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65.020.30CCS B 40DB3311浙江省丽水市地方标准DB 3311/T 2232022引领性家庭农场建设与评价2022-08-29 发布2022-09-29 实施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 3311/T 2232022I目次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建设原则.15建设要求.15.1基本条件.15.2规模要求.15.3设施要求.25.4技术要求.25.5管理要求.25.6安全要求.35.7效益要求.36评价.3附录 A(规范性)引领性家庭农场评价表.4DB 3311/T 223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2、: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缙云县农业农村局、丽水市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服务管理中心、遂昌县农村经济改革发展中心、莲都区农业农村局、缙云县仙都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缙云县方溪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卢慧苏、吴玉平、陈扬波、瞿存伟、杨建伟、唐俊杰、林棣文、谢会群、郑海舟、尤凤丹。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 3311/T 22320221引领性家庭农场建设与评价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引领性家庭农场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建设要求和评价。本文件
3、适用于引领性家庭农场建设与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T 34805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通用要求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引领性家庭农场运行职业化、规模适度化、产销标准化、社会声誉高,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4建设原则应遵循“自愿建设,自主经营;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遵守法规,规范管理;规模适度,生态循环
4、”的建设原则。5建设要求5.1基本条件5.1.1以家庭为经营单位,参与农场生产经营不少于 2 人,长期雇工一般不超过 10 人。5.1.2农场主应有初中以上学历,家庭农场成员应经过相关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掌握相应的农业种植技术和服务技能。5.2规模要求5.2.1产地区域应范围明确,相对集中。5.2.2规模要求指标应符合表 1。DB 3311/T 22320222表 1引领性家庭农场规模要求指标类别项目指标种植业粮油类面积(亩)100设施(露地)蔬菜瓜果面积(亩)5(10)设施(露地)中药材面积(亩)15(25)设施精品化生产(露地)水果面积15(50)茶叶面积(亩)20食用菌(万
5、袋/棒)8种养结合面积(亩)50花卉面积(亩)20其它特色种植业年产值(万元)30林业经济林(含林下经济)面积(亩)50畜牧业生猪年出栏(头)200山羊(湖羊)年存栏(头)80(300)肉牛(奶牛)年出栏(头)40肉禽年出栏(羽)10000蛋禽年存栏(羽)5000意蜂(中蜂)年存栏(箱)100其它特色畜牧业年产值(万元)30渔业池塘养殖面积(亩)20设施养殖面积(平方米)1500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亩)50其它特色渔业年产值(万元)60其它农旅结合、种子种苗、农机服务等特殊情形和其他经营效益特别突出的,引领性、带动性特别明显的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认定5.3设施要求5.3.1应建有配套完善的给排水、供
6、电、道路等基础设施设备。5.3.2应配备基本的生产配套设施和必要的农业机械。5.3.3应配齐废弃物处理设施,排放符合相关要求。5.4技术要求5.4.1应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并按生产操作规程操作。5.4.2宜采用并推广主推品种、主推技术。5.4.3宜采用并推广农业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技术,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5.5管理要求5.5.1应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家庭农场标识标牌规范醒目。5.5.2应健全农场岗位职责、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并上墙公布。5.5.3应每季度制作财务报表,有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且实行财务核算。DB 3311/T 223202235.5.4应
7、有规范的生产和销售记录,资料齐全,分类科学,记载详实,宜建立电子档案,记录档案至少保存 3 年以上。5.5.5应使用注册商标销售产品,宜有 1 个及以上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5.6安全要求5.6.1按照 GB/T 8321、NY/T 496 的要求使用农药、肥料,应“对标欧盟 肥药双控”。5.6.2收获农产品应严格执行农药、肥料安全间隔期规定。5.6.3应定期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产品质量可追溯,应执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宜积极申报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5.6.4应设立废弃物存放区,对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分类存放并及时处置。宜进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符合 GB/T 34805 的要求。5.
8、6.5应及时处理生产区域内的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保持农场环境整洁。宜建立收集点集中安全处理。5.7效益要求5.7.1经济效益明显,对邻近区域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或村集体增收示范带动作用明显。5.7.2农业生产环境优良,资源利用水平较高,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6评价应按本文件第5章规定的建设要求,在基本条件、规模要求、设施要求、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安全要求和效益要求7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与评分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DB 3311/T 22320224AA附录A(规范性)引领性家庭农场评价表引领性家庭农场评价表A.1。表 A.1 引领性家庭农场评价表家庭农场名称(盖章):年月日类别项目
9、分值评分细则自评分专家组评分前置条件1.按规定参加年度监测。/未按规定参加年度监测或监测不合格的,不得参与评选。2.守法合规经营。/近2年内有违规经营被查处的,或发生重大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的,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的,不得参与评选。3.保护耕地农业生产用途。/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耕地农业用途管制的,不得参与评选。4.遵守社会信用。/家庭农场或农场主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近1个月内人民银行征信有贷款逾期未结清的,不得参与评选。一、基本条件27分1.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5注册登记达2周年及以上,得5分;达1周年,得1分。2.土地产权清晰,流转合同规范,经乡镇(街道)备案。5持有农村
10、土地流转经营权证面积占总流转面积的 70%及以上,得分 5 分;没有流转证或面积不足,但流转合同符合法规或主管部门要求的,得 4.5 分;其他的,得 3 分。3.土地流转期限稳定。5流转期限在5年及以上且已经营满3周年的,得5分;已流转满3年且再次签订3年及以上流转合同的,得4分。4.农场主有一定文化程度,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12农场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5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初中或高中学历的,得3分。固定从业的家庭成员不少于2人的,得2分。长期雇工在10人以内的,得2分;签订雇佣合同的,得3分。二、规模要求10分1.产地区域应范围明确,相对集中,规模适度。10产业规模超过本文
11、件表1引领性家庭农场规模要求指标10%以上的,得10分;产业规模达到标准值的,得9分。DB 3311/T 22320225类别项目分值评分细则自评分专家组评分三、设施要求4分1.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配备生产配套设施和废弃物处理设施。4给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设备完善的,得1分。生产配套设施和必要的农业机械基本配备的,得2分。废弃物处理设配齐的,得1分。四、技术要求14分1.农业标准化生产。8有可操作的标准化生产作业规程的,得2分。按照标准化进行生产的,得3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绿色防控技术,不使用禁限用农药的,得3分。3.执行食用农产品认证。6取得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得1分;取得绿色食品认证
12、的,得3分;取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得6分。五、管理要求20分1.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场所。3有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场所,得3分。2.相关制度建设。2有相应的生产、管理和人员岗位制度的,得2分。3.实行财务核算。2有详细的财务收支账和财务报表,得 2 分;有基本的财务收支账和财务报表,得 1 分。4.实行生产和销售记录。2有规范的生产销售记录,资料齐全、分类科学、记载详实的,得 2 分。5.记录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2肥药购买使用等记录档案规范的,得 2 分。6.品牌及营销渠道建设。9产品使用商标销售的,得3分。在省城有销售窗口的,得3分。在地级市城有销售窗口的,得2分。在县城有销售窗口的,得1分。六、安全要求10分1.执行农药肥料使用相关制度。4按照“对标欧盟 肥药双控”要求,实名购买、使用化肥农药的,得 4 分。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6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检测合格的,得3分。质量可追溯的,得3分。七、效益要求15分1.经济效益。5上年度农场净收益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的,得2分。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的,得3分。2.社会效益。10近 2 年内家庭农场或农场主、农产品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荣誉的,每项得 1 分。获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荣誉的,每项得 2 分。获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荣誉的,每项得 3 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