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311浙江省丽水市地方标准DB3311/T 1512020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2020-09-15 发布2020-10-15 实施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ICS 13.060.20CCS P 41DB3311/T 1512020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规划与设计.24.1 工程规划.24.2 工程设计.25 施工与验收.45.1 施工.45.2 验收.46 运行管理.46.1 基本要求.56.2 工程运行.56.3 巡查检查.56.4 维修养护.66.5 安全管理.66.6 信息化管理.6附录 A(资料性)小(微)型农村供
2、水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表.7附录 B(资料性)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投产供水竣工验收鉴定表.9附录 C(规范性)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巡查项目及频次表.11附录 D(规范性)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验项目及检测频次表.12DB3311/T 1512020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丽水市水利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丽水市水利水电管理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春玲、丁敏冲、陈晓东、李爱霞、王培风、黄梦怡、项红英、秦俊虹、吴庆锋、叶伟、潘美鸯、连晨辉。本文件属首次发布。DB3311/T
3、15120201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的术语与定义、规划与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日供水规模20 m3/d100 m3/d且供水人口小于1000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设计日供水规模小于20m3/d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4、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L 310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消毒后、通过配水管网输送到用水户的供水方式。3.2净水构筑物根据原水水质、供水规模以及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等条件和要求,采用的混合、絮凝、沉淀、澄清、过滤等相关的构筑物的总称。3.3一体化净水装置将絮凝、沉淀(澄清)和过滤等常规净水工艺组合为一体的装置。3.4DB3311/T 15120202供水保证率一年中实际供水量
5、符合供水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4规划与设计4.1工程规划4.1.1应与县域及村镇总体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4.1.2宜考虑城市管网延伸、联村并网供水,对无法联村并网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4.1.3供水站规划选址应考虑水源充足、交通方便、人为干扰少、周边环境好、工程地质稳定、输配水管路易于布置、靠近主要供水区域等要求。4.1.4供水站的防洪标准不宜小于 20 年一遇。4.1.5工程布置和技术方案应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有利于节水、节能和环境保护,或配置有效的抵御各种危害的措施。4.2工程设计4.2.1供水规模与用水量4.2.1.1确定供水规模时,应综合考虑供水区域用水现
6、状、水源条件、经济发展和类似工程的供水情况。4.2.1.2设计供水规模应统筹考虑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人口自然增长等相关情况,满足用水最大需求。4.2.1.3最高日用水定额宜按每人每日 140 L 确定,水源困难地区每人每日 100 L 确定;其他用水量可按最高日用水定额的 50%计。4.2.1.4日变化系数不宜小于 1.5,时变化系数不宜小于 3.0。4.2.2供水水质和水压4.2.2.1供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2.2.2供水水压应满足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要求。用户接管处的最小服务水头,一层为 10 m,二层为 12 m,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增加 4
7、m。4.2.2.3用户水龙头的最大静水头不宜超过 40 m,超过时宜采用减压措施。4.2.3水源4.2.3.1水质应符合 GB 3838、GB/T 14848 的规定。4.2.3.2直接从河道取水时,取水断面的日均流量应满足 95%的供水保证率;当单一水源不能满足时,可采用多水源或调蓄等措施。4.2.3.3可选择水库、山塘、溪流等作为水源。对拟选水源应进行水质安全性、供水保证率等内容的论证。4.2.4取水工程4.2.4.1以地表水为水源时,根据地形条件宜采用重力式取水。4.2.4.2取水构筑物应有防止泥沙、漂浮物、水生生物堵塞,冲刷、淤积、风浪和雷击等破坏的措施。DB3311/T 151202
