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220.20CCS R 803701济南市地方标准DB3701/T 47.12023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和管理要求第 1 部分:总则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non-stop detection system of vehicleoverlimit and overloadPart 1:General2023-12-29 发布2024-06-01 实施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701/T 47.12023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通用技
2、术要求.25.1标准化.25.2可靠性.35.3安全性.35.4数据存储.3DB3701/T 47.1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3701/T 472023的第1部分。DB3701/T 47202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选址;第 3 部分:建设;第 4 部分:运行;第 5 部分:管理。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DB3701/T 47.12023III引言本文件给出了济南市
3、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总则、选址、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为项目建设提供统一技术标准,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规范化管理夯实良好的基础,并有效提升国内不停车检测设备制造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提供执法规范和日常运维管理标准,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闭环化提供方向指导,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DB3701/T 472023旨在确定济南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要求,为保证建设及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拟由5个部分组成:第 1 部分:总则。用于规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总体要求。第 2 部分:选址。用于规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选址过程
4、中技术要求和结果评定方法。第 3 部分:建设。用于规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培训要求以及验收结果评定和处理方法。第 4 部分:运行。用于规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运维要求。第 5 部分:管理。用于规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管理过程中的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DB3701/T 47.120231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和管理要求第 1 部分:总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基本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建设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
5、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312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T 5007.1信息技术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24点阵字型GB/T 20272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3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39680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评准则JT/T 817公路机电系统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DB3701/T 47.42023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和管理要
6、求第4部分:运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non-stop detection system of control vehicle overlimitand overload依靠不停车称重、车辆外廓尺寸检测、车牌识别和视频监控、信息发布等硬件设施以及执法管理软件对超限超载车辆和行为进行检测和管理的系统。注1:主要包含信息采集子系统和信息管理子系统两个部分。注2:简称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注3:应用于新建、改建和养护大中修建设中的各等级公路。3.2信息采集子系统information collection subsystem包含不停车称重单元、车辆
7、外廓尺寸检测单元、车牌识别和视频监控单元、信息发布单元、交通标志标线单元、供电与防雷单元、现场控制机柜、网络信息传输单元。3.3信息管理子系统information management subsystemDB3701/T 47.120232包含货车超限运输行为的运行监管模块、执法管理模块、违法超限运输执法公众服务指挥调度模块、综合评价模块、实时监控模块、数据交换模块。3.4不停车称重单元non-stop weighing unit基于高速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及技术,对行驶过程中的车辆进行高速度、高密度、高精度的数据采样,进而准确计算行驶车辆的车速、车重、轴数、轴型、轴重信息的单元。3.5车辆
8、外廓尺寸检测单元vehicle outline dimension detection unit用于测量货运车辆外廓几何尺寸的单元。3.6车牌识别和视频监控单元license plate recognition and video monitoring unit用于车辆车头、车尾、侧身照片的抓拍,同时识别车辆车牌号码,并记录车辆完整的通行过程。3.7信息发布单元information release unit用于实时发布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及交通管理单位联系方式等其他必要信息。3.8称重检测数据weighing detection data通过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记录的车辆结构化称重数据。3.9称重
9、图像视频数据weighing image&video data通过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记录的车辆图像和视频数据。4基本要求4.1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的选址、建设、运行、管理遵守合法、科学、规范、公开的原则。4.2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依托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治超执法工作,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4.3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的设置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时调整的原则。4.4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的部署架构按照省级-地级市-县级三级架构。4.5工程完工后,工程承建方应提供培训资料和验收资料,完成培训和验收工作。4.6不停车称重单元投入使用前或检定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应向具备相应资
10、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提出检定申请。4.7系统缺陷责任期或维保期内由承建单位负责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相关软硬件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缺陷责任期或维保期满后,使用单位可委托运维厂家开展日常运维工作,应满足必要的技术要求,明确运维班组的人员组成,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并按 DB3701/T 47.42023 中 4.24.3 部分的运维要求全面、高效地开展各项日常运维工作。5通用技术要求5.1标准化5.1.1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的设计、编码、数据传输以及与其他系统的接口、数据链路控制规程遵循GB/T 5007.1、GB/T 2312。DB3701/T 47.1202335.1.2治超不停车检测系
11、统应具有采集货运车辆总重、尺寸、车牌信息,以及检测车型分类、交通流量、车速的功能。5.2可靠性5.2.1应具备 724 h 不间断运行能力。5.2.2各组成设备应具备通信异常故障自检功能。通信异常时,应能将未实时上传的数据进行存储,存储时间应不小于 7 d。应具备相应的故障备份策略,通信恢复后,应能完成数据自动续传。5.2.3总体设计年限应能满足全生命周期的运营要求。5.2.4安全接地和防雷电性能应符合 JT/T 817 的相关规定。5.3安全性5.3.1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安全相关的设计、开发、制造、调试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安全保证体系应满足国内相关标准。5.3.2安全等级应符合 GB/T 22
12、239 规定的二级及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5.3.3操作系统、服务器、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应符合 GB/T 20272、GB/T 39680、GB/T 20273 的相关规定。5.3.4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各组成设备的内部时间应保持一致,与北京时间同步。5.4数据存储5.4.1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称重检测数据、称重图像视频数据应永久保存。称重检测数据包含但不限于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技术监控设施编号、车辆号牌、车辆轴数、车型、轴型、最大允许总质量、实际车货总质量、超限重量、超限率、行驶速度、轴间距。称重图像视频数据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正面照、车辆尾部照、车辆侧面照、车辆号牌照四张检测照片和长度不小于 5 s 的视频记录。5.4.2每幅检测照片上应叠加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检测方向、检测车道、车辆号牌、车辆轴数、实际车货总质量、超限重量、超限率、行驶速度信息。5.4.3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称重检测数据、称重图像视频数据应永久保存。5.4.4合法车辆的称重检测数据存储时间不小于 180 d,称重图像视频数据存储时间不小于 30 d。5.4.5向省级治超系统传输的各类治超不停车检测数据及视频图像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不应以互联网方式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