彻到为企服务的全过程,把工作目标、主旨和重心锁定在为
4、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锁定在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锁定在让群众和企业满意上,以“科学、精准、有效”监管,“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新模式,做到服务有力度、监管有精度、执法有温度,打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展现市场监管执法担当。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的实施意见,
5、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文件。服务型执法是市市场监管局的一项创新性制度举措,通过实行事前“体检式”服务、事中“手术刀式”执法、事后“康复式”回访,真正实现让“服务跑在风险前、服务贯穿监管中、服务跟在执法后”。DB3702/T 19-20231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工作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青岛市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本文件适用于青岛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型执法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服务型执法 service-oriented law enforcement在坚决守牢安全底
6、线的基础上,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市场主体搭建发展、维权平台,准确理解把握立法本意,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落实管理,实现执法、服务、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执法理念和模式。3.2“体检式”服务 all-round service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预警、提醒、建议等方式,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执法的首要任务,强化市场主体违法风险防控意识,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监管相得益彰。3.3“手术刀式”执法 law enforcement with surgical precision针对不同领域、不同性质违法行为,推行分类、梯次、精准执法,注重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注重为市场主体纠偏
7、扶正、防微杜渐,避免机械教条式、简单化“一罚了之”的执法思维、习惯和方式。3.4“康复式”回访return visit for rehabilitation把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针对不同违法行为,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业务部门、技术机构和执法人员相互配合,根据管理要求制定对违法企业的帮扶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做好帮扶工作。4基本原则4.1依法行政,服务发展DB3702/T 19-20232把服务中心、促进发展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执法的重心转移到规范市场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来,把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服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帮扶、处罚等措施,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8、。4.2公平公正,宽严相济在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依法严厉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免罚轻罚;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到过罚相当,防止执法不公。4.3统筹协调,提升合力完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加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处室、各相关单位间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强化联动,形成合力。4.4鼓励创新,务实高效积极鼓励支持因地制宜、更新观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持续推动服务型执法点上有典型、线上成体系、面上见成效。5事前“体检式”服务5.1常态化沟通5.1.1建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对全市成长型、龙头型重点企业,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
9、头联系,局其他领导各联系数量不等的企业,提供事前“体检式”服务。5.1.2设置联络专员。在局领导联系企业基础上,建立联络专员机制,配合领导做好联系企业的联络沟通工作。5.1.3定期登门走访。原则上每半年走访 1 次。走访前,应与企业提前沟通,根据企业特点和实际需求,确定参与走访部门,做好准备工作。走访中,认真倾听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并做好记录,重点将企业意见建议和诉求逐条记清。走访结束后,记录存档。5.1.4宣传解释政策。利用日常联络沟通和定期走访,主动向企业宣传政策,及时传达市场监管领域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做好政策的解释咨询、项目报批、向上争取等工作,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用好政
10、策。5.1.5办理意见建议。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时限、立项督办。承办单位应与企业联系沟通,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积极办理落实,并向企业反馈办理结果。确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争取理解和支持。联系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汇总上报。5.2标签式普法5.2.1建立市场监管法规查询服务平台,汇集收录覆盖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按市场主体类型、行业门类、服务监管领域等进行标签化分类,同时设置“最新法规速递”、“热门法规查询”、“主题法规专区”等分类索引栏目,并智能推荐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重要条款、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重点展示,为市场主体提
11、供全方位、一站式查询服务。5.2.2迭代升级市场监管法规查询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法律找企业功能,企业仅需输入名称就可准确适配到所需要的法律法规信息,进一步升级平台的智能化程度。5.2.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活动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DB3702/T 19-20233行政诉讼、行政检查、行政裁决、抽查检验、专项整治等全方位全过程,实现普法、管理、执法、服务有机融合。5.3门诊式服务5.3.1建立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电子证照申领、信用码、年报申报、电子印章、格式合同备案、企业自查、企业画像、提醒服务等功能。5.3.2设立咨询服务智库,智库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市
12、局各业务处、直属单位、各区市局主要负责人和法律服务智囊团、技术机构专家团队。5.3.3借助咨询服务智库专家力量,线上通过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提供咨询服务,线下组织专家团队进厂入企实地服务。对可能存在违法风险的企业应发放违法风险预警提醒告知单,格式应符合附录 A的要求。线上咨询服务及线下专家团队进厂入企实地服务要求分别为:a)线上咨询服务:1)咨询服务智库专家应定期查看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留言,确保咨询问题及时回复;2)收到企业平台咨询问题时,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应自动向智库专家发送手机信息提醒,智库专家应保持手机畅通,24 小时内回复企业咨询;3)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咨询问题,应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
13、。b)专家团队进厂入企实地服务:1)组建由高级工程师或者博士作为组长,2-3 名以上技术骨干作为组员的专家团队;2)针对市重点产业链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新开办生产性企业,采取调研需求、专业培训、指导工艺改进、帮助制定标准等方式,分析产业瓶颈,改进生产工艺,并深入挖掘企业质量数据需求,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每支专家团队应为每个企业至少解决 1 个问题。5.4专题式助企5.4.1开通市场监管专题式助企频道,聚焦重点产业链,每期邀请行业专家、链主企业参与互动,重点宣讲政策法律、标准质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内容,解答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借助媒体力量进行广泛宣传。5.4.2迭代升级市场监管专题式助企频道
14、,打造一链一特色,不断扩大产业链覆盖面,提升知晓度和好评度,为产业助力,为企业赋能。5.4.3专题式助企频道宜每半月开播一次。各区市局、各处室、各单位应积极参与节目录制。6事中“手术刀式”执法6.1轻微免罚6.1.1建立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清单内容参见附录 B),对首次违法、危害较轻、非主观故意、积极整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依法不予处罚。6.1.2积极落实免罚清单,通过“手术刀”式执法,避免经营者因无心之失导致信用受损,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6.1.3违法主体涉及问题整改的,应及时跟进核查,做好行政指导,确保免罚不免责,形成免罚、整改、规范的工作闭环。6
