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080CCS B 00DB3311丽水市地方标准DB 3311/T 1862021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与评价2021-09-07 发布2021-10-07 实施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 3311/T 1862021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建设要求.14.1基本要求.14.2民族产业.14.3民族团结.14.4民族文化.25考核评价.35.1评价内容.35.2评价方法.3附录 A(规范性附录)创建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评价表.4DB 3311/T 186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2、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丽水市委统战部(民宗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遂昌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莲都区委统战部(民宗局)、景宁县委统战部、景宁县民宗局、龙泉市委统战部(民宗局)、云和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松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遂昌原创标准化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伟庆、徐嵘、吴燕、李振、蓝水林、叶金元、程应健、李香梅、袁蓉。本文件属首次发布。DB 3311/T 1862021III引言丽水市作为浙江省畲族世居主要聚居地,辖有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景宁、7个民族乡镇、161个民
3、族行政村;截至2020年底,全市少数民族户籍人口11.26万人,其中畲族户籍人口9.65万人,占全省畲族人口40.7%,民族乡村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本文件以民族产业、民族团结、民族文化等少数民族特色内容为主要指标,在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基础上,指导丽水市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设与评价,加快全国民族乡村振兴“排头兵”争创步伐,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丽水样板”。DB 3311/T 18620211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与评价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基本要求、民族产业、民族团结、民族文化)、考核评价等。本文件适用于民族行政村为单位的民族乡村振兴
4、示范村建设与评价,其他民族聚居村落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3/T 912 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民族产业兴旺、民族团结进步、民族文化繁荣的民族行政村。4建设要求4.1基本要求4.1.1宜编制民族乡村振兴建设规划,规划应具有民族特色。4.1.2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并符合 DB33/T 912 的要求,效果显著。4.2民族产业4.2.1生态农业4
5、.2.1.1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应推广适合当地农业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4.2.1.2注重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发展种源农业、生态农业,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4.2.1.3提高传统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开展精深加工,形成生态农业产业链。4.2.2特色服务业4.2.2.1建设有民族特色的景点(景区),旅游设施较为完善。4.2.2.2村庄(景区)的迎宾礼仪、娱乐互动、景点景观、基础设施等体现民族特色。4.2.2.3应有民族特色的民宿(农家乐)、美食、旅游工艺品与农副产品。DB 3311/T 186202124.2.3文创产业4.2.3.1有文创产品研发、演绎、营销团队和固定的设施场
6、所。4.2.3.2注册有民族文化企业(文创工作室),可标准化、商品化、规模化生产文创产品。4.2.3.3文创产业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4.2.4新业态4.2.4.1依托民族医药资源与品牌优势,发展康养产业。4.2.4.2与电商平台合作,发展电商经济,网络成为新“农田”。4.2.4.3建设“智慧农业”“数字乡村”,数字化利用率和服务覆盖率较高。4.3民族团结4.3.1宣传教育4.3.1.1应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村庄发展规划。4.3.1.2应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4.3.1.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资金、有载体、有
7、窗口、有活动、有成效。4.3.2团结进步4.3.2.1村两委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4.3.2.2村规民约应体现民族平等,村矛盾调解机构应各族居民共同参与。4.3.2.3各族居民手足相亲、守助相望,共同参与传统节日活动。4.3.3共同富裕4.3.3.1建立民族乡村生态资源综合保护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实现机制。4.3.3.2各族居民共同参与企业、合作社、电商平台等社会化服务组织。4.3.3.3引资引智,对自然资源、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开发运营。4.3.3.4少数民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民族文化4.4.1挖掘整理4.4.1.1挖掘整理特色民族表演艺术、传
8、统山歌、传统医药、传统服饰、传统饮食、民间习俗、民族语言、民族体育竞技等非物质文化。4.4.1.2挖掘整理书籍类、铭刻类、文书类、讲唱类等民族古籍文献资料。4.4.1.3挖掘整理传统家具、农具、厨具、工艺器械和模夹具等民族生产生活器具。4.4.2保护利用4.4.2.1应建设民族文化展示场所,如展陈馆、体验馆、生态博物馆等。4.4.2.2应有居民日常使用民族语言交流,经常穿着民族服饰。4.4.2.3科学保护及合理利用民族古村落、古建筑、文化古迹、农耕遗址等。4.4.2.4新建、迁建、改建的居民住宅(村落),应融入民族文化元素符号,如畲族的畲字门、畲字窗、凤头墙、桅台形山墙、织带字符纹样等。DB
