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 CCS A 12 3302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 DB3302/T 11502023 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判定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judging the significances of executive decision2023-12-15 发布2024-01-15 实施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302/T 1150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波市司法局提出、归口并
2、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甬安社会评价研究院、象山县司法局、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利奇、林坚东、沈锦涛、倪海龙、叶新火、赵庆远、胡一俊、应海波、曹秀玲、陈莲、吴文卓。DB3302/T 11502023 II 引言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制定和目录编制规范化工作是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决策机关而言,标准制定和目录编制的重难点在于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的判定。因此,有必要对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的判定建立规范,作为行政机关建立本单位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判定办法的技术指导,辅助行政机关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本文件中的行政决策事项,其内涵为行政机关为实
3、现一定的行政目标,根据法定权限,按照法定程序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作出决定或确定行动方案的活动与过程,对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第三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DB3302/T 11502023 1 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判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判定的指标设置、判定方法、判定结论。本文件适用于行政机关在作出规划和公共政策(措施)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以及其他行政决策事项时开展的重大性评估及判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指标设置 判定指标包括直接判定事项和综合判定指标二类
4、。4.1 直接判定事项是指列入清单内的决策事项不必经评估即判定为具有重大性,包括规划类行政决策4.2 事项、公共政策(措施)类行政决策事项和工程建设项目类决策事项,具体按表1、表2、表3 执行。表1 规划类行政决策事项 事项类别 决策事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或调整 区域规划的编制或调整 专项规划的编制或调整 国土空间规划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或调整 详细规划的编制或调整 专项规划的编制或调整 表2 公共政策(措施)类行政决策事项 事项类别 决策事项 公共服务 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学技术、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内涉众型政策(措施)养老、优抚、社会救助、社会
5、保险等社会保障领域内政策(措施)劳动保护、就业促进等劳动就业领域内政策(措施)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安排等住房保障领域内政策(措施)行政监管 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内政策(措施)行业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公共交通保障等交通运输领域内政策(措施)DB3302/T 11502023 2 表2 公共政策(措施)类行政决策事项(续)事项类别 决策事项 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等农业领域内涉及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政策(措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保护等文化市场领域内政策(措施)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市场
6、监管领域内政策(措施)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领域内政策(措施)社会管理 行政区划调整、行政村(社区)调整、行政中心迁移等事项的政策(措施)户籍制度改革、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等事项的政策(措施)城乡建设 房屋征收与补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事项的政策(措施)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政策(措施)的政策(措施)资源保护和利用 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等事项的政策(措施)产业促进 前沿新材料、未来智能、元宇宙、未来能源、空天科技、未来海洋、量子科技、原创新药、未来诊疗等未来产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其他 数据、财政、土地、金融、能源等支撑产
7、业发展的要素类政策(措施)水、气、油、暖以及公共交通、前期物业服务等公用事业价格的制定、调整方面的政策(措施)国有(国有控股)单位改制、重组、身份转换、用工安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政策(措施)企业数量或从业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改革方案或规范整治行动等方面政策(措施)表3 工程建设项目类行政决策事项 事项类别 决策事项 水利 大型引配水工程、中型以上水库工程,以及其他涉及征收或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的泵站、河道整治等水利建设项目 城乡建设 城市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其他涉及征收或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的道路建设工程 信号或通信发射设施等项目,以及其他具有显著环境邻避效应的建设工程 垃圾、危
8、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物质、污水、污泥、死亡动物等处理项目 政策处理难度较大,或相邻关系较复杂的地块开发类项目 社会事业 学校、医院、养老设施、文体场馆、景区以及其他涉及征收或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的建设项目 传染病医院、疾病防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殡葬设施、公墓以及其他具有显著环境邻避效应的建设项目 能源 核电、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发电工程 供电、供油、供气管网及站点建设项目 化工 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化学肥料等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环境、安全等影响,具有显著邻避效应的化工建设项目 交通运输 对周边环境存在较大影响的机场、铁路、公共码头等建设工程 二级以上
9、公路工程,以及其他涉及征收或对周边环境存在较大影响的公路建设工程 其他 根据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并且纳入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建立的重大建设项目库的建设项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DB3302/T 11502023 3 综合判定指标由若干个一、二级指标组成,宜按照表4 规定设置。4.3 表4 行政决策重大性判定综合判定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说明决策成本人力成本评估决策实施需投入的人力的情况资金成本评估决策实施需投入的资金量情况资源成本评估决策实施需要投入的各类要素资源量情况决策影响
