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00.99 CCS A00 3411 滁州市地方标准 DB3411/T 00132022 检验检测机构公正性要求 Impartiality requirements of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2022-12-02 发布2023-01-01 实施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411/T 0013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滁州市市场
2、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叶坤、张磊、白采玉。DB3411/T 00132022 1 检验检测机构公正性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公正性原则和公正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滁州市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公正性要求,其他机构或实验室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B/T 21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3
3、 术语和定义 RB/T 21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公正性原则 公正性是一种客观特性,应理解为利益冲突不存在或已解决,不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产生不4.1 利影响。公正性体现在检验检测机构和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个人的下列因素:4.2 a)独立于与检验检测活动的结果有利益关系的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b)以客观的且无偏见的方式实施检验检测活动;c)识别已存在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且对其主动管理以确保客观性;d)意识到实施检验检测活动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公正性的威胁因素:4.3 a)自身利益(例如:过分依赖服务合同或费用,或担心失去客户或担心失业,以至于在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中对客观性造成负面影
4、响);b)自我审核(例如: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检验检测活动中对其已提供的服务如设计或咨询的结果进行评估);c)偏向(例如:在解决争议或诉讼中,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人员采取行动支持或反对某一方,而该方是其客户);d)过于熟识(例如:检验检测人员和客户人员或组织的关系随时间的发展,给检验检测活动在客观性和严谨性上带来不利影响);e)胁迫(例如: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人员可能因害怕客户或其他利益方或受其威胁而不敢客观行事);f)竞争(例如: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人员与客户或其他利益方存在竞争关系)。DB3411/T 00132022 2 5 公正性要求 机构 5.1 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
5、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或经其所在法人单位授权。5.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掌握并遵守其从业活动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正性要求,并建立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诚信方面要求的信息跟踪和实施机制。必要时,应根据变更情况修改检验检测机构内部有关规定。5.1.3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管理层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对工作质量以及公正性有不良影响的压力。5.1.4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核查人员等接受公正性、职业伦理、职业道德相关内容的培训。人员 5.2 5.2.1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
6、的领导作用,并对公正性做出承诺。5.2.2 检验检测人员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正性培训,明确公正性要求。5.2.3 检验检测人员应与检验检测机构签订“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和“不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承诺书。5.2.4 检验检测人员不应有以下影响公正性的行为:a)与其所从事的检验检测项目委托方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的行为;b)参与任何有碍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c)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d)谋求不当利益,威胁、诱骗或者利用欺诈的手段影响检验检测
7、数据和结果;e)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或不客观报告数据和结果。场所环境 5.3 5.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使用的固定工作场所。5.3.2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时应确保满足本文件要求。5.3.3 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据相关检测项目的标准要求将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并实施有效控制。5.3.4 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措施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的场所、环境不受到利益关系的影响。设施设备 5.4 5.4.1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施和设备,确保不受到利益关系的影响。5.4.2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
8、设施和设备时,应满足本文件的要求。5.4.3 检验检测机构租用设施和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a)租用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设施和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c)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权;DB3411/T 00132022 3 d)同一设施和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管理体系 5.5 5.5.1 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管理体系文件中制定与公正性有关的要求,并传达至有关人员。5.5.2 检验检测机构应在检验检测合同评审时,识别出客户等相关方可能产生的公正性风险,并加以防范。5.5.3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考虑到接受分包的机构可能产生的公正性风险,并加以防范。5.5.4 检验检测机构对物质、材料或产品进行抽样时,不应受到被抽样单位的公正性影响。5.5.5 检验检测人员应独立于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应受到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