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100.01CCS A 103302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DB3302/T 11402023菜市场经营管理规范2023-02-21 发布2023-03-21 实施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3302/T 1140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江购物
2、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优城悦邻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商贸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伍晓茜、徐华梁、胡一俊、贾文波、吕欣、叶文伟、宋建明、陈道定、裘无恙、程国平、陈莹。DB3302/T 114020231菜市场经营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菜市场交易区、自产自销区、公共区域的管理与经营保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菜市场的经营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使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661 塑料购物袋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577 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T 33659 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GB/T 38738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农贸市场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3302/T 1134 智慧菜市场建设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
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交易区包装4.1.1应销售、使用符合 GB/T 21661 要求的塑料购物袋,宜使用可降解的购物袋或环保布袋、纸袋等。4.1.2水产包装的重量应不超过商品总重量(包括包装)的 5。包装重量占比按公式(1)计算。=100%(1)式中:S包装重量占比;Qz商品总重量,单位为克(g);DB3302/T 114020232Qj商品净重量,单位为克(g)。4.1.3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陈列4.2.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应在交易区醒目位置公示。4.2.2商品应明码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标示醒目清晰。4.2.3票据、票证、商品标识
5、、价目表等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2.4商品应按照附录 A 的要求摆放整齐、分类陈列。4.2.5摊位计量器具应平稳摆放在规定位置,显示屏应易于消费者可见。4.2.6购物袋宜悬挂在摊位内台面边缘。4.2.7台面上不应摆放与经营无关的物品。销售4.3.1商品应具备有效进货凭证,具体包括:a)食用农产品:供货者资质证明、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承诺达标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等,其中肉类商品、冻禽商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b)进口商品:相应批次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c)纳入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商品:在显著位置公示追溯码。4.3.2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应于每日开市之前上传以下信息至市场综合管
6、理平台,主要包括:a)经营户名称;b)商品名称;c)商品数量;d)进货时间;e)进货地址;f)供货者名称等。熟食经营4.4.1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4.4.2营业期间,熟食销售及加工人员的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31621-2014 中第 8 章的规定。配送4.5.1冷冻冷藏商品配送应符合 GB/T 28577 的要求。4.5.2需第三方配送的商品应置于摊位内。环境卫生4.6.1垃圾应日产日清且分类规范投放。4.6.2排水沟与下水道应无异物、无异味。4.6.3每日经营结束后,水产品交易区应进行全面清洗。4.6.4休市期间,摊位区宜采用统一颜色、材质的覆盖物遮盖,
7、摊位地面、通道、台面、墙壁等应洁净,无污染物、异味、积水。4.6.5熟食卤品、副食品、加工面食等交易区应无鼠、蝇、蟑螂等病媒生物侵害。4.6.6经营设施设备卫生应符合以下要求:a)鲜肉类、水产品、熟食加工等操作台、砧板以及各类切割工具及盛器每日清洗、消毒;DB3302/T 114020233b)现场制作肉糜、肉丸的机械每日清洗,内部无肉屑残存。台账4.7.1应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内容主要包括商品品种、进货日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规格、数量等信息。4.7.2宜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内容主要包括商品品种、销售日期、数量、规格等信息。5自产自销区根据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的要求,自产自销农民必须提供食用农产
8、品相关生产信息,签署自产自销行为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并在菜市场内公布。商品宜净菜上市,在规定区域内按照 A.1.1A.1.4 的规定摆放。摊位内储备食用农产品应摆放在摊位下面或摊位后面与墙壁平行靠齐。垃圾处理应按照 4.6.1 的要求。休市期间,摊位区域应洁净,无污染物、异味、积水。6公共区域食品安全检测6.1.1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品种、项目和抽样数量应明确,并予以公示;检测时,应填写抽样工作单,并由被抽检的经营户或相关证明人签字确认。6.1.2检测应按照快速检测品种的操作流程和检测方法进行。6.1.3快检结果不合格的,应即刻停止销售,依照规定或与经营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6.1.4检测结果
9、应在每日市场交易高峰期前公示,内容主要包括:a)样品名称;b)被抽样摊位号;c)检测项目;d)检测结果等。6.1.5应建立检测台账,内容主要包括:a)每日检测记录;b)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c)仪器设备相关资料。治安消防6.2.1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要求。6.2.2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与保养应符合 GB 25201 的规定。消防器材不应遮挡占压、随意挪动借用。设有独立消防控制室的,应每日 24 h 值班。6.2.3场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应畅通,不应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不应遮挡、覆盖安全疏散指示标志。6.2.4应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6.2
