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01 CCS P51 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 1162023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评价导则 Guidelines for the quality evaluation of municipal utilities2023-10-30 发布2023-10-30 实施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502/T 1162023 I 前言本文件根据厦市监标准(2022)4 号文进行立项,由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并结合近年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推行的厦门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厦门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检查考核
2、工作方案,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管养第三方评价经验和先进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编制而成,旨在统一规范厦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养标准,提升责任单位管养水平,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完好及市容整洁、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发展成果,同时也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完善相关标准体系。标准的编制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有利于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件共分 11 章和 3 个附录,力求先进、科学,并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与定义、基本规定、评价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通道、泵站及闸门、照明设施、内业评价、提高与创新共 11 个章节。本文件由厦门市市政园林
3、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寄送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厦禾路 362号建设大厦十楼,邮编:361003)或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莲岳路 189 号武夷工贸 7 号楼 4 层,邮编:361012)。本文件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相关规定起草,本文件为首次发布。本文件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归口。主 编 单 位: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厦门市翔天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丝柏科技有限公司 主
4、要起草人员:陈建平 张寿荣 胡文年 柯新鹏 梁艺育 庄向阳 胡剑峰 刘志宏 张云娇 周 昕 王水兴 陈沿桥 史叶芳 侯连春 龚 斌 主要审查人员:欧阳永金 洪永福 方均坪 陈 琛 范先明 DB3502/T 1162023 II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与定义.2 3 基本规定.3 3.1 一般规定.3 3.2 评价体系.3 4 评价实施.6 4.1 评价组织.6 4.2 评价方法.6 4.3 评价内容.7 4.4 评价报告.9 5 城市道路.10 5.1 管养基本要求.10 5.2 评价标准.12 6 桥梁工程.13 6.1 管养基本要求.13 6.2 评价标准.14 7 隧道及通道.15
5、 7.1 管养基本要求.15 7.2 评价标准.15 8 泵站及闸门.17 8.1 管养基本要求.17 8.2 评价标准.17 9 照明设施.18 9.1 管养基本要求.18 9.2 评价标准.18 10 内业评价.19 10.1 管养内业要求.19 10.2 评价标准.19 11 提高与创新.20 11.1 一般规定.20 11.2 加分项.20 附录 A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日常检查表.21 附录 B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阶段性评价表.28 附录 C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评价报告.34 本导则用词说明.40 引用标准名录.41 条文说明.42 DB3502/T 1162023 IIIContent
6、s 1 General Provisions.I 2 Terms and Definitions.2 3 Rasic Requirments.3 3.1 General Requirments.3 3.2 Evaluation System.3 4 Evaluation Implementation.6 4.1 Evaluation Organization.6 4.2 Evaluation Method.6 4.3 Evaluation Content.7 4.4 Assessment Report.9 5 Urban Road.10 5.1 Basic Requirements For M
7、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10 5.2 Evaluation Criterion.12 6 Bridge Engineering.13 6.1 Basic Requirements Fo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13 6.2 Evaluation Criterion.14 7 Tunnels and Passages.15 7.1 Basic Requirements Fo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15 7.2 Evaluation Criterion.15 8 Pump Station and Gate
8、.17 8.1 Basic Requirements Fo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17 8.2 Evaluation Criterion.17 9 Lighting Facilities.18 9.1 Basic Requirements Fo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18 9.2 Evaluation Criterion.18 10 Internal evaluation.19 10.1 Requirements For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19 10.2 Evaluatio
9、n Criterion.19 11 Improvement and Innovation.20 11.1 General Requirments.20 11.2 Pluses.20 Appendix A Daily Evaluation Form fo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Quality of Municipal Public Facilities.21 Appendix B Periodic Evaluation Form fo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 Municipal Public Facilities.28 Ap