15、.1.4评选推广优秀案例,解剖案件类型和特点,分析问题和短板,提出推进要求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快全市轻微违法免罚工作整体快速落地落实。DB3702/T 19-202346.2重违严惩6.2.1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6.2.2对一些区域性、行业性对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6.3过罚相当6.3.1坚持过错与处罚程度相适应,科学审慎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充分考虑企业违法主观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6.3.2对必须给予处罚的违法主体,以损
16、害最小、效果最佳的方式实施处罚,不应畸轻畸重或显失公平,不应区别对待当事人,坚决杜绝处罚的随意性。7事后“康复式”回访7.1事后回访遵循“应访尽访、按需实施、分级分类、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开展“康复式”回访。执法机构作为回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按以下要求开展事后回访:回访前应与被访企业沟通,收集意见和问题,主动组织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单位,分析问题原因,加强帮扶指导;回访过程中应遵循各项廉政纪律,保持亲清政商关系;回访应做好服务型执法事后回访记录,格式应符合附录 C 的要求;回访后应抓好问题办理落实,把行政执法与跟踪服务有机统一起来。7.2信用修复7.2.1畅通信用修复
17、受理渠道。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渠道发布告知咨询电话、工作邮箱、邮寄地址、应提交材料及工作指南等多方面指导信息。7.2.2优化信用修复办理模式。可实行线上材料预审,及时向企业反馈修复进度,力争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办结。7.2.3简化信用修复办理流程。对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提交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能做出住所地址合法有效承诺的,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抽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7.2.4建立信用修复快办机制。对在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和融资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的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企
18、业,开辟应急“绿色通道”即特事特办、即时办结。7.2.5做好信用修复问题解答。准确解答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修复等事项需要提交的资料、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对不符合政策和规定的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7.2.6强化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延伸和拓展宣传覆盖面,全方位讲好信用服务故事。7.3暖企助企7.3.1应持续推动各类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青年企业家创业发展、促进食品饮料产DB3702/T 19-20235业链发展、促进药品化妆品经营行业发展、推动外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7.3.2应不断研究制定新的暖企助企政策措施,助
19、力企业纾困发展。8保障措施8.1提高思想认识应抓好动员部署,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服务型执法的核心要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把服务型执法当作当前和今后的中心工作、长期任务,切实贯穿到市场监管的每一项工作中。8.2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服务型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局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综合牵头部门,加强对服务型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8.3扎实推进实施8.3.1各区市局、各处室、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全体同志要共同参与,发挥好集体智慧,群策群力,形成齐抓共管、一体推进、全面开花的工作格局。8.4通过通报、擂台榜考评、年考核评选等方法,认真总结典型案例
20、和经验做法。8.5鼓励特色创新8.5.1应结合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创新思路,彰显特色,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具体实施方案。8.5.2应放宽视野、打开思路、多想办法,把服务型执法全面融入自身的工作职能,精心打造服务型执法个性化工作案例,提炼出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作亮点,培树更加精准有效、更具可操作性的服务型执法样板。8.6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事权划分、部门包联、协同联动、工作指导、督查督办、调度通报、教育培训、评先树优等工作机制,将服务型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并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8.7营造社会氛围应加强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宣传工作,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新媒体等有效途径,开展
21、经验交流、集中宣传、专题专访等活动。大力提升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和影响力。AADB3702/T 19-20236附录A(规范性)违法风险预警提醒告知单格式表A.1给出了违法风险预警提醒告知单的格式。表 A.1 违法风险预警提醒告知单受送达人送达地址预警事由风险分析防控措施及要求送达人及联系方式签收人及联系方式签收日期备注一式份,份送达,一份归档。DB3702/T 19-20237BB附录B(资料性)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符合表B.1中所列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表 B.1 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符
22、合所列出的所有条件)法定依据1生产者和进口商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九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2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首次被发现后主动送检且检定合格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3集市主办者未按规定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和备案,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
23、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项、第十一条4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1.初次违法;2.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四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5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2.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6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
24、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2.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7检验检测机构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者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的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2.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DB3702/T 19-20238表 B.1 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续)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符合所列出的所有条件)法定依据8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
