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 CCS B 61 3404 淮南市地方标准 DB 3404/T 112023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Calculation Method of Supporting Green Space Area for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2023-12-20 发布2024-1-20 实施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 3404/T 11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淮南市市政
2、园林管理处提出。本文件由淮南市城市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淮南市市政园林管理处、淮南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曦、汪长勇、吴广珍、高胡静、王思惠、周博涵、赵雅洁。DB 3404/T 112023 1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的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绿地率及用地比例、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3、件。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1192 公园设计规范 GB 55014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CJJ/T 85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JGJ 155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CJJ/T 8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建设项目绿地率及用地比例 居住区绿地率应符合 GB 50180 的规定,社区公园的规划设计应符合 GB 51192 的规定。新建居住绿地内植物种植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应不小于 70%;改建提升居住绿地内植物种植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应不小于原指标。居住绿地水体面积宜不大于绿地总面积的 10%。公园用地内绿化、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等用地占陆
4、地面积的比例应符合 GB 55014 和 GB 51192的规定。绿地面积应大于陆地面积的 65%。广场用地内绿地率应不小于 35%;绿地率不小于 65%的广场用地计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内不得布置与其管理、游憩和服务功能无关的建筑,建筑占地比例应不大于 2%。城市道路两侧宜至少各栽植一排行道树,城市道路绿地率宜符合表 1 中一般值的规定。在旧城更新等特殊情况下,可采用最小值。快速路主路绿地率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表1 城市道路绿地率 城市道路红线宽度 W(m)W45 30W45 15W30 W15 绿地率(%)一般值 25 20 15 最小值 15 10 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的绿地率不大于 1
5、5%。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业用地、储存危险品或对周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物流仓储用地应根据生产运输流程、安全防护和卫生隔离要求可适当提高绿DB 3404/T 112023 2 地率。散发有害气体和粉尘、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堆场周边,应设置防护林。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和装卸设施周边应设置绿化缓冲带。防护绿地的绿地率应大于 8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的绿地率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属于旧城改造的建设项目,可比上述规定最低标准降低 5%;属于风景区周边控制范围内的,绿地率应提高 5%。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需进行集中绿化建设的实际可配套绿地面积以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查意见
6、为准。5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 一般规定 5.1.1 建设项目绿地率在该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计容用地面积)内进行测算,有独立编号和独立绿地率指标的地块需分别按独立地块测算绿地率指标。5.1.2 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用地红线外新改扩建各类城市绿地,均不计入该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建设单位同步出资建设该项目用地红线内沿城市道路退让的城市绿线及围墙退让道路红线区域的绿地,则该绿地面积可分别计入项目用地总面积和绿地总面积参与绿地率指标测算;如仅退让不同步建设的则不计入。5.1.3 所有绿地面积均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土丘、坡地不应按表面积计算。5.1.4 居住项目用地红线内配套规划建设的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
7、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附属绿地面积可计入居住项目或项目内所属地块的附属绿地面积。非居住区配套建设项目,其附属绿化用地不应与居住项目合并计算。5.1.5 其他项目绿地边界与城市道路临接时,算至道路红线;与居住街坊附属道路临接时,算至距路面边缘 1.0 m 处;与建筑物临接时,算至距房屋墙脚 1.5 m 处;与围墙、院墙临接时,算至墙脚。5.1.6 建设项目绿地内的亭、台、廊、榭、雕塑、景石、假山、园路、休闲活动广场(扣除其范围内的种植池绿地)等硬质景观,合计占地面积不得大于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绿地率对应绿地面积的 20%。公园
8、绿地内游憩设施用地比例应符合 GB 51192 的规定。5.1.7 绿地内硬质铺装场地上种植的树阵、行道树、散植乔木,均按种植池内径测算并按覆土厚度折算后计入绿地面积。如该块硬质铺装场地为休闲活动广场,则其范围内的种植池和硬质铺装分别折算后计入绿地面积。5.1.8 以下不纳入绿地面积计算:各种类型的运动场地,不含运动场四周绿化地块;各类旱喷、水池、泳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溪、河、湖等水体;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池(不含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建筑);独立园林设施;各类地面建筑设施,如配电房、垃圾站、阀门井、风井、地库出入口等;居民住宅建筑的庭院(含下沉式庭院);移动花箱、
9、临时性绿化、无法持久保存的绿地。居住区绿地计算 5.2.1 居住区绿地及居住区公园、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规划建设及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应符合 GB 50180 的规定。DB 3404/T 112023 3 5.2.2 当绿地边界与城市道路临接时,算至道路红线;与居住街坊附属道路临接时,算至路面边缘;与建筑物临接时,算至距房屋墙脚 1.0 m 处;与围墙、院墙临接时,算至墙脚。5.2.3 当集中绿地与城市道路临接时,算至道路红线;当与居住街坊附属道路临接时,算至距路面边缘 1.0 m 处;当与建筑物临接时,算至距房屋墙脚 1.5 m 处。湿地及景观水体面积计算 5.3.1 自然生态驳岸,种植湿生、
10、水生植物,具有自净功能的天然沼泽、湿地及海绵城市建设的植草沟、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按植物种植面积计入绿地面积。以常水位线范围计算的水体面积(不含植物种植面积)可按不超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要求的绿地面积的 10%计入绿地面积。两项不得重复计算。5.3.2 城市规划控制的溪、河、湖等水体应以常水位线范围计算水体面积,潜流湿地面积应计入水体面积。城市道路绿地面积计算 5.4.1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包括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交通岛绿地(包括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停车场绿地均按植物种植面积计入绿地面积。5.4.2 道路护坡绿化绿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入绿地面积。5.