10、pendix C Quality Evaluation Report on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 Municipal Public Facilities.34 Explanation of The Wording Used inThis Guideline.40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41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42 DB3502/T 1162023 1 1 总则 1.0.1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行为,提升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更好地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完好、使用安全及整洁美观,编制本
11、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竣工验收并按程序移交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通道、泵站及闸门、照明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管养质量评价。1.0.3 厦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评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1.0.4 为确保评价过程专业、高效,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定期开展评价。1.0.5 为确保评价全过程精准高效,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应采用信息化管控手段将各项评价清单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在平台上进行整改有效性确认。1.0.6 厦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12、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DB3502/T 1162023 22 术语与定义2.0.1 第三方评价机构 Third-party assessment institutions 指独立的、与被评估对象和利益相关方无利益关系的机构。2.0.2 信息化管理平台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某个领域或某个组织为信息化的建设、应用和发展而营造的环境。是一种集成多种信息技术的综合系统,具有高度可定制化、开放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特点。2.0.3 日常检查 Daily check 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当年度评价清单,按照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的方式,由相关专业
13、技术专家进行日常巡查并同步在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问题录入的检查方法。2.0.4 月度评价 Monthly evaluation 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信息化管理平台问题记录及反馈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编写月度评价报告,给出月度评价结果。2.0.5 季度评价 Quarterly evaluation 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结合日常检查及月度评价情况,每季度对相关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内业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结合提高与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2.0.6 年度评价 Annual evaluation 对当年度各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单位的设施管养质量季度评价得分进行平均,并结合年度加减
14、分给出年度综合得分、进行年度等级评价。2.0.7 市政设施管养单位 Municipal facility maintenance unit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通道、泵站及闸门、照明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具体管养工作,保障市政公用设施正常使用或正常运行的管理养护单位。2.0.8 泵站及闸门 Pump station and gate 调节、储存、排放雨污水的设施,主要是指各类排水泵站的泵房、水泵和动力设备组成的机组、集水池,闸门及其控制设施。DB3502/T 1162023 3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评价对象为厦门市已竣工验收并按程序移交投入使用
15、的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通道、泵站及闸门及照明设施。3.1.2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评价内容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通道、泵站及闸门、照明设施五个部分现场管养质量,以及管养内业资料管理、提高与创新几个方面。3.1.3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按照日常检查、月度评价、季度评价及年度评价的方式对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开展拉网式、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检查及评价。3.1.4 市政设施管养单位应按各专业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对所辖区域的各种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管养,并建立相应管养档案。3.1.5 市政设施管养单位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管养制度,并配置有关技术管理人员、监测设备等资源,及时解决管养过程发现的各种问题,以确
16、保所辖市政公用设施发挥正常功能。3.1.6 市政设施管养单位应积极履行社会职能,对市民诉求、110 联动、媒体曝光等各事项妥善处置,市民诉求、110 联动、媒体曝光等案件办结率应达 100%。3.1.7 对于使用年限长、出现较大范围质量安全缺陷的设施,市政设施管养单位宜列入提升改造计划并通过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暂停管养评价。3.1.8 为确保厦门市市政公用设施良好运行,对于第三方评价机构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市政设施管养单位应在 7 天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图片上传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整改有效性反馈;对于应急性问题,市政设施管养单位应在 3 小时内组织施工力量进场抢修、24 小时内消除安全隐患、72
