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310A 90DB3301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 3301/T 65.242019代替 DB3301/T 65.242016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 24 部分:博物馆2019-07-30 发布2019-08-30 实施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301/T 65.242019I前 言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由通则(第1部分)和各分则(第2至第28部分)组成。通则是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通用管理要求,可以独立使用;分则是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特殊管理要求,应与通则配套使用。本次发布DB3301/T 65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分为28个部分,以后根据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再视情增补。第
2、1 部分:通则;第 2 部分:党政机关;第 3 部分:旅游景区;第 4 部分:水利工程;第 5 部分:城市公共客运;第 6 部分:城镇燃气供储;第 7 部分:公共供水;第 8 部分:燃油供储;第 9 部分:桥隧设施;第 10 部分:民爆物品;第 11 部分:医院;第 12 部分:广电传媒;第 13 部分:旅游饭店;第 14 部分:商场超市;第 15 部分:输变电能;第 16 部分:公共活动广场;第 17 部分:危险化学品;第 18 部分:危险货物运输;第 19 部分:长途道路客运;第 20 部分:特殊管理药品;第 21 部分:火力发电;第 22 部分:电信;第 23 部分:学校;第 24 部分
3、:博物馆;第 25 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第 26 部分:水路客运;第 27 部分:商业综合体;第 28 部分:反恐怖防范目标硬质隔离设施建设规范。本部分为DB3301/T 65的第24部分。本部分代替DB 3301/T 65.242016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24部分:博物馆,与DB3301/T65.24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 2018 年发布的 2 个部分(见前言);DB3301/T 65.242019II修正了引用的“DB3301/T 65.1”文件号;修改了表 1 人防配置表的相关内容(见 7.1.3);补充完善了安保力量要求的相关内容(见 7.1.4)
4、;补充完善了技防组成的相关内容(见 7.2.1);修改了表 2 技防配置表的相关内容(见 7.2.2);修改了表 3 物防配置表的相关内容(见 7.3.2);增加了“安保装备基本配置”(见 7.3.4);增加了“装备配置要求”(见 7.3.5);增加了“联动机制”(见 8);增加了“发布”(见 9.1)。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提出。本部分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本部分
5、参与起草单位: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质量检验中心、杭州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杭州市公安局科技通信管理局、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杭州市西湖博物馆。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汪少华、顾英子、倪志刚、黄辉、李美强、黄涛、王镭、欧阳燕、焦庆春、顾冰、高国强、金维东、吴胜天。本部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3301/T 65.242016。DB3301/T 65.2420191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 24 部分:博物馆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博物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文物系统所属博物
6、馆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6571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A 27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T 59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JGJ 66-91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DB3301/T 65.1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3术语和定义DB3301/T 6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博物馆文物、标本的收藏、展示、研究和开展相关教育、服务的单位与场所。是一
7、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质及非物质遗产。4博物馆反恐怖防范原则4.1反恐怖防范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4.2博物馆是反恐怖防范的主体责任单位,博物馆的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应实施反恐怖防范管理、检查、监督,反恐怖部门应进行反恐怖防范的指导、协调和检查。4.3博物馆应建立并实施反恐怖防范系统。5博物馆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5.1按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的规定,博物馆划分为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博物馆、二级博物馆、三级博物馆。DB3301/T