9、3311/T 186202134.4.3传承创新4.4.3.1应有相对固定的文化传承机制、队伍、场所、活动等。4.4.3.2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挖掘时代价值,宣传村庄的历史沿革、民族风情、红色文化、典故传说、乡贤事迹、祖训家规。4.4.3.3应将民族语言、文字、歌舞等文化遗产固化成有形的影视、音乐、书籍等予以留存。4.4.3.4应不定期举办民族工艺、语言、歌舞等技能培训班,创新开展民族特色体育竞技活动,居民参与率高。4.4.3.5宜用数字化技术建设智慧文化礼堂,可向居民提供在线演绎、培训、宣讲等各种服务,文化礼堂装饰应体现民族特色。5考核评价5.1评价内容应按本文件第4章规定的建设要求,
10、在基本要求、民族产业、民族团结、民族文化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与评分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5.2评价方法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自我评价、政府主管部门评价或第三方评价。DB 3311/T 18620214AA附录A(规范性附录)创建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评价表民族村:大类/分值小类名称分值指标评分标准得分备注建设要求基本要求6分6分基本要求1、编制了民族乡村振兴建设规划,规划具有民族特色。最高 3 分,以此类推。2、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并符合 DB33/T 912 的要求,效果显著。最高 3 分,以此类推。民族产业40分10分生态农业1、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推广适合当地农业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
11、新机具、新模式。最高 3 分,以此类推。2、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发展种源农业、生态农业,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最高 3 分,以此类推。3、提高传统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开展精深加工,形成生态农业产业链。最高 4 分,以此类推。10分特色服务业1、建设有民族特色的景点(景区),旅游设施完善。最高4 分,以此类推。2、村庄(景区)的迎宾礼仪、娱乐互动、小品景观、基础设施等体现民族特色。最高 3 分,以此类推。3、有民族特色的民宿(农家乐)、美食、旅游工艺品与农副产品。最高 3 分,以此类推。10分文创产业1、有文创产品研发、演绎、营销团队和固定的设施场所。最高 3 分,以此类推。2、注册有民族文
12、化企业(文创工作室),可标准化、商品化、规模化生产文创产品。最高 3 分,以此类推。3、文创产业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最高 4 分,按经济效益酌情给分。10分新业态1、依托民族医药资源与品牌优势,发展康养产业。最高 3分,以此类推。2、与电商平台合作,发展电商经济,网络成为新“农田”。最高 3 分,以此类推。3、建设“智慧农业”“数字乡村”,数字化利用率和服务覆盖率较高。最高 4 分,以此类推。DB 3311/T 18620215大类/分值小类名称分值指标评分标准得分备注建设要求(续)民族团结20分6分宣传教育1、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村庄发展规划。最高 2 分,以此类推。
13、2、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最高 2 分,以此类推。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组织、有资金、有平台、有窗口、有活动、有成效。最高 2 分,以此类推。6分团结进步。11、村两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最高 2 分,以此类推。2、村规民约体现民族平等,村矛盾调解机构各族居民共同参与。最高 2 分,以此类推。3、各族居民手足相亲、守助相望,共同参与传统节日活动。最高2分,以此类推。村规8分共同富裕1、建立民族乡村生态资源综合保护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实现机制。最高 2 分,以此类推。2、各族居民共同参与企业、合作社、电商平台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最高 2 分
14、,以此类推。3、引资引智,对自然资源、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开发运营。最高 2 分,以此类推。4、少数民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 2 分;达到当地人均收入得 1 分;高于当地收入酌情加分。民族文化34分9分挖掘整理1、挖掘民族表演艺术、传统山歌、传统医药、传统服饰、传统饮食、民间习俗、民俗活动、民族语言、民族体育竞技等民族非物质文化。国家级 3 分、省级 2 分、市级 1 分。2、挖掘整理书籍类、铭刻类、文书类、讲唱类等民族古籍文献资料。最高 3 分,以此类推。3、挖掘整理传统用具、农具、厨具、器械和模夹具等民族生产生活器具。最高 3 分,以此类推。DB 3311
15、/T 18620216大类/分值小类名称分值指标评分标准得分备注建设要求(续)民族文化(续)34分10分保护利用1、建设民族文化展陈馆、体验馆、生态博物馆等民族文化展示场所。最高 3 分,以此类推。2、居民日常使用民族语言交流,经常穿着民族服饰。最高2 分,以此类推。3、科学保护及合理利用民族古村落、古建筑、文化古迹、农耕遗址等。最高 3 分,以此类推。4、新建、迁建、改建的居民住宅(村落),融入民族文化元素符号,如畲族的畲字门、畲字窗、凤头墙、桅台形山墙、织带字符纹样等。最高 2 分,以此类推。15分创新传承1、有相对固定的文化传承机制、队伍、场所、活动等。最高 2 分,以此类推。2、宣传村庄的历史沿革、民族风情、红色文化、典故传说、乡贤事迹、祖训家规,弘扬其中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最高 3 分,以此类推。3、将民族语言、文字、歌舞等文化遗产固化成有形的影视、音乐、书籍等予以留存。最高 3 分,以此类推。4、不定期举办民族工艺、语言、歌舞等技能培训班,创新开展民族特色体育竞技活动,居民参与率高。最高 4 分,以此类推。5、用数字化技术建设智慧文化礼堂,可向居民提供在线演绎、培训、宣讲等各种服务,文化礼堂装饰体现民族特色。最高 3 分,以此类推。评分说明:满分为100分,总分85分(含)以上为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每小项,不得分为“0”分,最小间隔为“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