17、 小时内完成修复并在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整改有效性确认。3.2 评价体系 3.2.1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评价体系划分:1 评价时段:日常检查、月度评价、季度评价和年度评价四个方面。2 评价对象: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通道、泵站及闸门、照明设施。3 评价内容: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通道、泵站及闸门、照明设施五个部分的现场管养质量,以及管养内业资料要求、提高与创新几个方面。3.2.2 各评价时段按以下方法进行分值计算:DB3502/T 1162023 41 日常检查得分按附表 A.1-A.5 规定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当场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自动评分。2月度评价综合得分 Zn 取各评价对象总
18、得分乘以对应权重之和,各评价对象的权重 wn1-wn6 按表3.2.2 取值。Zn=Zni (3.2.2-1)Zni=wniQni (3.2.2-2)3 季度评价综合得分 Jn 取各评价对象现场抽查及内业资料管理综合得分,与当季度各月度评价综合得分均值按一定的权重进行计算,同时增加了提高与创新加分项。Pn=Pni (3.2.2-3)PnI=wnIPnI (3.2.2-4)Jn=Zn*0.4+Pn*0.6+fi(3.2.2-5)式中:Zn各管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月度评价综合得分;Pn各管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季度评价现场抽查及内业资料管理综合得分;Jn各管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季度评价综合得分;fi各专业
19、提高与创新加分,缺项时按 0 分计算;n各管养单位;i各评价对象序号 1-6,分别代表城市道路、桥梁工程、人行隧道及通道、泵站及闸门、照明设施、内业资料;wni依次代表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通道、泵站及闸门、照明设施、内业资料管理各评价对象权重;Zni-各管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月度评价各评价对象实得分;Qni 各管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各评价对象月度评价及整改反馈总得分;Pni 各管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各评价对象季度评价现场抽查及内业资料管理评价得分。DB3502/T 1162023 5 表 3.2.2 评价对象权重表 3.2.3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月度评价:1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月度评价按附
20、表 B.1 规定执行。2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月度整改反馈率加减分按附表 B.1.1 规定执行。3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月度平均得分按附表 B.1.2 规定执行。3.2.4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季度评价:1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季度评价按附表 B.2 规定执行。2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季度评价汇总按附表 B.2.1 规定执行。3.2.5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年度评价: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年度评价按附表 B.3 规定执行。评价对象 城市道路 wn1 桥梁工程 wn2 隧道及通道wn3 泵站及闸门wn4 照明设施 wn5 内业资料 wn6 权重(月度)0.5 0.15 0.15 0.1 0.1 0
21、 权重(季度)0.5 0.1 0.1 0.1 0.1 0.1 DB3502/T 1162023 64 评价实施 4.1 评价组织 4.1.1 日常检查:第三方评价机构应根据设施管养责任清单分布范围及设施总量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检查,检查评分结果现场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4.1.2 月度评价:由第三方评价机构于次月 5 日前结合当月市政公用设施日常检查及问题反馈情况编制月度评价报告,对各管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评价情况进行公告。4.1.3 季度评价: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末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管养单位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通道、泵站及闸门、照明设施、内业资料等评价对象进行现场抽查评
22、分,同时对管养内业资料情况进行评价,对各评价对象管养所采取的提高与创新技术进行加分。季度评价通知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在评价前 3 天发出,一般一个管养单位设施评价安排不少于半天,季度评价报告由第三方评价机构于下季度首月 10 日前完成编制并给出季度综合评价分值。4.1.4 年度评价:由第三方评价机构于下年度首月 15 日前,对各管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进行年度等级评价。4.2 评价方法 4.2.1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评价以观察法、量测法及管养内业资料检查相结合方式,检查评分数据现场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4.2.2 每一评价对象满分均为 100 分,检查发现问题时进行扣分,当存在某一评价对象或
23、某一项目缺失时,则采用得分率进行对应换算。4.2.3 检查过程采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现场录入各项实时数据及问题图片;检查过程记录应真实、完整,各项评分应科学、规范,依据充分;现场问题图片应拍摄清晰、标注准确、角度合理、易于识别,具有可追溯性。4.2.4 第三方评价机构日常检查的频率应确保所有设施每季度完整覆盖一遍。4.2.5 考虑到各条道路长度不同,对城市道路设施评价单元采用长度扣分系数进行平衡,单月检查应完整覆盖单条道路,扣分折减系数按表 4.2.5 规定执行。DB3502/T 1162023 7 表 4.2.5 城市道路扣分长度折减系数表 4.2.6 季度评价时,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各管养单位
24、的管养设施分专业随机各抽取 2 处(项),并提前 3 天发文告知各评价对象。4.2.7 季度评价时,各评价单元抽取原则按表 4.2.7 规定执行。表 4.2.7 市政公用设施季度评价抽查表 4.2.8 年度评价取当年度各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单位的季度评价平均分,结合各管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年度加减分进行年度综合评价。4.3 评价内容 4.3.1 日常检查主要是对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设施完好状况、设施整洁情况、设施管养标准、设施修复期间文明施工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均现场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量化评道路长度 L(km)L1 1L2 2L3 3L4 4L5 5L 折减系数 1 0.