10、.5宜设置治安消防管理岗。6.2.6电动车、电瓶等应在市场指定区域充电。DB3302/T 1140202346.2.7不应私自接拉电线或安装电气设备。卫生防疫6.3.1门面应清洁,垃圾应即刻清扫,地面应干燥、清洁。6.3.2市场内墙面、顶棚、其他设施设备等应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灰垢。6.3.3应配置病媒生物防治设施,确保有效、安全使用。病媒生物的防制应符合 GB/T 38738 的要求。6.3.4应为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制品的经营者配备防尘、防鼠、防虫设施设备。6.3.5应配备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垃圾桶(箱)应加盖密闭。6.3.6垃圾处理区域应定期清洁与消毒,
11、地面清洁无积水。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桶(箱)应每日清洗,及时清理垃圾污染物。公共设施管理6.4.1公共服务设施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发现损坏应维修更换。6.4.2公共厕所应无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并定期消毒。6.4.3配建停车场应统一管理。7经营保障计量管理7.1.1计量管理与服务应符合 GB/T 33659 的规定。7.1.2计量器具宜统一购置、统一造册管理,应经定期检定合格后使用。7.1.3市场醒目位置应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定期维护。消费者服务7.2.1宜设立服务台。应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公开投诉方式、渠道和程序,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7.2.2应受理投诉。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应即刻处
12、理,事实不清、情节复杂的应在接到投诉后 3 个工作日处理反馈。做好处理情况的跟踪。7.2.3应建立投诉处理档案,做好档案记录与整理。7.2.4应提供咨询和导购服务,宜为消费者提供休息、饮水、上网、儿童游玩、科普学习、市场信息查询等服务。信用管理7.3.1应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7.3.2应对经营户实行诚信评选表彰,对信用差的经营户曝光公示。7.3.3应对场内经营户不当经营行为进行信用惩戒。信息公开7.4.1应公示场内交易商品的价格、检测、计量等信息。7.4.2应公开以下信息,主要包括:a)市场介绍、市场荣誉、市场管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管理制度等管理类信息;b)商户及摊位证照、商品检测公示、价格
13、公示、商品溯源等交易类信息;c)咨询结果、评价反馈、建议与投诉回复等互动类信息。DB3302/T 114020235宣传教育7.5.1应统一管理、统一发布。7.5.2应在显著位置刊播展示文明创建、诚信经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内容。7.5.3可采用宣传单、市场电子屏、海报张贴等形式。人员管理7.6.1应建立经营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入场经营户和自产自销经营户应分别造册。7.6.2应配备人员负责市场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消防安全、计量器具管理、台账资料、信息宣传、智慧化设备维护等工作。其中,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a)专(兼)职检测人员不少于 1 名,具备开展食品检测的技
14、术基础和检测仪器设备操作能力;b)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并经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及考核合格;c)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具备开展计量管理能力。7.6.3应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开展包括系统操作、设备使用、食品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培训。信息化7.7.1智慧菜市场建设的硬件设施应符合 DB3302/T 1134 的要求。7.7.2信息系统日常运维和管理的安全应符合 GB/T 20271 的要求。7.7.3应实时动态更新资讯、热点及食品检测、食品溯源、价格、信用评价结果等经营管理信息。7.7.4应明确信息保管时限要求,确保信息追溯范围内相关环节间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沟通。信息应可
15、追溯管理,不应篡改原始信息。DB3302/T 114020236AA附录A(规范性)商品陈列要求A.1果蔬A.1.1蔬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A.1.2需保鲜的蔬菜应采用保鲜膜包装。需保湿时应使用符合 GB 5749 要求的生活饮用水,宜使用雾化器增湿。A.1.3需扎把的蔬菜应采用无毒线绳且整齐捆扎。扎把蔬菜摆放应根向下叶朝上,不出框不出边。A.1.4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A.1.5预包装蔬菜摆放应有利于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A.1.6水果陈列宜按品种规格摆放,不压箱、不堆垛、不混装,整齐排列。A.1.7宜使用统一规范的容器进行陈列,不应用泡沫、木板
16、等材料垫高容器。A.2肉类A.2.1追溯码应在摊位明显位置公示,追溯码应清晰有效。A.2.2宜在 25以下环境陈列销售。A.2.3鲜肉应预分割,冻肉预先解冻分割,按规格分别陈列于冷柜中。A.2.4不应着地存放,不应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A.2.5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冻肉、分割肉应冷藏,保管时间不超过 24 h。A.2.6绞肉机、各类刀具等经营工具应摆放整齐,统一管理。A.3水产品A.3.1鲜活水产品销售应养殖在固定的水池(缸)中。A.3.2冰鲜水产品销售柜应铺设散冰,温度应保持在 25 以下。A.3.3水发水产品和需暂养的贝类应放在 20 以下的水中陈列销售。A.4豆制品A.4.1豆制品应
17、在 25 以下环境中分类陈列销售,摆放整齐。A.4.2豆制品销售前后应做好设施设备、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置于冷柜贮藏。A.5熟食卤品A.5.1应用专用陈列器皿或网罩遮盖,并在 25 以下环境中陈列销售。A.5.2收银和销售应分离。A.6散装食品A.6.1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盛装在统一的加盖容器内。A.6.2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A.7粮油制品DB3302/T 114020237A.7.1陈列环境应保持干燥,大米应放置于距墙面 0.1 m、距地面 0.15 m 处。A.7.2粮油类陈列应避免阳光直射。DB3302/T 114020238参考文献1 GB/T 21720-2022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2 DB33/T 2240-2020 青蟹包装规范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5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令第20号)6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8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