10、影响区域评估决策实施影响区域、领域的广度及深度影响群体评估可能受决策影响的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规模及受影响程度决策安全潜在风险评估决策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社会负担情况同类比较评估同类决策实施对决策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自定义指标 aa 由决策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设置。5 判定方法 事项梳理 5.1 5.1.1 应梳理各方面提出的纳入评价范围的决策事项,包括事项类别、内容以及相关背景资料、说明性材料等。5.1.2 下列决策事项,不纳入判定范围:立法决策事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事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事项;以转发上级文件或制定贯彻性的无实质内容变更的
11、文件形式作出的决策事项;已经牵头单位决策的同一决策事项;例行性且无实质内容变更的决策事项;机构调整、工作机制改革及人事、财务、后勤等行政机关内部管理方面的决策事项;供上级决策机关参考或审核、审批等业务流程作出的裁决、评价等决策事项。重大性判定 5.2 5.2.1 直接判定 符合表1、表2、表3 的行政决策事项应进行直接判定。5.2.2 综合判定 5.2.2.1 无法通过直接判定得出判定结论的行政决策事项,宜按照表4 进行综合判定。注:综合判定通常针对不可作直接判定,但仍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该事项一般专业性、技术性较强。5.2.2.2 应结合
12、本单位“三重一大”的要求建立量化的判定指标以及判定规则、方式、程序等。5.2.2.3 综合判定可采用专家打分法、票决法。a)设置指标权重:可采用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因素成对比较法等方法确定,权重之和为 1。DB3302/T 11502023 4 b)打分方法:参与论证专家对综合判定指标打分,分值区间为 0100。c)投票表决:参与论证专家对行政决策事项是否具有重大性进行投票表决。5.2.2.4 综合判定可按照下列流程进行:a)向参与论证人员提供行政决策相关文件及背景资料;b)讨论或发表相关意见建议;c)指标赋值、计算重大性判定分值或投票表决;d)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判定为“重大”:1)判定分
13、值达到总分值 70及以上的;2)全体专家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的。注:附录A 给出了综合判定的示例。6 判定结论 根据重大性判定形成行政决策事项具有“重大性”或者不具有“重大性”的判定结论。6.1 判定结论作为决策机关将事项纳入或者建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依据。6.2 DB3302/T 11502023 5 A A 附录A (资料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综合判定示例(专家论证方案)A.1 判定规则 A.1.1 判定方式采取专家论证会形式。专家由判定机关自行确定,可以从判定机关内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及相关群体中遴选 5 名。A.1.2 论证程序:a)向参与论证人员提供行政
14、决策相关文件及背景资料;b)讨论或发表意见和建议;c)确立评价指标体系;d)指标赋值、计算重大性判定分值;e)判定分值占总分值的 70及以上,判定为“重大”。A.2 指标体系及权重 确定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综合判定指标分值区间及权重(见表A.1)。表A.1 行政决策重大性综合判定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判定内容 分值区间 权重 决策成本 人力成本 投入人次在以上(具体人次由行政机关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按照“较多/一般/较少/无”四个等级确定分数 0100 0.14 资金成本 投入资金在以上或需投入金额占本单位预算的%以上(具体金额由行政机关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按照“较多/一般/较少/无”四个等
15、级确定分数 0100 0.13 资源成本 征地数量达亩以上,或房屋征收达户以上(具体数额由行政机关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按照“较多/一般/较少/无”四个等级确定分数 0100 0.13 决策影响 影响区域 受影响企业在以上,或受影响群体达到人以上(具体数额由行政机关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按照“较多/一般/较少/无”四个等级确定分数 0100 0.12 影响群体 涉及人以上的老人/儿童/妇女/贫困户等承受力较弱的特殊群体(具体数额由行政机关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按照“较多/一般/较少/无”四个等级确定分数 0100 0.12 决策安全 潜在风险 参照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分类表,按照“一类/二类/三
16、类”三个事项等级确定分数 0100 0.13 同类比较 根据同类决策实施是否引发过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以及事件影响大小确定分数 0100 0.11 自定义指标 0100 0.12 A.3 计算公式 A.3.1 根据专家赋分情况,单个指标值(Fi)按公式(A.1)计算。=1 (A.1)DB3302/T 11502023 6 式中:Fi 第 i 个指标评估得分;Zj 第 i 个指标第 j 位专家赋分值;m 参与赋分的专家总数。A.3.2 重大性分值按公式(A.2)计算。=(A.2)式中:S 重大性分值;Wi 第 i 个指标的权重;n 指标总数。A.3.3 根据判定阈值判定结果为是否“重大”。A.4
17、 实践运用 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评价指标总分为 100 分,判定标准线为 70 分。注:规模数额(如投入金额、征地数量等)由决策机关综合“三重一大”、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因素确定。表A.2 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综合判定专家打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专家一 专家二 专家三 专家四 专家五 单个指标值 总分值 决策成本 人力成本 60 55 63 58 64 60 71.5 资金成本 75 70 77 71 86 75.8 资源成本 60 65 68 69 64 65.2 决策影响 影响区域 85 80 86 75 82 81.6 影响群体 85 82 84 84 82 83.4 决策安全 潜在
18、风险 75 71 74 78 75 74.6 同类比较 65 63 68 55 60 62.2 自定义指标 自定义指标 1 66 72 68 75 72 70.6 自定义指标 2 61 63 65 71 75 67 自定义指标 3 64 75 71 68 75 70.6 根据5位专家打分情况,按公式(A.1)计算单个指标值(Fi):人力成本=资金成本=资源成本=影响区域=影响群体=潜在风险=DB3302/T 11502023 7 同类比较=自定义指标=自定义指标=自定义指标=按公式(A.2)计算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总分值:=()=综上,S=71.5,大于 70 分,可判定行政决策事项为“重大”。DB3302/T 11502023 8 参考文献 1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2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3 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8号)4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5 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政府令第255号)6 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甬党办发201995号)7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甬政发201923号)8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3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