25、5 0.33 0.25 0.2 0.1 评价对象 抽查数量 抽查方法 备注 城市道路 抽查 2 条道路,每条道路抽取 1 个检查单元(200500 米路段),包括 2 节主管(沟)、3 座检查井、3 座雨水口、3根连接管 随机抽查 宜区分主次干道和支路 桥梁工程 2 座 随机抽查 宜机动车道桥和人行天桥各 1 座 隧道及通道 2 座 随机抽查 宜隧道和通道各 1 座 照明设施 抽查 2 个单元,每个单元路灯抽检数量不少于 100 盏、灯杆数量不少于 15 杆、变压器或配电箱不少于 1 台 随机抽查 宜区分主次干道和支路 泵站及闸门 2 座 随机抽查 宜雨污水各 1 座 DB3502/T 116
26、2023 8分。各设施运行、使用功能及整洁情况要求如下:1 道路路面完好、平整,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表面坚固、平整,外观良好;无障碍设施安装正确、外观完好;排水管沟等畅通,并定期组织清淤;采用专用设备对管沟等淤积情况进行检查;道路附属设施完好、整洁。2 桥梁工程设施完好、结构安全;桥体整洁、行走通畅;有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定期巡查。3 隧道及通道设施完好、结构安全;通道设备、电器等安全有效;出入口及通道内表观整洁、行走通畅。4 泵站及闸门完好、运行正常;电器等设备安全有效;厂区整洁有序。5 照明设施安全、完好,无漏电安全隐患;灯杆负载标牌固定牢靠、美观;灯杆、罩门等设施整洁。
27、4.3.2 月度评价是在日常检查基础上,综合问题整改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形成月度评价报告。4.3.3 季度评价主要是结合月度评价及季度评价现场抽查情况、内业资料管理情况、提高与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形成季度评价报告。内业资料管理情况主要评价以下内容:1 市政公用设施日常养护管理情况,包括:巡查记录、设施设备检测、社会承诺、110 联动、临时任务、管养问题整改闭合、台账管理等。2 市政公用设施综合管理情况,包括:制度建立、应急抢险机制、队伍及人员、计划制定、设施基础数据管理、设施移交接管制度等规范化管理。3 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情况,包括:数据完整性、信息准确性、信息闭环率、
28、系统使用率。4.3.4 年度评价主要是综合当年各月度及季度评价情况,取各季度平均得分并结合各管养单位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年度加减分进行年度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评级依据。1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通报批评的事项,以及各项专项检查结果应纳入年终加减分项,市级每次表彰年终总分加 2 分,省级及以上表彰加 5 分,市级每次通报批评年终总分扣 2 分,省级及以上每次通报批评扣 5 分。2 根据年度阶段性工作重点及上级交办事项安排的专项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加减分,其中专项检查得分平均在 90 分以上的年终总分加 2 分、平均得分在 8090 的加 1 分,专项检查平均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年终总
29、分扣 2 分。3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质量年度评价按当年度各季度评价平均得分结合年度加减分确定等级,分为DB3502/T 1162023 9 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评价得分评级按附表 B.3.1 规定执行。4 季度评价单次出现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分低于 70 分),则当年度评价等级不得为优。4.4 评价报告 4.4.1 日常检查按规定的检查表分专业进行现场量化打分,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日常检查记录。4.4.2 月度评价报告基本数据由信息化管理平台自动生成,统计分析、结论与建议等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综合当月总体评价及季节特点、各项专项检查等情况进行综合编制,月度评价报告应包