25、费用1.初次违法;2.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及时退还;3.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危害后果轻微1.青岛市价格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2.青岛市价格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项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9幼儿园跨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1.初次违法;2.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1.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2.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第五十八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10零售畜禽产品未在销售场所明示屠宰厂名称和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1.初次违法;2.所销售的产品有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
26、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3.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危害后果轻微1.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2.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1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1.初次违法;2.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1.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12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27、与安全性1.初次违法;2.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1.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九条、第三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1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1.初次违法;2.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1.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1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1.初次违法;2.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
28、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1.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DB3702/T 19-20239表 B.1 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续)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符合所列出的所有条件)法定依据15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格式条款内容变更未重新备案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青岛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第十一条2.青岛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第十二条3.青岛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第十九条16制作销售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初次违法;2.自行改正或者在行
29、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1.青岛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17未按规定设置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或者设置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青岛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六条18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损坏或脱落,设置单位未及时修复或更新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青岛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七条19发布农药广告未标明农药广告批准文号1.初次违法;2.已取得批准文号,且发布的农药广告内容与批准内容一致;3.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危害后果轻
30、微。1.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20发布兽药广告未标明兽药广告批准文号1.初次违法;2.已取得批准文号,且发布的兽药广告内容与批准内容一致;3.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危害后果轻微。1.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21经营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1.违法行为轻微;2.及时纠正;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31、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DB3702/T 19-202310表 B.1 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续)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符合所列出的所有条件)法定依据22现场开奖,未随时公布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1.初次违法;2.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1.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2.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23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未显著标明附加条件和期限1.初次违法;2.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1.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条2
32、.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3.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六条第一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5.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24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为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的1.初次违法;2.经营者对产品侵权或不合格的事实事先不知晓;3.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危害后果轻微。1.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一款2.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25市场主体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
33、六条26市场主体未依照规定办理备案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27市场主体未依照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28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公示终止歇业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29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造成上市医疗器械存在缺陷1.违法行为轻微;2.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企
34、业已采取召回措施;4.没有造成危害后果;1.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DB3702/T 19-202311表 B.1 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续)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符合所列出的所有条件)法定依据30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1.初次违法;2.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DB3702/T 19-202312CC附录C(规范性)行政执法事后回访记录表格式表C.1给出了行政执法事后回访记录表的格式。A表 C.1 服务型执法事后回访记录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参与人员记录人:回访记录执法人员廉洁办案情况:企业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时限及流程:企业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企业对市场监管的意见建议:行业(企业)发展情况:其他DB3702/T 19-202313参考文献1 青岛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关于推行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助力全市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市监字202253号)2 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的实施意见(青市监字202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