8、 65.24201925.2根据博物馆的等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要素,对博物馆进行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5.3博物馆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为:一级博物馆为级目标;二级博物馆为级目标;三级博物馆为级目标。6博物馆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博物馆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主要包括:展厅、藏品库房、藏品修复室、监控中心,以及DB3301/T 65.1第6章中规定的其它部位。7常态反恐怖防范7.1人防7.1.1人防组织7.1.1.1博物馆应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明确第一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7.1.1.2博物馆应根据单位面积、
9、工作人员数量、重要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明确常态安保力量人数。7.1.2人防管理7.1.2.1博物馆应建立与反恐怖部门的防范与应急联动,实现涉恐信息的实时报送、更新、交互和对接。7.1.2.2博物馆应建立并实施人防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7.1.2.3人防管理制度应在符合 DB3301/T 65.1 第 7.1.2.3 条要求的基础上,设门卫登记与访客检查制度,并明确以下内容:门卫登记与访客检查制度,核对、查验、登记访客、车辆信息,必要时要求访客接受安全检查或者要求接访者证明其身份。7.1.3人防配置博物馆反恐怖人防按表1的规定配置。表 1人防配置表序号项目配设要求设置标准1反恐怖防
10、范工作机构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应设应设应设2反恐怖防范第一责任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应设应设应设3反恐怖防范责任部门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应设应设应设4安保力量技防值守监看、处置管理应设应设应设5固定岗出入口、主要通道、展厅、重要藏品陈列处应设应设应设DB3301/T 65.24201936巡逻展厅、重要藏品陈列处应设应设应设7备勤机动应设应设应设7.1.4安保力量要求反恐怖安保力量应符合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保安员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和 GA/T 594 的要求,承担保安职责;熟悉博物馆地理环境、设施分布、消防通道和各类疏散途径;应对博物馆内相关涉恐突发事件,配合
11、职能部门工作;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专职保安员的聘用及管理情况应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其他需承担的反恐怖防范工作。7.2技防7.2.1技防组成博物馆反恐怖技防设施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防爆安检系统、通讯显示记录系统、监控中心、泛感知采集系统等。7.2.2技防配置博物馆反恐怖技防按表2的规定配置。表 2技防配置表序号项目安放区域(位置)设置标准1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博物馆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设应设应设2博物馆广场(空旷地带)宜设宜设宜设3人行电梯上下行口应设应设宜设4博物馆内主要通道应设
12、宜设宜设5水、电、通讯控制区域应设应设应设6空调、通风系统控制区域应设应设应设7藏品库房应设应设应设8展厅应设应设应设9藏品修复室应设应设应设10停车场(库)及其出入口、主要通道应设应设宜设11游客物品寄存处应设应设宜设12游客接待、服务处应设应设宜设13人脸识别系统监控中心、图像采集前端应设宜设宜设14机动车牌照识别系统停车库(场)、监控中心、图像采集前端应设宜设宜设15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宜设16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17声音复核装置展厅、藏品库房、藏品修复室应设应设宜设18游客接待、服务处应设宜设宜设DB3301/T 65.242019419入侵报警系统入
13、侵探测器博物馆周界应设应设宜设20与外界相通窗户应设应设宜设21排气通道、地下大型管道应设应设宜设22入侵探测器展厅、藏品库房、藏品修复室应设应设应设23配电房应设应设应设24紧急报警装置游客接待、服务处应设宜设宜设25保安值班室应设应设应设26进出口、检票处应设应设应设27藏品库房应设应设应设28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29报警控制器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30终端图形显示装置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31出入口控制系统博物馆内主要进出口应设应设应设32博物馆内藏品库房应设应设应设33博物馆内展厅应设应设应设34博物馆内配电房应设应设应设35停车库管理系统停车库(场)应设应设应设36电子巡查系统博物馆内主