8、034.2.5输配水管网4.2.5.1生活饮用水管网不应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自备水供水系统相连接。4.2.5.2水源到供水站的输水管道,可按单管布置;配水管网可按树枝状布置,有条件时可按环状布置或环状树枝状结合布置。管道布置时宜利用地形采用重力流。4.2.5.3供水管材选择应根据设计内径、设计管道内水压力、敷设方式、外部荷载、地形、地质和材料供应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4.2.5.4输配水管道流量、管径、流速的设计计算及敷设均应符合 GB 50013、SL 310 的规定。4.2.5.5输配水管道上应布置排气阀、泄水阀、闸阀、空气阀、水表等附属设施。室外管道上的附属设施应设置在井内,并有
9、防冻、防淹措施。4.2.5.6供水站的进出水管及分户供水管上应设水表,有条件的宜采用智能式分户水表。4.2.5.7水表应设在管理方便、不易损坏的位置,宜考虑相应的防冻措施。4.2.6清水池4.2.6.1构造、设施的设计计算应符合 SL 310 的规定,容积宜按日供水规模的 50%设计。4.2.6.2应有防止外水渗入、流入的措施。4.2.6.3宜设置水位指示装置;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排空管、通气孔、检修孔的设置应符合 SL310 的要求。4.2.6.4出水管上应设采样口。4.2.7净化4.2.7.1以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水源,宜选择构筑物型式的常规处理工艺。当原水浊度长期不超过100NTU、瞬间
10、不超过 300NTU 时,可采用一体化净水装置;用地下水和山泉水作为饮用水源,水质符合GB/T 14848 规定的类及以上水质标准时,可简化净水工艺。4.2.7.2净水构筑物的设计计算应符合 GB 50013、SL 310 的规定。4.2.7.3一体化净水装置的选用,应根据原水水质和供水规模合理选型。4.2.7.4净水药剂投加量的计算及投加方式、投加设施(设备)的设计应按 SL 310 的规定执行。4.2.7.5人类活动较为频繁并存在毒理指标污染因子的水源区宜在供水站配置原水生物预警池,通过对水质敏感的鱼类观察及时掌握水源突发性污染情况。4.2.8消毒4.2.8.1供水站应配备消毒设施。4.2
11、.8.2消毒剂投加点宜设在清水池、高位水池或水塔的进水口处。当原水中有机物或藻类较多时,可在混凝沉淀前和滤后分别投加。4.2.8.3根据水质条件可采用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次氯酸钙片剂等消毒。消毒药剂投加量、投加方式及投加设施、设备的设计和计算应按 SL 310 的规定执行。4.2.8.4消毒剂的投加宜采用自动控制设备,有条件的宜布设故障自动报警设施。4.2.9供水站总体布置4.2.9.1占地面积不宜小于 100m2。4.2.9.2宜设置管理用房,且配备供电设施。4.2.9.3建筑风格宜与周围环境协调。4.2.9.4供水站的布置应满足方便运行操作、维护检修等要求。一体化净水设施、消毒设施的布置应
12、考虑防腐、防锈、防止太阳长时间曝晒等措施。DB3311/T 151202044.2.9.5主要生产构(建)筑物应设置上下台阶,并设置必要的栏杆、防滑梯等安全措施,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m。4.2.9.6供水工程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类、名称类、警示类、指引类等标识牌。5施工与验收5.1施工5.1.1材料设备准备5.1.1.1与生活饮用水直接接触的材料、设备、絮凝剂、消毒剂等产品,均应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证书)、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5.1.1.2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对照供货合同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数量、规格、材质、外观、备件等检查验货;主要材料应按相关规定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方
13、可使用。5.1.1.3材料设备应按性质合理存放;药剂(混凝药剂、消毒剂)及生产消毒剂的原料等化学品或腐蚀性物品应在专用仓库存放,并设专人保管;水泥、钢材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塑料管道应有遮阳等防老化措施。5.1.2土建施工5.1.2.1土建施工质量应符合 GB 50141、GB 50268、SL 310 等要求。5.1.2.2地表水取水构筑物施工,应做好防洪、导流、排水、清淤工作,不影响原有工程安全。5.1.2.3管槽开挖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并在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回填。5.1.2.4水池施工,应做好钢筋保护层、防渗层、变形缝,控制好温度裂缝。5.1.2.5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满水试验;合格的水池,
14、满水试验时,应无漏水现象,混凝土水池的渗水量应小于 2 L/(m2d),砌体水池的渗水量应小于 3L/(m2d)。5.1.3管道设备安装5.1.3.1管道及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 GB 50141、GB 50268、SL 310 等要求5.1.3.2管道及设备安装前,应逐一进行质量检查,并清除其内部杂物和表面污物。5.1.3.3管道的连接应保证接头部位不漏水、不破坏其强度。5.1.3.4输配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和管道冲洗消毒。5.2验收5.2.1试运行5.2.1.1试运行的内容、方法及需注意的问题按照 SL 310 的规定执行。5.2.1.2试运行期不应少于 7 d。5.2.2工程验收5