30、含以下主要内容:1 评价标准、评价范围及内容。2 各项设施评价情况(应对各类设施扣分点进行统计分析)。3 问题通病及样板展示。4 评价结论与建议。4.4.3 季度评价报告由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编制,季度评价报告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各专业评价范围及评价内容。2 评价标准及原则。3 季度评价工作安排。4 季度评价情况。5 创新与提高项。6 季度评价结果。7 有关建议。4.4.4 年度评价报告由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编制,年度评价报告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月度评价及季度评价综述。2 季度评价综合得分情况。3 年度加减分情况。4 年度评价综合得分情况。5 年度评级结果。6 有关建议。DB3502/T
31、1162023 105 城市道路 5.1 管养基本要求 5.1.1 道路车行道外观完好、路面平整、道路及附属设施完好。5.1.2 道路车行道无积水、裂缝、破损、坑洞、沉陷、拥包、车辙、接缝处破坏、污染、搓板、翻浆等现象。5.1.3 车行道井盖、雨水箅外观完好,周边路面外观完好。1 井盖、雨水箅不得缺失、破损。2 井盖、雨水箅与路面衔接平顺、稳固,井框与路面高差符合要求,无下陷、错台现象。3 井盖周边路面完好,无裂缝、下陷、破损现象。4 雨水口无积水、堆积杂物、积淤、堵塞、排污混接等现象。5 雨天及时清除因垃圾或树叶堵塞的雨水箅,城市道路雨后半小时内无积涝。5.1.4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表面平整
32、,外观完好。1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表面平整无裂缝、破损、隆起、下陷、坑洞、积水等现象。2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井盖不得缺失、破损;井盖周边无裂缝、下陷、破损等现象。3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井盖与面层衔接平顺,井框与面层高差符合要求。4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干净整洁,无污染、堆放杂物等现象。5 砌块无松动、破损、缺失、漏铺、间隙过大等现象。6 砌块或非机动车道面层与路缘石、树池石、分界石衔接平顺,无明显错台现象。5.1.5 无障碍设施安装正确、完整、外观完好。1 盲道最小宽度符合要求,且宽度一致。2 盲道行走砖、提示砖无松动、破损、缺失等现象。盲道的纹路无严重磨损,应凸出路面 4mm 高;直线段直顺,
33、曲线段圆顺;砌块缝宽均匀。3 盲道与路缘石、分界石、树池石、花坛石、隔离墩、障碍物的距离不小于 250mm。4 盲道导向应正确,与公交站台、桥梁工程、隧道及通道等设施应衔接到位。5 盲道在转折处、端头、断头处等应铺设止步提示砖,止步提示砖铺设宽度大于行走砖宽度且不小于 300mm。6 盲道应连续设置,遇井盖、灯杆等障碍物应采用止步提示砖铺设转折绕行通过,确实无法通过的,障碍物前后铺设止步提示砖。DB3502/T 1162023 11 7 无障碍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零高差。8 盲道、无障碍设施应干净整洁,无污染、被占道现象。5.1.6 道路雨污水检查井外观完好、设施完整、安装牢固、排水通畅。1
34、 检查井内标识、标牌、防坠网完整。2 防坠网安装正确、稳固,固定螺栓数量满足要求,无缺损、锈蚀、松动现象。3 井壁抹灰符合要求,无开裂、空鼓、剥落、污染等现象。4 爬梯安装牢固、无松动、缺损、锈蚀现象。5 井底无积淤、堵塞,排水畅通。6 无雨污混接现象。5.1.7 附属设施外观完好、稳固、衔接平顺。1 路缘石、分界石、树池石、隔离墩外观完好、衔接平顺、稳固。2 路缘石、分界石、隔离墩规格、样式应统一;路缘石、分界石顶宽均匀一致。3 路缘石、分界石衔接平顺、稳固;直线段直顺,曲线段圆顺;缝隙均匀,灌缝饱满。4 路缘石、分界石、树池石、隔离墩无歪倒、倾斜、下陷、隆起、错台、断裂、破损、缺边掉角等现