11、4.3 高架道路、天桥等的沿口绿化,或道路沿线设置花箱护栏的,种植槽内径宽度大于 0.2 m 且种植土厚度大于 0.3 m,按种植槽、花箱内径计算的种植面积的 20%计入绿地面积。5.4.4 立体交通绿化中高架桥柱、快速路声屏障、护栏、挡土墙等的垂直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地面停车场(位)绿地面积计算 5.5.1 停车场(位)用地内仅以植草砖进行铺装的,按铺装面积的 5%计入绿地面积。5.5.2 停车场(位)用地内采用植草砖或透水铺装,树阵式种植高大乔木庇荫,满足平均每个停车位种植 1 株乔木、株行距不大于 6 m 条件;或在停车位上方搭建棚架,棚架内或周边种植藤本植物,形成林荫停车场,按停车场(
12、位)面积的 20%计入绿地面积。5.5.3 停车场(位)用地内每两个停车位之间设置不小于 1.5 m 宽绿化隔离带,种植乔木及花灌木形成林荫,满足平均每个停车位种植 1 株乔木,绿地面积按绿化带种植面积及扣除绿化带种植面积后停车场(位)面积的 30%两项合并计算。5.5.4 停车场(位)中的乔木胸径和种植池(树穴)尺寸应符合:胸径不小于 10 cm,冠幅不小于 2 m,树穴长宽深宜不小于 1.5 m1.5 m1.5 m,不小于 1.2 m1.2 m1.2 m,穴内应种植地被植物或铺设树池盖板。乔木分枝点高应满足:小型汽车大于 2.5 m、中型汽车大于 3.5 m、大型汽车大于 4.0 m。5.
13、5.5 停车场周边及内部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设置防护隔离绿带,绿化覆盖率宜大于 30%。地下空间设施顶面覆土绿化绿地面积计算 5.6.1 覆土厚度指地下设施用于覆土绿化的顶面标高与邻近室外地面标高之间的高差。地下设施顶面应低于室外地面 1.5 m 以上。5.6.2 地下空间设施顶面覆土绿化绿地面积折算比例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地下空间设施顶面覆土绿化绿地面积折算比例 覆土厚度(H)计入绿地面积比例 H1.5 m 100%0.9 mH1.5 m 80%0.6 mH0.9 m 50%DB 3404/T 112023 4 表2 地下空间设施顶面覆土绿化绿地面积折算比例(续)覆土厚度(H)计
14、入绿地面积比例 0.3 mH0.6 m 20%H0.3 m 10%屋顶绿化绿地面积计算 5.7.1 屋面标高与室外地面标高高差不超过 24 m,每块绿地面积不小于 100 m2,且符合 JGJ 155 等的规定,屋顶绿化与周边设施距离不小于 0.5 m。按覆土厚度进行折算后,合计屋顶绿化绿地面积不大于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绿地率对应绿地面积的 10%。5.7.2 屋顶绿化绿地面积折算比例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屋顶绿化绿地面积折算比例 覆土厚度(H)计入绿地面积比例 H1.5 m 100%0.9 mH1.5 m 80%0.6 mH0.9 m 50%0.3 mH0.6 m 20%H0.3 m 不计入绿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