15、.2.2.1验收分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根据初步设计(或计划任务下达批次)可将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5.2.2.2合同完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验收鉴定表见附录 A。5.2.2.3竣工验收由项目审批单位主持,验收鉴定表见附录 B。6运行管理DB3311/T 151202056.1基本要求6.1.1应明确工程管理主体,落实管护经费、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6.1.2应设 24 小时服务热线,并向社会公布。6.1.3应实行计量收费,计量设施应定期检定。6.2工程运行6.2.1水源与取水构筑物6.2.1.1水源应按规定划定水源保护范围,设置相应的公告、公示牌。6.2.1.2定期观测水量变化情况,当
16、发现水源水量或工程取水量不足时,应及时采取措施。6.2.1.3在取水口附近醒目地段应安装公告、警示等标志标牌。6.2.1.4取水构筑物应及时清除杂物,定期进行清洗。6.2.2净化消毒6.2.2.1工程投产前或净水设施设备修复改造后,应进行冲洗、消毒,供水水质指标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6.2.2.2各净水构筑物(或净水装置)设置的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不符合 SL 310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6.2.2.3絮凝剂、消毒剂等应及时记录用量、配制浓度、投加量及处理水量。6.2.2.4絮凝剂、消毒剂等应分类妥善存放,实行专人管理,并做好出入库记录。6.2.2.5混合时间、絮凝池流速及停留时间、
17、清水池消毒液浓度与反应时间等至少一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6.2.3水质检测6.2.3.1应按规定对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项目和频率按附录 D 执行。6.2.3.2出厂水采样点应布置在水厂出水口;管网末梢水采样点宜选择距离水厂最远点。6.2.3.3水质检测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并由专人负责管理。6.2.4泵站与输配水管网6.2.4.1水泵工作时,吸水池(或井)水位不应低于最低设计水位。环境温度低于 0、水泵不工作时,应将水泵、管道及其附件内的存水排净。6.2.4.2宜保存完整的输配水管网图,注明管道和各类阀、井的位置,并及时更新。6.2.4.3应建立管网系统运行操作台账。6.2.5
18、设施设备6.2.5.1构(建)筑物应保持卫生整洁,排水通畅,通风和照明设施齐备完好。6.2.5.2机电设备应保持运转正常、平稳、无异常噪音;设备及附属装置完好无损;电气设施接地符合要求。6.2.5.3仪器仪表应保持完整、清洁,表盘标尺刻度清晰,铭牌、标记和铅封完好。6.2.5.4不应在构(建)筑物周边从事可能影响水质和结构安全的活动。6.3巡查检查6.3.1应按规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巡查项目、内容及频次应符合附录 C 的要求。DB3311/T 151202066.3.2应每半年检查一次物资器具,及时补充更换并做好记录。6.3.3应定期检查防腐、防盗等设施,及时检查防冻设施。6.
19、4维修养护6.4.1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日常保养可与运行操作内容相结合完成。6.4.2应编制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开展维修养护工作。6.4.3取水构筑物的构件、格栅、格网等应每年检修 1 次。6.4.4净水构筑物(或净水装置)及其附件应每年检修 1 次,每三年大修理 1 次。6.4.5消毒设备与管道的接口、阀门等应每年维护保养 1 次。6.4.6应定期开启泄水阀排除管道淤泥。6.4.7清水池每年至少排空清洗消毒 1 次。大修理后应进行满水试验,经消毒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4.8滤料应及时补充和更换,使用周期不应超过 3 年。6.5安全管理6.5.1安全设施6.5
20、.1.1供水站卫生防护范围不应小于 30 m,防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居住区、污水渗水坑,不堆放垃圾或铺设污水管道。6.5.1.2宜配套消防、防汛等应急物资。6.5.1.3供水站内走台、坑、池、配电间、加药间等安全隐患处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保护措施。6.5.2应急管理6.5.2.1应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管理预案。6.5.2.2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工程损毁、水质污染等供水突发事件时,应启动应急预案。6.5.2.3应急终止后,应及时评估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6.5.3信息化管理6.5.4宜运用自动化控制、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6.5.5应对工程建设、控制运行、日常检查、维修养护、安全管理等资
21、料建立电子化管理台帐。DB3311/T 15120207附录A(资料性)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表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表见表 A.1。表 A.1 小(微)农村供水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表(第 1 页/共 2 页)验收主持单位验收时间工程概况工程位置(所在位置)供水对象(村名)供水规模(吨/日)供水人口(供水人数)参加验收单位设计单位供水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管材供应商主设备厂家安装单位乡镇政府受益村庄 1受益村庄 2合同概况(合同名称、主要承担的建设内容、主要参建人员、合同价、合同履约时间等)合同执行情况(合同完成的主要内容、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情况、合同完成时间等)