35、象。5 路缘石、分界石、树池石、隔离墩干净整洁,无污染现象。6 城市家具等附属设施应完好,不得缺失、破损、歪斜、变形等。7 城市家具等附属设施基座牢固。8 城市家具等附属设施无污染、广告标签、锈蚀现象。5.1.8 道路养护、维修时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要求。1 现场应设置施工告示牌、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灯、照明灯。2 现场应设置围挡,围挡应连续、封闭;围挡应符合相关标准图集要求。3 现场渣土应日产日清,确实无法及时清运的应采取“下铺垫上遮盖”等扬尘防治措施。4 现场材料堆放应集中整齐有序,并设置警示区域和材料标识牌。5 现场挖掘、切割等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有效降尘、抑尘措施。6 雨污水检查井及管道检查清理
36、等应满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规定。7 道路管养施工挖掘(占用)应遵循“快修快补”“围挡施工、拆围结束”基本原则,严禁“围而不建”,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按挖掘(占用)要求办理延期申请。DB3502/T 1162023 125.2 评价标准 主控项目 5.2.1 道路设施完好、功能正常,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5.2.2 应按现行规范要求,开展常规检测、结构强度检测、特殊检测,包括弯沉检测、地下空洞扫描、管道 CCTV 检测等功能性检测。一般项目 5.2.3 道路设施完好,外观整洁有序,各子项评价标准按附表 A.1 规定执行。DB3502/T 1162023 13 6 桥梁工程6.1 管养基本要
37、求 6.1.1 桥铭牌、指示牌、限载牌、限高牌、限高架、护墩体、警示标志、隔音屏、防抛网等设施完好,设置位置合理、醒目,无缺失、破损、变形、污染、褪色、锈蚀、被遮挡等现象。6.1.2 桥梁工程悬挂物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固定稳固,排列整齐、有序。6.1.3 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设施完好。1 桥墩、桥台、桥体完好,无开裂、破损、空鼓、脱落等现象。2 桥面铺装层、桥体装饰板、桥体涂装层完好,无松动、不平整、开裂、破损、缺失、空鼓、脱落、勾(填)缝不饱满、勾(填)缝脱落、泛碱等现象。3 梯道台阶防滑条、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无缺损、脱落等现象。4 伸缩缝安装牢固平整、顺直贯通,缝宽均匀、构
38、造完整,无脱落、翘起、渗漏水等现象。5 栏杆、护栏、廊道、声屏障、防抛网等附属设施完好、稳固,线型直顺,无变形、破损、锈蚀、掉漆、掉色等现象。6 天桥桥下的三角区净空高度小于 2.00m 时,应安装防护设施,并应在防护设施外设置提示盲道,防护设施应完好、闭合,无歪斜、缺损、占用等现象。6.1.4 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设施外观整洁、美观,无泛碱、污渍、积灰等表观病害。6.1.5 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设施安全、可靠,无危及桥梁安全的病害或存在安全隐患。1 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无结构性裂缝,无明显歪斜、沉降、变形、露筋、支座偏位等危及桥梁安全病害。2 桥梁影响区无施工作业、堆放易燃易爆
39、物品等危及桥梁安全隐患。3 位于机动车道上或位于机动车道边缘的桥墩、桥台护墩体完善,无缺失现象。4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无歪斜、缺损等危及安全的病害。5 挡土墙、护坡坚固、完好。6.1.6 排水设施顺畅、完好,无直排、积水、滴漏、线流等现象。DB3502/T 1162023 146.2 评价标准 主控项目 6.2.1 桥梁工程设施完好、功能正常,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6.2.2 应按现行规范要求,开展桥梁常规定期检测、结构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包括桥梁静动载检测、无损检测、裂缝检测等功能性检测。一般项目 6.2.3 桥梁工程设施完好,外观整洁有序,各子项评价标准按附表 A.
