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080.99CCS A 16DB3311浙江省丽水市地方标准DB 3311/T 2432023农业展会实施指南2023-03-21 发布2023-04-21 实施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 3311/T 243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展会策划.26展会实施.27持续改进.3附录 A(资料性)参展产品分类.4DB 3311/T 243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2、本文件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丽水市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丽水之大产教融合发展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廖小丽、王银燕、王哲跃、留健、潘慕华、潘仪超、邹爱雷、季立婧、毛丽花、王艳杰。本文件属首次发布。DB 3311/T 24320231农业展会实施指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业展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展会策划、展会实施和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农业展会及相关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
3、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9012 组织处理投诉指南GB/T 36681 展览场馆服务管理规范DB 3311/T 103 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DB 4401/T 142 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服务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农业展会特指具有丽水特色的农产品博览会、展览会、订货会、农业农村论坛等,具有洽谈、交流、展示展销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活动。4基本要求4.1 产品要求4.1.1 产品分类参展产品分类见附录 A。4.1.2 质量要求a)参展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追溯应符合 DB 3311/T 103 的要求,应当包装或
4、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b)宜通过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c)加工类农产品宜获得 SC 认证。4.1.3 运输和包装要求DB 3311/T 24320232农产品运输冷链应符合 DB 4401/T 142 的要求,参展产品应具有注册商标和丽水特色标识的包装。5展会策划5.1 实施方案5.1.1 指导思想、意义和目标;5.1.2 形式、规模、主题、名称、内容、时间和地点;5.1.3 建立组织架构及信息沟通机制;5.1.4 展会活动安排;5.1.5 过程管理和方法;5.1.6 展会宣传计划;5.1.7 展会布置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与效果图;5.1.8 展会经费预算。5.2 展会活动5.2.1 展会活动的内
5、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幕式、专业研讨、交流活动、农产品推荐会、专题活动、表演及其他特定活动。活动策划内容通常包括:a)活动相关方的确定;b)活动时间和地点;c)活动方案;d)活动基础设施布置;e)安全管理方案;f)工作人员的权责和分工;g)宣传方案;h)活动预算。5.2.2 展会活动宜体现但不限于:a)农产品特色;b)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庆元林-菇共育系统;c)其他传统农耕文化和农业非遗传统技艺。5.3 展会布局5.3.1 展馆的设计和布置应具有丽水各县(市、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5.3.2 展区宜具有农产品展销、农业文化体验、表演活动、传统美食展示等功能。5.3.3 展
6、区、展位的设计应与展馆的整体布局相协调。5.4 展会宣传5.4.1 主办单位宜进行展前、展中及展后的系列宣传工作。5.4.2 展会宣传品、大型户外广告或张贴悬挂宣传品,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发放或实施。5.4.3 展会宣传载体包括电视台、报纸、刊物、数字信息化媒体等。5.4.4 根据展会要求,举办特定的宣传活动,应针对具体情况予以确定。6展会实施6.1 设施要求DB 3311/T 243202336.1.1 根据展馆要求设计合理的展位。6.1.2 应具有紧急通道、消防通道、消防用品、安全出口、医疗急救室等应急设施。6.1.3 应具有现场消防、交通、安全、人流、物流、展区、展馆等指示标志,指示标
7、志应符合“GB/T 10001.1”的要求。6.1.4 宜具有货梯、步行梯、出入通道等流通设施,做到人(物)流分开。6.1.5 宜有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广播、通讯、仓储等设施。6.2 布(撤)展管理6.2.1 布展管理6.2.1.1 主办单位应根据农产品特性、展会规模等情况安排布展时间,在展会布展前到相关部门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搭建完成后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6.2.1.2 参展商根据要求在展位区域范围内按时、合理布展,包括桌面整洁、货物堆放整齐、悬挂营业执照、佩戴参展证等。6.2.2 撤展管理6.2.2.1 主办单位应提前告知参展商在规定时间、规定通道进行撤展。6.2.2
8、.2 参展商不得提前撤展,不能拖延时间,应遵守撤展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先撤展品,后撤展位,再清运”的原则。6.3 现场管理与服务的提供6.3.1 展会期间宜做好安保、餐饮、卫生、医疗、交通、接待的合理保障,对服务设施、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进行检查监督。6.3.2 根据展馆设施条件提供医疗急救、消防用品、参展产品寄存、物品租赁、信息咨询等服务。6.3.3 服务提供可参照 GB/T 36681 的要求;设立投诉服务台,应符合 GB/T 19012 的要求。6.4 证件管理展会入场人员实行证件管理,分为:参展商证、布(撤)展证、专业观众证、贵宾证、媒体证、工作人员证、停车证。6.5 安全与
9、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设立安全与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处置程序、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落实值班制度、检查记录并予以保持、防疫规定、舆情控制、消费者权益维护。7持续改进7.1 总结展会经验,梳理展会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方案、协议、图片及视频资料等进行归档。7.2 编制满意度调查报告,并提交持续改进报告及建议。AADB 3311/T 24320234附录A(资料性)参展产品分类参展产品的分类为:B.1 粮油类:包括水稻、小麦、油菜籽、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及其加工品;B.2 瓜蔬类:包括各种蔬菜、瓜类及其加工品;B.3 水果类:包括各种水果及其加工品;B.4 干果类:包括山核桃、香榧、白果、板栗、锥栗等
10、;B.5 茶叶类:包括眉茶、珠茶、蒸青茶、红茶、龙井茶等各种大宗茶、名优茶,以及其它茶叶产品;B.6 花卉苗木类:包括鲜切花(切叶)、花坛花卉(草花)、盆花、观叶(观果)植物、盆景、观赏苗木(含草坪)等;B.7 畜产品类:包括畜、禽、蜂、蚕产品及其加工产品;B.8 水产品类:包括各种水产活品、水产冰鲜品、水产冷冻品、水产加工品;B.9 笋竹木产品类:包括竹笋及其加工产品、竹材制品、竹炭、木材制品;B.10 食用菌类:包括香菇、黑木耳、蘑菇、金针菇、猴头菇、草菇、竹荪、灰树花及其他食用菌产品;B.11 中药材类:包括各种中药材及其初级加工品;B.12 其他类:除上述产品以外的其他参展产品,主要包括山茶油、所有酒类、饮料、调味品等;B.13 农业机械装备、数字化应用场景及产品、丽水山居等参照执行。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