22、验收范围和内容(合同完工验收的范围和内容)工程质量情况(初步评定的质量意见)DB3311/T 15120208表 A.1(第 2 页/共 2 页)存在问题和建议(验收检查中验收组成员或其他人员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验收意见(验收结论意见,是否通过验收、是否同意进行试运行的意见)保留意见(验收组成员保留的意见(需由成员签字)验收组成员签字(姓名)(单位)(签名)DB3311/T 15120209附录B(资料性)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投产供水竣工验收鉴定表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投产供水竣工验收鉴定表见表 B.1。表 B.1 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投产供水竣工验收鉴定表(第 1 页/共 2 页)验收
23、主持单位验收时间工程概况工程位置(所在位置)供水对象(村名)供水规模(吨/日)供水人口(供水人数)验收单位部门 1部门 2质监单位乡镇政府受益村庄受益村庄被验收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管材供应商主设备厂家安装单位供水单位建设依据(项目立项和批复情况,工程设计主要内容)主要完成建设内容(主要完成的建设内容和施工时间(包括管道设备安装)历次验收情况(各阶段验收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质量评定意见)投资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投资情况、政策处理费用、资金结余情况)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各构(建)物、金结机电设备、管网、水净化消毒设施的运行情况)DB3311/T 151202010表 B.1(
24、第 2 页/共 2 页)水质监测情况(试运行期间水质监测情况)试运行期用水户满意情况(验收时现场抽取用水户的满意调查情况或分发调查表调查)历次验收问题处理情况(历次验收提出的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情况(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情况及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运行管理情况(运行管理单位基本情况和人员基本情况、水价水费情况、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管护措施落实情况)验收意见(验收结论意见)保留意见(验收组成员保留的意见(需由成员签字)验收组成员签字(姓名)(单位)(签名)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DB3311/T 151202011附录C(规范性)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巡查项目及频次表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巡查项
25、目及频次按表 C.1 执行。表 C.1 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巡查频次表项目内容频次水源1水源保护范围巡查。每半年至少 1 次2水量变化情况巡查、取水构筑物及取水口周边环境巡查。每月至少 1 次输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1有无老化、腐蚀、漏水、地面塌陷、人为损坏、私自接管等问题;供水站进出水表、入户水表运转情况等。每月至少 1 次2闸阀、进气阀、排气阀、泄水阀、逆止阀等有无漏水、损坏。每月至少 1 次供水站1构筑物有无冻胀、沉降和裂缝等情况。半年至少 1 次2净化、消毒及附属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设备设施四周是否排水通畅。每周至少 1 次3供水站内部环境巡查。每周至少 1 次注:1水源保护范围内存在
26、污染风险时,应增加巡查频次。2灾害天气时,应增加巡查频次。DB3311/T 151202012附录D(规范性)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验项目及检测频次表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验项目及检测频次按表 D.1 执行。表 D.1 小(微)型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验项目及检测频次表内容检验项目检测频次出厂水感官性状指标、pH每周 1 次微生物指标每月 1 次消毒控制指标每周 1 次特殊项目视情况确定常规指标+风险指标视情况确定末梢水感官性状指标、pH每周 1 次微生物指标每月 1 次消毒控制指标每周 1 次常规指标+风险指标视情况确定注:1.感官性状指标包括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色、臭和味等五项;2.微生物指标包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两项;3.消毒控制指标:采用氯消毒时,为余氯含量;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为二氧化氯余量;采用其他消毒措施时,为相应检验消毒控制指标;4.特殊检验项目是指水源水中氟化物、砷、铁、锰、溶解性总固体或 CODMn 等超标且有净化要求的项目;5.水质变化较大时,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检测项目和检验频率;6.当存在超标或有超标风险物质时,应进行常规指标+风险指标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