40、2 规定执行。DB3502/T 1162023 15 7 隧道及通道 7.1 管养基本要求 7.1.1 隧道及通道结构安全,各种附属设施、无障碍设施完好、牢固。7.1.2 隧道及通道铭牌、指示牌、水位标尺、多媒体显示屏设置位置合理、醒目、完好,辨识方便,无变形、缺失、破损、污染、积灰、褪色、锈蚀、被遮挡等现象。7.1.3 隧道及通道出入口应设阻水或截水设施;通道内沉砂池、集水坑、排水沟、截水沟等设施排水畅通,无淤堵现象;通道内地面干燥、整洁,无积水现象。7.1.4 隧道及通道主体结构(含洞口边仰坡、洞门、衬砌、检修道、消防通风设施、截排水设施等)及附属设施应完好,无变形、开裂、缺损、空鼓、脱落
41、、松动、锈蚀等病害。7.1.5 隧道及通道梯道、坡道侧墙顶部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无歪斜、缺损、松动等现象。7.1.6 隧道及通道主体结构防水性能良好,无湿渍、水珠、滴漏、线流等现象。7.1.7 隧道及通道照明设施完好,工作正常,无破损、缺失、失效、下坠等现象。7.1.8 隧道及通道泵站外观干净、整洁;集水坑护栏高度、栏杆间距符合安全要求;电缆布线规整;电气设施接线正确、绝缘良好、接地符合要求;设施、设备无锈蚀现象,运行正常、排水畅通。7.1.9 隧道及通道泵站应设置双回路电源,控制电箱应设置在地面以上。7.1.10 各类悬挂物经过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悬挂设施固定安全,排
42、列整齐、有序。7.1.11 隧道及通道环境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及电动车等占道现象。7.1.12 隧道及通道各种设施外观整洁、美观,无泛碱、污渍、积灰等表观病害。7.1.13 隧道及通道若因客观条件限制,坡道坡度超过相关技术标准,应设减速设施;出入口通视受限,应设安全警示标志和通视辅助设施。7.1.14 隧道及通道配置的通风、通信、监控、防灾与救援疏散等设施完好、外观整洁。7.2 评价标准 主控项目 7.2.1 隧道及通道设施完好、功能正常,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7.2.2 应按现行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查、应急检查、专项检查,进行结构变形检查、裂缝检查、漏DB3502/T 1162
43、023 16水检查、衬砌及围岩状况调查、荷载状况检查等功能性检测。一般项目 7.2.3 隧道及通道设施完好,外观整洁有序,各子项评价标准按附表 A.3 规定执行。DB3502/T 1162023 17 8 泵站及闸门 8.1 管养基本要求 8.1.1 泵站及闸门设施完整、运行良好。8.1.2 泵站及闸门进出水口畅通,集水池水位正常。8.1.3 泵房外观整洁,集水池无积泥、杂物堵塞格栅等现象,管道、围墙、标牌、消防、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8.1.4 泵房内应干净整洁、通风良好,无渗水、积水、锈蚀、污染、开裂、剥落等现象。8.1.5 闸门应灵活可靠、启闭正常、定期检修。8.1.6 泵站机电设备
44、安装正确、外观完好、功能完整。1 水泵机组设施齐全完好,运转正常,缆线绝缘良好,设备接地设施齐全,无发热、异响、泄露等。2 电气设备(包括变电、配电、用电设备等)及辅助设备布线整齐、外观整洁,仪表、元器件完好,运行顺畅。8.1.7 泵房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监测装置应定期检查合格。8.1.8 泵站及闸门维护与保养制度完善,运行、巡视、养护、维修及突发事件等应记录档案。8.2 评价标准 主控项目 8.2.1 泵站用缆线、电气设备等设施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8.2.2 泵站用缆线、电气设备等设施绝缘良好,接地装置完好。8.2.3 泵站应供电可靠、安全运行,设备运行良好。8.2.