14、要通道应设应设应设37重要部位、文物库房周边应设应设应设38博物馆内外应巡逻线路应设应设应设39公共广播系统博物馆各区域应设应设应设40防爆安检系统X 射线安全检查装置博物馆主要进出口,游客物品寄存处应设应设宜设41金属探测仪进出口应设应设应设42通讯显示记录系统服务、咨询电话、总机应设应设应设43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44泛感知采集系统反恐怖职能部门指定部位应设宜设宜设7.2.3技防要求博物馆反恐怖技防所采用的设施应符合DB3301/T 65.1第7.2.3条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GB/T 16571、GA 27、JGJ 66-91的要求。7.3物防7.3.1物防组成博物馆反恐怖物防设施包括实体
15、防护设施、应急用品、行包寄存设施等。7.3.2物防配置博物馆反恐怖物防按表3的规定配置。DB3301/T 65.2420195表 3物防配置表序号项目安放区域或位置设置标准1机动车阻挡装置主要出入口(无实体防护屏障)应设宜设宜设2实体防护设施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或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监控中心应设宜设宜设3文物库房、修复室应设宜设宜设4围墙或栅栏重要文物藏品周界应设应设应设5检票,出入口过道应设应设应设6门禁系统工作人员出入口,藏品通道和出入口应设应设宜设7应急用品防爆毯保安执勤岗亭、监控、消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8毛巾、口罩主要通道、进出口宜设宜设宜设9盾牌、钢叉(长棍)、急救包安检口、各馆区应
16、设应设宜设10行包寄存设施检票处或出入口附近应设应设宜设7.3.3物防要求反恐怖物防所采用的防护器材与设施应符合DB3301/T 65.1第7.3.3条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GB/T16571、GA 27、JGJ 66-91的要求。7.3.4安保装备基本配置反恐怖防范目标安保装备按照表4的要求配置。表 4安保装备基本配置表序号项目装备设置标准1个人装备对讲机、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约束警绳、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应设2公用装备应急照明灯、安全钢叉、防护盾牌、手持金属探测仪、防暴头盔、长棍、防爆毯应设7.3.5装备配置要求反恐怖防范目标安保装备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安保装备配置应结合安保岗位据实
17、分配;装备佩戴和放置应按照快速高效原则,公用装备应按照重要部位的设置和岗位设置实行分散布点,便于快速领用。8联动机制8.1博物馆应与公安机关签订反恐怖工作责任书,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与公安机关的安全预警机制,在内部建立安全信息员,建立举报奖励制度。8.2公安机关要根据高峰时段、密集区域开展重点守护,及时发现和应对博物馆的暴力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博物馆的工作联动,为博物馆人员核查、预警通报、情报互通做好指导和服务。DB3301/T 65.24201968.3博物馆的主管(监管)部门要适时对目标的安全防范工作开展风险评估,与公安机关建立通报整改反馈工作机制;加强对博物馆日常防范
18、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安全防范投入,提升博物馆的安全防范能力。9非常态反恐怖防范9.1发布非常态防范的启动和停止由反恐部门发布,由公安机关及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监督落实。9.2三级非常态应在符合本部分第7章、第8章的基础上(在常态反恐怖防范的基础上),同时应开展以下工作措施:安保部门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安保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 30%以上;检查各类防范、处置装备、设施;加强重要部位的巡视、值守和加强出入口控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启用安检门、探测仪等安检设备,对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请属地公安部门协助检查;联系属地职能部门指导防范工作;根据反恐怖部门、行业主
19、管(监管)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9.3二级非常态应在符合本部分第9.2条的基础上(在三级非常态的基础上),同时应开展以下工作措施:博物馆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安保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 50%以上;各类防范、处置装备、设施处于待命状态;保持有线、无线指挥通讯畅通,专人收集、通报情况信息;进一步加强重要部位的巡视、值守和加强出入口控制,监控中心应有 2 人以上值守;博物馆进出人员应通过安检门、探测仪等安检设备的检查,参观人员随身携带物品经安检后存入行李寄存处;停止大型展览活动;联系属地职能部门派员指导或参与防范工作。9.4一级非常态应在符合本部分第 9.3 条的基础上(在二级非常态的基础上),同时应开展以下工作措施:博物馆负责人 24h 带班组织防范工作;安保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 100%以上;启动反恐怖应急指挥部,救援器材、保障和处置力量进入临战状态;安保力量 24h 严守岗位,重要部位必须有 2 名以上安保力量守护,实行 24h 不间断巡逻;博物馆停止开放,疏散参观人员及无关工作人员;对博物馆展厅、车库等开展全面检查;配合反恐怖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开展工作。DB3301/T 65.242019710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按DB3301/T 65.1第10章、第11章的要求进行。_