45、4 泵站及闸门完好、功能正常,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8.2.5 应按现行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及专项检查,进行水泵绝缘电阻检测、高低压电器设备预防性检测、电力电缆定期检查、泵站与配电房防雷与接地装置预防性检测、电力变压器定期检查等功能性检测。一般项目 8.2.6 泵站及闸门完好,外观整洁有序,各子项评价标准按附表 A.4 规定执行。DB3502/T 1162023 189 照明设施 9.1 管养基本要求 9.1.1 照明设施安全、完好。9.1.2 路灯使用功能良好,城市道路亮灯率不低于 99%。9.1.3 灯杆竖直、安装牢固,外观整洁,无变形或污染、锈蚀,无未经审批的张贴或悬挂物品
46、。9.1.4 灯杆、灯具完好,无损坏、频闪、不稳定现象。9.1.5 变压器、配电柜箱体完整,外观整洁,元器件连接牢固、可靠。9.1.6 基座门完好,高度适中,无缺失、变形、不匹配等现象。9.1.7 缆线绝缘性能良好,用电设施接地装置完整,无漏电安全隐患。9.1.8 缆线布置整齐,缆线规格尺寸及接头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无脱落、裸露现象。9.1.9 路灯灯杆铭牌编号正确、规范、清晰,承载的信息齐全,便于辨识。9.1.10 路灯灯具无被绿化或其他障碍物遮挡,严重影响照明现象。9.2 评价标准 主控项目 9.2.1 道路照明用缆线、灯具、电气设备等设施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9.2.2 道路照明系统
47、应绝缘良好、接地装置完整,无触电安全隐患。9.2.3 应按现行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及专项检查,进行接地电阻测试等功能性检查。一般项目 9.2.4 照明设施完好,外观整洁有序,各子项评价标准按附表 A.5 规定执行。DB3502/T 1162023 19 10 内业评价 10.1 管养内业要求 10.1.1 技术档案管理应建立管理制度并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档案的保存与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10.1.2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责任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应齐全、完整。10.1.3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责任单位的人员架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应符合所承担管养业务的需求,管理人员应具备清晰的
48、职责分工、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应有相应的管理台账。10.1.4 市政公用设施基础数据、移交管养、路政管理等档案资料及时、完整、系统、准确。基础数据应建立数据库,宜采用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工作。10.1.5 市政公用设施的管养责任单位应建立定期巡检、月度检查、专项检查、功能性检测等各类检查检测计划。10.1.6 市政公用设施的管养责任单位应落实资金计划,并根据资金计划制定养护经费标准,落实资金使用。10.1.7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责任单位的各项管养工作台帐应分类建档,内容详实、完整,资料齐全。10.1.8 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责任单位配备用于管养的专用设备、专业车辆等应定期检测,检测记录应
49、形成台帐,内容完整。10.1.9 处理市政公用设施投诉联动、应急抢险的台帐应独立建档,并有明确、完整的过程记录及处理结果等资料。10.1.10 由于管线敷设或出入口改造等需要,对既有城市道路进行局部或零星挖掘时,应按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对道路挖掘数据完整性、信息准确性、信息闭环率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率进行检查评价。10.2 评价标准 10.2.1 内业资料应及时、完整、准确、规范,按照设施综合管理 40%、设施养护管理 40%、信息化管理 2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10.2.2 市政公用设施综合管理评价按附表 B.2.2 规定执行。10.2.3 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管理评价按附表 B.2.3 规定执
50、行。10.2.4 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评价按附表 B.2.4 规定执行。DB3502/T 1162023 2011 提高与创新 11.1 一般规定 11.1.1 市政公用设施季度评价时,应按本章规定对提高与创新加分项进行评价。11.1.2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为各加分项得分之和,单季度加分最多不超过 5 分,各加分项不可在各季度重复加分。11.2 加分项 11.2.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进行相关专业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加 2分。11.2.2 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市政设施管养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加 2 分。11.2.3 编制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管养方案,实施效果显著,获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